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船舶动力系统建设专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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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七代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海上平台拆解装备、张力腿平台(TLP)、液货装卸及外输系统等油气开采装备的国内制造、示范应用,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和国产化配套系统水平,形成我国海洋油气的装备体系。
(二)水下生产系统目标油气田的工程专项
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总包为特征的水下生产系统,推动我国海洋油气工程体系的国产化(国产化率高于80%)。
实现水下采油树、水下井口、水下控制系统、复杂管汇、光纤脐带缆等关键设备国产化并实现产业化,突破国外在该领域的长期垄断,形成我国自主品牌的水下生产系统体系。
(三)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保障装备工程专项
满足未来对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和保障装备的需要,加快海上卫星发射平台、天然水合物试采装备、海上风能、波浪能、潮汐能和温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装备、海水淡化等装备的示范应用与产业化,推动自主化设计装备建造的突破和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保障装备体系的建立。
(四)海上应急综合保障工程专项
完成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大型远洋打捞工程船、高性能公务执法船、多功能应急保障船、救助打捞专用设备、水下特种作业设备、水下探测监测设备、海上应急通讯、海上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等船舶和关键设备系统的应用示范与产业化,为我国海域内应急救助打捞、溢油处理、应急核救援等海上应急综合保障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我国海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五)智能化与节能减排工程专项
以绿色和智能为目标,实现智能船实船建造和甲板设备、舱室设备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产品示范应用与产业化;
推动研发设计、集成制造、生产管理、全寿命周期服务的深度融合,建设面向未来的智能船厂,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推进绿色智能核心设备研发验证平台建设,建立智能化与节能减排的装备体系。
(六)深远海渔业工程专项
通过深远海渔业工程实施,开展养殖、捕捞、运输和加工等深远海渔业装备的示范应用与产业化,形成海上渔业常态化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
在岸海一体物联网的支持下,实现海上养殖产业链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提升海上渔业活动的智能化水平,拓展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空间,创建海上工业化智能养殖体系。
(七)豪华邮轮产业化工程专项
通过联合开发、技术引进、合资经营等方式,掌握邮轮总包建造的技术能力、工程组织管理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加快豪华邮轮的国内制造、示范应用。
带动本土化邮轮专用配套设备、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用设备的发展,形成比较完整的邮轮制造产业链。
(八)试验检测平台建设工程专项
为了加强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研发设计能力和试验检测手段,为用户提供可体验的定制化试验检测方案、虚拟设备操作与运维方案、数据交互与状态预警等功能,提升试验检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率,降低试验检测成本,缩短设计建造周期,产品品牌国际形象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九)极地船舶及设备建设专项
开展极地散货船、物探船等极地首制船舶的示范应用,实现物探拖缆收放系统等极地用配套设备产业化,完成极地开发相关装备的设计建造和实船应用。
完善我国极地科考、开发、运输体系。
(十)船舶新型动力系统建设专项
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技术引进、海外并购等方式,开展双燃料发动机、大功率中速柴油机、高速柴油机等船用动力系统的攻关,掌握装置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动自主创新科研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培养国产动力系统的自主品牌。
二、组织形式
整合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优势资源,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上有较高份额的系统与设备制造商参与,深入挖掘细分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培养龙头企业。
