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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资料1

人民日报评论员:

共同建设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也为企业提升形象、推广产品提供了新的平台。

不少企业和公关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公关,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经济繁荣。

  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采取形形色色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严重破坏网络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出现,是利益驱动的产物。

一些人打着“网络营销”或“网络公关”的幌子,以经济利益为诱饵,雇佣大量人员,从网络舆论监控,前期策划,到组织发帖、跟帖、删帖,形成了操纵舆论的利益链条。

他们或制造噱头,虚假炒作;或隐瞒真相,转移视线。

由于发帖成本低,监管及追惩难度大,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近年来愈发泛滥,呈现规模化、产业化的趋势。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泛滥,是对互联网文明和社会诚信的严重侵蚀,也是对互联网开放、平等理念的亵渎。

“网络水军”利用虚假信息、偏激言论进行商业炒作,严重干扰网络舆论,危害网络秩序,损害互联网公信力,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

如果任由其泛滥,必将损害中国互联网的长远发展,损害中国经济建设的舆论环境。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是互联网发展到特定时期的现象,是网络舆论环境尚不成熟的表现,也是建设文明网络必须扫清的障碍。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和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坚决切断背后的利益链条,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盼,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政策、依法查处,对商业竞争领域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及其策划者、组织者进行精确打击,优化我国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舆论环境。

同时,要把集中整治行动和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基础管理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长效机制。

  打击和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要依靠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监督。

数亿网民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坚实依托,创造互联网的良好氛围,只有通过网民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

互联网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潮中十分活跃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知名互联网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和法制保障,为我国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切实保障。

  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建设规范有序、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人民日报评论员:

在实施中彰显法律的作用

——六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如果没有遵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

只有在有效实施中,法律才能彰显其作用和价值。

  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无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结束了经济社会发展一些领域、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必须成为全社会不容回避的共同命题予以面对,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守则予以遵循。

  应当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置法律于不顾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地方、领域、单位和部门有法不依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这些现象和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各方反映强烈。

  如何确保法律在实施中彰显其作用?

有三个原则理念需要铭记恪守。

一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我们应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广大人民群众要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各方面的监督。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就能更好确保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国家其他监督机关要依法行使监督法律实施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就能更好促进各方面形成法治理念共识,推动各方面在法制轨道内办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心血、实践和创新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写下了光辉篇章。

在新的起点上,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人民日报评论员: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物质文明的发展进步带来了广大农民精神面貌的新变化,也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文明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着这一根本任务的实现。

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

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知识水平,加速先进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设备的推广,加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好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有利于普及民主法制观念,稳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营造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提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有利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良习气的侵染;有利于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成果,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经验告诉我们,依靠民力,顺应民意,关注民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实实在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受益者,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

为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特别强调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将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群体纳入视野,以活动为抓手,以实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为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拓展内容和渠道。

近年来,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的加速建设,为广大农村提供了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文化渠道,“我们的节日”等一系列文化活动的开展,使农村丰富的传统文化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强调创新文化产品、建设文化设施、加强人才培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充实和丰富新的载体提供了重要依据。

  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建立起坚强的机制保障。

资金、人才和制度,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只有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事要怎么干”的问题,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运行发展机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才能获得充足的发展后劲。

为此,《意见》不仅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更将其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彰显出国家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必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群众工作检验执政水平

——四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

能否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决定了我们能否在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中,始终保持和扩大这一优势,决定了我们在新形势下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群众工作贯穿于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经常性的工作。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光喊口号是不行的。

“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

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

”只有切实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动真感情,拿硬措施,找到做好群众工作的“船”与“桥”,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群众工作的本领,是做好全局性、经常性工作的本领,也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本领,是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根本来源。

  夯实执政基础、提升领导水平,必然要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从“老老实实调查研究,老老实实听取群众的意见,老老实实改进工作”,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注重运用现代科技”,《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中这些论断,既是立足具体时代的工作实践,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升华。

正是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我们党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赖,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的伟大成就。

  无论实践如何发展变化,这些规律性的认识,都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遵循。

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充分激发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中,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和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寻找与群众交流沟通的共同语言,拉近与群众的思想感情距离,都需要在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

  与过去相比,今天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这些理当使我们在把握群众所思、解决群众所忧、满足群众所盼上,有更大决心、更多智慧、更多方法。

如何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满足群众利益需求?

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畅通群众表达渠道?

如何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法规,提高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这些都是考验我们群众工作本领、检验执政能力的时代课题。

“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群众工作的本领,决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

只有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才能增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人民日报评论员:

群众路线就是科学方法

——三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环境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领域出现新的情况,对加强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应对这些新课题、新挑战,关键就在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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