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保局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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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环保局Word格式.docx

表1-1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19905.6

约30亩

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6947.6

约25.42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958m2

总建筑面积

12000

其中

监测、监察执法用房

6600

环境监测化验用房

3500

地下车库

1000

附属用房

900

3

容积率

0.71

4

建筑密度

%

7.1

5

绿地率

42.5

6

建设工期

37

7

总投资

万元

3239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2.1项目由来

衡阳县环境监测站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三级站,肩负着全市环境监测重任,监测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承担了境内四个国控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和省控段面(蒸水联江段面)的采样工作和县控段面(英陂河坝、饮用水源、中洲公园)的采样监测工作,城区大气常规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城区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和应急监测,执法监测,达标排放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环评监测,以及其它委托性监测任务,还承担了全县环保有关的创建迎检、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统计等工作。

衡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为市环保局下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法人单位,担负着查处全县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其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区域性的环境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征收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年检和企业排污监控等工作。

因此,县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所肩负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重大。

但一直没有专用办公和业务用房,其中监察大队借用局机关的门面作为执法业务用房,监测站借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作为实验室,而局机关也仅有465平方米办公用房,办公和业务用房面积小,全局人平不足3平方米,监测站和监察大队的工作全部拥挤在狭小的局机关工作,业务用房和实验室面积窄小、设备简陋,档案资料和监测仪器也都无法堆放,达不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无法满足环保监测规范要求,前来办事的业主和群众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已很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需要,严重影响了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因此,新建衡阳县环保预警应急中心(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已迫在眉睫。

该局根据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精神,拟在县经济开发区(西渡镇英陂村托塘组)新建本项目。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 项目建设是衡阳县东拓南移战略的需要

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城市建设用地明显不足,衡阳县委县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形势的发展,先后完成了以蒸水沿河风光带、船山广场、西渡工业园、西渡城东城西两个客运站等工程建设为主的新城区,拉开了城区骨架,促进了城区规模的扩展,本项目建设符合衡阳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以东拓为重点、人气东聚战略的需要。

2.2.2项目建设是提高衡阳县环境管理能力、预警应急能力和工作效率的需要

环保工作是促进衡阳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近年来,环境管理执法和监测工作为衡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08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屡次受到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表扬,各项工作得到地方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对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衡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用极大。

要做好环保工作,需要有一个场地宽松、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队伍,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更新监测手段,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及时准确地进行环境监测,适应目前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发展的大好形势,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然而衡阳县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一直没有专用办公和业务用房,其中监察大队借用局机关的门面作为执法业务用房,监测站借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作为实验室,而局机关也仅有465平方米办公用房,办公和业务用房面积小,全局人平不足3平方米,监测站和监察大队的工作全部拥挤在狭小的局机关工作,业务用房和实验室面积窄小、设备简陋,档案资料和监测仪器也都无法堆放,达不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无法满足环保监测规范要求,前来办事的业主和群众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已很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需要,严重影响了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因此本项目建设势在必行。

2.2.3项目建设是促进衡阳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指出:

“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确定了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表明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选择。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环境监控预警体系”。

2008年8月6日,在衡阳县人大第十五届六次会议上,时任县长白一峰表示全力支持环境监测监察应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比照法检“两院”重点项目建设方式给予扶持。

环保工作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监测和执法监察任重道远。

该项目建设符合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有利于加大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和环境监测,切实保护好蒸水环境质量,改善县城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天蓝、水碧、地绿、路畅的新县城,保障衡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3.1编制依据

衡阳县环保预警应急中心(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1年10月由衡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衡阳市投资咨询中心编制,经过现场勘察和充分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后研究论证完成。

本报告主要以下列文件和基本资料为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3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

(4)环境监测站建设达标验收办法(试行);

(5)环境监测站建设达标验收内容及考核评分办法;

(6)《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发〔2008〕19号);

(7)衡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8)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和说明。

2.3.2编制范围

(1)调查了解项目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所具备的建设条件。

(2)确定项目选址用地与总平面规划。

(3)通过调查和测算分析,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技术初步方案。

(4)估算项目总投资,提出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拟定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安排建议。

(5)进行项目的综合效益评价;

(6)从技术、生态环境各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2.3.3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1)国家政策支持

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项目建设周边环境优越

该项目建设地点地理环境质量较好,出入方便,项目的水电管线已铺就到位,四周无工业污染源,符合工程建设条件要求。

(3)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承建单位自筹360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资金580万元,衡阳县财政专项资金298万元。

2.3.4项目区基本情况

衡阳县地处湘中偏南,湘江中游,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总面积2568平方公里,东与衡山交界,南毗蒸湘区、石鼓区、衡南县,西邻邵东、祁东县,北与双峰县接壤。

