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十二五发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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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十二五发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三)发挥企业质量管理核心作用,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四)促进产品工业化生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五)突出工作重点,保障民生和重点建设工程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办法

(二)加强质量制度和体制建设,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三)强化多方监管,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效能

(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六)扩大合作交流,形成科技创新合力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前言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方针,浙江省提出质量强省战略,杭州市全面开展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均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是其中重要内容。

在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十二五”期间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将以新型城市化——建设生态型城市,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区域统筹突破性发展,由此,也将使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住宅等工程建设面临巨大挑战。

为配合省市质量战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我区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的现状,特制定《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了2011~2015年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是“十二五”期间指导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顺利由追求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和依法监管,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努力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保障滨江区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1.坚持完善和创新结合

在新的形势下,应根据实际发展和工作需要,归纳吸收以往经验,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修订一些执行性弱、内容不够全面的法规,深化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以适应经济转型和城乡统筹建设的要求,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进步。

2.坚持监管和引导结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用制度来约束不当行为,用不同手段加以引导。

采用诚信制度、社会舆论等手段,可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起到有效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3.坚持试点和推广结合

在实施新的体制机制以及手段时,可采用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原则。

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摸清需求,完善和修正相关内容,在推广时还要结合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合理分类、逐步分阶段加以实施。

1.总体目标

通过本规划实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实现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全市领先的目标。

2.具体目标

建设工程一次交付使用的合格率达到100%;

重点工程建设无重大质量事故;

每年建设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奖项1项以上;

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强制保险投保率至2015年达到100%;

备案率及诚信监管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率降低30%以上。

(一)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政府开展质量强区行动计划,制定配套措施,切实加强社会、主管部门、行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意识。

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文化宣传计划,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关注度,增强从业人员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培训机制,规划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管理知识、技术知识的宣贯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法制和质量意识。

发挥行业协会力量,继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强化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意识。

(二)发挥企业质量管理核心作用,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的保险公司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示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质量相关企业推进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责任的明确和落实,全面提高质量意识。

建立和完善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发包行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完善监理企业管理制度。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强化现场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实施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

强化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鼓励和支持施工企业设立检测试验部门,建立监测试验管理制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制度、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岗位责任制、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等。

鼓励和支持施工企业成立QC小组,加强QC小组的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

健全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检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建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试样台帐制度、不合格报告上报制度等。

(三)促进产品工业化生产,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继续支持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应用。

从杭州市全局出发,制定商品混凝土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理顺管理体制;

制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与推行资质管理认证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以市场为导向,资质管理为手段,优胜劣汰,实施资源整合;

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全面推进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

编制和实施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宣传和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预拌砂浆企业;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做好砂浆品种的研发工作;

制定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依据,定期发布预拌砂浆价格信息;

将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并作为文明施工单位评比、工程质量评优的依据;

依法制止和查处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行为。

支持建设工程产业化基地建设,引导住宅产业化发展。

充分利用国家“产学研一体化”科学研究机制,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产业化基地,形成科研、生产和试点实践基地。

鼓励推行住宅全装修。

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倡导一次性全装修模式下的住宅交付,逐步提高“成品房”交付比例,制定《杭州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四)突出工作重点,保障民生和重点建设工程质量

努力抓好经济适用房、人才专项房、拆迁安置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保障性工程的质量,继续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抓好施工质量。

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加大保障性住房质量抽查比例,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大对分户检验监督检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罚力度,并严格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隧道、桥梁、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深基坑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地铁工程深基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深基坑专项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切实提升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分包行为,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

切实提升建设各方的预控能力,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职责,强化方案实施的检查和监测责任的落实;

切实提升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与作业人员操作技能。

进一步加强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在建住宅工程的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

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检查。

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重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及重要适用功能检测,同时将竣工验收工作的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与资质、信用关联,强化竣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实体质量的督查与控制。

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

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并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相关事项并联审批暂行办法》,重点审查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过程手续的完备性。

继续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

起草《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现状和规划目标,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地方法规,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可操作性,实施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方法,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完善诚信监管体系,推进诚信建设,通过信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建设市场工程质量诚信自律。

制定出台和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管理规定,推进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推动《杭州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和鼓励建设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落实质量强市的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统筹开展,并落到实处。

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增强监督管理力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求,建立覆盖全城乡、全行业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合理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

完善资质资格审查和备案制度。

确立从业单位资质资格、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要求,全面落实审查和备案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一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实施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建设工程主体准入监管,二是实施动态监管,现场监管与审查备案制度关联,优胜劣汰,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

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发挥协会管理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监理运行检查、第三方检测机构日常检查、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特别是针对重大重点工程设立专项检查制度。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政策,推行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努力消除过度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

完善和实施工程总承包制度。

大力推进实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制度建设,促进以EPC、BT、BOT等总承包模式的工程管理方式。

建立建设单位监管制度。

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从招投标入手,严把过程关,特别是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管理。

完善诚信监管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进一步将材料生产和供应企业、设计单位、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纳入诚信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制度,定期发布信息,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管理,促进建设各方主体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建立“镇、村两级监管,市、镇、村三级联动”的乡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体制,并进行区域试点,总结经验,在成熟的基础上全市推广。

建立乡镇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建立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协管员制度;

实施乡镇建设工程监管人员、施工人员培训;

建立乡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制。

转变监管模式,改进监管程序。

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为监督重点,实施全过程监督。

积极研究改进监管程序、丰富监管内容、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缓解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与质量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

加强部门联动,多手段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一是建设主管部门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联动,组织联合检查,及时掌握生产、流通和应用领域信息,从源头控制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

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内部联动,地方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规划、设计、监理、质监、检测等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情况。

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协会共管。

利用建筑业协会、监理协会、商品混凝土协会、检测协会等社会力量,在监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采用沟通、宣贯、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从业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提高从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以“先培训、后上岗”为原则,对新进从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严格资质资格认定。

对现有从业人员加强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鼓励和支持从业单位参与国家、省、杭州市“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或与高校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起科学的人才储备梯度和结构层次。

加强和规范开办民工学校。

规范和强化民工岗前培训和教育;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加强民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模式。

利用社会力量实施资质、资格和技能培训。

每年与高校联合实施专项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

以协会为平台,培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员,提高素质和技能。

继续实施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重点查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重点查处:

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拒不执行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此外也要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设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工程、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未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未按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超越资质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出具虚假报告或检测报告数据和检测结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行为和责任主体。

积极与国内外建设管理部门交流,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改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鼓励材料生产企业、设计、施工等单位联合科研机构建设技术中心,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技术难题、生产和施工工艺,申报工法,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定期发布技术、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积极推广适用技术;

推广应用建筑业“四新技术”、“10项新技术”,改变传统粗放作业方式。

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难题开展专题研究。

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作用,开展“质量月”、“质量大检查”、“争杯创优”等活动,加强宣传,提高人们对建设工程质量认识,吸引社会力量关注建设工程质量,引导社会力量监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各方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视程度。

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作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企业质量管理成果评比,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奖励评选等活动,加强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和申报各类活动,扩大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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