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问题汇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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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思考

农民工返乡就业 农民工权益

建筑质量问题

医疗改革

(1) 

(2) (3) (4) 

 (5) 

教育公平 学生择校

网络监管问题 手机短信文化 整治网络低俗风

四中全会

群体性事件

收入分配改革

诚信社会

城市垃圾处理

产业结构调整

扩大内需

知识产权保护

农村社会养老

保增长

社会保障制度

统筹城乡发展

城管执法

文化体制改革

电话购物

青少年网瘾

 

社会保障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由此,也是历年申论考试的重点,例如2008年重庆考查的是养老问题等。

因此,联创世华专家特地为广大考生解读了此热点。

一、背景

2009年6月11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民在线交流。

2008年9月2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开幕式并致辞。

他强调,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黄菊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

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明确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黄菊强调,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黄菊提出,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符合农村经济和社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抓紧研究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要建立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既要确保当期支付,解决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特殊问题,又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要发挥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通过社会保障有效实施再分配,使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都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建共同的社会利益基础,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二、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

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安全网”的作用。

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平衡器”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助推器”的作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面临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

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

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

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三)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

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

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

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

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四、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

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

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

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

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六)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

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

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

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

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是联创世华公考研究中心为广大考生解读的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专题,我们分析了“是什么”,归纳了“作用”和“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这种思路的好处在于,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能够清晰而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公务员考试考查我们的正是这种能力。

各位考生在平时备考中,也尽可以多运用这种思路来思考热点问题。

接下来,联创世华专家会在的公考备战中继续为大家解读一些时政热点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考方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着多种矛盾,其中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政府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矛盾。

所谓社会公共产品,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有成员均等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如义务教育、国防、外交、公共卫生等。

本文所说的公共产品,主要是指教育、医疗卫生、居住、就业和社会保障等。

  一、矛盾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我们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根据国际经验,一国的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期,也是该国公共产品需求快速扩张的时期,人们已由对满足温饱的需求转变为对教育、医疗、居住、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产品的强烈需求。

但是,我国经济28年的高速发展并没有相应带来政府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高投入,相反却出现了社会公共产品投入逐年降低的现象。

近年来,我国每年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数第一,这与我国的经济总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总额高居世界第一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以说,我国这些年来国民经济的高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为代价的。

这就导致了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政府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矛盾。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第一,教育、医疗卫生的改革有误,导致许多人上不起学、看不起病。

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中,政府过分强调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忽视甚至牺牲了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的及时、等额投入,在削减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支出的同时,政府没有形成有效的机构来承接相应的职能和负担,致使公民受教育的费用和医疗费大涨,导致很多人上不起学、看不起病。

这必然导致居民对未来风险和收入预期的不确定,使其降低了消费意愿,进而加大了预防性储蓄。

这与政府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是相悖的。

  第二,严峻的就业压力,增加了社会的隐患和不和谐的因素。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的劳动就业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

如何妥善安置中国庞大的就业群体,如何保障这些人的基本权益,成了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增加社会的隐患和不和谐的因素。

  第三,收入分配不公,潜藏着社会危机。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的不良现象,因而出现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者收入却增长缓慢的局面。

如果这一矛盾不能很好解决,就会激化劳资矛盾,引发社会危机。

  第四,社会保障覆盖面过低,难以支撑民众对它的渴望。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在低水平的基础上建立了可以说是较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经过28年的经济持续高增长后,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

社会保障的程度也降低了。

这与民众对它的渴望是不相称的。

二、矛盾产生的原因

  产生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政府长期忽视了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

在发展国民经济、提高综合国力的过程中,政府过于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忽视了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致使我们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这三项基本公共产品的投入上,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第二,我国的社会财富积累率低。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20多年来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经济的高增长一直建立在粗放经营的增长方式之上。

二是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既对城市建设缺乏长远的规划和设计,又由于质量差等原因,导致城市的楼房、道路和地下网管等屡屡出现拆了建、建了拆的现象。

而我们每年在计算总产值时,只计算新建、新增的产值,却不扣除拆旧的价值和给环境造成的污染而需支出的治理费。

其结果就造成了我们实际形成的社会财富积累率偏低。

  第三,各级地方政府热衷于见效快的“政绩工程”,而不热心于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中央实现了财权的集权和事权的分权。

但由于地方政府支出责任的加大和收入资源的减少,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严重短缺。

  三、对策思考

  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拉大了社会成员间的差距,引发社会不公平。

同时,它不仅侵蚀了公民共享的基本权利,也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矛盾,责任主体在于政府,政府应该怀着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

  第一,改变以往的政策导向。

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坚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

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应更多地放在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产品上,而不是直接抓经济。

政府所要做的应该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应有的法制、政策、治安等社会环境。

第三,加快政府自身的改革。

主要应加快以下三方面的改革:

一是要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硬约束机制,加强政府对社会公共产品开支的提供力度和有效监控;

二是要规范政府自身的行为,通过改革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把节约出来的资金用于增加社会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

三是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变公共服务提供的手段,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以提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第四,花大力气、下大决心解决城乡公共产品结构失衡的问题。

应尽快把社会公共产品覆盖到农村和农民。

这既是公共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产品本质属性的回归。

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尽快由依靠农民自身向以国家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

政府必须通过加快对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补偿性供给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

  第五,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责任。

在当前的情况下,政府主要应明确以下四个方面的责任:

