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货运职业技能竞赛货运安全员理论实作试题及答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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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使用机械冷藏车时,填写“机械冷藏车作业单”(格式三)。

装卸车单位、发站、中途站、到站及机械冷藏车乘务组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作业单的传递交接工作。

《鲜规》第二十三条

15.到站卸车发现集装箱施封锁丢失、封印内容不符、施封失效时,应在当时清点箱内货物并编制货运记录。

《集管规》23条

16.发站由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未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到站应编制普通记录证明封印状况或货车现状后,以收货人责任拆封、卸车。

《货规》第47条

17.货物保价费整车每批起码额为2元。

《保价货物运输办法》第五条

18.发站接收赔偿要求书之日为受理赔偿日,但赔偿处理期限从到站收到符合规定的该批货物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计算。

《事规》附件四之3

19.发站根据权限,可以办理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事故赔偿。

《事规》附件四之6

20.收货人以证明文件领取货物时,必须记明货物的发站、托运人、收货人、货票号码、品名、件数和重量,并与运输票据的记载完全相符。

铁道部(93)第602号电

二.判断题(每题0.5分,共10分)

1.《货规》规定的不可抗力主要是自然灾害(风灾、水灾、雹灾、地震等)、战争和铁路没有过失而不能防止的外因。

(√)《货规》第59条解释

2.对发站违反《货规》计件条件而误按件数承运的整车成件货物,途中发生换装可不查点件数。

(×

3.《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是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

(×

)承运人内部划责《事规》第一条

4.货物染毒涉及车辆原装货物,但原车未保留,经鉴定仍未查清原因,应由未保留站负责。

(√)

5.货物发生损坏,运单上记有“破损自负”,卸车站可不编制货运记录。

6.行车重大事故造成未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损失,铁路应按货物实际损失赔

偿。

7.经认真洗刷仍不合格的车辆,洗刷所应通知卸车站要求收货人提供有效洗刷除污方法和药物,再次洗刷处理。

(√)

8.托运人在车站货场内采取汽车对货车直装一批电动机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货车货检施封无异状,实卸件数较运单记载短少,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9.非铁路车站代办的保险货物,出险后承运人可不处理,由托,收货人直接洽保险公司办理赔偿事宜。

(×

10.使用平车装运的集装箱,到达发现集装箱左侧箱体有破洞,卸见箱内被盗,货物经济损失由发送、到达和沿途各局均摊,事故列发站。

11.铁路未按托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赔偿时,应在正式文件或赔偿通知书内注明“如对本通知处理内容持有异议,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过期即认为弃权”。

12.遇局间分界站接入列车时发现火灾,在进站30分钟之内用调度电话通知交出局调度所,并取得该列车机车乘务组证明,由接入局负责调查处理。

(√)

13.下部超限:

系指由轨面起高度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

(√)

14.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中的施封货车,中途站货运检查交接时,需核对封印的站名和号码。

15.中途站换装时发现篷布顶部被割或破口,货物发生被盗、丢失,由发站和中途换装站负责。

16.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同时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是非)(√)《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

17.对污染源和被污染货件处理不当,造成扩大损失时,由处理站负全部责任。

(×

18.投保运输险的货物发生事故,代办保险的车站未在运单、货票内加盖“已投保运输险”戳记,而超过保险索赔期限的,事故列代办保险的车站。

19.违反规定将施封锁附随货运记录送查,而发生封印丢失、失效争议的被盗丢失事故,由记录编制站负责。

20.发站未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连接处加盖骑缝戳记,货物发生冒领或误交时,事故列发站。

三.选择题:

(每题0.5分,共10分)

