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资本的生产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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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关系在它的简单形式中就已经是一种颠倒,是物的人格化和人的物化;
因为这个形式和以前一切形式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资本家不是作为这种或那种个人属性的体现者来统治工人,他只在他是“资本”的范围内统治工人;
他的统治只不过是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工人制造的产品对工人本身的统治。
但是,这种关系所以变得更加复杂,显得更加神秘,是因为随着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不仅这些直接物质的东西{它们都是劳动产品;
从使用价值来看,它们是劳动产品,又是劳动的物的条件;
从交换价值来看,它们是物化的一般劳动时间或货币}起来反对工人,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就连社会地发展了的劳动的形式——协作、工场手工业(作为分工的形式)、工厂(作为以机器体系为自己的物质基础的社会劳动形式)——都表现为资本的发展形式,因此,从这些社会劳动形式发展起来的劳动生产力,从而还有科学和自然力,也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
事实上,协作中同种劳动的统一,分工中异种劳动的结合,机器工业中自然力、科学和劳动产品的用于生产,所有这一切,都作为某种异己的、物的东西,纯粹作为不依赖于工人而支配着工人的劳动资料的存在形式,同单个工人相对立,正如劳动资料本身在它们作为材料、工具等简单可见的形式上,作为资本的职能,因而作为资本家的职能,同单个工人相对立一样。
工人自己的劳动的社会形式,或者说,工人自己的[1318]社会劳动的形式,是完全不以单个工人为转移而形成的关系;
工人从属于资本,变成这些社会构成的要素,但是这些社会构成并不属于工人。
因而,这些社会构成,作为资本本身的形态,作为不同于每个工人的单个劳动能力的、属于资本的、从资本中产生并被并入资本的结合,同工人相对立。
并且这一点随着下述情况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实在的形式。
这些情况是:
一方面,工人的劳动能力本身由于上述社会形式而发生了形态变化,以致它在独立存在时,也就是说,处在这种资本主义联系之外时,就变得无能为力,它的独立的生产能力被破坏了;
另一方面,随着机器生产的发展,劳动条件在工艺方面也表现为统治劳动的力量,同时又代替劳动,压迫劳动,使独立形式的劳动成为多余的东西。
工人的劳动的社会性质作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化的东西同工人相对立(例如,在机器生产部门,劳动的可见产品表现为劳动的统治者),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自然力和科学——历史发展总过程的产物,它抽象地表现了这一发展总过程的精华——自然也发生同样的情况:
它们作为资本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
科学及其应用,事实上同单个工人的技能和知识分离了,虽然它们——从它们的源泉来看——又是劳动的产品,然而在它们进入劳动过程的一切地方,它们都表现为被并入资本的东西。
使用机器的资本家不必懂得机器(见尤尔的著作)。
[150]但是,在机器上实现了的科学,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
而事实上,以社会劳动为基础的所有这些对科学、自然力和大量劳动产品的应用本身,只表现为剥削劳动的手段,表现为占有剩余劳动的手段,因而,表现为属于资本而同劳动对立的力量。
资本使用这一切手段,当然只是为了剥削劳动,但是为了剥削劳动,资本必然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这些手段。
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这个发展的条件就表现为资本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不管单个工人的意志如何而完成的,而且是直接反对单个工人的。
因为资本是由商品组成的,所以资本本身具有二重性:
(1)交换价值(货币);
但是,它是自行增殖的价值,是——因为它是价值——创造价值、作为价值而增殖、取得一个增殖额的价值。
这种价值增殖归结为一定量物化劳动同较大量活劳动的交换。
(2)使用价值;
这里,资本是按照它在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一定关系出现的。
但是,正是在这里,资本不仅仅是劳动所归属的、把劳动并入自身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
资本还把劳动的社会结合以及与这些社会结合相适应的劳动资料的发展程度,连同劳动一起并入它自身。
资本主义生产第一次大规模地发展了劳动过程的物的条件和主观条件,把这些条件同单个的独立的劳动者分割开来,但是资本是把这些条件作为统治单个工人的、对单个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力量来发展的。
这一切使资本变成一种非常神秘的存在。
[1318][151]
***
[1320]因此,资本
(1)作为强迫进行剩余劳动的力量,
(2)作为吸收和占有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般社会生产力(如科学)的力量(作为这些生产力的人格化),它是生产的。
试问:
既然劳动的生产力已经转给了资本,而同一生产力不能计算两次,一次作为劳动的生产力,另一次作为资本的生产力,那末,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怎样或者说为什么表现为生产的,表现为生产劳动呢?
