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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蒸馏装置采用抽真空以获得减压塔的真空度,塔顶馏分被冷却至40℃进入塔顶油水分离器,气液分离后瓦斯直接送至加热炉作燃料(开停工及不正常操作时塔顶、容器顶安全阀启跳所泄放的可燃气体,均密闭送往加热炉焚烧处理),分出的污水经含油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

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泵冷却水以及设备、地面冲洗水均通过含油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⑵20万吨/年石油系针状焦装置

①焦化部分

自常减压装置来的减压渣油经与焦化重燃料油换热后进入原料缓冲罐。

然后由原料泵抽出经多次换热后与分馏塔底循环油混合后进入加热炉进料缓冲罐由辐射进料泵抽出,送至加热炉,加热到500℃经过四通阀进入焦炭塔底部。

进料油在焦炭塔内进行裂解和缩合反应,生成焦炭和油气。

高温油气自焦炭塔顶至分馏塔下段,经过洗涤板从蒸发段上升进入蜡油集油箱以上蒸馏段分馏,分馏出富气、焦化轻燃料油、焦化重燃料油和蜡油馏份;

焦炭聚结在焦炭塔内。

蜡油从蜡油集油箱中由蜡油泵抽出,一部分作为内回流返回分馏塔;

另一部分经换热后,蜡油回流返回分馏塔,剩余的蜡油再经换热冷却到80℃后分为两路,一路作为急冷油与焦炭塔顶油气混合,另一路蜡油出装置。

中段回流由中段回流泵抽出,经解吸塔底重沸器后,返回分馏塔。

焦化重燃料油由泵抽出,一部分作为内回流返回分馏塔,另一部分经换热冷至150℃分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回流返回分馏塔,其余经过换热、冷却到60℃后分为两路,一路冷到40℃后作为吸收剂进入再吸收塔,另一路焦化重燃料油出装置。

分馏塔顶循环回流由顶循回流泵抽出,经换热冷却后返塔。

分馏塔顶油气经分馏塔顶空冷器、分馏塔顶后冷器冷却到40℃进入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进行油、气、水分离,焦化轻燃料油由泵抽出送至吸收塔。

富气引至富气分液罐,再经压缩机升压,经混合富气空冷器冷却后进入进料平衡罐,含硫污水用含硫污水泵送出装置。

焦炭塔吹气、冷焦时产生的大量蒸汽及少量油气进入接触冷却塔洗涤,洗涤后重质油用接触冷却塔底泵,打至接触冷却塔底冷却水箱冷却至80℃,一部分作冷回流返回接触冷却塔顶,一部分回炼或出装置;

塔顶油气经接触冷却塔顶空冷器、接触冷却塔后冷器后,进入接触冷却塔顶油气分离罐,分出的污油由污油泵送至污油罐,部分出装置。

含硫污水排至污水汽提装置。

②吸收稳定部分

经过压缩、冷却后的富气进入进料平衡罐进行汽液平衡,分离出来的气体进入吸收塔底部;

分离出来的油经解吸塔进料泵升压后,经换热到80℃进入解吸塔顶部。

分馏塔顶汽液分离罐的粗焦化轻燃料油由泵送到吸收塔作为气体的吸收剂。

由稳定泵打来稳定焦化轻燃料油至吸收塔第一层做补充吸收剂。

吸收塔顶部出来的贫气进入再吸收塔,用焦化重燃料油再次吸收,以回收吸收塔顶携带出来的焦化轻燃料油组分。

再吸收塔底富吸收油返回分馏塔。

吸收塔底油与解吸塔顶气体混合经混合富气空冷器冷却到40℃进入进料平衡罐。

解吸塔底重沸器由分馏塔中段回流供热,以除去在吸收塔吸收下来的C2组分。

解吸塔底脱乙烷油经稳定塔进料泵打至稳定塔。

塔顶不凝气经稳定塔顶空冷器冷凝冷却后,进入稳定塔顶回流罐。

分离出的不凝气体由稳定塔顶回流泵抽出,将一部分不凝气体送出装置,另一部分作为稳定塔顶回流;

塔底焦化轻燃料油在重沸器中被焦化分馏塔来的蜡油加热以脱除焦化轻燃料油中的C3、C4组分。

由塔底出来的焦化轻燃料油经换热、冷却到40℃后分两路,其中一路焦化轻燃料油出装置,另一路经泵升压后送回吸收塔作补充吸收剂。

③冷焦水部分

自焦炭塔来的冷焦水自流到冷焦水缓冲罐,然后由泵抽至除油器进行油水分离。

分出的水相经空冷冷却后进冷焦水储罐储存、回用;

