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最新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复习题共70套题第 7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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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行政机关拒绝公开甲的政府信息申请的决定
D、某行政机关拒绝延续一公司行政许可的行为
第12章>
第3节>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A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
参见《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行政许可规定》第1条。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17年卷二49题,单选)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受案范围的概念
A项,张某向法院提起的应当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故不选。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
“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据此,B项复议决定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依法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故不选。
C项是影响李某作为公权力行使者的权益,属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内部行政行为,依法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故不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项,公
5.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驳回其诉讼请求,李某提出上诉。
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
A、①②④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③⑤⑥
第15章>
起诉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和申请复议的期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5条、第85条、第88条,《行诉解释》第110条。
6.以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
B、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经过争议期限,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
D、被诉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体现
第4章>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①A选项,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因存在严重和明显的法律缺陷,而导致丧失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
故A项正确,不当选。
②B选项,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因存在违法与不适当的情形,导致其效力可以被撤销的行政行为。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其效力依然存续。
故B项正确,不当选。
③C选项,确定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再争议、不受任意改变的
7.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B、应由法律设定
C、与执行罚性质相同
D、具有暂时性
第7章>
行政强制的界定
考查行政强制的界定。
8.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
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2013年卷二43题,单选)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不具有惩罚性,故排除A项。
《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据此,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性质之行政性、目的之非惩罚性、实力限控性和存续之暂时性等特征。
强制隔离戒毒同时具有上述特征,故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本题应选B项。
《行政强
9.曹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刑期共12年。
后经申诉再审,其贪污罪改判5年,其受贿罪不成立。
如其原12年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则国家:
A、仅对其受贿罪的5年承担赔偿责任
B、对其被多执行的7年承担赔偿责任
C、对其被多执行的4年承担赔偿责任
D、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因为曹某并非无罪
第20章>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考查司法赔偿范围。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17条。
应当注意的是,数罪并罚时部分罪名被撤销的,国家仅对其被撤销的罪名刑期负赔偿责任:
经再审被减轻处罚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所以正确答案为A项。
10.下列哪一项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
A、某市保密局制定的保密规定
B、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存的某企业申请营业执照时向其递交的材料
C、某公安局对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D、某生态环境局干部小吴在办公室计算机中存储的参加研究生考试笔记
第9章>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D因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无关,故不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约束。
11.甲在商场买了一个日产日立牌电动剃须刀,认为质量有明显缺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认定该把剃须刀确系假冒产品,查封了商场尚未出售的10箱该商品,对该商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该商场不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仅提供顾客甲购买的剃须刀的质量鉴定结论,并未提供对查封的物品依法抽样鉴定的结论。
一审认为其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处罚决定,要求其重新处理。
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对查封的剃须刀作出质量鉴定,结果证明该批商品是假冒商品,二审法院该
A、证据充分,判决维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
B、认为处罚过重,判决变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
C、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C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
根据《行诉解释》第34条、《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本案被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审过程中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二审法院不能因被告在二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而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
因此,BD项错误。
被诉行为违法,只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2.当事人接到恐吓电话,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但公安机关不予答复。
当事人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只有在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60日内仍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B、可以立即起诉
C、只有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才能起诉
D、只有在公安机关明确表示拒绝提供保护后才能起诉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2款。
13.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45题,单选)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第3章>
制定程序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第1款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据此,向国务院报请立项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不能是地方各级政府,故A项错误。
该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此,对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拟订”,而非“确定”。
故B项错
14.某县税务局干部沈某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被给予撤职处分。
下列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沈某受处分的期问为18个月
B、受处分期间,沈某不得晋升丁资档次
C、应当按规定降低沈某的级别
D、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沈某
第2章>
第5节>
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根据《公务员法》第6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
故A的说法错误,其他说法均正确。
故选项A为本题的答案。
15.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
C、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规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同条例第12条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可知,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重点主动公开
16.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
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50题,单选)
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第4节>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3条规定: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
”
该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
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
17.在一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要拆除王某修建的被行政机关认为违章的建筑。
王某即跑到现场阻止,扬言要是把违章建筑拆了,他就喝毒药。
执行人员不予理会,将该建筑拆除。
王某当场一气之下喝下一瓶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经有关机关认定,该建筑并非违章建筑。
其子要求执行机关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
A、成立。
因为执行机关的拆除行为导致了王某喝农药死亡
B、成立。
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不成立。
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D、不成立。
王某的死是王某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19章>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2项规定,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结果和职务行为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在本案中,王某的死亡是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所以应当选D项。
C项中的理由没有抓住要害,所以不成立。
18.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
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董某向法院起诉。
(2016年卷二49题,单选)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第13章>
共同管辖
本案为复议维持后起诉的行政案件。
《行诉法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据此,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告知董某追加区政府为被告;
董某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追加区政府为被告,故A项“第三人”字眼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
19.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
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012年卷二50题,单选)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第2句,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属于二审改判无罪案件,故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法院。
故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22条第1款,申请司法赔偿不再以相关司法行为被确认违法为前提。
故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39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据此,司法赔偿请求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
20.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某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于其办公室的某公司,并决定由该公司将某地区的旧房拆除新建市场。
郭某因与某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某县人民政府对其住房强制拆迁。
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定此纠纷为民事纠纷,驳回了郭某的起诉,郭某不服,提出上诉。
下列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此上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B、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C、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
D、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行政诉讼裁定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
参见《行诉解释》第123条。
21.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2010年卷二43题,单选)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第5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第30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从以上规定可推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交申请书。
故行政许可申请不可以口头
22.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
试产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
两机关遂对该公司作m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药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谁?
A、应当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处罚涉及其行政职责
B、应当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第三人
C、应当是上述两机关,因为是共同行为
D、应当是两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
第14章>
被告的确认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23.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41题,单选)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公务员法》第64条第1款规定: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张某受记过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故A项错误。
该法第65条第2款规定: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孙某被解除撤职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故B项错误。
特别注意解除处分与撤销处分的区别:
(1)解除处分,是因为该处分的期限届满,而撤销处分,是因为该处分错误。
(2)解除降级、撤职
24.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
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
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2条。
25.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张某申请停止公开涉及其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开该信息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公开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作出哪一处理?
A、裁定中止案件的审理
B、裁定暂时停止公开
C、判决确认公开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