{劳动的生产力就是资本的生产力。
而劳动能力所以是生产的,是由于它的价值和它创造的价值之间有差别。
}
[(b)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生产劳动]
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当作生产的绝对形式、因而当作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的资产阶级狭隘眼界,才会把从资本的观点来看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同一般说来哪一种劳动是生产的或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混为一谈,并且因此自作聪明地回答说,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
只有直接转化为资本的劳动,也就是说,只有使可变资本成为可变的量,因而使整个资本C等于C+△[152]的劳动,才是生产的。
假定可变资本在同劳动交换之前等于x,这样,我们得到等式y=x,那末,把x变为x+h、把等式y=x变为等式y′=x+h的那种劳动,是生产劳动。
这是需要说明的第一点。
这里谈的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或者说,是作为使资本能够形成剩余价值,因而能够表现为资本,表现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因素来为资本服务的劳动。
第二,劳动的社会的和一般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
但是这种生产力只同劳动过程有关,或者说,只涉及使用价值。
它表现为作为物的资本所固有的属性,表现为资本的使用价值。
它不直接涉及交换价值。
无论是100个工人一起劳动,还是他们各自单独劳动,他们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都等于100个工作日,不管这些工作日表现为许多产品或很少产品;
换句话说,这些产品的价值不取决于劳动生产率。
[1321]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只在一个方面涉及交换价值。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生产率在某一个生产部门有了发展,例如用机器织机代替手工织机来生产布,已经不是例外的情况,用机器织机织1码布所需的劳动时间,只是用手工织机织1码布所需的劳动时间的一半,那末,一个手工织工的12小时就不再表现为12小时的价值,而只是表现为6小时的价值,因为必要劳动时间现在缩短为6小时了。
手工织工虽然同以前一样劳动12小时,但他的12小时现在只等于6小时的社会劳动时间。
但是,这里谈的不是这一点。
相反,如果我们拿另一个生产部门例如排字来看,在这里还没有使用机器,那末这个部门中的12小时创造的价值,同机器等等最发达的生产部门中的12小时创造的价值完全一样多。
因此,作为价值的创造者,劳动总是单个工人的劳动,不过表现为一般劳动。
因此,生产劳动,作为生产价值的劳动,总是作为单个劳动能力的劳动、单个工人的劳动同资本相对立,而不管这些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参加什么样的社会结合。
所以,同工人相对立的资本,代表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而同资本相对立的工人的生产劳动,始终只代表单个工人的劳动。
第三,如果说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和占有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看来是资本的自然属性,因而看来是从资本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属性,那末,反过来说,把劳动自己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把劳动生产的剩余产品表现为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资本的自行增殖,看来就是劳动的自然属性。
这三点现在要详细探讨一下,并从中得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差别。
关于第一点。
资本的生产性在于资本同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相对立,而劳动的生产性在于劳动同作为资本的劳动资料相对立。
我们已经看到,货币转化为资本,就是说,一定的交换价值转化为自行增殖的交换价值,转化为价值加剩余价值,是由于这个交换价值有一部分转化为在劳动过程中用作劳动资料(原料、工具,总之,劳动的物的条件)的商品,而另一部分则用于购买劳动能力。
但是使货币转化为资本的,不是货币和劳动能力的最初交换,不是购买劳动能力这一事实本身。
这种购买把被使用的劳动能力在一定时间内并入资本;
换句话说,使一定量的活劳动成为资本本身的存在形式之一,可以说,成为资本本身的隐德来希[注:
希腊文έντελέχεια的音译,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用语;
他认为每一事物所要完成或达到的目的即其潜能的实现,就是隐德来希。
在这里有活动、现实、效能的意思。
——译者注]。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活劳动转化为资本,是由于活劳动一方面把工资再生产出来,也就是把可变资本的价值再生产出来,另一方面又创造一个剩余价值;
由于这个转化过程,整个[预付的]货币额就都转化为资本,虽然这个货币额中直接发生变化的部分,只是用于工资的那一部分。
如果原先价值等于C+v,它现在就等于C+(v+X),或者同样可以说,(C+v)+X[153];
换句话说,原来的货币额,原来的价值量,在劳动过程中已经增殖,表现为既保存自己同时又增大自己的价值。
