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英国瑞典职业道德建设考察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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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人称“离共产主义最近的国家”;

以实行发达的私营工商业与比较完善的国营公共服务部门相结合的"

混合经济"

,以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著称,属于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类型。

基督教“爱你的邻居”的观念与瑞典民族在海盗时期形成的互助合作精神的融合,影响并形成了瑞典民族精神。

在英国,一半以上的人口信奉基督教;

在瑞典,信奉基督教人口占全国人口85%以上。

在英国和瑞典,宗教为社会提供了最基本的个人信仰和社会道德的基础,已成为维系社会、人心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对两国的传统社会道德观念和每个人的道德操守、行为品行等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职业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伴随着劳动分工的深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的特定职责,也是人们作为正式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

个人通过职业来进行自己的社会生产实践和社会化过程,使职业成为个人与组织、与社会的联系纽带,集中体现着责、权、利这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

在道德体系中,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运作直接关联、相互影响,与政治经济体制直接联系、相互配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道德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从而在精神与物质、理想与现实、个人与社会架起一道桥梁,成为当代现实社会的主体道德。

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是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和利益主体,有自己正当权利和利益的要求,但是企业又离不开社会,首先企业必须生产满足人类生活不断提高所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否则,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价值;

其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又要依赖于一个公正的、法制的和稳定的社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是社会的产物。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是社会主义经济活动、职业活动的产物,与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社会职业道德的规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企业乃至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考察,我们感觉这两个国家在规范职业道德方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经验。

  坚持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教育的全民化、终身化

  首先是把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核心内容。

英国非常强调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和示范作用,尤其成为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维多利亚女王登基之后,对公务员制定了六条原则,即诚实、负责、客观、政治中立、保密和公平录用。

诚实即不作假;

负责指公务员对其上级负责;

客观指对部长提供客观的建议;

政治中立指不介入政党之争,不发表政治见解;

保密指不滥用政府的信息;

公平录用指招聘公务员时择优录取。

前两条都包含了道德方面的要求。

这个传统一直被继承下来,并基本涵盖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各个层面,直到今天英国内阁办公室制定的《公务员行为准则》、《部长行为准则》以及《特别顾问行为准则》中也都体现了这些内容。

工党上台后,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务员的素质建设。

英国内阁办公室起草了一份最新的公务员改革报告,针对世界发展的新趋势,对公务员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英国政府认为,道德建设是廉政教育的基石,道德水准的提高必然会增强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瑞典在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廉洁行政、科学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等许多方面都走在国际社会前列,公务员队伍的透明廉政行政也是典范,与其扎实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密不可分。

“在瑞典,官员都是透明的水晶人”,在近年来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上,瑞典一直名列前茅,被誉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其次是强化素质,坚持终身教育。

英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人文传统的国家,学校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相互衔接。

英国道德教育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世俗化和人性化的态势。

当代英国学校道德教育目标的内容大致包括:

注重宗教知识和传统的教育,注重培养具有理性的和自治的人的教育,注重个人品行的养成教育,注重培养有责任心和关爱之心的公民教育。

涉及社会意识、公民意识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个人和他人的关系;

就业中的工作制度、雇主关系;

商品社会的消费问题;

名人、英雄的道德情操和优良品质;

各行各业的职业和职业道德等十个方面。

1998年发布的《科瑞克报告》对英国的学校道德教育及其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在从业前的学校道德教育,主要通过借助宗教教育、开设道德品质教育课程以及通过文学艺术、历史、健康教育等来进行职业道德启蒙教育,主张学校道德教育应以情感为中心,以培养学会关心、学会体谅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道德教育的内化,通过引导、讨论而非强硬灌输使其认同并接受某些传统的、优良的文化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提升道德认知的层次,在培养道德判断力和道德决策力方面卓有成效。

走上工作岗位的英国人仍要继续接受各种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是其中重点。

倡导和实行公民终身教育制度,强调人的道德水准的提高,国民整体素质较高,除利用电影、电视宣传其德育思想和主张外,近年来还不断扩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对民众进行道德教育,通过课程教学和职业道德培训进行道德教化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

开展社会实践和相关文体公益活动,渗透道德教育内容,增加道德实践机会;

