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种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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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和掌握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做好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工作。
2、积极向群众宣传各种流行病、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的预防知识。
3、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做好隔离、治疗,切实落实“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的四早流程工作。
4、预防保健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做到记录完整。
5、积极配合社区、厂安技处对各种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治以及职业病的防护作好认真的技术性指导和督促工作
急诊与抢救制度
1、各施术单位,均应成立抢求小组。
2、对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做到有组织人员、设备、药品四落实,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人员及时抢救,抢救情况要详细记录,报救后及时总结经验,必要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
3、各类急救药品,器材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保持应急状态。
4、普鲁卡因一律要做皮试。
5、对急诊和危重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
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诊治,严格观察病情变化。
条件差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
6、凡涉及法律的伤病员,在积极抢救治疗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动力职工医院妇产科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至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
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内容: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②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
倾听病员的陈述;
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启示;
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决定出、转院问题。
③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
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眇检查或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检查病员饮食情况;
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有关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时研究解决。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
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
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接。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
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研究,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
经常征求病人意见。
改进护理工作。
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请领导保管等工作。
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币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6、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7、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8、协助本科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
。
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
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
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
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工作制度
1、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博、呼吸三次连续三天;
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博、呼吸各一次,每天部大小便一次。
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
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
制定护理讲理,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
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讲理和做护理记录;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
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
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
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
一般病员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
注意观察病情。
根据病还必须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病房具体计划,参加并指导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
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3、随同科主任的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4、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5、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6、组织领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好,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度。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予病员入院后二十小时内完成。
检查的收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应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诊病员不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重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病情、思想和饮食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密观察与记录留观察病员的情况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分诊业务能力和抢救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准备各项急诊所需药品、器材、敷料。
8、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或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不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
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
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或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
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
术后可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噪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
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工。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
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
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
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相;
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劲、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隆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姓、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亲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七)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收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隔离制度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科、结核科、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有出入口。
小儿科门诊,应设有卖价进行预检,遇有传染病可疑者立即融离。
2、医院的手术精通、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
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
用过的家具、器皿、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
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房或融离病房。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个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疫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接诊室:
①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②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
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
③病员的服装及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④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可在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①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②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或剪指甲等;
③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
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④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⑤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先采用可靠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
必要时再进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处理;
⑥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⑦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⑧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就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除严格执行病房的各项有关规定外:
①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设在同一院内;
②遇有急性传染病,应暂为隔离,并尽快转送传染病院,当地无传染病院的应按急性传染病隔离措施处理;
③每一病房只能收治同一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的一角,用屏风隔离,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④患者不能随意离开病房。
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⑤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⑥进入传染病房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⑦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便壶应固定专用,并严格消毒;
⑧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⑨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培养,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
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须隔离观察,直到检疫期满为止。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
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
传染病房的垃圾、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
脓、血污染的敷实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
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洗衣房就将有传染性的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记,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
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作采用细菌培养,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