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5人
建筑工程技术
装潢艺术设计
80人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电子商务
(三)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详见证书要求)
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
招生专业
中级(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等级
发证机关
计算机中级证、微机安装与维修工、数据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络应用工程、图像操作、高新技术办公软件、网页制作操作、图形图像处理制作操作、网络操作、办公软件、软件操作、软件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操作、计算机局域网操作、网络管理、数据管理、windows98中级证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应用中级证、计算机网络管理证等计算机、网络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计算机证书;
电工证书;
电子证书;
机械证书
专业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市政工程施工、质检、安全、资料、建筑测量、水质检验、测量、建筑CAD证、造价、装饰装修、计算机建筑辅助设计证、图形图像处理(3DMAX)、装饰施工、电脑绘图、计算机绘图、资料、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建筑CAD)、装饰3Dmax、物业管理、电脑操作、施工、监理、工程试验、3D证、建筑电工等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及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英语证书、土木工程证书、计算机证书、机械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美术基础证书
Photoshop、AutoCAD制图、3DsMax、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作品制作、室内装饰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设计)设计、图形图象处理制作、平面设计,装潢装饰设计等艺术、装潢类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及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英语证书;
教育基础综合类证书;
美术基础证书
营业、推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国际互联网应用操作、电子商务、国家物流、物流从业、外贸跟单、涉外秘书、营销、跟单、秘书、国际商务跟单、报检、物流管理、国家物流、电子商务师、等商务、贸易类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及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会计证书;
旅游证书;
电子证书
汽车营销、汽车维修、汽车维修电工、油漆工、钣金工、营运调度、物流、汽车维修、电焊工、钳工,汽车修理、车工、数控车床(或铣床)操作、机械CAD、模具制造、维修电工、电工证,电子CAD,维修电工、空调与制冷设备维修、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证等汽车检测、汽车维修、电子、电工、机械类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及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机械证书;
计算机证书
(3)身体健康。
2、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四)报考办法及时间
1.对口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或单位推荐报考的办法。
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报考。
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5日-15日。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3月5日-15日向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
并填写《2011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3.参加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
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派发考生号。
我校于4月1-5日按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要求,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
录入考生信息时,须将《报名表》的有关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打印校对,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已报考“3+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再编排考生号,不再录入报名信息。
4.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笔试收费标准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合计
70元/生
140元/生
130元/生
200元/生
90元/生
160元/生
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和技能考试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报名时统一缴交,中职学校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校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
开户名: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号:
3602074129200019185
开户银行:
工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
3:
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2.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命题,试卷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3.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于4月16日在全省同一时间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
上午9:
00-10:
30,综合文化知识;
上午11:
00-12:
30,专业综合理论;
下午14:
30-16:
3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场设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内。
4.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
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5.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后,按权重比4:
3比例计算总分,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明确通知考生。
(六)录取方式
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免考或附加分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录取时,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五、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招生工作程序
1.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组织符合招生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3.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4.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5.组织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6.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附加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7.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招生考试方案和招生章程,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1年1月20日前
招生就业处
(网络中心协助)
印制招生简章进行宣传,发动生源报考
组织考生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
2011年3月5-15日前
招生就业处(在各中职学校)
2011年3月15-20日前
(各中职学校协助)
组织考生报名派发考生号
2011年4月1-5日前
发放准考证
2011年4月10日前
组织命题及印制试卷
教务处(各学院配合)
上午:
综合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下午:
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考试地点:
2011年4月16日
教务处(笔试)
设备处、各学院(面试)
(招生就业处、纪检、保卫、
部门配合)
组织阅卷确定考试成绩
2011年4月21日前
教务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公布考试成绩和加分考生名单
2011年5月15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招生就业处、纪委办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2011年5月16-20日
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1年5月21日前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学校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李训贵
副组长:
骆小民刘范一熊军王天云
成员:
庄小刚林干吴勇张荣烈万本红陈仁森
彭安沛
林永任
段雪莎时东晓王建平李高峰吕宏德黄穗民
(二)成立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刘范一
张荣烈段雪莎
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抽调人员组成。
(三)成立专业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熊军
吴勇陈仁森
下设五个自主招生专业命题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院长担任。
(四)成立纪检监察与安全组,负责监督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监督试卷的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骆小民王天云
庄小刚林干林永任
成员由校办、纪检及保卫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七、经费保障
自主招生所需经费从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用中支付。
不足部分由学校归口项目经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