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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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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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广州东方国际建材交易中心一期花岗岩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广州***交易中心一期花岗岩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号
3、工程范围:
本项目主通道、消防通道及首层所有地面铺装石材。
4、承包方式:
按总价包干。
包括但不限于包石材、包水泥沙、包运输、包人工铺装形式承包、包质量、包安全、包临时设施配套费、包验收等的方式承包。
5、合同不含税承包价:
总工程量约10000㎡,综合单价每平方米110元,
总造价约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元)。
其中蒙古黑波打线按每平
方米¥:
160/㎡元计算,最终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
二、工程期限:
1、从甲方移交施工的地面基础给乙方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若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程作相应延期。
三、材料及铺设要求:
1、室内石材为光面罗源红花岗岩,广场通道为火烧面罗源红花岗岩,规格为300*600,厚度16~18mm厚,不得小于16mm,工字形密铺,水泥砂浆层不小于40mm;
2、场内通道花岗岩色纯度要求达到95%,场外通道花岗岩色纯度要求达到
90%;
四、工程质量标准
1、按双方书面约定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2、按国家标准执行;
3、按同行业的质量标准执行;
4、满足本工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要求。
五、工程的管理和监理
双方在此确认:
1、甲方委派工程师***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
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施工方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协调和解决其他的有关问题;
2、乙方委派为本项目负责人,全面履行本合同,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乙方变更现场管理代表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3、本工程已委托监理公司广州市****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本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签署意见;
4、乙方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工程质量、中间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的部分,乙方必须按要求拆
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整改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和监理公司不能按时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48小时。
未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应承认验收记录。
3、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未能一次验收合格并导致不能按计划工期办理竣工验收的,乙方必须即时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合格,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估算),工期不顺延。
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并按合同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2、协调现场的施工管理,使乙方顺利施工;
3、甲方施工员在施工前应移交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如图纸变更甲方必须用文字方式签证移交乙方才可生效;
4、甲方垫层至石材完成面控制厚度在55mm厚内,如厚度超过80mm厚的部分位置甲方应补乙方水泥沙和人工费用20元每平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5、甲方提供临时取水点及临时用电接电箱;
6、及时组织分段验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及时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工程费用;
2、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现场脏乱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各种罚款;
4、负责工程上所需水电配套设施及水电费、总包管理服务费等。
自行解决工人食宿配套设施及办公场所等问题;
5、甲方现场代表的任何书面或口头指示或通知,乙方应完全的执行,并在执行后要求发出指示的人书面予以确认。
对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单》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向员工提供足够的、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现场施工水电管线等的探明及保护工作,做好本方或其他施工队已完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执行平安卡制度,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
乙方雇用人员未取得平安卡,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同时负责名下员工的一切劳动保护、保险、医疗、工伤补偿及福利待遇(具体要求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确保文明施工和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工完场清。
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在宿舍内动火、违章用电和设仓库。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防火、安全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解决由于天气原因及地质条件造成的施工难度。
11、和其他专业工种配合施工作业。
12、乙方管理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当天所完成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必须当
天整改
七、材料设备供应与验收:
1、乙方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石材非二手翻新货,不得货不对板;
2、所用主材和辅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关材料必须送检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
3、材料设备进场时,乙方需报甲方及监理进场验收,同时将进场的材料、设备的合同报甲方备案;
4、甲方及监理公司有权对使用材料、设备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若抽检不合格或发现非上述指定品牌,乙方应将已安装或使用的全部拆除,重新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并通知甲方验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按指定品牌一经发现按每次人民币伍万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处罚依据为甲方代表开具的《整改通知书》,罚款金额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其违约赔偿金按甲方据实估算计赔。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
协议签订后,乙方已将工程所需材料总量30%的材料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2、第二次付款:
乙方实际施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50%以上时,甲方支付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元)作为工程进度款;
3、第三次付款:
本单项工程完工后,在甲乙双方确认实际工程总量及工程结算款的基础上,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部分未结算工程款。
此次付款后,甲方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实际工程总结算款的95%;
4、余下工程款,即5%的未结算工程款甲方应在30天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窝工损失,并有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窝工确认书的,
该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无故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超过10天的,甲
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赔偿逾期利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同时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做违约处理:
1、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采购材料、擅自更换品牌,或采购的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3、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4、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延误工期、施工工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5、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乙方因违反约定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其违约赔偿金按甲方据实估算计赔。
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延误工期超过五天以上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属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每日人民币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保险: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订立后15日内为本工程和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乙方必须将保险合同正本一份送交甲方备案。
否则将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以及监理公司,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或补充文件(按签订时间确定解释顺序。
新近签订的,解释顺序优先);
(2)本合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图纸。
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请监理公司做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公司的解释时,可按第十五条进行处理。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不可抗力指大地震、战争以及其它特大自然灾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遭受影响而不能克服和避免的;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可就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重新达成协议。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自动失效。
十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2、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甲方:
广州**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广州市***石材工程部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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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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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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