{必须指出:
只有资本的可变部分才创造资本的增殖额,这种情况丝毫也不改变以下事实,即通过这个过程,全部原有价值增大了,增加了一个剩余价值量;
因此,仍然是全部原有的货币额都转化为资本。
因为原有价值等于C+v(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上述过程中,这个价值转化为C+(v+X);
v+X是再生产出来的部分,是通过活劳动转化为物化劳动产生的,而这个转化是由v同劳动能力的交换,由可变资本转化为工资所决定和引起的。
但是,C+(v+X)=(C+v)(原有资本)+X。
此外,v所以能转化为v+X,也就是说,(C+v)所以能转化为(C+v)+X,只是由于货币的一部分已转化为C。
一部分货币所以能转化为可变资本,只是由于另一部分货币转化为不变资本。
劳动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实际上转化为资本,但是,这个转化是由货币同劳动能力的最初交换决定的。
只是由于劳动直接转化为不属于工人而属于资本家的物化劳动,货币才转化为资本,就连已经取得生产资料即劳动条件的形式的那一部分货币也是这样。
在此以前,货币不论以它本身的形式存在,或者以那种在实物形式上可以充当生产新商品所必需的生产资料的商品(产品)的形式存在,都只不过从可能性来说是资本。
[1322]只有这种对劳动的一定关系才使货币或商品转化为资本,只有由于自己对生产条件的上述关系(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关系同这个关系相适应)使货币或商品转化为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换句话说,只有使那种同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化了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并增殖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生产劳动不过是对劳动能力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和方式的简称。
但是,把生产劳动同其他种类的劳动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
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生产劳动是给使用劳动的人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或者说,是把客观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把客观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转化为资本家的劳动,所以,这是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生产出来的劳动。
因此,我们所说的生产劳动,是指社会地规定了的劳动,这种劳动包含着劳动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一个十分确定的关系。
虽然劳动能力的买者手中的货币或商品(生产资料和工人的生活资料),只有经过上述过程,只有在上述过程中才转化为资本(这些东西在进入过程之前并不是资本,而只是必将变成资本),但是,它们从可能性来说是资本。
它们所以是资本,是由于它们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劳动能力相对立,而劳动能力也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它们相对立,在这里有一种关系,它决定着并保证着它们同劳动能力的交换以及随后发生的劳动实际上转化为资本的过程。
在这里,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它们同工人的关系中,从一开始就具有一种社会规定性,这种社会规定性使它们变成资本,给它们以支配劳动的权力。
因此,它们在作为资本同劳动相对立的情况下,是劳动的前提。
因此,生产劳动可以说是直接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的劳动,或者说,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不过是前一说法的简化),也就是直接同这样的货币交换的劳动,这种货币从可能性来说就是资本,预定要执行资本的职能,换句话说,作为资本同劳动能力相对立。
“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劳动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并使这些货币在实际上转化为资本。
从“直接”一词产生什么后果,现在就要作更详细的说明。
因此,生产劳动是这样的劳动,它为工人仅仅再生产出事先已经确定了的他的劳动能力的价值,可是同时,它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却增大资本的价值,换句话说,它把它所创造的价值作为资本同工人本身相对立。
[(C)在资本同劳动的交换中两个本质上不同的环节]
我们在考察生产过程时[154]已经看到,在资本同劳动的交换中,应该区别两个互相制约但本质上不同的环节。
第一,劳动同资本的最初交换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其中资本作为货币出现,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出现。
在这第一个过程中,劳动能力的出卖是观念上或法律上的出卖,尽管劳动要等到完成之后,也就是要在一日、一周等等末了才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对于出卖劳动能力的交易并无影响。
