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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二是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特征
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附录中的工程内容)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项目特征是区分(划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是履行合同的义务的基础。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描述的原则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影响价格的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
项目特征按不同的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
项目特征的描述充分体现了设计文件和业主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编制时,以《计价规则》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其工程量项目名称具体化、细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内容描述很重要,它是计价人计算综合单价的主要依据。
描述具有唯一性,是所有计价人的理解是唯一的。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按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计量。
它与定额的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按规定的计量单位计量。
长度计量:
m
面积计量:
m2
体积计量:
m3
重量计量:
t、Kg
自然计量:
台、套、个、组
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定额的计量单位一般为扩大量单位
(四)实物数量(工程量)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力求准确,以免出现投标报价策略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计价规则》中的每一个清单项目都有一个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这个规则全国统一,即全国各省(市)的工程量清单,均要按规范中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有着原则上的区别。
清单项目的计算原则是以实体的净尺寸(图纸用量)计算,而预算定额工程量的计算在净值的基础上,加上人为的预留量(或工作面或损耗),这个量随施工方法、措施的不同而变化。
因此,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因此定额这种规定限制了竞争的范围,这与市场经济是背离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算规则。
二、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计价规则》把措施项目分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两部分。
“通用措施项目”是指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的措施项目,可按表3-1选择列项。
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各专业工程规定的措施项目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选择列项。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或是以“项”编制,由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
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通用措施项目一般按“项”计算,专业项目基本上按具体数量计算。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补充。
如网架工程中拼装安装需要的操作平台…
和03规范相比较,条文未作增减,但内容变化较大。
一是将通用措施项目与专业措施项目分列,在此只保留通用措施项目,专业项目列于实体项目的各专业工程中。
二是规定措施项目中可以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
三是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安全文明施工”。
三、其它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应包括除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以外,为完成工程施工可能发生费用的项目。
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规范仅提供四项内容作为列项的参考,包括: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其用途:
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因素,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拟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包括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计日工为额外工作和变更的计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
总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等),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和03规范相比较,内容变化较大:
一是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
二是将“零星项目工作费”更名为“计日工”
三是对“总包服务费”重新定义
四是增列“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取消了“材料购置费”
四、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社会保障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出现本规则第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政府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出现本规则第上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计价规范(规则)》的规定,依照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称为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通俗的讲:
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作什么,一是自己编制标底用,二是施工单位作报价用,这就叫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根本作用在于改变原来定额计价模式的政府定价性质,让工程造价通过招投标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施工图预算、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等内容。
计价规则中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是确定综合单价和计算全部费用(五个清单的费用-工程造价)
一、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由六部分内容组成: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的风险。
计价时应考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明细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清单计价人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应分别按相应的编制原则、编制规定执行:
即计价模式相同,但综合单价的形成又有区别。
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最高限价)时: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应按政府的《消耗量定额》、《计价费率》及相关计价依据确定。
材料价格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编制投标报价时: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为市场价,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并考虑约定范围以内的风险。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材料、设备单价可按当期市场价格水平适当浮动,但不得过高(低)于市场价格水平。
编制结算时:
招投标所形成的竞争成果(中标综合单价、中标费率或系数)不能推翻,即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费率不变,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暂估单价材料的价格变化超过约定的幅度时按差价另行计算,计入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中。
综合单价组价时,对于甲供材料和甲方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应按业主给定的单价计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
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
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
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禁止采用以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所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综合单价应按一定的组价程序和内容进行组合确定。
(见《计价规则》
P8~9
表)
综合单价组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消耗量定额》《企业定额》施工方案施工措施
组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内容
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Σ各组合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
计价时应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以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综合单价。
当施工中图纸或变更与清单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二、工程造价的费用组成
工程造价由五个清单的费用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措施项目费用
其它项目费用
规
费
税
金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不得优惠)
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见《计价规则》P8)(或五个清单费用之和)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计算的核心是量、价、费,各清单项目费用的计算:
清单项目工程量×
综合单价,因此计价的关键在于清单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先计算的工程量,它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体现了招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关于《计价规范》和《计价规则》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原则
1、政府制定规则、业主提供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2、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结合又有所区别的原则
1)与现行的预算定额有机结合:
《计价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特别是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可能多的与定额衔接
2)与现行预算定额有所区别
3、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又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强制性: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是明确了“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个要件: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
实用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特别还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
竞争性:
1)“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各不相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
(措施项目是最有竞争力项目,如果说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相对的比较“有章可循”的话,而措施项目才是自主报价的主要内容)
2)“计价规范”中的人、材、机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报价,“计价规范”将报价权交给企业。
通用性: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全国通用。
符合工程量清单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规定。
三、《计价规则》的适用范围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总则1.0.2明确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计价规则》还规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适用范围比国家《规范》规定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扩大了调整约束范围
这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是指:
※建设工程指的是附录中的五类:
建筑工程(01)、装饰装修工程(02)、安装工程(03)、市政工程(04)和园林绿化工程(05)
※计价活动指的是1.0.5中的内容(即全过程计价)。
※全过程不但包括了招投标阶段,还扩大到了施工阶段。
和04规则相比:
对施工阶段的计价做出了明确规定(合同价款约定、计量与支付、索赔与签证、价款调整、竣工结算)。
对风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限风险变为一定范围内的风险)。
四、关于《计价规则》附录的应用说明
《实体项目》中的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参考子目三栏为参考项目。
P53
建筑、装饰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在每一章后面有相关问题的说明。
P55
关于清单项目的重复设置问题:
如油漆、涂料等。
清单各专业的划分:
建筑工程中的管沟土方、垫层、地沟等适用于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所有清单项目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没有列项的清单项目。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划分:
1
、关于垫层:
基础的垫层一般包含在建筑工程清单内(垫层和基础分开,单独列项);
楼地面中的垫层一般包含在装饰工程楼地面相应清单项目内。
2
、关于有关门窗:
厂库大门、特种门一般包含在建筑工程相应清单内;
其它门一般含在装饰工程相应清单内。
五、关于正在修订的新《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是工程造价领域的第一部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只是修改了03规范的条文部分,附录部分只做了个别修改。
这次新规范按原来的安排,只修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的附录部分,2010年底已经完成,但是没有出台。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定额计价法的区别
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
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
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工程量清单。
3、表现形式不同:
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
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
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
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
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
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8、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
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
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但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
减少了调整活口。
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常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性文件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
9、计算工程量时间前置:
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由招标人编制。
也可能业主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据以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作内容下的工程量一般为概算工程量。
10、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
因为各投标单位都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
不再是传统预算定额招标,各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均不一致。
11、索赔事件增加:
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故凡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和程序
一、工程量清单的重要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确定、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办理结算和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
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将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质量,也是招投标成败的关键。
工程量清单内容即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及相应的工程数量;
为今后工程实施计量、支付、结算提供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准确,其风险完全由业主承担,且清单内容完全构成合同内容,清单内容纠纷已经上升为经济合同纠纷。
因此,《计价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受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
陕西省09《计价规则》还规定: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
1)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要求;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法;
7)其它相关资料。
其核心依据是: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计价规则》
(一)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1、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编制清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进行投标报价的行动指南。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评标和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以及必要的附表,如各种担保或保函的格式等
。
可归纳为两点:
一是投标者为投标所需要了解并遵守的规定,二是投标者所需提供的文件。
2、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投标书: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
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关联: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各部分共为一体,在招标文件中与工程量清单关联最密切的有投标人须知中的发包范围、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
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均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