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市高要区环境问题举报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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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肇庆市高要区环境问题举报件Word文档格式.docx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高要区要求上述企业切实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维护,确保生产废水全部输送至肇星公司处理,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第二十七批来电第54号;

高要区金利镇茅湾村的鱼塘和农田于去年出租,现发现其用于电镀生产,其中一家名为盈富电镀厂,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废气扰民。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应为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盈富利五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位于高要区金利镇新中心城区(唐桂祥工业用地),主要从事电镀五金制品、塑料镀件生产。

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其产生的废气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经监测,2014年以来,该公司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

高要区要求盈富利公司继续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

第二十七批来信第52号;

高要区长顺石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且其开通隧道安装输送带横跨公路,把沙石输送至西江边,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高要区长顺石业有限公司距离高要区第二中学190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经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和周边无组织废气,结果显示均达标。

长顺公司在采矿区东北面设置了一道涵洞,并在涵洞内安装输送带用以运输碎石至西江码头,未对西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但该公司在县道X429K2+690-K2+844左侧架设的输送设施为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风险。

12月26日,高要区对长顺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按照环保和安全生产各项标准,立刻整改,认真落实。

针对长顺公司建设的跨路输送带问题,高要区交通运输局要求其立即整改,在15天内递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完善相关手续。

4

第二十七批来信第53号;

高要区金渡镇腰岗村有两家工厂,距离小学仅几十米,每天都排放大量粉尘,气味浓烈,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举报中反映的两家工厂实为高要市鑫晟鞋材有限公司和高要市金渡镇绿叶花棍再生资源加工场,分别距离腰岗第三中心小学172米和319米。

两家企业均被列为高要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范围,并已将有关资料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其产生的废气均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但由于绿叶花棍加工场仍在整改,企业在未完善治理设施的情况下,进行原材料加热时会产生异味。

经咨询附近学校师生和农户,上述两家企业暂没有对其造成影响。

高要区对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继续落实好停产整改工作,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经高要区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复产;

并加强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2号;

环督(粤)转〔2016〕41号

高要区金利镇横洲村位于中角坑位置,有人长期在此填埋生活垃圾、工业化工废料,焚烧煤杄石,污染环境。

举报中反映的中角坑位置实为高要区金利镇横洲村金岗水泥厂西侧的牛角坑,附近共有三个堆场,包括牛角坑北侧梁启怡黄泥堆场、牛角坑中部及南侧邓文坤煤矸石堆场、金岗水泥厂堆场,均没有废水产生,现场也未见燃烧煤矸石行为,但煤矸石堆场部分物料没有遮盖,遇风容易产生粉尘。

今年8月,曾发现有人在金岗水泥厂堆场违法倾倒一般固体废物,经处理并在堆场加装门锁后,已没有类似情况发生。

12月25日,高要区对现场进行检查后,要求煤矸石堆场场主不得燃烧煤矸石,并切实做好物料遮盖工作,落实防风措施。

同时,组织人员加强对堆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3号;

高要区南岸镇文峰码头位置有6个大型养鱼排,涉嫌无证经营多年,直接用西江河水进行饲养大量鱼类,严重污染西江。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共有6处网箱(鱼排)养殖,其中1处闲置,均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养殖行为。

经对6处网箱(鱼排)养殖的西江河水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没有异常。

12月25日,高要区对5个仍在开展网箱养殖的养殖户下发《通知》,要求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养殖网箱。

目前,养殖户正按要求落实拆除工作。

7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4号;

高要区白土镇X437县道两旁有十几家污染企业,长期排放刺激性废气,产生的工业废水涉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涌,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对附近群众造成影响。

经排查,该路段共有7家企业,其中1家于2010年已停止生产,一直荒废至今。

2015年,环保部门曾收到群众关于乐堂有机玻璃厂、联晖塑料厂和林兴塑料厂环境污染投诉。

经整治后,已没有收到类似投诉。

检查期间,上述企业均没有生产,因此未闻有刺激性气味,没有发现废水直排现象,但晟新豆渣加工厂和乐堂五金铸造厂没有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昌盛塑料厂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X437县道旁的河涌为上游村庄的生活污水排水渠,河水呈泥黄色,未见有黑臭现象。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高要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整改。

