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精品Word文档格式.docx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精品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精品Word文档格式.docx(7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书,本工程:
6)屋面工程:
(三)装饰工程
1)门窗
。
2)内装饰
(四)室外工程
(五)节能措施
1)屋面保温采用:
2)外墙保温做法:
3)地面:
4)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范围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范围:
施工阶段工程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采暖、上下水、电气工程监理。
三、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控制目标:
投资、工期、质量、施工安全控制目标以同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
各单位工程的控制目标见下表:
进度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和施工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投资控制目标
施工合同范围
安全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对试验单位的资质审查。
2、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参加及设计交底,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措施及安保体系,并监督检查落实。
6、审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到的规格与质量。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
检查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并通知整改直至停工。
8、审查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复试报告单,监督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识,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出现场,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本工程。
并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9、审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主要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
10、检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月报表,并及时向业主汇报执行情况的意见。
12、根据施工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进行核实,报建设单位审查。
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13、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1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各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15、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
必要时,设计单位应参与。
16、建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书,建议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书;
1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复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9、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0、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施工,责令其改正;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洞口、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督促施工单位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噪声、坠落物等,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起重机械,必须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发放的《准用证》;
2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23、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4、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办法。
25、每月月底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监理月报,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到实处。
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施工安全四者之间的关系。
2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维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五、监理工作依据及监理工作实施原则
(一)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2、宁夏建设法规和规定。
3、业主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4、业主与我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5、业主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
6、现行的国家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7、有关本工程建设的前期资料。
8、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9、业主按国家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
11、经业主认可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12、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
(二)监理工作实施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监理人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监理人员按照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如下:
总监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资料员
电气及安全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及暖通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七、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配备人员及职责范围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职责范围
1
主持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代表兼土建监理工作
3
负责土建监理工作
4
水暖监理工程师
负责水暖和设备安装监理工作
5
电气监理工程师
负责电气及安全监理工作。
6
监理员
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师组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确定的权利,并领导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其岗位职责是: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批签认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技术生产措施;
负责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及安全生产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7)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资料员的职责
(1)及时处理档案管理员转交的文件、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
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
(2)定期到现场巡视、负责现场各种信息的采集、计算机存储以及信息的分析处理工作。
(3)负责打印当月监理分账,交档案管理员归档,负责把现场台账信息全部传回公司
(4)负责收集整理工地所有由监理召集或参加的会议纪要,整理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打印后分发有关单位和人员。
(5)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信件、电传等)进行妥善保管。
(6)技术资料、各种文件的收发办理签收登记手续,以便确认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九、监理工作制度:
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如下:
1、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工程部分的质量要求,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和审查图纸。
项目监理部应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组织。
会议上应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质量标准、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各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办法,写出会议纪要。
图纸会审的内容包括:
(1)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2)是否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3)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4)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5)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6)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
标注有无遗漏。
(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8)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
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
是否符合制图标准;
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
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
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是否进行了节能、消防图纸审查。
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上确定的设计变更及其它内容应形成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应按单位工程报审,由施工单位编写。
当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工程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可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5)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6)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若审查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除第一条外,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方的审核意见,再次完善施工准备工作,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编制和自审工作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最后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此后,这一文件即做为施工单位应遵照的纲领性施工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动。
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重新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如果工期要求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为确保工期,施工单位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同时附上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将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如试验报告、合格证、认证书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同时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及确认的证明文件;
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均应进行抽检;
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部位或关键部位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和检查。
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部门进行查验。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6、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选定的一个见证试验室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30%以上。
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制定本工程项目见证取样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胶浆、网格布;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报验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报送的隐蔽工程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提前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隐蔽工程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于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质检站、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确认符合要求后,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对于隐蔽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处理,并重新填表报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工程质量检查、报审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由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共同确认。
(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A4),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
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外委实验室均应按规定进行审核;
(3)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4)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施工单位整改并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进行回复,并作好记录;
(5)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达“工程暂停令”(B2),指令分项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报监理组进行复验,合格后同意复工;
(6)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报验申请表”(A4),由监理工程师、总监签认;
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10),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B1),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8)监理组在每月编写的监理月报中,要按规定总结当月的施工质量情况,并写明监理方的意见。
9、工程报验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在每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及试验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同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经检查验收不合格时,不予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达“工程暂停令“(B2)。
施工单位改正后,填写“复工报审表”(A1),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并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变更的补充协议。
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按以下办法执行。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经建设单位发送项目监理部,再由项目监理部发施工单位执行;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C2)。
并应附有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C2)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项目监理部不进行计量。
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B2),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A1);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