注重公共环境的熏陶,注意城市设计和公共设施、环境的布置等,对公众的道德观、价值观、政治观施加潜在影响,从不同的角度阐释“英国的大不列颠精神”,传递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念。

自20世纪中期以来,英国还别注重道德教育方法的科学化和创新性的探索,相继提出文化传递法、关心体谅法、价值澄清法和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等施用于道德教育,并在多种教育方法中始终将情感置于道德教育的首位。

瑞典有较好的民主传统,法治比较完备,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比较自由。

瑞典社会民主党注意发扬党内、外民主,重视思想教育,经常组织党员参加政策讨论,对培育社会道德理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瑞典政府始终坚持将培训教育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是突出岗位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绩效和个人的竞争力;

二是开展职业发展培训,以满足个人职业、能力发展需求;

其职业道德教育已经成为一项基本任务,融入了日常工作中。

全年组织数百种训练科目和周末学校培训,通过国家资助办"

学习班"

进行长期政治和公共教育。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务员工会组织每年在与政府进行谈判时,都把公务员的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列入谈判内容,从而加强了对政府的约束;

同时为确保培训的有效性,正努力把培训写入工作职责变成工作本身的一部分。

  最后是重视发挥民间团体在职业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社会专业培训和专家型服务。

瑞典职业教育联合会正争取与雇主签订一份终身学习的协议,实现培训教育的终身化。

  重视法律制约、制度保障、市场措施在规范职业道德中的作用。

  1、坚持“全球契约”和“考克斯圆桌原则”,强调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和评估体系。

由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倡导的以“共生”和“人的尊严”道德观念为基础的“考克斯圆桌原则”在当代市场经济发展中条件正成为西方商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共同准则,成为西方社会平衡资本与劳动、私利与公共利益之间关系并超越资本的力量。

这个原则明确:

企业除了谋利经营之外,还要承担义务,企业不应当仅信赖市场的“魔力”,还要在法规和市场力量的行为方针之外,对商务策略和商务活动负责、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利益;

原则肯定了“经济决策过程中道德价值的必要性”,强调共同的价值观,其中包括共同富裕义务,认为没有这种价值,稳定的商务关系和一种能长久持存的世界共同体都是不可能的。

1997年,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联合推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

1999年1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全球契约”计划,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逐步成为联合国的一项重要工作。

XX年7月26日,全球契约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发起并进入实施,并成立了全球契约办公室(ungc)。

XX年,联合国正式发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全球契约提倡包括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等4个方面的十项原则,全球契约是一项自愿性的倡议,鼓励各个企业或组织广泛参与,要求加入契约的企业向联合国秘书长致函,明确表明支持全球契约及其原则;

采取实际行动使全球契约及其各项原则贯穿在企业战略、文化和日常业务之中。

至此,企业除增加利润外,更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在全世界已成为广泛共识。

  瑞典政府明确并实施了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措施:

第一、政策引导——不断完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法规。

瑞典的企业社会责任公共政策发展程度非常高,如,在环境责任方面,瑞典的《环境法》将环境保护具体化和法制化,明确了一般意义上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具体领域和目标。

同时,将环保作为评估企业业绩的重要内容,是瑞典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政策。

第二、专门机构—负责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事务。

首先,成立国际发展合作署。

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是瑞典政府主管并实施国际发展合作事务的机构,代表瑞典议会和政府开展对外援助工作。

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参与项目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瑞典政府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向全球传播,有力地提升了瑞典负责任的国家形象。

其次,成立瑞典投资促进署。

瑞典投资促进署作为一个面向全球招商引资的平台,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评估企业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标准,这对于吸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到瑞典投资有着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对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设立“可持续发展全球责任伙伴计划”办公室。

该办公室是由瑞典外交部管理,目的在于建立协调机制,协调政府各部门间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政府政策的一致性;

组织各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保证政府政策和意图的畅达性;

在国际上注重企业在所在国履行社会责任,保持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贯性,从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顺利开展。

第三、推行全球责任——积极向全球传播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首先、倡导瑞典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在全球各地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增进瑞典企业对国际上主要社会责任规范和文件的理解,特别是对全球契约、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等国际性文件的理解,来有效按照国际标准在全球履行社会责任。