同时,将会同当地镇政府加强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8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5号;

高要区蛟塘镇奕庆村委会塱心村的新牧民养猪场,距离居民区和乡村饮用水源约几百米,产生的恶臭和污水对村民造成影响。

举报中反映的位置共有2家生猪养殖场,分别是高要区蛟塘镇新宏牧生态养殖场和肇庆市高要区新态农牧有限公司,现存栏猪只约共有7000多头。

其产生的粪渣废水均经收集后进入沼气池处理,最终排入自有的鱼塘。

检查中发现,由于上述两家生猪养殖场粪水收集渠和隔渣池等设施没有覆盖,导致有臭味散发。

经对两家生猪养殖场周边无组织废气以及塱心村村民用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指标达标。

高要区包案专责组要求上述2家生猪养殖场对粪渣废水的收集明渠以及隔渣池、隔栅沉淀池等设施进行加盖覆盖,减少臭味散发,同时进一步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目前2家生猪养殖场正在整改中。

9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6号;

高要区万通造纸有限公司长期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西江,污染环境。

高要区万通造纸有限公司位于高要区禄步镇圩头工业园,该地山坑水经圩头隔岭排渠流入大迳河,距离西江河约11公里。

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

今年6月检查中,高要区发现该公司擅自设置了一个废水排放口,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往隔岭排渠。

对此,高要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实施处罚,并责令其将该废水排放口拆除。

拆除工作已于7月完成,检查中没有再发现上述行为。

经监测,大迳河水质没有异常,西江主要断面水质保持良好。

高要区将加强对禄步镇圩头工业园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0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7号;

高要区小湘镇至禄步镇沿线有几十家陶瓷原料加工厂,涉嫌无证经营,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加工厂还涉嫌将含酸废水直排至西江。

小湘和禄步镇内共有陶瓷原料场35家,其中装有加工破碎设备的23家,其余均用于仓储存放。

上述陶瓷原料场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强酸,不产生和排放含酸废水,但存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没有经环保审批、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问题,也没有落实有效的粉尘和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35家陶瓷原料场存在的不同问题,高要区相关部门已责令其停产整顿。

目前,35家陶瓷原料场均已落实停产措施。

11

第二十六批来信第78号;

高要区南岸马安定江村的废旧电池生产铅厂,已生产经营10年。

每逢下雨,厂里废水流入村民鱼塘,造成鱼类大量死亡。

该厂2012年被关停,2013年又复产。

举报反映的生产铅厂实为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05年建设,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与利用,其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经调查,康宇公司附近只有一口鱼塘与其交界。

据向鱼塘承包人了解,康宇公司没有把生产废水排入其鱼塘,鱼塘也没有因污染造成鱼类大量死亡。

2011年5月,康宇公司按照铅酸蓄电池行业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停产整治。

经整治后,相关部门于2012年9月同意其恢复生产。

12月25日,高要区专责工作组到康宇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破碎清洗车间管网混乱、废铅酸蓄电池和拆解后物品杂乱堆放等问题,随即责令其停产整改,且未经检查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2

第二十五批来信第65号;

环督(粤)转〔2016〕39号

肇庆市长兴管桩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浓烟,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肇庆市长兴管桩有限公司共有两个车间,分别建有一台8t/h的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12月24日,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一车间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肇庆市长兴管桩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高要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责令该公司一车间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13

第二十五批来信第66号;

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审批的污水处理量远低于实际处理量,且涉嫌长期偷排废水,导致西围涌和周边土壤重金属超标。

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对金利镇电镀园区内20家电镀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其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和含镍废水均先经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统一进入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含反渗透工艺),最终部分回用,部分流入高要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金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

该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含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水量为8000m3/d,而目前园区电镀企业废水实际产生量不超过5000m3/d,满足处理需求。

经查,2016年1—11月20家电镀企业排入肇星公司处理的生产废水共1526921吨,肇星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212005吨,回用水量为335371吨。

