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doc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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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
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
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
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
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
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指示灯、压力表。
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
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
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七)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
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04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
南通三建冀东石油家园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作业人员。
第3条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应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项目部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项目部招聘员工条件:
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人士都可应聘公司相关职位。
应聘项目部职位时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持有职业技能岗位证、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等有效证件者优先录用。
列入北京市住建委警戒目录的人员不在录用之列。
患有疾病或有身份缺陷,不能胜任建筑施工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在录用之列。
第6条员工应聘项目部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7条项目部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第8条部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项目部录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在录用3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施工现场留存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期限。
项目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完成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施工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职工劳动合同不设试用期。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项目部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项目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项目部依法制定并公示的管理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项目部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部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项目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项目部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项目部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项目部下列损失:
(1)项目部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2)项目部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