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英文案例与练习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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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英文案例与练习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公司债收取多少利息?

10%5、该公司的钱有多少是从上年转到帐上的留存利润(retainedprofit)

这一栏6、公司从银行借了多少钱一一银行贷款(bankloan)这一栏7、该公司还欠其供应商多少钱

债权人(creditor)这一栏8、该公司当初花了多少钱购买其固定资产见cost这一栏下的竖行property(800,000)+equipment(250,000)+motorvehicles(100,000)9、该公司的固定资产现在价值多少——见netbookvalue(帐面净值)下3项相加,为705,5000(530,000+150,000+25,000)

10、公司目前库存的原料和零部件价值多少一一见stock这一栏11、该公司顾客欠它多少钱一一debtor

这一栏12、该公司目前有多少钱可以动用cashinhand这一栏

哈默诉西特威,纽约上诉法院,1891年威廉姆・E.斯托利向其侄子威廉姆・E.斯托利•H许诺,如果他戒掉喝酒、抽烟、骂人、打牌或台球赌钱,一直戒到他21岁时,将支付他5000美元。

这位侄子按照要求

他所做的,戒掉了全部规定的活动,在他21岁生日时,他写信给他的伯父要求付钱。

这位伯父在答复时,向侄子保证,“你将像我向你许诺的那样得到5000美元。

”然而,伯父接着解释说,他工作非常努力才积累了这笔钱,“当你能够关照这笔钱,这个时间来得越早,越适合我的时候”就支付。

两年后,伯父去死,没有付钱。

伯父的遗产管理人西特威拒绝支付5000美元,提起诉讼追补这笔钱。

(原

告是哈默,而不是侄子,其理由是在开始诉讼之前若干时间,这位侄子和将他对该遗产的权利转让即岀售给了哈默,因此哈默的追补权完全取决于这位侄子对其伯父是否有有效的合同权利要求。

审判法院裁决伯父支付5000美元的许诺,在侄子(受诺人)一方并没有对价的支持,裁决被告胜诉。

原告进行上诉。

裁决:

推翻判决,裁决原告胜诉。

这位侄子在纽约有抽烟和喝酒的合法权利。

因此,在具体的时期放弃这些产品,显然构成了对他的损害。

由此,这位伯父的许诺在侄子一方并没有对价支持的论据是错的(正如这份遗产可以争夺,伯父/诺言人并没有从这位侄子的行为中接受任何好处,这也许是对的,但该事实并不重要。

对价概念只是要求,受诺人为了诺言能够执行而遭受损害。

评论:

由于高级法院拒绝了由伯父遗产提出的辩护,于此强调了两个对价原则。

第一,如果受诺人经由放

弃合法权利而遭受损害,那么受诺人就已经提供了对价,尽管他或她与此同时受到附随的好处。

(因此,这

位侄子通过放弃其若干权利而提供了对价一一例如吸烟的权利一一尽管他也可能由于这种忍耐而身体受益。

第二,如果受诺人遭受损害,那么就存在对价。

诺言人也必须受到好处并非是一种要求。

第四章货物买卖法

1、填写下面这些贸易术语所包含的内容。

表左面从上往下的中文意思依次是:

什么包括在价格中?

1、货物;

2、包装;

3、铁路运输;

4、装船

费用;

5、海运运费;

6、保险;

7、卸岸费;

8、海关关税;

9、送交进口人运费;

应收价格。

表上面一行从左往右的中文意思依次是:

价格;

工厂交货;

铁路交货;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成本加运费;

成本加保险和运费;

franco,指全部费用在内的目的地交货价,也叫“送交价格”,

即保险费、运费、在输入港的卸货费、报关费、进口税以及运至买方仓库为止的搬运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的交货价格。

从“工厂交货”开始填写,包括前两项,即“货物”和“包装”;

“铁路交货“包括前3项,即“货物”、

“包装”和“铁路运输”;

“装运港轮边交货”也包括前3项,即“货物”、“包装”和“铁路运输”;

“装运

港船上交货”包括前4项,即“货物”、“包装”、“铁路运输”和“装船费用”;

“成本加运费”包括前5项,即“货物”、“包装”、“铁路运输”、“装船费用”和“海运运费”;

“成本加保险和运费”包括前6项,比“成本加运费”多一项“保险”;

“franco”全部9项均包括在内。

2、KnowthespecificcontentbyreadingthefollowingModelSalesContract.

