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三连体工程监理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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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监理组织
1、监理组织机构图
详见图1.6.1
图1.6.1
2、人员配置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执业资格
本工程
监理中任职
1
冉景飞
男
39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2
孙发亮
30
经济师
结构工程师
总监代表
3
官红荣
监理员
资料员
4
庞毅
32
安全员
监理员(安全)
5
王荣章
22
监理员(质量)
3、岗位职责
㈠、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⑴、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主持编制监理工程师论坛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公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
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
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
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
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⑵、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
5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⑶、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承担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如需担任两个标段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配备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书面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履行除本规范1.6.3.⑵规定外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㈡、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⑴、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查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㈢、监理员的职责
监理员应按呗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检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⑴、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⑵、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⑶、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⑷、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⑸、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⑹、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⑺、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监理规范附录C实施。
⑻、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⑼、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⑽、结清监理费用。
⑾、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⑿、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8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8.1主要工作方法
⑴、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⑵、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⑶、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⑷、见证检测。
对承包人试验的样品的30%以上进行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样。
⑹、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检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⑺、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8.2主要工作制度
⑴、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⑵、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⑶、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个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个单元工程施工。
⑷、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⑸、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
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
沟通相关信息;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⑹、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
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⑺、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
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上述报告可参照监理规范附录D编写。
⑻、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1.9.1监理人员守则
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⑴、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⑵、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⑶、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⑷、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⑸、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⑹、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1.8.2奖惩制度
⑴、监理部对表扬先进,抵制落后实行一定的奖惩制度;
⑵、奖惩制度以岗位专业技术水平(20分)、与团队的协作能力(20分)、职业道德水平(30分)、岗位贡献值(20分)、出勤天数作为衡量标准(10分),其中任何一项分数均不能低于该项分数的70%;
⑶、岗位专业技术水平是衡量监理人员是否胜任本岗位的标准,由总监理工程师打分,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部其他人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⑷、与团队的协作能力是衡量与监理部其他人员协作工作能力的标准,由其他监理人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计算;
⑸、职业道德水平是衡量监理人员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底线的标准,由业主打分的平均值计算(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⑹、岗位贡献值是衡量监理人员在本岗位上所作出贡献的衡量标准,由总监理工程师打分,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部其他人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⑺、出勤天数的打分标准为出勤天数/当月天数*10分计算;
⑻、奖惩每月进行一次,奖惩计算基数总监理工程师为1000元、监理工程师为800元、监理员为500月,以80分为基准,奖惩金额为(实得分-80分)*奖惩计算基数/20分。
⑼、职业道德败坏、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态度恶劣、直接或间接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的直接交公司总部处理。
⑽、因合理化建议为业主节约建设成本、解决重大困难、为监理部争得荣誉的,视情况奖励200元~2000元。
二、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原则
2.1.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1.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2.1.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2.1.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2.1.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2.2质量控制的目标
2.2.1完建的工程满足设计文件、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2.2在合同工程的整个施工期不出现质量责任事故。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2.3.1设计文件及图纸方面
1、及时审查并签发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文件,发现问题通过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做专题报告。
2、与发包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
5、其它相关业务。
2.3.2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2、其它相关业务。
2.3.3施工方面
1、协助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做好承包合同管理、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
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
4、施工质量控制。
⑴、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⑵、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⑶、按照规定的频数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和平行检验。
⑷、调查和处理工程缺陷和事故,并对重大缺陷事故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上报及有关部门。
5、对已移交的工程中出现质量缺陷调查原因并提出专题报告。
6、签发保修责任终止书。
2.4质量控制的措施
2.4.1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结合监理质量体系的编制,完成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通过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施工条件和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分析与预控措施的研究,提出工程质量管理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完善监理细则文件的编制,并在监理过程中贯彻和落实。
(2)设计文件的签发
招标图纸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承建单位应按经监理机构签发承建单位实施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
监理机构应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
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应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业主研究。
(3)设计技术交底
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4)施工措施计划的批准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建单位应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开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对每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监理机构应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和实施。
(5)施工准备检查
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做好承建单位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
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已报经批准;
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
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
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
(6)发布工程开工令
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单位工程开工指令,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督促承建单位尽快完善。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督促承建单位按章作业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严格遵守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施工资源投入检查
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承建单位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3)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督
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6)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8)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9)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三、工程进度控制
3.1进度控制的原则
1、遵循总体控制性目标的原则;
2、与投资相匹配的原则;
3、追求进度必须以质量和安全为前提的原则;
4、科学、合理的原则。
3.2进度控制的目标
本工程进度控制目标为:
最大限度保证工程工期在合同目标工期范围内,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整个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不超过工程总计划。
3.3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
2、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
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的申请报告,及时签发开工令。
3、审核施工组织技术文件、及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布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4进度控制的措施
1、进度控制程序图
详见附录A。
2、进度控制的制度
(1)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监理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4)监理报告制度
(5)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6)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进度控制的方法
本监理部主要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4个方面着手对进度进行控制。
(1)组织措施
①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相关部位监理人员的进度控制职责;
②建立进度报告制度及信息沟通网络;
③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④建立例会制度;
⑤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①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使其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②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经济措施
①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②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③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④对工期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4)合同措施
①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②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补入合同文件中;
③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④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四、工程投资控制
4.1投资控制的原则
1、与进度相匹配,充分考虑施工周转需要的原则;
2、与质量相匹配,在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计量和计价的原则;
3、遵循以合同和事实为依据,以规范和技术标准为准绳的计量和计价原则;
4、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每个单元进行量测核实的原则;
5、科学、合理、守法、诚信的原则。
4.2投资控制的目标
最大限度地使投资额控制在合同和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使投资能在满足建筑物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得到最合理的利用。
4.3投资控制的内容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控制计划;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审查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中期支付凭证;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签发最终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协调合同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变更令。
4.3投资控制的措施
1、工程量计量方式
①按长度计量。
②按面积计量。
③按体积计量。
④按重量计量。
2、工程量计量方法
①按实际测量计量,主要用于隐蔽工程;
②按图计量,主要用于非隐蔽工程;
③按功能计量,主要用于某些辅助性总价包干工程。
3、工程量计量程序
①计量部位的工程质量经监理评定合格;
②施工单位申报计量;
③监理人员对计量部位进行测量(或复核和计算原始测量资料);
④签署工程量签证单。
4、工程款的支付申报
(1)监理部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文件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2)承建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