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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根据XX《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购建固定资产计划须上报XX相关部门审批。

(一)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零购计划报XX安全生产部审批。

(二)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零购计划报XX安全生产部审批。

(三)公司基建工程计划报XX计划发展部审批。

(四)公司生产性的技改工程计划报XX安全生产部审批。

第四章取得与验收

第十二条公司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应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

(一)外购固定资产,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由实物管理部门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三)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四)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公司资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分配等手续。

第十四条财务产权部应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

对于尚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第五章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提取按照XX《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相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

第十七条发生固定资产减值,首先由使用部门报财务产权部,由财务产权部核定后报总经理审核后,报经XX财务产权部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以下情况外,不能随意变动:

(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展清产核资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二)改良装置、增加补充设备或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三)根据实际价值调整以前的暂估价值。

(四)发现固定资产计价有误。

第十九条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残值计提折旧,如果重新确定的价值是暂估入账的,应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以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对于原来已提折旧额不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六章固定资产建卡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产权部门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共同设立。

卡片一式三份,分别由财务产权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入账建卡程序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办理验收手续后,填制新增固定资产注册单,交财务产权部入账建卡。

(二)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经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合同(协议)或调拨单等验收后,填制新增固定资产注册单,交财务产权部入账建卡。

(三)基建投入固定资产应根据竣工决算报告由使用部门根据详细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入账交财务产权部,同时填制一式四联的新增固定资产注册单,财务产权部、实物管理部门、使用保管部门、经办部门签章后各存1份,财务产权部审核后入账。

(四)更新改造、小型基建等工程完工验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专项工程完工报告”,财务产权部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同时填制一式四联的新增固定资产注册单,财务产权部、实物管理部门、使用保管部门、经办部门签章后各存1份。

财务产权部门审核后入账建卡。

第七章日常维护、更新改造和大修理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经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由实物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按有关规定上报XX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产权部将XX批准后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纳入年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根据XX批准下达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公司实物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财务产权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和日常维护费用的资金管理,审核、控制各项支出,行使监督职能,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必须严格按照XX批复的项目进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如因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项目超支,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报XX安全生产部和财务产权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固定资产租赁

第二十八条应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根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明确固定资产租赁业务的审批和控制程序。

第二十九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财务产权部牵头进行合同的谈判、签订,并按期支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公司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产权部牵头进行合同的谈判、签订。

使用保管部门清点实物并负责保管使用,同时填租入资产清单,经实物管理职能部门确认后,交财务产权部登记租入资产备忘录,并按租赁协议按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由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完成归还事宜,并通知财务产权部在租入资产备忘录中作相应注销。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将不使用的固定资产经XX批准后可出租给其他单位。

(一)固定资产出租时,由实物管理部门与对方签定合同(协议),明确出租资产名称、型号、数量、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收取办法及维护、保养、修理(包括大修)双方权责等,并负责按期回收租金,合同(协议)期满由实物管理部门及时验收收回。

(二)固定资产出租时,实物管理职能部门、财务产权部、使用保管部门对出租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相应调整。

财务产权部负责将该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转入租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中,待租赁期满后再进行调整。

(三)固定资产租赁费不得低于下列公式计算的租赁费:

年租赁费=(租赁资产年折旧额+租赁资产总额×

公司总资产报酬率)÷

[1-流转税率×

(1+流转税附加率)]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平均资产总额×

100%。

流转税附加率指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之和。

第九章调拨、转让、清查和报废

第一节固定资产调拨、转让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在公司各部门之间转移,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交调入部门签字盖章,经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卡片随同实物转移(若转移“附属设备”只需调整卡片内容),并由资产调出部门通知财务产权部、财务产权部作相应的卡片调整。

第三十三条XX各单位之间调拨固定资产,应由调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有(无)偿调拨单”,报经XX批准后办理。

调入、调出单位实物管理部门、财务产权部、使用部门根据批准意见进行账务和卡片调整。

第二节固定资产清查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产权部负责,组织实物管理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使用保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地点、附属设备、使用年限及运行状况等。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

如发生盘盈、盘亏情况,需查清原因后报总经理,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固定资产报废

第三十七条在下列情况下,由使用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及报废审批鉴定表”申请固定资产报废:

(一)运行时间很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不能修复,或修复极不经济的。

(二)技术落后,需要更换的。

(三)有严重缺陷,继续使用有发生事故隐患,又无法修复的。

(四)达到预期使用年限的。

(五)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型设备或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