东西宽74公里,南北长55公里。

现辖26个乡镇,893个村,总人口113万。

县城西渡镇距衡阳市18公里,是衡阳市发展前景最具优势的卫星城

(1)综合经济

2010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突破150亿元,达到154.9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8%。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6.11亿元,增长4.3%;

第二产业增加值59.53亿元,增长22.6%;

第三产业增加值49.29亿元,增长14.5%。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37亿元,增长76.1%,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财政总收入突破4亿大关;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9亿元;

实现税收2.8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0.86%。

“一区一园四基地”实现税收1.24亿元,其中经开区7986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2.9亿元,增长18.7%。

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4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55元。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0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32.8亿元。

(2)交通运输

衡阳县位于湖南省中南部,“居南北要中,扼两广咽喉”,是京广铁路上的六大铁路枢纽之一。

武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衡岳高速、国道107、省道315、210线贯穿全境,京珠高速公路衡邵段横贯东西,并在县内腹地互通。

县城西渡地处东经112°

23’,北纬26°

57’,是全国首批文明县城,距湖南省第二大城市衡阳市中心城区、衡阳海关、出入检验检疫局、衡阳外汇管理局18公里,距离沪昆高速公路县城入口3公里,京珠高速公路复线(西线)、沪昆高速公路县内互通约8公里;

距京广、沪昆铁路交汇站衡阳火车站30公里、西货运站20公里;

距衡阳丁家桥千吨级集装箱码头30公里;

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0公里,距规划将建的衡阳茶陵吉安和怀化邵阳衡阳连线铁路与衡阳南岳民用机场约10-30公里。

湘桂铁路、衡昆高速公路横亘东西、京广复线、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南北;

国道107、322线穿境而过,省道1807、1843线左右延伸;

湘江、耒水、舂陵水、蒸水四季通航,水陆二位一体的交通运输网络现已形成。

(3)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

2010年出生人口12618人,人口出生率为11.14‰,比上年下降了0.06个千分点;

死亡人口5547人,死亡率为4.90‰,下降了1.86个千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4‰,比上年上升了1.79个千分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

100。

人口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改善。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54元,增长14.8%。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01.3元,增长11.06%,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07%,下降7.3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4.16平方米。

农民人均纯收入7175元,增长14.7%。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38元,增长11.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0.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01平方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46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为10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23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112908人,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805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2218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12635人。

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40.2万元,募集慈善资金303.54万元,新扩建洪市、演陂、长家三所乡镇敬老院,安置孤寡老人150人。

第三章承建单位基本情况

衡阳县环境保护局前身是衡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1988年环保办升格为政府系统局级行政单位——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1994年9月该县环保局确定为县政府工作机构,定行政编9人,为独立局。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环评股、污染控制股、法制宣传股、人事政工股、财务股,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和环境保护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三个二级事业单位。

该局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衡阳市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全县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共计173人(其中局机关14人、监测站45人、监察大队111人,固废站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51人。

衡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0名,现实有在编人员1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股三个股室,下设8个监察中队。

衡阳县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3年,并于2004年成为股级独立法人单位,定编40名,现实有在编人员4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近几年来,该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狠抓污染源治理,大力开展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使全县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环境科研取得多项成果。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衡阳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规章,参与拟订衡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2)拟订本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全县排放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

(3)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土壤、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实施;

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重大的环境污染纠纷。

(4)组织全县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与措施,负责审批全县限额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科普知识,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组织环保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

(6)监督对生成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检查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

负责辖区内资源合理利用,防治农业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并参与管理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监督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参与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8)负责全县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环境科技攻关和环保科研成果申报。

(9)指导各乡镇和全县厂矿企业的环保业务工作,同时,归口管理全县环保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项目选址

4.1选址原则

(1)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原国家计委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规定的选址要求,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2)建设地点必须能够满足建设的各种要求;

(3)项目地点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

(4)尽量节约用地。

4.2选址条件

4.2.1地理地貌

县境南临衡南,北抵双峰,东接衡山,西界邵东,南北最长55公里,东西最宽74公里,总面积2558平方公里。

地处五岭上升和洞庭湖下陷的过渡地带,即“衡阳盆地”北沿。

在盆地中心部位沉积着第三系红岩层,厚约3000米。

东、北、西三面一系列穹窿带均以中南部红色盆地为轴心,吴环绕排列,构造体态各异。

天光山属罗霄山余脉,海拔814米,是衡南第一高峰。

天光山山脚下的大宜冲,总面积5000多亩,平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冲周围有大小山峰10多座,山山相连、峰峰秀丽,山谷幽深、怪石嶙峋,四处鸟语花香、泉水潺潺,被人们称为“世外桃源”。

