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管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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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管理Word下载.docx

每天两次巡查工地,记录每天所发生的和所处理的工程施工事件,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组织评定及检查验收;

按月向总监办上交监理日志及分项工程评定报告。

执行监理人已经检查发现并已责令整改的项目,执行监理人应独立负责跟踪落实,未曾整改完成虚假签署证明整改完成视为执行监理人的严重不作为行为。

因此造成事态扩大化并已出现事故,相关责任人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负担公司的经济损失,经济赔偿一般不低于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罚额的15-20%。

(2)不得利用工程请款、现场签证等监理工作收受承包人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贿赂。

不得接受承包人吃请、高档娱乐消费或到风景名胜区旅游;

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或法定工作日的休息时间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方式向承包人管理人员索取贿赂;

(3)坚持秉公监理,不得有意控制承包人,索要各种好处,不得故意刁难或包庇纵容承包人;

不得以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及安全管理等约束条件作为索贿条件进行实质性经济交易,或串通相关监理工程师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更换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材料数量,以此达到个人目的。

(4)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购置办公用品、通讯、交通工具,监理检测仪器、设备等,或为其报销交通、通讯的费用;

(5)监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执业,不得脱岗,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

或执业不敬业、不作为,不处理日常的监理工作,经常性寻求工作责任的推卸方法。

(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业主的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承包人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

3、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

经公司或总监办检查发现监理工程师存在上述问题者,将根据该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情节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只违反上述其中之一规定且未给工程施工现场带来负面影响,一次处罚500~3000元,对其违规行为在总监办的内部进行通报处理;

(2)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轻微的负面影响,一次性处罚3000~5000元,辞退该监理工程师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行为正式行文通报业主和总公司。

(3)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因为该监理工程师的错误行为造成分项工程的返工,一次性处罚5000~20000元,强制该监理工程师退场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违规行为专门行文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该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公司还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定期考核项目监理工程师

1、项目人员的考核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内所有监理人员的考核。

(2)公司负责对总监办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

(3)监理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①为确保总监办监理工作质量,向业主提供合规、优质的监理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②考核以总监办部门为单位。

组织机构为总监办的各个部门,其下属各专监理工程师由总监办考核。

③监理工作考核每季度一次,在季末进行。

被考核监理组首先按本办法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于次季前十天内报公司总工办。

逾期不报的,每迟误一天扣0.5分。

④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扣分制,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70~80分为合格,81~90分为良好,91~100分为优秀。

全年考核结果为四季考核结果之和的平均值,但如有某季考核结果不合格,全年考核结果最多只能评为良好。

⑤公司总工办将每年两次、不定期到各监理组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与自检结果严重不符的,视为该季考核不合格。

⑥公司总工办将在每年下半年初和第二年年初公布各监理组的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监理组年度工作评比,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⑦具体考核标准见监理工作考核表。

监理办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

项目

满分

分项考核内容

违约与扣分办法

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25分

人员

情况

8分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变换监理人员(每人.次扣1分)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换监理人员或变换人员超过规定的人次(每人.次扣4分)

3.监理人员先期离开驻地而监理办隐而不报或不按甲方批准的期限增加人员(每人.次扣4分)

4.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操作技能(每人.次扣1分)

5.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佩带胸卡(每人.次扣0.2分)

6.监理人员工作期间请假(每人.天扣0.2分)

设备

3分

1.监理设施不完善(每次扣1分)

2.因设备保管,使用不当或不使用设备而导致影响工作(每次扣1分)

岗位职责与工作计划

6分

1.监理岗位职责不明确(首次扣2分)

2.未对监理工作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每次扣1分)

3.监理办未按要求填写工作任务计划书或对填写工作任务计划书敷衍了事(首次扣2分)

4.监理办对监理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无预防和纠正措施(首次扣2分)

5.监理办未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传递渠道(首次扣2分)

计划落实与工作考核

1.监理办未全面实施预防、纠正措施(首次扣2分)

2.岗位工作计划未全面实施(首次扣2分)

3.监理工程师未对主要监理工作进行有效监控(首次扣2分)

4.监理工作未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首次扣2分)

5.监理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首次扣1分)

6.监理办信息渠道不畅通(首次扣1分)

工程质量控制

测量控制工作

4分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复核、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资料或经监理确认的测量资料存在错误(每发生1人.次扣1分)

2.承包人施工放线出现错误而监理未发现(视情况扣1--4分)