\销售合同/

本销售合同是根据双方相互确认的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的。

1、货物名称和规格2、数量3、单价4、金额5、价格条款6、允许溢短装7、总值

8、交货日期和运输方式

然而,卖方的交货义务以在此规定的交货日期前30天收到买方按合同第九条开出的信用证或预付款项为条

件。

如按本合同条款由买方自己选择和预订运输工具,则卖方将在此交货日期备货待运。

9、装运标记10、装运港(口岸)11、目的港(口岸)

12、支付

凭以卖方为受益人的、100%保兑的、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允许转运和分批装运的、即期汇票付款的信用证,在中国议付有效期至装运日期后第十五天。

买方须在信用证上引用本合同号码,货物名称须按本合同规定。

13、保险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按发票价值的110%投保至目的港的平安险和战争险,但不包括罢工和民变险。

如买方要求增加保险金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运前取得卖方同意,因此而产生的额外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14、包装

所有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将以卖方认为适合于本合同第八款规定的运输方式的包装材料包装。

如对包装

有额外要求,买方应取得卖方的同意,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

15、单据:

卖方只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以便付款:

(1)海运时,海运提单;

空运时,空运提单;

铁路运输时,货物承运收据;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在CIF条款的情况下,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5)其它单据

如需其它单据,如原产地证书、领事发票等,卖方可按要求提供,费用由买方支付。

16、损失风险:

货物的风险将转移至买方:

(1)海运时,货物越过船舷和脱离挂钩时;

(2)空运时,货物交由空运承运人或代理人保管时;

(3)铁路

运输时,货物交由铁路保管时。

17、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岀异议,凡属品质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90天内提岀,凡属数量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口岸之

日起15天内提岀,过期不予受理。

对所装货物所提异议属于保险公司、其它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

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理赔只限于卖方在收到买方所在地声誉良好的商检机构或商会岀具的商品抽样检查报告,证明货物与合同不符后,对品质不符的货物按一比一更换或按货物的瑕疵程度和破损的范围将货物贬值,对数量不符的货物给予补足。

无论哪种情况下,卖方均不对货物的可销售性或适用性负责,也不对任何损失赔偿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损失。

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到或预付款汇到,或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并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改证,卖方有权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岀索赔。

18、不可抗力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货物,如由于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的结果,因此而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卖方对此将概不负责。

19、仲裁

由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或全部争议,应由双方通过磋商予以解决,如磋商无法解决,则将其

提交仲裁。

仲裁应在中国进行,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下属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买卖双方均具约束力。

除非上述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决,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0、其它条款

买方:

卖方:

第五章产品责任法

“格林门诉尤巴动力产品公司案”

严格责任的里程碑式的案例之一,是1963年的“格林门诉尤巴动力产品公司案”。

该案中,原告零售购买

了一种由被告公司制造的“兼有电锯和电钻的工厂金属工具”,在使用该工具时,一块木片从机器上飞岀,

头部严重受伤。

加州最高法院承认,如果只是基于担保,原告的可能败诉,因为没有注意到违反担保。

然而,法院判决制造商“负严格侵权责任”,并且将该理论详细解释如下:

“制造商将一件商品置于市场,知悉其将在不检查

缺陷的情况下被使用,证明具有一种对人类造成伤害的缺陷,则负严格侵权责任。

该责任首先在非批发食品的一个案例中得以承认,现在已扩展到各种有缺陷而造成很大或较大危险的其他产品。

”然后法院援引了

造成类似结果的14件案例,包括汽车、瓶子、疫苗和汽车轮胎等。

严格责任理论的正确性在于如下的观念,即商人和制造商比受损害的消费者更能承受损失,在许多情况下,损失将以较高产品价格的形式转移到购买大众身上。

因此,总体上,社会承担了少数人所遭受的赔偿损失的成本一一一种也许在为由缺陷产品而受到伤害者提供补救办法方面比较公正的安排。

此外,严格责任理论的支持者们争辩说,在侵权诉讼中不需要证明疏忽,将使制造商和销售商更加注意防止事故发生。

另一方面,反对的观点则认为,严格责任将最终限制新产品的开发。

最后,严格责任理论具有经济基础:

因为疏忽通常难以证明,诉讼就非常昂贵。

那么,从纯粹的经济观点看,它可使在产品责任诉讼中抛弃证明疏忽是合理的。

第六章代理法

Lazar诉暖气设备公司在工作范围内(在上班时间,正在当班)\

加州上诉法院,《加州法院判例报告》第195卷第890页,1983年

Lanno受雇于暖气设备公司,担任项目工程师。

该公司为航空工业生产加热设备和压力阀门。

与其工作有关,有时在早上要求Lanno从家直接去工地。

此外,他经常接到电话去解决麻烦问题,公司顾客也有时在他下班和周末打电话给他。

为了接这些电话,Lanno需要公司的卡车,他有时在卡车上携带工具。

果卡车不在他家,在接电话的路上,他就要到公司去取工具。

为了向其工作提供方便,公司允许他把车每天开回家。

公司向他提供卡车用油,并且允许他可以用车办私事。

有一次,Lanno干完了活,离开公司的办公大楼。

他开车朝离开工地和家的方向去。

他在作证时说,

他计划到一家商店,买点东西,然后回家。

到商店前,他卷入了一起发生在Lazar身上的车祸。

Lazar身体

受伤,车也损坏。

Lazar向该公司提起诉讼,声称Lanno开车疏忽,在发生车祸时,Lanno正在工作范围内。

陪审团宣判Lanno在发生车祸时并不在工作范围内,然而审判法院不顾此裁决,给予Lazar的意见胜诉,

裁定在法律上看Lanno是在工作范围内。

陪审团宣判对Lazar的损失赔偿为81,000美元。

审判法院同意Lazar诉公司这一金额的判决。

公司提出上诉。

法院判决:

确认原告Lazar胜诉。

Lanno在发生车祸时是在工作范围内。

"

来往”规则并不适用,因为Lanno用车(而这是其雇主的车,尽管这一事实并不会确定结果)履行其工作任务,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之后接到电话去做修理工作的。

他在回家的路上到一家商店的行为,并不使他脱离工作范围,因为从正常道路的偏离是很小的,他所做的事情其雇主是能够合理地预见到的。

商店在其家相反方向的事实并不重要。

案例评论:

如果偏离的幅度大和是可以预见的,诸如在一酒巴停留2小时,Lanno在偏离期间则可能不在

工作范围内。

然而,因为“来往”规则并不适用于此案,所以当Lanno进入卡车,再开回家时,则重新进

入了工作范围。

(注意:

他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外是公司的代理人,如发生侵权行为,公司负有责任。

第七章票据法

1、Granite仪器租赁公司诉Hempstead银行一一对过期支票的支付(注意:

是对第403页“(五)支票的停付与确认”内容的补充)

纽约最高法院,Nassau县,《纽约最高法院判例报告,第二编》第326卷第881页,1971年

Granite仪器租赁公司在Hempstead银行有一活期帐户。

1968年10月10日,Granite公司开列了一张付给海外仪器公司的支票。

在海外仪器公司通知说没有收到支票后,Granite公司于1968年10月15日写信给

银行停止对其付款。

同一天,Granite公司授权银行向收款人电汇与停止支付支票数额相同的款项,银行这

样做了。

Granite公司并没有重续其停止支付的命令。

1969年11月10日,在没有通知或询问Granite

公司的情况下,银行承兑了一年前停止支付的那张支票,所支付的支票表明款项是付给一家托收银行的,并且记在Granite公司的帐上。

然后Granite公司寻求从被告Hempstead银行那里抵补这张支票的金额。

银行以下列理由抗辩:

根据统一商法典第4-403条款的规定,停止支付的命令由于没有重续已经过期,它是

以诚信办事,根据第4-404条款的规定,有权支付过期支票。

银行是否负有责任?

判决被告银行胜诉。

原告Granite公司作了两点争辩:

(1)在停止支付的命令已经过期进行提示

时,在支付该支票前,银行有责任询问Granite公司,以及

(2)银行有责任,因为银行支付支票时,它已

过期。

这两点争辩是错误的。

统一商法典第4-403条款只是规定,停止支付命令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此之后银行支付支票并不承

担责任。

同样,银行不承担责任并不仅仅因为支票已过期。

统一商法典第4-404条款允许银行拒绝支付过

期支票,但是它也规定只要银行按照诚信办事,是可以支付这样的支票的。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银行是不加思考或粗心大意地以“恶意”(即不诚实)办事。

因此,根据Granite公司无论哪一个争辩,银行都

是没有责任的。

2、Knowingthecheck

(2)支票是什么时候写的?

pay”后面的名字,为AnneBell)

(5)此数字是谁的帐号?

(是环

forandbehalfof”的意思是"

CountsBankplc,plc是public

⑴谁写的支票?

(见右下角的“签名”一栏中的名字——LizShepherd

见上角的日期,为1990年3月28日)(3)谁是收款人?

(见支票中“

(4)她为哪家公司工作?

(见支票签名上面的单位名称:

环球运输公司)球运输公司的,因为LizShepherd是代表该公司的,公司名称上面的“理”的意思)(6)该公司在哪家银行有帐号?

(见右上角的银行名称,为

limitedcompany的简写,意思是“股票上市公司”)(7)谁开立(具)的支票?

(这同第一题)(8)支票

是开给谁的?

(这同第三题)(9)谁是收款人?

(这同第三和第八题)(10)谁在支票上签字的?

(这同

第一和第七题)(11)谁是岀票人?

(在同第六题)(12)该数字是她的帐号吗?

(根据第五题的内容,不

是)(13)银行的每个分行其自己的编号,Trafford分行的号码是多少?