1.发生损坏事故货物涉及重量的,应对(C)。



(A).事故货件检斤

(B).完整货件检斤

(C).事故货件和完整货件检斤分别检斤

(D).全批货物检斤

2.因托运人责任将到站填错,发站审核不严以致误运到站应(A)。

(A).发电向发站联系,查明正确到站并编制货运记录送发站调查

(B).编制货运记录将货物运至正确到站

(C).电告发站与托运人联系来站办理变更手续

(D).发电向发站联系查明正确到站继运

3.货物发生损坏或部分灭失需要鉴定时,鉴定期限从编制记录之日起不应超过(A)日,特殊情况除外。

(A).30

(B).20

(C).60

(D).10

4.铁路须自接受国际联运货物赔偿请求之日起(D)审核完毕。

(A).60天

(B).90天

(C).120天

(D).180天

5.施封货车一侧使用环型锁施封,另一侧用方型直杆锁施封,车站取得交方记录证明,发生货物丢失由(A)负责。

(A).装车站

(B).封印站

(C).按站车交接

(D).到站

6.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到站应按规定(B)。

(A).退回发站

(B).及时通知发站和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

(C).上报铁路局按按其指示办理

(D).移至当地司法部门

7.途中检查发现用底开门车装载金属块的处理方法为(C)。



(A).编制记录放行

(B).退回发站

(C).换装可以使用的车辆

(D).进行加固整理

8.军事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属(D)。

(A).交通事故

(B).行车事故

(C).货运事故

(D).军运事故

9.托运人要求保价运输时,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包

括(D)。

(A).货物实际价格和税款

(B).货物实际价格加包装费用

(C).货物实际价格加税款和搬运费

(D).货物实际价格加税款、包装费用和已发生的运输费用

10.属于自站责任的一般事故自接到记录之日起(自站发生的自发生之日起)由车站在(B)日内以“货运事故报告”报主管铁路局。

《事规》第21条

(A).15

(B).10

(C).20

(D).30

11.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在中途站、中转站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必要时在(D)情况下,可在最近中转站编组站或有条件的车站扣押。

(A).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

(B).铁路部门同意

(C).不损害其他公民.法人权益

(D).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和损害其他公民、法人的权益

12.途中站发生的火灾,整车货物腐烂、活动物死亡就地处理时,经与托、收货人协商同意,货主的赔偿要求可由(A)。

(A).发生站受理,并通知到站

(B).发生站受理,并通知发站

(C).发站受理,并通知到站

(D).发站受理,并通知发生站

13.使用不破封能开启车门施封锁施封,发生被盗,丢失事故应(C)。

(A).由封印站负责

(B).由发站负责

(C).按站车交接划责

(D).由发、到站共同负责

14.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向铁路提出(C)。

(A).裁定书

(B).协助执行书

(C).裁定书并附协助执行书

(D).书面通知

15.货运重大事故涉及他局责任时,应自拍发事故速报之日起(A)日内邀请有关局参加处理召开分析会作出会议纪要。

(B).10

(C).20

16.敞车装运的货物,使用铁路篷布苫盖,途中篷布丢失一块,货物造成湿损,事故由(C)。

(A).发站负责

(B).发到站共同负责

(D).发现丢失站负责

17.不足额保价的货物如法院判决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由(D)承担。

(A).发站

(B).责任单位

(C).发送分局

(D).发站和责任单位共同

18.交接时施封货车发现封印丢失,是否需要清点货物由(A)确定。

(A).交方

(B).接方

(C).运转车长

(D).封印站

19.事故处理系统维护管理原则中关于事故处理系统软件、编码规则、数据传输格式、专用字典等维护必须遵循(A)原则。

《系统维护办法》

(A).统一性原则

(B).规范性原则

(C).及时性原则

(D).归口管理原则

20.《使用“货运事故处理系统”处理货运事故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赔偿期限:

自车站受理赔偿的次日起至填发赔通时止,款额在5000元以下的为(D),款额在5000元以上的为(D)。

《暂行办法》

(A).20天;

60天

(B).10天;

30天

(C).10天;

20天

(D).5天;

10天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

《铁路法》规定: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1分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2分

3、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错;

2.国际联运货物必须添附的文件有哪些?