这里直接被出卖的,不是包含已经物化了的劳动的商品,而是劳动能力本身的使用,因此,实际上是劳动本身,因为劳动能力的使用表现在它的动作——劳动上。
也就是说,这里不是通过商品同商品的交换而完成的劳动同劳动的交换。
如果A把靴子卖给B,那末他们两人交换的是劳动,一个换出的是物化在靴子中的劳动,另一个换出的是物化在货币中的劳动。
但这里拿来交换的,在一方,是一般社会形式的,即作为货币的物化劳动,另一方,是还只作为劳动能力存在着的劳动;
在这里,虽然被出卖的商品的价值不是劳动的价值(一个不合理的用语),而是劳动能力的价值,但是,被买卖的对象却是这个劳动能力的使用,即劳动本身。
因此,这里发生的是物化劳动同实际上化为活劳动的劳动能力的直接交换,也就是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的交换。
因此,工资——劳动能力的价值——如前所说,就表现为劳动的价格,[155]表现为劳动的直接的购买价格。
在这第一个环节中,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是商品的卖者和买者的关系。
资本家支付劳动能力的价值,即他所购买的商品的价值。
但是,同时,劳动能力所以被购买,只是因为这个劳动能力能够完成和有义务完成的劳动量比再生产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劳动量大;
因此,这个劳动能力所完成的劳动,表现为一个比劳动能力的价值大的价值。
[1323]第二,资本同劳动的交换的第二个环节,实际上同第一个环节毫无关系,严格地说,这个环节根本不是交换。
第一个环节的特点是货币同商品的交换——等价物的交换;
在这里,工人和资本家仅仅作为商品所有者彼此对立。
交换的是等价物(就是说,交换实际上在什么时候实现,并不会使这个关系有丝毫变化;
劳动的价格究竟高于或低于劳动能力的价值,还是等于后者的价值,并不会使这个交易的性质有丝毫变化。
因此,这个交易可以按照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来进行)。
第二个环节的特点是根本不发生任何交换。
货币所有者不再是商品的买者,而工人也不再是商品的卖者。
货币所有者现在执行资本家的职能。
他消费他所购买的商品;
工人则提供这个商品,因为他的劳动能力的使用就是他的劳动本身。
通过前一个交易,劳动本身变成了物质财富的一部分。
工人完成这个劳动,但是他的这个劳动是属于资本的,从此以后,只是资本的一种职能而已。
因此,这个劳动是在资本的直接监督和管理之下完成的;
而这个劳动借以物化的产品,是资本借以表现的新形式,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资本实际上借以实现为资本的新形式。
因此,劳动通过第一个交易已经在形式上被并入资本之后,在这个过程中,就直接物化为资本,直接转化为资本。
在这里,转化为资本的劳动量,比以前用于购买劳动能力的资本量大。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量的无酬劳动被占有了,只是因为这个缘故,货币才转化为资本。
虽然这里事实上没有发生交换,可是,如果撇开中介不谈,我们看到,结果是,在这个过程中——把两个环节结合在一起——一定量的物化劳动同较大量的活劳动相交换。
整个过程的结果表现为:
物化在自己产品中的劳动,大于物化在劳动能力中的劳动,因而大于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的物化劳动;
换句话说:
过程的实际结果在于,资本家不仅收回了他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而且得到了一个完全是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劳动同资本的直接交换在这里的意思是:
(1)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变成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这个转化是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
(2)一定量的物化劳动与等量活劳动加一个不经过交换而占有的活劳动的追加量相交换。
“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个说法,包括上述所有环节,它不过是从下面这个论点派生出来的提法:
生产劳动是这样的劳动,它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它同作为资本的生产条件相交换;
因而,它也决不是简单地作为不带特殊社会规定性的劳动同这些生产条件——在这里不是简单地只作为生产条件出现——发生关系。
这包括:
(1)货币和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彼此对立的关系,货币所有者和劳动能力所有者之间的买和卖;
(2)劳动直接隶属于资本;
(3)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实际转化为资本,或者同样可以说,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
这里发生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双重的交换。
第一种交换只表示对劳动能力的购买,所以,从实际结果来看,就是对劳动的购买,因而也是对劳动产品的购买。
第二种交换是活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或者说,作为资本的实现的活劳动的物化。
[(d)生产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既不是单纯的产品(使用价值),也不是商品,即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
它的结果,它的产品,是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因而,是货币或商品实际转化为资本;
