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版第一年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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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关税和消费税等。

  

(2)地方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筵席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所得税和资源税(按不同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50%)等。

  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比例税率等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

单位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税法的立法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3)税法的构成

  广义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立法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等等)

  狭义税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行政规章——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

  包括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地方政府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规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细则》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含本级)各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构成要素的有( )。

  A.税率       B.计税依据

  C.征税人      D.纳税环节

  『正确答案』ABCD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

  每种税都有其特定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如:

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4个税目。

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P120)等。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啤酒、黄酒、成品油等的消费税(P125)。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P149)。

  累进税率按结构不同,又可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对称,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按其与之适应的最高一级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超率累进税率(原理基本同超额累进税率,只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级次)。

单选题】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被称为(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法定税率

   『正确答案』A

  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数的税种都采取从价计征。

  

(1)从价计征。

如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中的大部分应税消费品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

如屠宰税以屠宰应税牲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

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部分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下列各项中。

属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消费品有( )。

  A.卷烟        B.烟丝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正确答案』ACD

  7.纳税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

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

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税的,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

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9.纳税地点。

  我国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有:

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10.减免税——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一般减税、免税都属于定期减免的性质,期满后要恢复征税。

  

(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通过打一定折扣,少征一部分税款或通过降低法定税率而减轻纳税人的一部分负担。

免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计税对象免予征税。

  

(2)起征点,是指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3)免征额,是指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纳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多选题】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 )。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企业规模较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即:

工业性及主营工业(工业销售额占50%以上)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

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的。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30万元的工业小规模企业。

  3.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性分支机构。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

  5.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于次年1月底前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

  6.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省级国税局申请,经批准后成为一般纳税人。

  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都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单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三档税率。

其中的低税率为( )。

  A.4%        B.6%

  C.13%       D.17%

   『正确答案』C

  1.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绝对l7%),除低税率适用的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l7%。

  2.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按l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

适用税率一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

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2.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到税务机关认证)。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依据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

  纳税人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冲减。

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000元,当月购进货物2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税额为340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

  A.51000  B.85000  C.34000  D.5000

   『正确答案』A(应纳税额=500000×

17%-34000=51000元)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征税和管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采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征收率

  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即: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单选题】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

  A.900  B.30000  C.9000  D.927

   『正确答案』A(应纳税额=30900÷

(1+3%)×

3%=900元)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单选题】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为( )。

  A.收到货款的当天

  B.货物移送的当天

  C.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2)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l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3三种)★

  

(1)从量定额计税——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

单位税额(或定额税率)

  

(2)从价定率计税(绝大部分)

  实行从价定率计税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即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适用税率(比例税率)

  (3)复合计税——适用于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应交消费税的计算(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单位税额(或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二)消费税纳税人

  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子目)、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和酒精等子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等子目)、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汽车轮胎     B.游艇

  C.高档手机     D.高尔夫球及球具

  2.消费税税率——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和复合计税3种。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

如粮食白酒税率为20%,摩托车根据汽缸容量税率为3%、l0%,小汽车根据汽缸容量其税率从1%~40%等。

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分别按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确定单位税额。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2.销售量的确认☆

  

(1)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征税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具体的简单看看)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

  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期限(同增值税的3点)消费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日、3日、5日、l0日、l5日、1个月或者l个季度。

  3.纳税地点

  

(1)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自销或者委托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可以自行抵减应纳税款。

  三、营业税

  

(一)概念★

  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7个)

  2.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二)营业税纳税人

  1.纳税人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9个)

  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概念中7个+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按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2.营业税税率

  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按行业不同分设三档税率——3%、5%、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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