油相再经沉降罐沉降后,污油进污油收集罐回用。

④切焦水处理

切焦排水大部分经溜槽自流进入切焦水沉淀池,小部分与焦炭掺混进入储焦池。

储焦池内的切焦水自流入储焦池水提升池,由储焦池水提升泵输送至切焦水沉淀池。

切焦水提升泵将沉淀后的切焦水压入过滤器,切焦水过滤后进入切焦水高位储罐,供高压水泵切焦使用。

切焦水每天使用一次,每次使用时间约为4小时。

⑤脱硫部分

自稳定塔回流泵来的不凝气体进入不凝气脱硫抽提塔,与来自的贫胺液进行逆流接触,不凝气中的H2S被胺液吸收,塔顶的不凝气经胺液回收器回收胺液后,净化气不凝气出装置。

从吸收稳定来的焦化干气和来自加氢装置的干气合并后进入干气分液罐后再进入干气脱硫塔,与来自贫液泵来的贫胺液进行逆流接触,干气中的H2S被胺液吸收,塔顶的干气经干气沉降罐沉降,净化气送加氢制氢装置去制氢。

不凝气体脱硫抽提塔和干气脱硫塔塔底的富液混合后,送至硫磺回收装置溶剂再生单元统一再生,再生后的贫液循环使用。

2)工艺流程简图

工艺流程简图见下图:

换热

初馏塔

回流罐

加热炉

减压分馏塔

减压汽提塔

瓦斯进加热炉

石脑油

沥青

三线减压渣油进焦化

二线蜡油

一线蜡油

工艺流程简图

原料油

焦化炉

缓冲罐

焦炭去贮焦池

焦炭塔

分馏塔

富气去压缩机

焦化蜡油

含硫污水去酸性水汽提

油气分离罐

吸收塔

再吸收塔

入口分液罐

富液分离罐

富气压缩机

解吸塔

稳定塔

气态烃去燃气总管

焦化轻燃料油

焦化重燃料油

不凝气

干气分液罐

凝缩油

脱硫干气

干气脱硫塔

富液闪蒸罐

去火炬

富液再生塔

溶剂储罐

软化水

第三节 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一、项目选址

拟建项目位于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位于陈庄镇驻地东部,用地范围西起泰山路(东一路),东至新辛河路东1500米,南起府前街以南500米,北至陈付路。

规划用地南北长约2400米,东西宽约2340米,规划总用地503公顷。

陈庄镇工业园结构为“两轴、七片”。

“两轴”即辛河路南北方向的空间发展轴线及滨港路东西向联系轴线;

“七片”即由普通仓储物流区、高端仓储物流、机械加工、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组成的五个工业片区和行政办公区、城市公园共七个片区。

二、周边环境

拟建项目位于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西临辛河路,路西为山东金冠公司,厂区东面为东营海量化工有限公司,北面为东营鑫岭化工有限公司,南面为园区路,路南为空地。

厂区距烟新高速公路入口2.3km,距东港高速公路6.6km。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辛河路

北一路

山东金冠公司

海量化工公司

东营鑫岭化工有限公司

空地

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区域位置图

35m

20m

东营新能化工

三、总平面布置

整个厂区按功能分区,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南部,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位于厂区北部,装置位于厂区中部,罐区分别位于装置的东西方向。

厂区的西南侧、东南侧分别设一个大门,分别用于通行人流和物流。

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见下图:

园区路

办公楼

石油系针状焦装置

减粘装置

蒸汽锅炉

导热油锅炉

总变配电室

消防泵房

控制室、化验室等

污水处理场

事故池

地面火炬

消防水罐

职工宿舍

维修车间

循环水场

空压机

焦化轻燃料油罐区

石脑油、焦化重燃料油罐区

蜡油、沥青罐区

原料油、渣油罐区

东营海量化工有限公司

海量化工导热油炉房

鑫岭化工操作室

鑫岭化工罐区

卸车台

装车架

大门

总平面布置简图

66.8m

66.2m

65.5m

35.4m

38.4m

37m

30m

26m

80m

60m

57m

54m

20m

16m

42.4m

48.1m

32.9m

50m

25m

31m

52.8m

46m

19.6m

41m

27m

29.61m

29m

76.8m

17.5m

15m

绿化带

东营新能化工公司

40m

四、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东营地势,总体平缓,南高北低,西高东低。

黄河穿境而过,顺河方向为西南高、东北低,背河方向则是近河高、远河低。

西南部最高高程为28米(大沽高程,下同),东北部最低高程1米,自然比降为1/8000~1/12000;

西部最高高程为11米,东部最低高程1米,自然比降为1/7000。

东营大部是黄河冲积而成的典型的三角洲地貌。

由于历史上黄河改道和决口频繁,地表既受洪水的反复冲切,又有淤积套叠,故而形成了岗、坡、洼地相间排列的复杂微地貌。

(2)气象条件

1)气象资料

①气温(℃)

