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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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乡中心小学
双语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机制
为了加强双语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校双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培养双语教师的敬业精神,加大对双语教学工作的投入,积极进行双语教学研究和双语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通过对双语教师教学的评价,达到检查双语教学和以评促改、以评促教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的目的。
在对双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过程中,要遵循双语教育教学规律,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的评价每位双语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评价对象
双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对象为所有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三、评估内容
双语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四、评价方式
为了使双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合理,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评价方式主要包括:
学生评价、业务评价、教导处评价、自我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评价由授课班级全体学生进行评价;业务评价由教导主任和各学科组长根据教师教学成绩分析表进行评价。
教导处评价先由双语教师填表自我评价,然后由教导主任和各学科组负责人给出初评意见。
教师自评使用进行自我评价。
最后由校务委员会审定得出综合评价。
五、组织实施
学生评价由教务处与学生处共同组织实施。
于每学期第18周前完成,教导处负责统计汇总。
业务评价由教导主任根据教师个人教学成绩分析表,统计成绩优秀的班级、离均差进步的班级、教案检查、作业检查,由教导主任和学科组长汇总,校务会评审通过进行奖励。
教导处评价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进行,统计出教师培训、讲座学习次数,讲各级各类公开课次数,获奖情况等进行兑现奖励。
教师自评采取教师述职、课堂教学展示等方式进行。
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18周前进行。
评价结束后,由教导处负责人统计汇总,每学期的考核成绩与评定职称、年终考核挂钩。
六、评价资料保管
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保密性,评价资料应妥善保管,评价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
评价结束后,评估原始资料由教务处保存。
七、奖惩办法
评价结果(最终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得分60分以下的教师,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教师,原则上要待岗培训,培训后重新上岗;连续三次得分60分以下的教师,取消其本校授课资格。
帕乡中心小学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双语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双语教师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贯彻教育部“以评促改、重在提高”的原则,促进双语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2、督促全体双语教师及时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大胆改进、创新教学方法,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探索双语教学改革途径,切实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3、及时了解双语教学过程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处理,使双语教学管理科学化。
4、评价双语教师的教学质量,为实施评优、评先、晋职和人事分配制度提供依据。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1、学校成立双语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确认双语教师教学工作情况。
2、双语教学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各学科组长组成。
3、负责双语教师课堂教学的考勤及教学资料的检查评定。
三、评价办法
双语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导向作用,力求简便易行,并依据全面性、客观性、可测性的原则,确定考核评价项目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能力与方法、教学效果、师德表现等五个方面。
分别由学生、双语教学工作考核小组,依据所了解的情况,从不同角度对教师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价。
双语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由授课班级学生评教、教学考核小组评议、同行评教和教学资料检查评定四部分组成。
构成比例分别是30%、50%、20%、10%。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集中安排在第17-18周。
所有评教均采用无记名方式。
在教务处和德育办组织下主持学生评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认真填写评议表,必要时可以召开学生座谈会。
评教填表结束后,当场收集封装上交教导处。
参加评教的学生班级人数由教务处随机决定,实际参评学生须达指定人数的90%以上,否则评教结果无效,相关教师应采取回避制。
学生评议表汇总时,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该评价对象的评价分。
评教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将受到严肃处理,其结果作废。
2、教学工作考核小组评议:
考核小组成员对有授课任务的教师随堂听课1-2节,听课和检查要认真填写“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表”,听课后及时评议,填写“评议汇总表”,然后按规定将上述表格交教务处。
3、同行评教:
教导处期初应根据教师任课情况编拟听课小组,指定听课小组负责人。
听课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组织本组成员参与听课和评课,并认真填写《教师教学同行评价表》交教导处汇总。
4、教学资料检查评定:
包括计划、备课本、作业批阅记录、学生成绩分析(或试卷分析)以及教学制度和教务处规定的其他上交资料。
教学资料检查评定的结果是检测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
A等总数不得超过所有授课任务教师总数的20%,C等总数不得超过所有授课任务教师总数的10%,其余为B等。
A等和C等必须报学校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A等(不占A等20%的指标):
(1)参加自治区(即地、市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比赛并取得二等以上奖励,且无教学事故者;
(2)辅导班级学生参加自治区(即地、市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竞赛,获团体三等以上奖励,且无教学事故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C等:
(1)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2)无故缺课一次者;
(3)上课迟到、下课提前、上课离岗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累计达二次者。
(4)教学抽查时发现没有教案上课达二次以上者;
(5)拒绝接受教学任务(因身体原因者除外);
(6)作业批改与规定相差30%以上者;
(7)双语教学工作不负责任或教学效果差(如学生中途要求更换教师,经学校查实确有问题)者。
2、每期的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两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C等,按学校规定处理。
五、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量
双语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计算,按规定执行。
2、教案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每位教师均应根据课程特点及不同要求,创造性地编写教案,教案要求有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和教学反思等。
3、授课计划及进度
授课计划编制应当适用正确、合理、完整、规范。
教学应当按照授课计划执行。
自行掌握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一般不应超过10%,超过10%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应当经教导主任批准。
4、作业(含实验实习报告)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基本要求是:
作业量适中,布置、批改及时,讲评认真、全面。
5、个别辅导
任课教师个别辅导答疑,每周不少于一次;体育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
6、上交学生成绩和成绩分析表
学生成绩及成绩分析表,考查课在期末考试开考前交,考试课在该课程考试后三日内交。
7、听课
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校长不少于40节;教导主任不少于30节。
8、教学纪律
每位双语教师均应遵守学院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旷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和私自调课均属违纪行为。
迟到、提前下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按旷课对待。
教师调课应严格控制,确因特殊原因要求调课的,需由本人提前一天办理调课手续(突发事件可临时报告),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导处主任分别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
教师一学期因私(含因病)调课超过5次者,学期考核不得评为A等。
课堂上教师应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
9、科研、教研活动
每位双语教师除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外,应努力开展科研与教研活动。
对科研与教研活动积极且成绩突出者,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帕乡中心小学
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