答:

一、我国外贸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特定商品应添附“出口许可证”。

三、个人物品和使领馆货物等非外贸出口货物,在运单上须添附海关放行的出口许可证。

3.发站由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如收货人事先向到站提出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到站应如何处理?

到站应于卸车前通知收货人到场按下列规定办理交接:

一、施封的货车,凭封印交接;

二、不施封的货车,棚车、冷藏车凭车门窗关闭状态交接,敞车、平车、砂石车不苫盖篷布的,凭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标记交接,苫盖篷布的凭篷布现状交接。

如承运人发出会同卸车通知时起超过两小时而收货人未到场时,到站应编制普通记录证明封印状况或货车现状后,以收货人责任折封、卸车。

4.发站受理和承运危险货物时,应检查哪些内容?

答:

一、确认货物运单内品名、编号、类项、包装等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并核查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1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二、核查托运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1.5分

三、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名项标志是否清晰、齐备、牢固。

五.综合题(每题7.5分,共30分)

1.对列车火灾的现场勘察重点包含哪些内容?

(1)事故货车的列车车次,编组顺序位置、车种车号车辆运行或移动的时间及其作业情况;

(2)机车型号及防火网网孔尺寸,车辆技术状态,防火板尺寸及其安装是否符合标准;

(3)电力机车接触弓架状态,接触网导线最大驰度距钢轨面顶面的高度和货物装载的高度及苫盖物;

(4)货车(集装箱)施封,加固状态,按规定拆封,并妥善保管;

(5)篷布或其他苫盖物的质量和苫盖.捆绑状态;

0.5分

(6)起火部位和被烧货物装载情况,车内装载货物的具体品名、包装、损失程度,可能造成起火的各种迹象;

(7)发生(发现)火灾和扑灭的时间、地点;

(8)施救措施和事故现场状况、货物及其有关可疑残留物的保护、保管。

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车中断,运输的货物发生途中阻碍时应如何处理?

(1)铁路局对已承运的货物,可指示绕路运输,或者在必要时先将货物卸下,妥善保管,待恢复运输时再行装车继续运输,所需装卸费用,由装卸作业的铁路负担。

2.5分

(2)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可能造成货物损失时,车站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请其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

(3)超过要求时间未接答复使货物造成损失时,比照无法交付货物处理,所得剩余价款,通知托运人领取。

3、装有易腐货物的车辆,因车辆技术状态不良发生滞留不能继运时,应如何处理?

发现站应及时向主管铁路局报告,尽量组织按原运输条件倒装(2.5分)。

由于气温、技术条件等限制不能倒装又不宜在当地处理的货物,发现站应及时联系托运人,收货人提出处理办法(2.5分)。

超过要求时间未接到答复或因等候答复将使货物造成损失,由主管铁路局提出处理意见(2.5分)。

4.国际联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况需要编制商务记录?

(1)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重量不足、毁损、腐坏或因其他原因降低质量;

(2)运单中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件数、货件的记号(标记)和号码收货人和到站名称与实际货物不符;

(3)有货无票,有票无货或运单缺页;

(4)遇有国内《事规》有关规定的情况和事故货物在国内回送时。

六、实作题(每题10分,共20分)

1、2009年1月6日艮山门站承运到丰台站“娃哈哈”饮料一车,件数3800件,托运人杭州娃哈哈公司,专用线自装,收货人为北京联运公司,车号P3533231,施封两枚挂出,1月12日运行到徐州北站接车发现一侧上部施封,按章拍发电报告知上一检查站蚌埠东站,并抄知到站;

1月15日货物到站后,依运单托运人记载要求,该车调北京联运公司专用线卸车;

该专用线卸前检查车辆一侧上部施封,通知车站驻专用线货运员确认后拆封卸车,货物卸见实有3400件,较票记短少400件,货运员依章编制记录抄件交本站安全室处理。

次日杭州娃哈哈公司驻北京市经销处工作人员持货物运单前往车站安全室索取货运记录,安全员称应由运单记载的收货人索取记录,其他人员无权索取记录,2月20日,联运公司工作人员,持运单前往再次要求车站给于记录。