(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而无法修复的。

(七)其他需要报废的。

第三十八条除国家或政府部门规定强制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废,报XX备案,其余固定资产报废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及报废审批鉴定表”。

(二)由公司或XX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固定资产净值在15万元以上的,须经XX鉴定;

固定资产净值在15万元以下的由本公司鉴定。

(三)使用保管部门、实物管理职能部门、财务产权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XX财务产权部和安全生产部办理审批手续。

(五)经XX批准报废后,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六)固定资产报废应责成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七)财务产权部对固定资产作盘盈、盘亏、报废处理后,及时通知实物管理职能部门、使用保管部门作相应的台账调整。

第十章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由于盲目采购造成固定资产闲置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报废、盘亏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公司授权财务产权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章制度为准。

附件1.管理制度控制表

附件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反馈表

附件3.固定资产卡片

附件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

附件5.固定资产有偿(无偿)调拨单

附件6.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表

附件7.固定资产目录说明

附件1:

管理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制定及解释部门

首次发布

起草人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签发日期

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事项

第二次修订

第三次修订

附件2: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反馈表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问题解决

建议

反馈部门或单位

附件3:

固定资产卡片

填报单位:

(设备、房屋、建筑物使用)

卡片编号:

固定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所属机组编号

存放地点

保管单位

保管人

购置日期

开始使用日期

使用状态

制造厂商/施工单位

制造编号

建筑面积/技术特征

层数/间数

结构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会计科目

累计折旧

净值

会计凭证号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月折旧率

月折旧额

净残值率

预计净残值

计提折旧日期

原值

原值或建筑物价值

增加依据

币种

附属设备及安装价值

汇率

外币原值

合计

累计减值准备金额

累计转回减值准备金额

当年市场价值

附属设备情况

名称

制造厂商

金额

单位负责人:

财务产权部门

实物管理部门

保管、使用部门

财务主管:

财务专工:

部门主管:

管理专工:

使用主管:

保管专职:

附件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

编制单位:

年月日

管理编号

类别

原存放地点

调入后存放地点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月

设备状况

附属设备情况

制造厂商

备注

价值管理部门(公章)

实物管理部门(公章)

调入部门(公章)

调出部门(公章)

部门主管:

管理专职:

部门主管:

附件5:

固定资产有偿(无偿)调拨单

拨出单位已提折旧

拨出单位账面净值

拨出单位清理费用□拨入单位安装费用□

拨入单位其他费用

转让方式

无偿调拨□

有关文件、协议

有偿调拨□

调拨价:

拨出单位(公章)

财务管理部门(公章)

(公章)

保管使用部门(公章)

负责人

部门主管管理专职

XX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价值管理部门

拨入单位(公章)

负责人

附件6:

固定资产分类、年折旧率表

分类代码

固定资产分类

行次

折旧上限

折旧下限

年限

净残值%

年折旧率%

1*****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

101***

(一)XX及供热设备

2

10101*

1.输煤设备

3

101011

(1)卸煤机械

4

12

20

101012

(2)输煤机械

5

10102*

2.煤粉设备

6

10103*

3.输油设备

7

10104*

4.锅炉设备

8

101041

(1)锅炉本体

9

101042

(2)锅炉辅机

10

10105*

5.排污及疏水设备

11

10106*

6.除灰除尘设备

10107*

7.化学水处理设备

13

10108*

8.供热管路及设备

14

10109*

9.汽轮XX机组

15

101091

(1)主机

16

101092

(2)辅机

17

10110*

10.水轮XX机组

18

101101

19

101102

20

10111*

11.内燃XX机组

21

10112*

12.制氢设备

22

10113*

13.风电机组

23

10114*

14.其他XX及供热设备

24

102***

(二)输电线路

25

10201*

1.铁塔输电线路

26

30

35

10202*

2.水泥杆输电线路

27

10203*

3.电缆输电线路

28

103***

(三)变电设备

29

发、输电的变电设备

10301*

1.变压器

22

10302*

2.电气一般设备

31

10303*

3.电缆

32

104***

(四)配电线路及设备

33

10401*

1.配电线路

34

不考虑杆材区别

10402*

2.配电设备

35

105***

(五)用电计量设备

36

12

非XX用

106***

(六)通讯线路及设备

37

10601*

1.通讯线路

38

25

10602*

2.通讯设备

39

107***

(七)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40

10701*

1.自动化控制设备

41

10702*

2.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

42

10703*

3.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43

10

108***

(八)水工机械设备

44

109***

(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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