境内有湘江及其支流耒水,蒸水等。

4.2.2气候气象条件

衡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水充足的特点。

据县气象站30年(1965-1994年)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18.7°

C,最高气温40.8°

C(1971.7.26),最低气温-8.3°

C(1972.2.9)。

地表温度年平均20.7°

C,7月最高,平均为36.4°

C,1月份最低,平均为6.4°

C。

降水自1959-2000年42年来,平均降水量1441.9mm,春夏降水量多于秋冬。

全县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751.9小时,年均蒸发量1468.7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年平均霜日12.2天,最多年26天,最小年4天,无霜日为299天。

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年出现频率为20%,夏季主导风向为南风。

多年平均风速2.0米/秒,最大风速为25米/秒。

4.2.3地质

本项目场地岩土层结构主要结合邻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地质层可分为土体和岩体两大类,各层岩土工程地质特征如下:

a.耕植土、淤泥质粘土混合土体

主要分布于低洼开阔冲沟地带,厚度0.5~1.0m。

地表上部为稻田、水塘淤泥质粘土、耕植土。

下部为粉质粘土、砂质粘土或砾质粘土。

该层土体淤泥或淤泥质粘土及耕植土均具有软土特征,力学性质较差,承载力低,不能作基础持力层,如处理不当,容易引起地面不均匀沉降。

而下部粘性土呈稍湿~湿,可塑~硬塑,力学性质较好,透水性弱~中等,由收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知,天然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fak为180~200kPa,是良好的建(构)筑物基础持力层,亦为垃圾填埋场地较好的防渗层。

b.残坡积粘性土体

分布于丘顶及坡麓地带,主要由白垩系上统戴家坪组紫红色砾岩、粗砂岩夹泥岩,白垩系下统东井组紫红色砾岩、含砾砂岩夹泥岩及侏罗系高家田组石英砂岩、粉砂岩、页岩、砂质泥岩夹石英砾岩等风化而成,岩性以砂质粘土、砾质粘土及粉质粘土为主,厚度1~2m,稍湿~湿,可~硬塑,工程力学性质较好,透水性弱~中等,承载力特征值fak为200~220kPa。

c.半坚硬~较软弱层状碎屑岩综合体

岩性为紫红色砾岩、粗砂岩夹泥岩为主,局部为粉砂岩、含砾砂岩、页岩、砂质泥岩等。

岩石从上至下风化程度减弱,新鲜岩体较完整,砂质、粉砂质、泥质结构,钙、泥质胶结,中~厚层状构造为主,局部薄~中厚层状构造,岩层产状平缓。

4.2.4水文

衡阳县水域面积180.94Km2,占总面积6.89%,境内多年平均地表水总量为19.6536亿立方米,地表水主要来自河川,全县长度5公里以上,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81条(不含湘江)。

属湘江一级支流5条,二级支流32条,三级支流37条,四级支流5条,五级支流2条,总长度1277.6公里,河网密度为0.48公里/平方公里。

衡阳县主要河流有湘江和蒸水。

湘江流经樟木、里仁两个乡,境内流程6公里,对岸为衡阳市郊区,境内河流属湘江水系,属湘江一级支流的有蒸水、横港水、横江铺、樟木河、白鹭港5条。

4.2.5抗震设防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和衡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的通知,衡阳县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该建筑的场地类别为Ⅳ类。

4.3选址方案

衡阳县环保预警应急中心(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比选后,由衡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定于衡阳县西渡镇英陂村托塘组,即县经济开发区春园路以西、岭园路以南,规划用地30亩,其中行政划拨土地20亩(包括道路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方式工地10亩。

项目建设区域已有完善的水电供应系统,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第五章建设规划方案

5.1建设目标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为衡阳县环境保护局的环境监察、环境管理及其他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合法的数据依据:

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

二是加强污染源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掌握污染源污染物排污情况和“三同时”验收监测能力;

三是加强环境预警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响应能力;

四是加强遥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遥测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研究能力;

五是加强环境监测与统计信息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水平等。

5.2建设标准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级站县级标准建设面积足够的业务用房并完善其附属设施,配置办公设备;

二是按照三级站县级标准配置符合衡阳县实际的实用基本仪器设备;

三是按标准配置、培训能承担全县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培训方式包括:

由省、地两级站组织理论学习和派人到地区监测站参与实际监测工作一段时间)。

本项目所需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标准详见下表。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

监测站级别

适用范围

人员编制(人)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三级

中部地区

不少于18人

不低于75%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50%。

监测经费

监测站

级别

业务费

(万元/人·

年)

自动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费

(万元/年)

仪器设备购置费(万元/年)

仪器设备维护费(万元/年)

不低于3.0

每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10.0万元/年,每个水质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2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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