其次、从XX年开始,瑞典积极开展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有关工作,协助瑞典企业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大使”,推广人权,劳工标准,反对腐败,保护环境,以此加强瑞典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瑞典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活动,在国际上树立了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成功地促进了全球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开展,直接带动了瑞典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瑞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良好的声誉得益于其良好地社会责任记录。

瑞典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环境,政府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瑞典的商会、协会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瑞典的商协会在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协会要求其会员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在企业制定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规章等方面提供咨询,给予积极支持。

例如,瑞典最大的企业协会瑞典企业联合会明确要求其会员企业,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中小型私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准则。

媒体监督、健全的法律体系都是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

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变成自觉的行动,并获得良好回馈,其中,国有企业的示范作用功不可没。

瑞典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全面、细致,并包括对所在社区负责,着力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

瑞典企业认识到,实现企业利益要以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为前提,不论自己在那里经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单位。

由此出发,瑞典企业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的活动,为社区的发展积极做出贡献,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瑞典企业长期履行社会责任获得良好回馈。

由于瑞典企业忠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品牌、信誉和创造力等无形资产,形成了企业的“软实力”和“软资源”,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不断赢得了全球市场份额,形成众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影响的企业,从而有了像沃尔沃、宜家、索尼、爱立信、山特维克这些享誉世界的品牌。

企业围绕履行社会责任形成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都成为这些企业的“软实力”和“软资源”。

由于瑞典企业良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使企业获得了社会各方面的赞赏和尊重,确立了其在世界经济中企业公民的地位。

瑞典人均跨国公司全球第一,与瑞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记录不无关系。

在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XX-XX年国家竞争力排名中,瑞典继芬兰、美国之后排名第三;

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联合国发展指标中,瑞典XX年排名第五。

  2、发挥法规、制度在规范职业道德中的导向作用。

法规是的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管理的主体。

在英、瑞等国中有较为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同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系统很发达。

不但各项的福利都法律化、制度化,一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也都法律化了。

  英国将主要道德规范置于统一性伦理法典之中,采取分散式立法的形式针对相关和常见问题制定了具体的程序、规范。

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提出公务员不但要对上负责,而且要对下(指民众)服务,同时把管理权下放,加强了公务员个人的责任心。

  瑞典在劳工、环保等涉及企业行为方面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例如,XX年7月1日瑞典施行了一项新的法律,企业据此须在年度报告中包含由于员工生病导致缺勤的数字。

XX年,瑞典议会出台一条新的法律,要求所有瑞典企业在年终报表中除了包括财务数据外,还要包括企业在持续性发展方面的报告,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根据XX年生效的公共养老金法案,国家养老金在制定年度业务计划,包括投资活动的原则时,应将环境和伦理方面的因素予以考虑。

瑞典政府要求企业在遵纪守法,对社会、教育、环保等实实在在地承担责任。

企业遵纪守法,主动维护公共环境,重视环境保护、教育、主张性别平,在经营中,瑞典企业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例如沃尔沃汽车在过去20年中把汽车排气中的有害物质减少了85%。

欧盟要求XX年8月所有汽车达到欧5标准,201X年达到欧6标准,沃尔沃客车和小轿车目前均已达到XX年才生效的欧5标准,正在加快推进欧6标准。

欧瑞莲公司与世界儿童基金合作,参与世界儿童慈善项目。

瓦伦堡集团作为瑞典最大的企业集团,在慈善事业中一直不惜投入,其所属瓦伦堡基金积极支持基础研究,为瑞典科技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3、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建立完善职业道德体系。

合理的伦理道德标准,在于明确道德建设的导向;

制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意味着道德管理的制度化;

清晰的道德准则在于界定道德伦理的底线,解决好如何实施的问题。

英国等不少西方国家都建立了系统的公共道德准则。

这些道德准则对公职人员提出了相应的道德要求,时刻提醒公职人员对公众所负的责任,对规范行为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英国是最早开展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制度建设的国家之一,其制度体系比较完备,既有对公职人员的一般原则要求,又有针对不同职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基本涵盖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各个层面。

英国公共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对常任文官是:

廉洁、正直、客观、公平、政治中立;