3.监理人员不进行实际的测量复核(首次扣1分)

4.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施工控制桩点的情况心中无数(首次扣1分)

工程材料控制工作

1.承包人不按规定的频率报验工程材料,监理人员未立即指令(首次扣1分)

2.监理人员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确认(首次扣1分)

3.承包人到场的材料未经批准或不合格而监理未发现或发现后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次扣1分)

4.承包人使用材料时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频率做现场试验(每次扣0.4分)

5.监理送交试验室材料和送交方式不满足规定的要求(首次扣1分)

6.监理未对材料进行统计,以至不能动态地掌握材料审批、进场和使用情况(首次扣1分)

工程开工控制工作

1.分项工程明显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批准开工(首次扣1分)

2.承包人擅自开工而监理未加以有效的控制(首次扣1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承包人按时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每次扣0.5分)

4.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内容不全或有问题而监理已审批同意(每次扣1分)

施工过程控制工作

1.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旁站(首次扣1分)

2.未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或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存在问题而监理未加以指令(首次扣1分)

3.未核查承包人的设备和试验室,或承包人的设备,试验室不满足合同要求而监理未给予指令(每次扣1分)

4.监理在过程控制中未发现施工中的问题或监理所管辖范围被监督站、业主及总监办勒令返工的(首次扣1分)

5.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未及时指令或口头指令未进行书面确认(首次扣1分)

6.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在现场(每次扣2分)

7.对承包人的工作,监理错误的下达指令、批示(视情况首次扣1--4分)

8.监理人员未监督承包人按施工方案或工艺要求施工(每次扣0.4分)

9.监理人员不清楚施工方案(每次扣0.4分)

10.监理人员不清楚现场情况和数据(首次扣1分)

11.监理人员工作中不能全面监控所辖工程项目(每人次扣1分)

验收控制工作

1.监理人员在验收时不进行实测实量(首次扣1分)

2.经监理验收的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视情况扣1--4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或验收数据错误(每次扣1分)

4.监理人员在验收时的试验检测频率不足(每次扣0.4分)

5.监理人员对项目验收依据有误(首次扣1分)

6.监理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记载(每次扣1分)

7.未检查、签认承包人的自检资料(每次扣0.4分)

8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有误(每次扣1分)

质量事件控制工作

1.监理人员隐瞒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未按程序处理(视情况扣1--4分)

2.监理人员未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导致质量事件发生(视情况扣1-4分)

3.发生质量事件未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处理(首次扣1分)

工艺试验控制工作

2分

1.监理人员未执行工艺试验程序或必要时未指令承包人进行工艺试验(每次扣1分)

2.监理人员对工艺试验方案审批草率(每次扣1分)

3.监理人员对工艺试验未进行全过程旁站或旁站记录不全(每次扣1分)

4.监理人员对工艺试验结果未进行认真分析,草率批准或建议工程大面积开工,致使工程出现问题(每次扣2分)

进度控制

5分

进度控制工作

1.未及时审批承包人按时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每次扣1分)

2.经监理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明显不合理(每次扣1分)

3.监理未对工程进度进行核查,未对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统计对照(首次扣1分)

4.进度滞后计划时,未及时督促承包人进行计划进度调整(首次扣1分)

5.监理人员不能正确分析制约工程进展的各种相关因素(每次扣0.5分)

6.无进度计划上墙图表(每次扣0.5分)

7.监理人员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进展的各种相关因素(每次扣0.5分)

8.对监理权限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每次扣0.5分)

9.对承包人实施的调整计划不能有效的监控(每次扣1分)

投资控制

13分

工程量清单管理

1.未在规定时间对图纸和清单数量进行核算(首次扣1分)

2.对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不清楚(首次扣1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控制支付清单(扣1分)

4.工程数量核算有误(视情况扣1--3分)

5.未对支付清单进行动态管理(首次扣1分)

工程量计量控制

1.现场计量方法不正确(首次扣1分)

2.现场计量数量不准确(首次扣1分)

3.监理不进行现场计量(首次扣1分)

4.未对计量工作进行阶段统计(首次扣1分)

5.对不属于计量范围的项目计量或已计量项目未验收,不合格,资料不全(视情况一次扣1--5分)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量单或审核后仍存在错误(每次扣2分)

7.计量单签字不全(每次扣0.5分)

工程支付控制工作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支付月报(首次扣1分)

2.中期支付有超支、漏支、错支现象(视情况扣1--5分)