考虑到肇星公司废水处理过程中需添加液体药剂,因此其废水排放量与回用水量之和比电镀企业废水排入量大,数据未见异常。

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见其存在偷排行为。

2015年以来对西围涌水质和土壤监测,重金属浓度均达标。

举报中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接下来,高要区将继续加大对肇星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14

第二十三批来信第46号;

环督(粤)转〔2016〕36号

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处理金利镇电镀园区电镀企业的生产废水。

该公司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存在造假行为,反渗透设备规模远远小于其所接纳的废水量。

15

第二十三批来信第49号;

高要区金渡镇沙头村世纪大道2号锐高电子有限公司后有一企业,长期提炼废旧电池中的铅,含酸废水随意排放,废气扰民。

举报中反映的企业实为肇庆市高要区环宇金属加工厂,于2009年投产,主要生产再生铜、再生锌、再生铝和电解铅。

2011年,该厂再生铝及电解铅生产工艺被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撤销,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今年11月,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监测发现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举报中发现的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肇庆市高要区环宇金属加工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环保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该厂自11月24日起已停止生产,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新增建设废气治理加药池1套。

16

第二十二批来信第56号;

环督(粤)转〔2016〕34号

肇庆市捷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有85台蒸汽染缸,流量计显示废水排放量比正常生产时废水产生量少一半,举报人怀疑其偷排。

肇庆市捷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共有染机50台,其中7台报备停用。

该公司的生产用水主要从新兴江抽取,安装了电子水表,并有记录台账。

根据电子水表读数及该公司记录台账,2016年1-11月捷诚公司用水量为148.85万吨;

其废水排放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显示同期废水排放量为139.13万吨,损耗值为6.5%,结合锅炉损耗和生产及废水处理损耗,其用水量与排水量的差值不大,数据未见异常。

在排查和日常监管过程中也未发现捷诚公司存在偷排行为。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接下来,高要区将继续加大对捷诚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17

第二十二批来信第57号;

肇庆市高要区肇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常半夜偷排废水,污染河涌。

经查,2016年1—11月20家电镀企业排入肇星公司处理的生产废水共1526921吨,肇星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212005吨,回用水量为335371吨。

2013年,肇星公司与高要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金利镇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废水处理协议,处理后废水不再直接外排,而是全部通过专管排入同济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再排入西围涌,日常监督检查中未见其存在偷排行为。

18

第二十二批来信第60号;

1、高要区金利镇九头岗南方医院附近的电镀厂,夜晚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扰民。

2、旁边河涌污染严重,发出恶臭气味。

1、举报中反映的电镀厂应为高要区金利镇利民电镀厂和肇庆市高要区新兴发电镀厂。

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酸雾,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12月22日,环境监测部门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举报中反映的河涌应为西围涌。

经查阅2015年以来的环境监测报告,其水体和土壤重金属浓度均达标。

日常监督检查中,暂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存在偷排行为。

综上所述,举报中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对此,高要区要求上述两家企业和其它电镀厂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落实厂区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污染环境。

19

第二十二批来信第62号;

肇庆实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排放黑烟,废气扰民。

实进公司熔化炉使用柴油作为燃料,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对燃烧废气进行处理。

但由于其废气收集系统不完善,当熔化炉点火时会排放出黑烟,稳定燃烧后则恢复正常。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2月22日,高要区环保局向实进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整改完成并经高要区环保局检查合格方能投入生产。

目前,该公司已提交《整改方案》,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20

第二十批来信第54号;

环督(粤)转〔2016〕32号

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燃煤排放黑烟,伴有臭味,对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共有10t/h以上燃煤锅炉三台。

高要区环保局在今年对佳利公司的环保执法检查中,曾发现该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了15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自2016年12月7日起,佳利公司燃煤锅炉已停止运行。

高要区包案专责组要求该公司加快推进废气处理设施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1

第十九批来电第81号;