对政务首长是无私、廉洁、客观、负责、公开、诚实、领导,以作为公务人员的行为指南。

英国的《公务员准则》规定了所有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伦理价值规范,对公务员伦理道德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效忠国家,诚实正直,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职责之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995年英国对公职人员提出了“公共生活七项原则”,即“无私、廉洁、客观、负责、公开、诚实、表率”,作为英国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职人员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除此之外,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和岗位还制定了专门的行为守则,如《部长有关程序的行为准则和指导原则》、《公共机构董事会成员最佳做法准则》、《皇室检察官守则》等,分别对政府部长、非政府行政部门性公共机构董事、皇家检察官的行为予以指导和规范,形成严格的约束机制。

英国在职业道德管理上有“官方”和“民间”两种机构,即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和诺兰公职道德规范委员会;

行业协会负责对社会组织及企业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的审批、监督和考评;

各基层组织和企业设有公共关系部,由专门律师负责全权处理职业道德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各层面针对每年道德规范的实效性都建立科学的测评系统;

职业道德的规范和系统建设覆盖了整个国家的政府、公众服务部门、中小企业,几乎每个社会部门组织和企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框架和规范。

在英国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建立自己职业道德规范或考评不合格,就会拿不到政府的项目。

  重视、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规避和降低道德失范风险。

  一是合理构建道德监管体系,坚持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

  监督的独立性。

英国和瑞典都建立了国家职业道德管理建立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管理系统之外,通过专门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行客观、中立的道德监督和管理;

设置专职的管理人员来承担道德规范的执行、监督和落实,保障行使职权;

多种监督管理机构兼容并行,彼此之间地位平等,与监督对象互不隶属,从而保证了管理、监督的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

英国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作为常设委员会,由首相直接领导,独立于议会与政府各监督机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司其职,依法独立履行监管职能。

瑞典的监察专员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由议会任命,并只对议会负责,并赋予了有力的制裁权,任何公民都可以向这位官员写信,反映公共部门、政府公职人员的违反职业操守问题。

适应社会道德建设的需要,两国都的道德管理机构,在职业道德实践和社会道德规范方面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二是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强化社会赏惩制度建设。

在进行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

英、瑞两国的通行做法是,一方面建构行政伦理道德代价补偿机制。

这种利益补偿,既包括精神的褒奖、工作的变动、职务的升迁,也包括物质利益补偿;

另一方面是对违反行政伦理道德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英国在道德建设方面将相关规范以法律或行政规则、命令的方式予以法治化,因此,英国对于行为准则规范的法典化程度都很高。

英国对公务员违纪行为处理相当严格,实行所谓的“零容忍”政策。

要求对公务员违反行政伦理道德行为的惩罚量,必须远远高于违反行政伦理道德所得的收益,如,一旦发现公务员有违纪违规问题,哪怕是办公用品私用、从办公室电脑上下载黄色信息,也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XX年国际透明度排行,瑞典在最不可能行贿者名单中排名第二。

强化社会赏惩制度,在于维护道德伦理的公平公正,切实解决好如何调控的问题。

  三是发挥社会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

在英国很多行业也都广泛引入专门化的职业道德监督机构,如英国的新闻传媒行业通过英国记者协会和新闻投诉委员会积极开展行业道德规范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瑞典媒体对瑞典社会影响无处不在。

在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可以说媒体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充当了“急先锋”。

如,瑞典两公司由于进口电子产品含镉、铅超标,瑞典电视台、报纸进行了大量报道,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瑞典的消费者关注环境、气候、人权和劳工标准,一旦获知某个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有“不良行为”,消费者便行使其“拒绝购买权”,该企业的产品市场份额便开始下降。

当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瑞典上下都重视的问题时,遵纪守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就成了所有瑞典企业在生产和发展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一个单纯有着“漂亮”经济报表的企业如果不能很好地遵守环境法规,在被媒体曝光后,会首先失去股民和投资商的信任,供应商和客户也会因此对未来的合作产生质疑。

在瑞典,一个不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很难在竞争中立足。

媒体的监督使企业时刻绷紧神经。

瑞典还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监察专员制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

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执行政务公开的国家,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书面公务资料、公函、财务报告等,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向公众和媒体开放,任何一个瑞典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

瑞典还设立了由检察总长直接领导的国家反腐局,独立于国家警察部门以外,加强对腐败问题和现象的督察和惩处。

这样的制度体系将全民参与、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职业道德水准,往往是其整体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

多年来,全国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克难奋进,兴水利、除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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