(该分行见左上角第二行,其号码

在支票上有两处,一是在支票的右上角,一是在支票的下方第二行,均为90。

10109)(14)支票上是

谁的签字?

(这同第一、第七和第十题)(15)你认为缩写a/c代表什么意思?

(该词在支票下方的第三行,即account一词)(16)假设你在一银行有存款,你想取些钱时,例如,取100美元,你怎样在支票上填

写呢?

(在pay后面写上你自己的名字即可)(17)怎样在支票上写100美元整?

也就是说,哪个英文单

词可以代表“整”?

(只要在想取钱数的后面写上only即可,例如,onehundredonly)(18)你在支票

上写了一笔数字后,如果还有剩余的地方,为了确保别人无法在那里随便涂改,你该怎么办?

(在剩余的空白之处划线,打叉或画上波浪型线条即可)

3、Understandingthedraftorbillofexchange

(1)谁收取这笔钱?

(BOSLtd,注意汇票是逆汇,即把汇票开给谁是让对方支付,而其他票据,例如支

票或信用证是顺汇,即谁开就由谁付,必须弄清其关系)

(2)SheilaBaker为哪家公司工作?

(同第一题)

(3)汇票是什么时候开的?

(见右上角的日期,为14July2000)(4)汇票要求支付多少钱?

(见左上

角,为750pounds)(5)该汇票共有几份?

(见第二行上的solo这个词,意思是“一张”,在实际使用中,汇票一般都只开一张)(6)汇票将在哪一天予以支付?

(这是一张远期汇票,要在90天后才支付,也就是

在开票日期后的第90天)(7)该汇票是用英镑还是日元支付?

(用英镑)(8)哪家公司支付该汇票金额?

(这与第一题是关联的,如果第一题做对了,这题也就没有问题了,由DOMKK公司支付)(9)这笔交易

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

(是“承兑交单”,因为上面有Accepted即承兑的字样)(10)MSatsuma为哪家公司工作?

(为DOMKK公司工作)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

90年代,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三大案例

“巴那维松国际公司诉托朋案”

背景:

Panavision持有与动画相机仪器有关的注册商标"

Panavision'

and卩anaflex'

的名称。

1995年12月,

Panavision打算在因特网上以的域名注册一个网址。

Toeppen已经在因特网上以此名称建立了一个网址,并

利用网页来展示伊利诺伊州Pana市的图片。

s的律师通过邮件与Toeppen联系,通知他说

Panavision拥有该商标,并要他停止使用它。

Toeppen同意的条件是如果Panavision向其支付13,000美元<

Toeppen也许诺说如果Panavision同意支付他的出价,就不再获取任何注册Panavision公司的其他域名。

当Panavision拒绝其出价时,Toeppen注册了Panavision的另一个商标Panaflex作为其一个域名。

Panavision在加州中央区的地区法院提起该诉讼。

Panavision宣称“Toeppen在从事偷窃商标的勾当,将其在因特网上

注册为域名,然后将域名出售给合法的商标所有人。

”Panavision宣称根据1995年联邦商标淡化法和加州反

淡化法规要求对商标淡化进行索赔。

地区法院作出在这两方面均有利于Panavision的即决判决。

Toeppen

提岀上诉,争辩说地区法院在对其行使个人司法管辖权时是错误的,因为他与加州的接触是无足轻重的,法院给予的即决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他利用Panavision的商标并不是商业利用,因此并不符合联邦商标淡

化法的要求。

第九巡回法院最后判决,Toeppen通过将Panavision的商标注册为其自己的域名而从事敲诈阴谋,然

后提出将其出售给Panavisiono法院发现,地区法院行使个人司法管辖权是适当的,因为"

Toeppen的行为

是针对加州的Panavision,在加州可感到此危害的冲击。

”而且,第九巡回法院发现Toeppen阴谋商业利

用Panavision商标,而这种行为淡化了那些商标”。

结果,Toeppen违反了联邦商标淡化法和加州反淡化法规。

因此,第九巡回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裁决。

此外,第九巡回法院还宣判,Panavision的联邦和州商标淡化索赔需要作同样的分析。

为了证明违反联邦

商标淡化法,原告必须表明:

(1)商标是驰名的;

(2)被告在商务中对商标进行了商业利用;

(3)被告是

利用是在商标成为驰名之后;

(4)通过减少商标确认和区分商品和服务的能力,被告利用商标淡化了商标的质量。

2、国道银行与信托公司诉财务签章集团公司案

StateStreet一案中待裁决的,是一项针对以所有人名字轴和辐”确认而施行投资结构的数据加工系

统的专利,在该系统中,互助基金(轴,Hub)将其资产全部用于组织为一个合伙人的投资组合(辐,Spokes)。

这种投资结构旨在为互助基金的管理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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