集中所有优势力量、联合攻关重点突破。
应用示范。
主要依托国内油气开发、海洋资源开发、海上工程、邮轮运营、船舶制造等骨干企业实施。
引导用户与制造企业、配套企业、研发设计机构等,通过股权合资、技术合作等形式组建联合体,共同开展重大产品技术攻关、技术制造和示范应用。
关键设备及首台套应用。
主要依托骨干配套企业实施,引导骨干配套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与总装建造企业、研发设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合资合作,联合推动产业发展。
鼓励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产业化探索。
智能制造水平提升。
主要依托基础设施条件好、产品开发能力强、生产管理水平高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和配套设备骨干企业实施。
鼓励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开展技术、资本合作,建设智能船厂或智能示范生产线。
试验检测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骨干企业、关键设备配套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验认证机构,以及海洋油气开发骨干企业。
鼓励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单位共同建设。
三、支持方式
对示范应用和研发试验检测平台建设等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项目,采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等政策性方式支持;
对产业化能力建设等具有竞争性的项目,主要采用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等市场化方式支持。
项目相关指标要求见《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指标要求》。
(一)示范应用。
对示范应用单位给予产品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具体比例视情况研究确定。
(二)关键设备与系统产业化。
主要以产业投资基金注资方式支持,具体方案由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单位协商确定。
对动力系统、通讯导航、水下探测监测、海洋工程装备专用设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长期依赖进口、国内急需的关键设备和系统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给予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重大产品研发和试验检测平台建设。
对具有公益性的重大产品研发和试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其中,对行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有重大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项目,经我委批准,可提高补助比例。
四、保障措施
(一)依托市场需求。
在“海洋强国”与“一带一路”战略中创造示范性项目或引导性项目。
利用当前全球各类要素成本低廉的机会,充分利用潜力巨大的国内海洋资源开发、海上工程建设等市场,同时挖掘国外潜在市场,统筹用户需求和装备设计制造能力。
以项目牵动,整合全球资源,提升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能力。
(二)推动产业联盟和产业联合体。
发挥大国产业链齐全的优势,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方式带动核心装备与技术能力的提高。
发挥骨干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总装建造企业的牵头和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大力推动研发、设计、建造、配套等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联合体,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进程。
(三)鼓励与地方政府及机构合作。
鼓励地方政府与相关机构合作,建立备选项目库。
定期进行项目推荐和项目进展跟踪,并制作相关书面材料,解决企业申报前期准备不足的问题。
在专项实施阶段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实施央地协同发展战略。
通过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成立专项海洋产业基金予以额外资金支持,在产业园区建设、新技术孵化及产业化推广等方面提供配套措施,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产业升级的新格局。
(四)实施动态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机构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动态监管,对专项实施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必要时调整支持方式、支持重点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对因条件变化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央预算内资金安全。
