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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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档格式.docx

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行政争议呈现数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特点,随着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一大批具体法律事务的产生。

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引发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政府需要法律专家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以维护政府所做出的合法决定。

政府大量运用公共财政政策依法进行投资、采购等活动时,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在投资、采购领域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需要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法律事务,因此,作为参谋助手的政府法律顾问任务艰巨。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顺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

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在不断变迁,正在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

然而政府职能转换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涉及保持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涉及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权力,避免政策行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涉及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确保政策的统一实施等工作。

这些必然要求一批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士代表政府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为政府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建议,通过对这些法律事务的处理,发现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客观检验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帮助制定改进措施,从而有助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

要减少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因决策失误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实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就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行政机关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律化。

通过坚持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方面的法律审查职能,参与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对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的现状进行分析认证,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

制,能够有效地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对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亲民行政、倡导行政为民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组织、社会团体都有不同的诉请和声音,由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倾听对方的不同意见,为对方建立正确的法律认识,指明正确的诉求渠道,为政府和

民众架起沟通桥梁,树立政府为民诚信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一)宗旨与职责

政府法律顾问是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其职责是

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能。

优质:

由律师事务所业务最好的律师组团,提供最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高效:

接受交办事件,注重效率与公正,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

及时:

保障信息畅通,能够及时了解到政府的法律服务需要,并快捷地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准确:

对提出的法律服务,严格把关,做到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

政府法律顾问以维护政府“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

严治政”,承办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对政府负责。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参与论证政府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为政府的重大

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应领导的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服务方式:

充分听取政府决策的目的,效果,寻找准确的法律依

据和政策依据,运用相关用法技巧,进行全方面论证,出据科学、准确的法律意见书。

2、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完善政府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提供处理突发

事件、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防范职务犯罪。

对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或依照授权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实行事前审查,提供法律相关依据,提供详实

可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法律意见,防范制度漏洞,实现行政行为的准确高效。

3、为政府进行的各项改革及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论述政府进行改革和措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供相

应法律依据与政策,出具如何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4、受政府委托,对以政府名义或被政府列入计划管理项目的承包、发包、招标、投标以及招商引资、经济贸易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认真审查相关承包、发包、招标、投标及招商引资、经济贸易主体身体的合法性;

参与相关合同协议的谈判、草拟、签定工作;

监督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工作,及时预测相关合同风险,提出

合理化法律意见,解决相关合同协议执行纠纷。

5、受政府的指派,对辖区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贵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6、受政府的指派,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

7、就政府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8、规范政府常用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加强实体证据审查,预

防和避免行政侵权,减少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

9、参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务,提供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相应依据,强化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与程序的严格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在行政执法中,指派律师参与违法主体违法证据的收集,做到证据充分有效,收集完证据做行政处罚时,做到程序严格,法律要求的每一项程序都要进行,做到程序规范,同时保证做出的处罚与事实相符,法律依据充分。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听证中,指派丰富经验的律师参与,认真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听证申请书的意见,提出中肯明确的法律意见,提供

相应的解决方案,维护政府执法公正形象。

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指派专业行政诉讼律师,整理相关行政执法证据,论证行政诉讼的答辩意见,寻求最有利的诉讼方向,做到法庭

外准备充分,法庭上论辩有力,切实实现诉讼目的。

10、整理汇编政府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采取预先应备措施。

11、接受政府各部门、人员的法律咨询,针对性地进行《行政诉

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12、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依照政府指示,从政府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

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维护政府利益。

13、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行政听证、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14、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15、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在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律师值班,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QQ、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政府法制办一份,政府相关领导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

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向政府领导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

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定期交由首席法律顾问审阅,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4、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律师事务所同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的服务。

定期为:

律师事务所在每周二、四指派固定的专业律师到贵政府坐班服务;

不定期为:

除了坐班专业律师之外,保证政府在遇有其他紧急事

件时随叫随到,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5、对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坚持以团队的力量完成,并针对政府的实际需要,选出律师事务所在各个专业领域最优秀的律师组建

成的专业顾问团。

对政府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指派该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提供服务。

6、律师事务所对顾问工作进行书面记录,定期或年度进行总

结,向政府汇报。

(四)责任和纪律

1、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承担责任。

2、法律顾问对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所接触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政府领导和法律顾问团成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

需要对外披露,必须按政府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

3、法律顾问团成员在办理法律顾问以外的业务时,不得

以政府法律顾问身份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4、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坚持维护政府形象和利益。

(五)工作条件

1、政府办公室将法律顾问团纳入发文范围,使法律顾问及时、全面了解有关文件精神。

2、政府办公室为法律顾问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证件和介绍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

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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