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马海涛.ppt
《中国税制-马海涛.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税制-马海涛.ppt(39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税制-马海涛.ppt](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9/82903bc5-b20b-4d92-b709-3029e4f8a946/82903bc5-b20b-4d92-b709-3029e4f8a9461.gif)
中国税制中国税制马海涛马海涛主编主编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第二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第三节税收分类第四节税制体系第一节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理办法的总称。
广义的税收制度广义的税收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1.课税对象的定义:
是指对什么课税对象的定义:
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物。
课税对象的分类:
商品或劳务;课税对象的分类:
商品或劳务;收益额;财产;资源;人身。
收益额;财产;资源;人身。
2.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度。
的度。
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
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
(1)列举法列举法
(2)概括法概括法3.计税依据:
是指课税对象的计税依据:
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分为:
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分为:
(1)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实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2)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二二)纳税人纳税人1.定义: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义: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2.负税人:
是最终负担国家负税人:
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3.扣缴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扣缴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三)税率税率1.定义:
是应征税额与课定义:
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现了征税的深度。
税的深度。
2.税率的分类:
比例税率;税率的分类: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定义:
是指应纳税比例税率定义:
是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
关系。
比例税率的分类:
单一比例税比例税率的分类:
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率。
(2)累进税率定义:
是随征税累进税率定义:
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累进税率的分类:
累进税率的分类: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定义:
对单位征税对定额税率定义:
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一个征收比例。
定一个征收比例。
定额税率的分类:
定额税率的分类:
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四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1.纳税环节定义:
指对处于运动纳税环节定义:
指对处于运动种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种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款的环节。
2.纳税环节的分类:
一次课征制;纳税环节的分类:
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五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1.纳税期限定义:
是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定义:
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2.纳税期限的两个具体规定:
纳税期限的两个具体规定:
(1)按期纳税按期纳税
(2)按次纳税按次纳税(六六)减免税减免税1.减免税定义:
是税收制度中对减免税定义:
是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规定。
励和照顾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包括:
减免税规定;起减免税包括:
减免税规定;起征点规定;免征额规定。
征点规定;免征额规定。
(七七)违章处理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它体现了税收的强罚措施,它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
段。
第二节第二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收制度和税法一、税法概念和特点一、税法概念和特点(一一)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的主要特征:
税法的主要特征:
1.税与法的共存性税与法的共存性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务的不对等性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税法结构的综和性(二二)税制与税法的关系税制与税法的关系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两者的关系:
两者的关系:
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
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
二、税法的作用二、税法的作用(一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3.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4.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二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1.税法的指引作用税法的指引作用2.税法的评价作用税法的评价作用3.税法的强制作用税法的强制作用4.税法的教育作用税法的教育作用三、税法的渊源三、税法的渊源(一一)宪法宪法(二二)税收基本法律税收基本法律(三三)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四四)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五五)税法解释税法解释(六六)税收条约税收条约四、税收法律关系四、税收法律关系(一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特征1.概念:
是国家税务机关与概念:
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务关系。
2.特征:
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和法人和法人
(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对等(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无偿转移的性质(4)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国家的意识国家的意识(二二)税收法律关系要素税收法律关系要素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纳税主体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1)实物实物
(2)货币货币(3)行为行为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变更和终止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四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制国家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制国家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保证税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保证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
务的履行。
保护方法主要包括:
行政手段保护方法主要包括:
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
和司法手段。
五、税收法律体系五、税收法律体系(一一)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税收实体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立法主体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
律。
(二二)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税收程序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为保护税收实体法所规立法主体为保护税收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
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
(三三)税收处罚法税收处罚法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对税收违法犯罪行权的立法主体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律规范,是禁止为予以处罚的法律规范,是禁止性规范的一种。
性规范的一种。
处罚的方式包括:
行政处罚和处罚的方式包括: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四四)税收争讼法税收争讼法1.税收争议法:
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税收争议法:
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制定、认可的,用来调的立法主体制定、认可的,用来调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务行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政争议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
2.税收诉讼法:
税收诉讼法:
(1)税收行政诉讼法税收行政诉讼法
(2)税收刑事诉讼法税收刑事诉讼法第三节第三节税收分类税收分类一、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一、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
纳税人以直接提供无偿劳力役税:
纳税人以直接提供无偿劳动的形式缴纳的税种。
动的形式缴纳的税种。
实物税:
纳税人以实物形式缴纳的实物税:
纳税人以实物形式缴纳的税种。
税种。
货币税:
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货币税:
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税种。
税种。
二、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二、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实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物形态为计税单位。
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三、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三、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
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中央税:
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入,归中央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
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地方税:
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入,归地方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属于中央、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属于中央、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
成的税种。
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
税负不能由纳税人转直接税:
税负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必须由自己负担的税种。
嫁出去,必须由自己负担的税种。
间接税:
税负可以由纳税人转间接税:
税负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税种。
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税种。
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类系分类价内税:
税金购成商品或价内税:
税金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价外税:
税金不购成商品价外税:
税金不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六、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六、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
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流转税:
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的税种。
额为课征对象的税种。
所得税:
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所得税:
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的税种。
资源税:
以自然资源的绝对或资源税:
以自然资源的绝对或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财产税:
以财产价值为财产税:
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课税对象的税种。
行为税:
以某些特定行行为税:
以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第四节第四节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