环督(粤)转〔2016〕31号

高要区蛟塘镇塱心村“牲畜养猪场”有过万头猪,猪场污水影响地下水源,臭味影响周边村民。

高要区蛟塘镇塱心村附近有2家生猪养殖场,分别是高要区蛟塘镇新宏牧生态养殖场和肇庆市高要区新态农牧有限公司,现存栏猪只约共有7000多头。

高要区疾控和环境监测部门对两家生猪养殖场废水以及塱心村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目前正在检测中。

鉴于水样仍在分析,高要区将结合分析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22

第十九批来电第82号;

高要区南岸镇马安新江一村有几家养鹅场,距离居民区不到100米,噪声臭气严重扰民,多次投诉至高要区环保局及南岸街道办均无果。

举报中反映的养鹅场应为“高要区马安盛业养鹅专业合作社”,地属高要区畜禽限养区,距离居民区最近约20米。

经对盛业合作社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且在现场可闻有明显臭味。

但此前,高要区环保局和南岸街道办并没有收到关于该合作社环境污染投诉。

针对盛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高要区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理。

12月19日,盛业合作社已自行拆除建设的棚舍,并将养殖的活鹅运走。

23

第十九批来信第71号;

在高要区白土镇国土资源所附近,长期闻到煤烟味、焦炭味。

举报人怀疑附近竖着高烟囱的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环境,质疑环保部门是否有对该工厂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经调查,白土镇国土资源所附近共有3家企业,分别为肇庆市高要区卓源门业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新中石化管道配件有限公司和白土镇伟联兴机械(2010年已停产)。

其中,仅卓源门业公司使用焦煤作为燃料,并建有一高温炉和6米高烟囱排放废气,该高温炉暂没有被列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范围。

由于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生产,此前已被责令停止生产,但期间曾发现其有恢复生产行为。

除此以外,在白土镇国土资源所后的广源路还有经营木炭烧烤的露天摊档,经营过程中同样会有焦炭味产生。

2016年12月18日,高要区包案专责组到卓源门业公司检查,其没有生产。

专责组要求该公司必须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经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同时,高要区将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强化城镇管理,要求商户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规范饮食业入室经营,减少油烟对周边的影响。

24

第十九批来信第72号;

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燃烧非洁净煤,每天排放浓烟,并伴有刺激性气味。

该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以生物质作为燃料,其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产生的废水则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曾多次发现其存在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但仍在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中,暂未发现万隆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万隆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整改,并于2016年11月5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达标。

2016年12月17、18日,高要区对万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车间冲洗水排入雨水渠等问题,随即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接下来,高要区环保局将会同蚬岗镇政府加强对万隆公司的监管,督促其落实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5

第十八批来信第76号;

环督(粤)转〔2016〕30号号

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内有各类企业,部分以煤作为燃料,如高要区鑫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其燃煤过程中经常排放出黑烟。

而肇庆万隆纸业有限公司也同样存在排放黑烟问题。

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现有工业企业25家,包括鑫祥公司在内共有3家企业燃煤。

自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曾发现鑫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以及万隆公司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仍擅自排污等行为,并已依法作出处理。

为加大对蚬岗镇工业片区的环境整治力度,今年7月起,高要区环保局会同蚬岗镇政府多次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对15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责令高要区蚬岗镇金企五金制品厂停止生产,落实了强制停电措施。

2016年12月18日,蚬岗镇政府制定了《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工业片区环境保护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落实环境排查整治,强化环境监管。

26

第十八批来信第77号;

1、高要区小湘镇笋围村10亩集体鱼塘,被村民擅自填埋自用后,导致村中排水排污系统不畅,聚积大量垃圾。

每逢下雨,就会出现水浸。

2、举报人质疑村中垃圾池布局不合理,多次要求将其迁出居民区,但未得到解决。

1、举报中反映的鱼塘土名为“长塘”,属笋围村二队集体所有。

笋围村二队的雨、污水随地势自然流入“长塘”后排走。

今年4月,笋围村二队9户村民对“长塘”进行非法填土,导致“长塘”基本失去原有的集雨排水功能。

每逢大雨,造成低洼房屋容易受浸。

2、“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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