附件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指标要求
一、海洋油气装备创新发展工程专项
(一)示范应用
1.第七代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
作业水深3658米(22000英尺)、钻深15000米以上、平台最大甲板可变载荷10000吨以上、DP3定位系统,配套设备和系统国产化率达到30%以上。
2.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
作业水深在500米左右、储存量达20万吨、日油气处理能力2万吨左右、配套设备和系统本土化率达30%。
3.海上平台拆解装备。
平台的起重能力为10000吨以上,装备DP3动力定位系统,能够满足750人居住需要,吊机、北斗导航、SCR脱硝、全自动升降式栈桥等配套设备和系统领域实现本土化。
4.中深水张力腿式生产平台(TLP)。
工作水深1000米以上,排水量50000吨以上,张力筋腱定位,配置干式采油树,具有采油、生产、修井综合功能,生产处理能力:
油2万吨/日以上、气150万立方米/日以上。
5.液货装卸及外输系统。
包括货油泵系统、透平驱动系统、液位遥测系统和外输系统等。
扬程150mlc以上,最大外输能力6000立方米/小时。
二、水下生产系统目标油气田的工程专项
(一)关键设备及系统产业化
1.水下生产系统。
包括水下采油树及配套工具、水下井口及配套工具、水下控制系统、多功能管汇、光纤钢管脐带缆等。
最大工作水深500米左右,设计寿命20年以上。
2.水下生产系统关键电气设备。
包括水下电机、水下变压器、水下变频器、水下开关、水下可插拔电连接器等,工作水深500米左右。
三、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保障装备工程专项
1.海上卫星发射平台。
可搭载60人、自持力60天,关键系统和设备实现国产化率90%以上。
2.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装备。
装备最大起重能力达到1200吨,最大作业水深可达60米,采用DP2动力定位系统,甲板面积和可变载荷满足主流风电作业需求。
3.海上风电安装平台。
平台最大起重能力达到2000吨,并实现自主研制与国产化,国产化率达85%。
(二)关键设备及系统产业化
1.天然水合物试采装备。
天然气日转化能力5-10万立方、反应压力小于50巴,天然气(甲烷)转化率大于95%,液体产物主要成分比例大于90%。
2.浮式防波堤及波浪能发电一体化装置。
单元模块消波效果不低于25%、发电能力不低于100千瓦。
3.海水淡化装置。
日产水量可达100吨/天、脱盐率大于99.5%、吨水能耗小于4KWh、产水率40%、关键元件寿命不小于5年。
四、海上应急综合保障工程专项
(一)示范应用
1.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
总功率为14000千瓦,抗风能力12级,总体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同类船舶的先进水平。
2.近海打捞工程船。
具备定位精准、货舱容量大、航速高、耐波性好等近海打捞能力。
3.高速公务执法船。
排水量在2000吨左右、最大航速不小于32节、极限抗风能力12级。
4.多功能应急通信保障船。
具备通信覆盖、数据采集、岸基接入、求救信号搜索、应急作业调度等能力;
航速大于16节、排水量大于1600吨,续航力大于4000海里,自持力大于40天。
1.救助打捞专用设备及系统。
实现大吨位起重机、大吨位多绞线液压提升设备、大型拖缆机、大型A字架、大规模溢油控制与回收、饱和潜水设备等救助打捞专用设备和系统在实船上的首台套应用。
2.水下特种作业设备。
实现水下打桩设备、水下自动攻千斤设备、抬浮打捞浮力调节设备、水下切割与钻孔等水下特种作业设备在水下工程中的首台套应用。
3.水下探测监测设备及系统。
实现水面高速搜救无人艇(USV)、水下智能无人探测潜水器(AUV)、水下遥控作业潜水器(ROV)、水下载人潜水器(HOV)、水下常压潜水装具(ADS)、水下探测关键设备和传感器、雷达溢油探测追踪分析设备在实际水下工程中的首台套应用。
4.安全监测系统。
系统工作水深1500米、水下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采用水下无线数据传输、具有多通道冗余,实现首台套实船应用。
五、智能化与节能减排工程专项
智能船。
具备工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具备船舶综合能效管理、船舶辅助自动驾驶、和远程设备运行与维护等功能。
推进效率提高8%以上,相同航速下油耗降低6%以上
1.舱室辅机智能管控平台。
完成大型远洋船舶配套的舱室辅机设备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开发与实船应用,具备舱室辅机健康状态监测和诊断、舱室辅机优化调度管理与决策支持和舱室辅机智能供配电管理等功能。
2.绿色环保智能设备。
实现大型远洋船配套的智能化尾气处理装置、VOC回收再利用装置、VLCC凝析油脱臭装置等设备的实船应用。
4.高技术船及海工专用设备。
实现深水多点锚泊系统、电力推进系统、钻井系统、起抛与锚拖带作业系统等关键专用配套设备系统的实船应用和产业化。
(三)试验检测平台建设
1.船岸一体化的绿色能源系统设计试验验证平台。
完成船岸一体的电站系统、太阳能等新型能源装备技术和产品验证,实现节能10%-20%以上和港口码头零排放目标。
2.无人装卸作业系统的设计试验验证平台。
完成无人甲板系统、无人装卸系统和智能物流系统等无人装卸作业系统及其运维保障的示范平台开发与实际应用,提高作业效率提高10%以上,废气与噪音污染降低10%以上。
3.船舶与海洋工程核心机电设备数据集成平台。
聚焦船舶与海洋工程自动化、智能化的甲板机械系统、货油泵等舱机械等核心机电设备,以产品设计、制造、试验和运维等核心环节数字化为基础,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平台工程应用。