而在生产过程之前,货币或商品仅仅从自己的目的来说,从可能性来说,从自己的使命来说,才是资本。
生产过程吸收的劳动量,比购买的劳动量大。
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这种对别人无酬劳动的吸收、[1324]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目的;
因为资本本身(因而资本家本身)的任务,既不是生产直接供自己消费的使用价值,也不是生产用来转化为货币再转化为使用价值的商品。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发财致富,是价值的增殖,是价值的增大,因而是保存原有价值并创造剩余价值。
资本只有在同劳动交换(这种劳动因而被称为生产劳动)之后,才能得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这种特殊的产品。
用来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是有用劳动,必须生产某种使用价值,必须表现为某种使用价值。
所以,只有表现为商品、也就是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劳动,才是同资本交换的劳动。
这是不言而喻的前提。
但是,不是劳动的这种具体性质,不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本身,因而,不是由于劳动是例如裁缝的劳动、鞋匠的劳动、纺工的劳动、织工的劳动等等——不是这一点构成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不是这一点使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打上生产劳动的印记。
构成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的,不是劳动的一定的有用性质,也不是劳动借以物化的产品的特殊有用性质。
劳动对资本的使用价值,是由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因素的性质决定的,是由这种劳动固有的抽象劳动的性质决定的;
但是,问题不在于劳动一般地代表着这种一般劳动的一定量,而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大的抽象劳动量。
对资本来说,劳动能力的使用价值,在于劳动能力提供的劳动量超过物化在劳动能力本身因而为再生产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劳动量的余额。
劳动当然是以它作为特殊的有用劳动(如纺纱劳动、织布劳动等等)所固有的一定形式被提供的。
但是,劳动的这种使自己能表现为商品的具体性质,不是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
对资本来说,劳动的这种特殊使用价值,在于劳动作为一般劳动所提供的劳动量,并且在于所完成的劳动量超过构成劳动报酬的劳动量的余额。
一定的货币额x变成资本,是由于它在它的产品中表现为x+h,也就是由于作为产品的货币额所包含的劳动量,大于这个货币额原来包含的劳动量。
而这是货币同生产劳动相交换的结果,换句话说,只有那种在同物化劳动交换时能使物化劳动表现为一个增大了的物化劳动量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并不单纯是商品生产。
它是一个吸收无酬劳动的过程,是一个使生产资料(材料和劳动资料)变为吸收无酬劳动的手段的过程。
从上述一切可以看出,“生产劳动”是对劳动所下的同劳动的一定内容,同劳动的特殊效用或劳动所借以表现的特殊使用价值绝对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定义。
同一种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例如,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
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
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
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
后来,他把作品卖了5镑。
但是,在书商指示下编写书籍(例如政治经济学大纲)的莱比锡的一位无产者作家却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
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
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唱歌,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
[(e)非生产劳动是提供服务的劳动。
资本主义条件下对服务的购买。
把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看成服务的交换的庸俗观点]
[1325]这里产生了不同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我买一条现成的裤子呢,还是买布请一个裁缝到家里来做一条裤子,我对他的服务(即他的缝纫劳动)支付报酬,——这对我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因为对我来说,重要的是裤子本身。
我不请裁缝到家里来,而是到服装商人那里去买裤子,是因为前一种方式花费大,而缝纫业资本家生产的裤子,比裁缝在我家做的裤子,花费的劳动少,也就便宜。
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不是把我用来买裤子的货币变成资本,而是变成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