安全室称“货物卸车后应及时索取记录,时间已逾期一月有余”,再次拒绝出具记录。

经联运公司多方反映,2月27日终于拿到了证明货物短少的货运记录并交给了杭州娃哈哈公司驻北京销售处,由于杭州娃哈哈公司内部人员调配原因,至8月15日该销售处人员携带赔偿要求书、货物运单原件、企业自行认定的产品作价表、产品出库调拨单、保定市联运公司“索赔权转让”证明各一份向到站提出赔偿要求。

丰台站安全员以提赔人与运单记载收货人不符、提赔期限已失效、无销售发票为由拒绝赔偿。

问:

1、销售处工作人员持货物运单是否有权索取记录?

2、卸车一个月以后收货人是否有权索取记录?

3、杭州娃哈哈公司驻北京销售处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向承运人索赔?

4、本案提赔时限是否已失效?

1.货物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同时起到所有权凭证的作用,谁持有运单,谁对运单上记载的货物即享有占有权,自然也享有索取运输证明权,所以销售处工作人员有权索取货运记录。

2.《货规》规定:

到达到站货物,如已构成货运事故,交付货物时,应将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

由此货运记录应由承运人主动交给收货人,卸车后收货人因车站原因未能取得记录,而到站也未能依章主动将记录交给收货人,所以,收货人于卸车后一个月索取记录时车站无权拒绝。

3.《货规》第53条规定提赔权只能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行使。

但本批货物属代办运输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运输业务。

实际收货人在取得运输合同当事人的索赔权转让证明时,依《合同法》规定,销售处有权依自己的名义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4.《货规》规定:

收货人向承运人提赔的有效期限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之日起计算180天,本批事故收货人2月27日索取货运记录,8月15日提出赔偿要求,未超过规定时限,提赔时间有效。

2、莱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6日经莱钢站托运一批钢管,60吨,保价40万元,到站何家湾,收货人:

台州物产元通工贸有限公司。

9月8日该车运行至南京东站时,由莱阳市区人民法院赶赴来的审判人员向该站站长提出因涉及经济纠纷诉讼原因,要求扣押该批钢管,同时出具了裁定书副本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南京东站依照有关规定将该批货物移交给法院。

由于货物长期未到站,收货人按货物灭失要求承运人赔偿;

何家湾站调查该批货物为中途因法院扣押而不能到达,到站转告收货人实情后,台州物产元通工贸有限公司于次年2月13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以承运人未能依照运输合同约定而自由处分货物为由,要求铁路运输企业赔偿货物损失。

1、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中途扣押运输物资?

2、中途站对法院的扣押裁定应如何处理?

3、南京东站处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4、如运输法院受理收货人起诉,何家湾站应如何处理?

答、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扣押规定”)中明确了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铁路运输货物(1分),同时强调一般不应在中途站、中转站扣押,但必要时,可以在中转站、编组站或有条件的车站扣押(1分)。

据此,莱阳市区人民法院有权在南京东站扣押本批钢管(1分)。

2、南京东站决定协助法院扣押货物时,应当收取托运人应缴纳而未缴的运杂、装卸、保管、等合理费用后办理货物移交手续(1分)。

货物扣押移交后应及时电告到站,抄知发站,以便收货人或托运人查询(1分)。

3、南京东站在货物扣押移交后未按规定,及时电告有关站。

4、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收货人起诉,何家湾站在接到运输法院送达文书和起诉书副本后,依照《事规》第三十六条规定及时通知南京东站将有关证据材料及裁定书副本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送抵到站作答辩用(1分)。

同时,何家湾站应于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十五日提出答辩状(1分),并根据“扣押规定”第四条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扣押的铁路运输货物,该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终止履行,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责任”的规定,提出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诉讼标的灭失责任(1分),并请求法院裁定驳回收货人上诉(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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