年平均气温12.8

月平均气温11.9

最热月平均气温26.7(7月)

最冷月平均气温-2.8(1月)

极端最高温度41.9

极端最低温度-23.3

②风向及风速

夏季主导风向南偏东

冬季主导风向西北

年平均风速3.3m/s

平均最大风速4.3m/s(4月)

平均最小风速2.7m/s(8、9月)

③霜冻(mm)

最大冻土深度600

④降水(mm)

年平均降水量613.6

年最大降水量1142.6

夏季平均降水量424.8

冬季平均降水量12.6

2)地质资料

该地区成土属于近代黄河三角洲,地势西高东低,海拔高度越四米。

地貌类型属微斜平地微地貌,其它微地貌型还有冲积扇、滩涂地、河滩高地等。

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厂址所在地场地平坦,土层较均匀,所揭露地层除表层素填土外,皆为黄河三角洲第四纪近堆文粘土及粉土构成。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的通知,厂区位置地震基本裂度为七度。

第四节 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一、物质的危险、有害特性

该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

原料油、石脑油、焦化轻燃料油、焦化重燃料油、不凝气、蜡油、渣油、干气、沥青、液氨、硫化氢等。

主要危险物质特性表

物质

熔点(℃)

沸点(℃)

密度

(水=1)

闪点(℃)

爆炸极限

(%)

火灾危险性

危险性类别

原料油

--

<1.07

>60

丙类

第2.1类易燃气体

20~180

0.63~0.76

-2

1.1~8.7

甲B类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60

20~200

0.729

-43

1.3~6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50~10

190~426

0.856

<55

0.6~7.5

乙B类

第3.3类高闪点液体

蜡油

0.914

>120

丙B类

丙类可燃液体

渣油

-

0.978

沥青

<470

1.3~1.5

204.4

30~

丙类可燃固体

干气

-182.6

-161.4

0.42

<-66

5~15

甲类

液氨

-77.7

-33.5

0.7

15~28

乙A类

第2.3类有毒气体

不凝气体

-160~-107

-12~4

0.5~0.6

-74

5.0~33

甲A类

硫化氢

-85.5

-60.7

1.54

-60

4.3~46

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并结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对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确认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火灾、爆炸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划分标准,项目所涉及物料大部分为甲类火灾性危险物质,闪点很低,爆炸下限较低,火灾、爆炸危险性大。

上述物质均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2)容器爆炸

石油系针状焦生产装置的焦炭塔、分离塔、吸收塔、解吸塔、再吸收塔、稳定塔以及与之相连的分离罐、凝液罐等容器均属压力容器,设备均承受一定压力,若存在超温超压等情况,当压力超过系统的承受能力时,易发生物理性爆炸,继而发生火灾爆炸。

3)锅炉爆炸

锅炉爆炸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超压爆炸

由于安全阀、压力表不齐全、损坏或装设错误,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或放弃监视责任,操作人员有意或无意关闭或关小出气通道,无承压能力的生活锅炉改作蒸汽锅炉等原因,致使锅炉主要承压元件筒件、封头、管板、炉胆等承受压力超过其承载能力,而造成锅炉爆炸。

②缺陷导致的爆炸

锅炉承受的压力并未超过额定压力,但因锅炉主要受压元件出现裂纹、严重变形、腐蚀、组织变化等情况,导致主要受压元件丧失承载能力、突然大面积破裂爆炸。

③锅炉缺水导致的爆炸

锅壳锅炉及水火管锅炉的主要受压元件往往是直接受火焰或烟气加热的。

锅炉一旦严重缺水,筒体、封头、管板、炉胆等主要受压元件得不到正常冷却,干锅后金属温度急剧上升,有时甚至被烧红。

此时如立即给锅炉上水,因金属性能与组织变化丧失承载能力,往往导致爆炸。

4)中毒窒息

硫化氢毒性属于Ⅱ级(高度危害)毒物,液氨属于中毒危害毒物,其它物质属于低毒或微毒物质,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对呼吸道粘膜和皮肤能产生刺激作用。

烃类物质对皮肤有一定的损害,可致接触性皮炎、毛囊性损害等。

渣油受高热分解,放出腐蚀性、刺激性的烟雾。

5)机械伤害

①电动机联轴器无防护罩,可导致挤伤、卷入等机械伤害。

②维修时未断电、监护不力致设备意外启动,可造成卷入、剪切等伤害。

6)触电

变配电设备、电机及输配电线路,绝缘破坏漏电或违章操作,有对人造成电击伤害的危险。

7)高处坠落

高处操作、检修,若平台、爬梯、护栏设置不规范或损坏;