一是制定公共服务的规划、政策和标准;

二是提供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

四是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包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六,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要大刀阔斧地改革事业单位,确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七,抓紧制定出解决矛盾的整体战略。

也就是说,要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政策、范围、边界、政府能力等进行科学的总结和评估,制定出符合目前我国改善和发展公共服务的思路和应对策略。

******总理视察河南期间,随机停车走进洛阳市送庄镇西山头村的村民家中,当地村民李剑雷因不满洛阳市区禁止进城卖桃,向总理实话实说,总理现场办公,解决了送庄镇进城卖桃难题。

在温总理过问农民卖桃难的当天下午,有关领导就在送庄镇召开了现场会。

会上决定,向果农发放进城直销特别许可证,果农持证进入市场。

果农进城自设摊点销售者,城管部门要执行首次不处罚政策,主动引导果农进入市场销售。

向总理反映卖桃难题,送庄镇农民为自己争得了卖桃的便利,也为其他县种植瓜果的农民叩开了进洛阳市直销的绿色通道。

洛阳市一夜之间就高效率地解决了桃农进城卖桃难题。

  河南洛阳的这一幕,与几年前重庆云阳发生的事件非常相似,一位农村妇女拦下总理的车说实话,总理亲自帮她讨薪,第二天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农民工讨薪问题也因此被提上了公共议程”……

  由“讨薪”到“卖桃”,问题并非难到不可解决,也并非中央不让解决,一次次的重演,关键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缺乏执政为民的理念,缺乏执行力。

  “执行力”一词最早流行于国外企业界。

所谓“执行”,是一套系统化的流程,它包括对方法和目标的严密讨论、质疑、坚持不懈地跟进以及责任的具体落实。

执行力是“做”的能力,即企业选用合适的人去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好的能力。

就政府而言,所谓执行力,是指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决策政令的能力,也是指政府通过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运行流程进行工作目标落实的系统化过程。

它首先要求政令畅通和政令统一,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统一服从中央政府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决定。

同时,政府执行力也并非意味着下级政府只能跟在上级后面亦步亦趋,做法律政策的“传声筒”。

它要求下级政府和官员真正吃透法律政策的精神,明确上级政府意图,体察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决定创造性而又不违背原意地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

  政府的执行力取决于公务员的执行力,影响政府执行力的因素有公务员的观念、素质和能力、政府的体制机制、客观外部环境等多个方面。

也就是说要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可以多方面的采取措施,比如提高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强化机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破除官本位,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树立争取的权力观等等,但众多措施中改善体质机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执行力尤为重要。

  行政问责制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在提倡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是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改善政府管理、建设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

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

是加强对政府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政府执行力,建设效能政府的制度保障;

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

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行政问责制与开展绩效评估结合起来。

绩效评估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行政问责才有可靠的依据。

因此,要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把行政问责制与行政监察、审计结合起来。

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努力建设责任政府;

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把行政问责制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

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的有效措施,也是开展行政问责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要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四是把行政问责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

要研究把行政问责制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推行行政问责制要与宪法、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相衔接并有所区别;

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五是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体系。

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要职责,理顺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条。

同时,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项职能、任务、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科学界定行政问责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对象、重点、范围和方式;

加强问责机制建设,明确问责程序。

  六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体系。

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的体系。

要规范行政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解决由谁来问责、谁来监督的问题;

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明确责任种类及责任追究方式;

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明确哪些行为应当问责,哪些行为可以免责;

规范行政问责的程序,实现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总之,从2003年以来我国加快了行政问责制的步伐,现如今问责制已经进入制度化时期,比如近日出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问责的对象;

问责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种方式;

问责制不能代替党纪处分;

问责决定向社会公开,免职一年内禁止新任相当职务等内容。

行政问责制,又称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

作为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行政问责就是通过各种方式让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切实为其行为负起责任来,其实质在于防止和阻止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

  当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有:

  

(一)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责任主体难以明确

  行政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基础,就是对于每一个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责任要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拥有清晰的责、权、利,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真正发挥行政问责制的作用。

  由于目前我国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导致当前我国党政关系错综复杂,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

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

或者在问责中,问责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

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三个方面。

  

(二)以同体问责为主,异体问责相对薄弱

  根据世界各国问责制的实践,问责制既需要同体问责,也需要异体问责,但关键在于异体问责。

异体问责是一种更有效、更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问责方式,离开异体问责的行政问责制是苍白无力、缺乏持续性的。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我国目前的行政问责,以同体问责为主,主要是由党委和政府来实施行政问责,问责的制度依据主要是党的文件和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异体问责相对比较薄弱。

虽有罢免制度,也主要是对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官员才实行等。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行政问责的效果。

  (三)问责范围过于狭窄

  时下的问责实践,一些地方政府似乎更多停留在行政领导体系中,努力贯彻对上级负责、对权力负责的制度化,而在对法律负责、对公众负责、对权利负责的努力上有所欠缺。

从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以来,追究了一大批行政官员,一些重大事故问责了相应的行政首长。

但总的来看,我国的问责范围太小,主要表现为:

一是行政问责仅仅停留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对影响力、破坏力大的所谓“小事”却不问责。

二是行政问责仅仅限于安全事故领域,对其他领域应担负领导过失责任的官员却不问责。

三是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

四是问责只是针对经济上的过失,而对政治等其他领域的过失却不问责。

五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督环节。

  (四)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法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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