3.未对支付工作进行阶段统计(每次扣1分)

4.支付月报内容不清或未将计量支付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首次扣1分)

5.支付金额不符合规定要求(每次扣0.5分)

其它合同事宜

工程变更控制情况

1.5分

1.监理审批变更的工程量及费用测算有误(首次扣0.5分)

2.承包人擅自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监理未加指令(首次扣0.5分)

3.对工程变更意向监理不能及时提供确切的情况(首次扣0.5分)

4.监理审批后的变更手续不全(每次扣0.2分)

工程分包控制工作

1.发现承包人未经批准进行工程分包而监理未采取有效措施(首次扣0.5分)

2.监理人员未能有效地对分包项目进行质量监督(首次扣0.5分)

3.未能有效地监督承包人对分包商的控制或承包人对分包工作控制不力而监理未及时指令(首次扣0.5分)

工程延期,索赔控制工作

1.未及时受理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首次扣0.5分)

2.对承包人的违约事项未进行有效的控制(每次扣1分)

3.索赔发生时监理人员未及时进行全面记录(视情况扣1--2分)

4.费用索赔监理评估有误(每次扣1分)

5.索赔审核依据有误(每次扣1分)

6.工程出现停工状态,监理未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每次扣0.5分)

7.监理提交的关于费用索赔手续不全(每次扣0.4分)

监理资料

12分

监理周报,月报管理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周、月报(每次扣1分)

2.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写监理周、月报(每次扣0.5分)

3.监理周、月报内容不全面(每扣0.5分)

4.监理周、月报中对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描述不准确(每次扣0.2分)

5.评价工程项目无具体数据或编造虚假数据(每次扣2分)

监理记录

1.监理办公室未建立工作台账或台账建立不全,记录不及时(每次扣0.5分)

2.无旁站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真实(首次扣1分)

3.无巡视记录或记录不全面(每次扣0.5分)

4.监理日志填写内容不全面,字迹无法辨认(每次扣0.1分)

5.监理人员不填写监理日志(日记)(每次扣0.2分)

监理文件

1.未及时整理、编写会议纪要(每次扣1分)

2.监理文件内容有误(首次扣0.5分)

3.监理文件丢失(每次扣1分)

4.监理文件在发放、存储、传递、更改、借阅过程中出现失误(首次扣0.5分)

1.非甲方批准的人员签认监理资料(每次扣4分)

2.监理资料有虚假问题(首次扣1分)

3.未按规定绘制上墙图表(每次扣0.5分)

4.未按规定的日期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报表(首次扣1分)

5.资料、表格的填写项目,签字不全,数字不准确(每次扣0.5分)

6.监理人员无自身验收资料(首次扣1分)

7.资料未按要求进行阶段归档(每次扣1分)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理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扣4分)

监理守则和工作纪律

10分

1.触犯国家,地方或行业法律法规,条例(视情况扣5-10分)

2.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视情况扣1-5分)

3.以权谋私,向承包人索要好处,收取承包人赠予的货币及礼物(视情况扣2-10分)

4.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业主的利益(视情况扣2-10分)

5.监理人员同承包人一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视情况扣2-10分)

6.无理拒绝或拖延监理工作(视情况扣1-5分)

7.工作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况扣2-10分)

8.工作时间饮酒,损害监理形象(首次扣1分)

9.拒不执行上级指令或欺骗上级(视情况扣2-10分)

10.向承包人报销各种费用(视情况扣2-10分)

11.独自长期占用承包人的交通或通讯等设备(视情况扣2-10分)

12.泄露工程、业主的秘密,损害业主的利益和名誉(视情况扣2-10分)

13.参与各种赌博活动(视情况扣1-10分)

14.不进行工作交接(首次扣1分)

15.不自觉接受甲方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视情况扣1-5分)

16.工作时间休息或迟到,早退(首次扣1分)

17.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况扣2-5分)

18.监理办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视情况扣2-5分)

19.不能正确的对待甲方的检查工作,出言不逊(视情况扣2-10分)

20.考试不及格,作弊人数超过总数20%(视情况扣1-10分)

甲方综合评价

根据监理办的综合业务能力,对工程的控制情况,与甲方的配合等方面由甲方有关部门综合评定

五、廉政制度

认真贯彻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大桥工程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廉政、干部廉洁;

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廉政建设目标,总监办建立有效的廉政措施并报公司批准备查,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维护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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