有发生高处坠落伤害的危险。

8)灼烫

高温介质泄漏,有可能烫伤操作人员。

液氨可致眼灼伤和皮肤灼伤。

9)物体打击

①框架平台上的物件固定或放置不牢,有滑落砸伤人员的危险。

②带压操作、检修时受压部件弹出,有击中人体造成打击伤害的危险。

10)车辆伤害

运送原料和产品的车辆,若因车辆故障、违章驾驶或驾驶员操作失误有可能撞到人或设备。

11)淹溺

循环水池、事故池、污水池理厂等四周无防护围栏或防护围栏设置不符合规范,有导致淹溺伤害的危险。

第五节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对策措施

该项目采取的安全措施总体上基本可行,但应补充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区域规划与总平面布置单元

本企业与东营海亮化工公司同属于石油化工企业,东营海亮化工厂区与本项目渣油罐区相邻侧为空地。

企业应和东营海亮化工公司做好协调,使本项目渣油罐与海亮化工以后新建工艺装置和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

2)生产装置单元

①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

②生产装置的塔区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构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的甲类气体和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

③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④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⑤封闭式地面火炬的设置除按明火设备考虑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不应携带可燃液体;

B.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C.火炬应采取有效的消烟措施。

3)储运设施单元

①焦化重燃料油罐顶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

②装卸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③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

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4)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单元

①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

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②装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

③石脑油罐、焦化轻燃料油罐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④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A.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B.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C.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二、消防设施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该项目占地面积180亩,按照规范要求,全厂同一时间内火灾按1次计,最大消防用水量为1674.8m3。

本项目消防水源依托厂区2个1000m3消防水罐,厂区内消防管网采用环状布置。

生产厂区沿道路设DN150地上式消火栓,对高于15m的框架平台、塔区联合平台等均沿梯子敷设消防水竖管,并在每层设有消防水支管及水龙带箱。

项目设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在装置区及罐区沿消防道路铺设DN200环状消防泡沫混合液管网,环状管网进水管2条,并设PMS100/65-1.6型泡沫栓50套。

泡沫栓之间用阀门隔开,2个阀门井之间的泡沫栓个数不多于5个;

高塔和设备密集布置得框架平台附近设置PL24型消防泡沫炮,泡沫炮喷嘴为直流-水雾两用喷嘴,并在其对角或四周布置。

储罐采用移动消防冷却水系统。

项目各装置加热炉内、各泵廊、塔器平台、泵房等组成蒸汽灭火系统。

蒸汽灭火系统从各装置蒸汽包中接出DN100管线,单独配管,枝状至各蒸汽灭火支管。

各装置加热炉内、泵房配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终端有阀门控制后的接头,并配置耐高温胶管。

在装置区、罐区、管廊下部以及货场、配电室、主控室、化验室、办公楼等场所配备手提式或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全厂火灾报警系统采用集中-区域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室内设火灾报警控制盘,变电所设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装置区的火灾报警信号均先送至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盘后再统一送至全厂火灾报警系统。

厂区距离利津县消防大队二中队2公里,同时本企业和周边企业都建有义务消防队和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可及时到达火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三、防雷及防静电措施

装置区内采用一个接地系统,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均接至此系统(独立避雷针除外),并使整个厂区形成一个接地网。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变电所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系统的材料采用镀锌角钢和扁钢。

 

第六节 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一、建设项目外部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西临辛河路,厂区东面为东营海量化工有限公司,北面为东营鑫岭化工有限公司,南面为园区路,路南为空地。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区域、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二、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该厂区位于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西临辛河路,路西为东营金冠公司,南面为园区路,路南为空地。

厂区东面为东营海量化工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北面为东营鑫岭化工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企业)。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由于该项目和周边单位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发生事故后一般不会对周边企业安全造成影响。

三、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着使用后的影响

厂区东面为东营海量化工有限公司,北面为东营鑫岭化工有限公司,南面为园区路,路南为空地。

西面为辛河路,路西为东营金冠公司。

海量化工公司和鑫岭化工公司和本企业属于同类石油化工企业,主要存在的危险也是火灾、爆炸,由于本项目设施与上述两企业的生产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因此上述两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一般不会对本项目的安全造成影响。

东营金冠公司与本企业距离较远,一般不会对本项目的安全造成影响。

四、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着使用后的影响

(1)雷雨天气,特别是雷雨季节,高大建筑和设备是容易遭到雷击的对象,另外感应雷、地滚雷等对厂房及室外设备同样可能进行破坏。

由于生产设备和建筑物按规范要求设置防雷接地,遭受雷击的可能性较小。

雷击对计算机控制系统的侵入和破坏,造成设备的不同程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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