(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智能示范船厂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要求为国内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骨干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认证完备,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具备较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近三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
智能示范船厂建设项目要求建立研发设计、集成制造、生产管理和全寿命周期服务一体化软硬件平台,船型三维设计比例80%以上,船体加工数字化比例50%以上,每修正总吨工时数降低到15工时以下,万元产值能耗降低20%以上。
六、深远海智慧渔业工程专项
1.深远海渔业养殖平台。
具备鱼饲料处理、活鱼聚集与输送、死鱼处理、养殖空间立体感知、渔网防污、渔网清洁等功能。
作业水深60-300米,养殖水体15-25万立方米。
设备的国产化率60%以上。
2.深远海磷虾船。
进行电力推进、磷虾捕捞、加工、冷藏设备国产化研制并实船应用。
3.大型渔业专用运输安装装备。
可实现大型渔场的全球跨洋远程运输和海上安装。
深远海渔业养殖关键系统。
包括鱼饲料处理系统、活鱼聚集与输送系统、死鱼处理系统、养殖空间立体感知系统、超高分子量绳索网衣、渔网防污去污系统。
深远海养殖系统功能试验检测平台。
要求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为承担过海上大型养殖工程装备建设的骨干企业。
平台具备渔业养殖关键系统的功能检测和综合调试能力,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试验、检测以及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
深远海养殖系统虚拟试验验证平台。
建成集成虚拟调试系统实验室,具备网络化数字模拟实验和虚拟验证能力。
能基于全生命周期的产品数据和管理信息库,实现产品建造全过程有效控制。
七、豪华邮轮产业化工程专项
1.大型邮轮首制船。
10万总吨以上、最大客位4000人以上的大型邮轮工程示范,本土化率达到30%左右。
2.中小型经济邮轮首制船。
5-7万总吨、客位在1000-2000人左右,本土化率达到30%左右。
3.大型邮轮专业化工艺设计建造能力。
包括邮轮薄板分段制造、大功率激光复合焊设备和工艺、薄板变形控制工艺、纵骨和T排制造装焊的精度控制工艺的要求,形成相应的船体舾装加工制造能力。
八、试验检测平台建设工程专项
1.虚拟现实设计与试验平台建设。
要求虚拟试验技术平台的建设,需在首轮专项设置的国家试验检测技术平台的单位推进。
平台要基于标准化的信息采集技术,形成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的远程运维技术体系结构,可面向离散的机电设备系统、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开发船舶与海工机电设备系统、船舶推进系统设计、装配与虚拟现实平台。
2.重大产品试验检测平台建设。
要求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为国内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关键配套骨干企业,海洋油气开发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或为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挂靠单位,或为国家/省级检测、认证中心的依托单位,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试验、检测以及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
九、极地船舶及设备建设专项
极地船舶。
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新公约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极地高寒环境条件,冰区加强等级PC6以上。
1.物探拖缆收放系统。
完成满足3000米作业水深和极地环境作业需要,单缆长度10000米并具有健康状态监测评估和远程操控功能,实现系统的实船应用。
2.极地冰区大功率全回转推进装置。
实现PC2级10兆瓦回转吊舱推进装置和PC3级的5-10兆瓦的回转推进装置的实船应用。
十、船舶动力系统建设专项
1.中速柴油机装置(含柴油机和气体燃料发动机)。
完善中速机型谱中的基础机型及系列化机型。
在缸径160-400范围内,在不同缸径和不同排列的基础机型研究的基础上,实现在500-17000千瓦覆盖范围内任选一型机型的开发并实现实船应用。
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或废气再循环系统(EGR),可满足TierIII要求.
2.小缸径高速柴油机装置。
转速1500转/分-2300转/分,实现在10千瓦-1000千瓦覆盖范围内任选一型机型的开发,并实现实船应用。
3.大缸径高速柴油机装置。
实现在700千瓦-4000千瓦覆盖范围内任选一型机型的开发(直列机或V型机),并实现实船应用。
4.中速机关键零部件。
开展增压器、电控系统、大尺寸曲轴、轴瓦、活塞环、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关键执行器、燃气喷射阀等中速机关重零部件开发、可靠性性试验验证,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5.高速机关键零部件。
开展增压器、智能控制系统、高压(共轨)系统、SCR装置、五大关重件(机体、曲轴、凸轮轴、连杆、气缸盖)、关重配套件(活塞、轴瓦、气门等)等高速机关重零部件开发、可靠性性试验验证,并实现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