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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于双务实践性合同的种类(2003年单项选择题)

  2.合同分类中各类合同的概念和分类的意义(2007年单项选择题)

  3、双务、有偿和诺成性质的合同(2009年多选)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有关各类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07年)

  A.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B.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高,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低

  C.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成立需要特定法律形式的合同

  D.无名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合同

[答疑编号1096240102]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分类。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所以,A项说法是错误的。

  在保管合同中,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责任的轻重不一样。

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低,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高。

所以,B项说法是错误的。

  无名合同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特定名称的合同,而不是内容不明确。

合同法要求不管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内容都必须详细具体。

所以,D项是错误的。

  C项是要式合同的概念,表述是正确的。

多选题】下列关于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偿保管的保管人有重大过失的,才负赔偿责任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有偿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D.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E.无偿合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答疑编号1096240103]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D项错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所以,B项错误,C项正确。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无偿合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返还财产。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 )属于实践性合同。

  A.仓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E.借用合同

[答疑编号1096240104]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实践性合同的种类。

  保管合同是双务、实践性合同;

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诺成性合同;

借用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实践性合同。

  以上各项中实践性的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其他三种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同时具有双务、有偿和诺成性质的合同有( )。

(2009年)

  A.承揽合同

  B.借用合同

  C.赠与合同

  D.买卖合同

  E.行纪合同

[答疑编号1096240105]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性质。

借用合同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本节的内容是合同法比较重要的内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

最近几年几乎每年都会考查合同的效力,有的年度会出2~3题。

因此对合同效力中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一定要重点掌握。

另外要约的撤回;

要约、承诺的效力判断以及格式条款也是比较容易出题的知识点,需要重点掌握。

  1.承诺的撤回;

  2.合同价格的确定;

  3.不可抗力的含义;

  4.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5.《合同法》中关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的规定(2005年单项选择题)

  6.合同无效的情形;

  7.《合同法》中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规定;

  8.《合同法》中关于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

  9.物权处分行为的判定;

  10.合同的效力;

  11.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一、合同的订立(熟悉)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特定资质条件的招标公告

  B.某公司向一商业伙伴寄出的自己已经签字盖章,内容完整的一份购销合同

  C.甲公司发布的包含了股价、拟募股数量等具体、确定内容的招股说明书

  D.丁某当面向孙某提出,愿将自己的手机以人民币l000元卖给他

  E.某拍卖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

[答疑编号1096240106]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要约邀请。

根据《合同法》第15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A、C项属于第15条规定的要约邀请。

B、D项也属于要约。

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CE。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

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

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E.在乙公司作出承诺决定之前

[答疑编号1096240107]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A、C两项是正确的。

多选题】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是(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要约经过公证的

[答疑编号1096240108]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多选题】承诺人撤回承诺的通知( )要约人。

  A.应当先于承诺通知到达

  B.应当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C.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

  D.可以采取默示的方式送达

  E.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内到达

[答疑编号1096240109]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提示】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

承诺是使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最后时点,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能撤销。

单选题】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B.承诺发出时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D.承诺发出后经过合理的期限

[答疑编号10962401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成立的时间。

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单选题】招投标方式属于合同订立的特殊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属于( )。

  A.要约邀请

  B.邀约

  C.要约

  D.承诺

[答疑编号1096240111]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

招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竞争缔约交易方式。

通常有招标、投标和定标三个环节。

招标是当事人一方向数个相对人公开表示缔约愿望,发出要约邀请。

投标是受招标人许可的人以接受标书为条件向招标人发出缔约意思表示,投标为要约。

定标也称决标,是招标人对所有投标进行评估,选择最优投标人承诺与之缔约。

定标是对投标完全接受,定标即为承诺。

  二、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掌握)

  在该问题项下,包含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和格式条款合同三个问题,重点掌握格式条款合同。

单选题】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

  A.以合同中规定的有解释权一方的解释为准

  B.以制定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为准

  C.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按照民法自愿原则处理

[答疑编号1096240112]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选项C正确。

多选题】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C.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

  D.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

  E.对格式有两种以上理解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答疑编号1096240113]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因此,C项是错误的。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理解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因此,D、E两项是错误的。

  三、合同的效力(掌握)

单选题】李某将一幅祖传名画,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合同约定3天后交付该画。

第二日,李某又与王某(王某不知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关系)签订合同,将该画以5500元卖给王某,并向王某交付了该画。

李某与张某、王某之间的合同效力是( )。

  A.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有效

  B.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有效,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无效

  C.李某与张某、王某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D.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疑编号1096240114]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效力。

本题属于一物二卖的情形。

李某与张某、王某分别签订了买卖名画的合同,因为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一诺即成,因此李某与王某、张某的合同均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后生效,所以这两份合同都已经生效。

因李某与张某约定3天后交付名画,画属于动产,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动产自交付时起物权发生变动,因此画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所有权仍属于李某。

故李某与张某之间合同生效,所有权没有变动。

李某又将画卖给王某,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也是生效的,且画已经交付,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王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张某可以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合同。

  A.无行为能力人订立

  B.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

  C.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

  D.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

  E.已过诉讼时效

[答疑编号1096240115]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效力未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几种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本题中,A、E两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单选题】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送给张某。

依据《合同法》规定,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有效合同

[答疑编号1096240116]

『答案解析』该题考点是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事后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

[答疑编号1096240117]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多选题】.属于《合同法》第52条所规定的无效合同的类型有(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答疑编号1096240118]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题中,A、E两项是错误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时候才是无效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这里并不包含规章。

多选题】下列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A.约定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条款未损害国家利益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E.以欺诈手段订立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答疑编号1096240119]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无效及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两种: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以A项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判断其是无效合同,还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关键是看其是否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是无效合同。

所以B、E两项中,B项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E项是无效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所以C项的格式条款无效。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所以,本题ACE三项是正确的。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

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奶粉以更高的价格售予他人。

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

( )

  A.甲公司催告乙公司交货,则合同确定有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确定有效

  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合同确认有效的通知,则合同确定有效

  D.乙公司以订立合同存在欺诈情况为由,主张行使撤销权

  E.乙公司行使撤销权只能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行使

[答疑编号1096240120]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A、B选项的行为均是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C选项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因此该合同有效。

而撤销权专属于在签订合同时遭受欺诈的一方,即甲公司,乙公司不具有撤销权。

第四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本节是第四章中比较重要的内容,这一节的重点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

学习时应重点掌握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

三种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对于不安抗辩权应掌握《合同法》第68、69条的规定。

  1.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违约责任;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多选题】下列关于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C.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

  D.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租赁合同

  E.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答疑编号1096240121]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除以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

  本题中,B、C两项说法是错误的,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不会导致合同的消灭。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因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故不适用于赠与合同。

单选题】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依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后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了施进度,放慢施工速度。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行使的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疑编号1096240122]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在该施工合同中约定,依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因此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了施进度,放慢施工速度的行为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选项正确。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天内一次付清。

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

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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