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及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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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

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

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

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

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

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

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

修正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1条(目的)

  在公司利用通信方式很难解决的业务事项,必须通过国内外出差去执行,以达到必要的技术积累,让职员图谋业务水准及资质向上的目的。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天津珍熙美容实业有限公司任何职员的外部勤务、短期出差、国内外出差、所支付的出差费及各种经费而规定的程序。

  第3条(用语的定义)

  1、外勤:

公司50km以内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办理业务而外出。

  2、当日出差:

因公到公司50km以外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出差(无宿)。

  3、国内出差:

出差期间,在国内出差地住宿或勤务。

国内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天以上出差。

  4、海外出差:

出差期间,在海外出差地(香港、台湾、澳门、北朝鲜等认证为海外)住宿或勤务。

  5、培训出差:

因培训到市里或外地的出差。

培训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日以上出差。

  6、出差费:

本规定说明的出差费为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

按如下标准区分。

  

(1)一般出差费

  

(2)研修费

  (3)特殊地区出差费

  7、住宿费:

出差期间为住宿所支付的费用。

  8、餐费:

出差期间为地区间的移动或餐费或其他业务上的费用而所支付的经费。

  9、远距离交通费:

因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移动而所支付的费用。

国家与国家省级(都,state,州单位)单位与省级(都,state,州单位)移动时所支付的特殊目的交通费。

  第4条(责任及权限)

  1任何职员有关海外出差的航空票及各种交通手段的Ticket预约、购买等,由公司来安排为业务执行而支付出差经费的责任及权限。

  2公司所有职员出差后,必须对出差结果填写[出差结果报告书]。

回社后,3日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3、公司所有外勤及出差,依如下的专决权进行。

  第5条(外勤及当日出差)

  业务外勤时,没有另外的书面报告,在公司用车申请单上有关TEAM长的签字(如TEAM长时,总经理签字)代替外出证。

下班前外勤结束时,须回公司口头报告后再下班。

业务外勤时,支付RMB15元的中餐费。

提示下午5点后加班2小时以上的明确证明时,追加支付RMB15元的晚餐费。

  2、当日出差:

当日出差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出天津市的,餐费按照每人35元的标准支付,且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3、当日出差餐费及支付费用:

当日出差时,依据如下规定支付餐费。

  第6条(国内出差基本规定)

  1、申请国内出差:

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

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

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与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

同一个出差地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时。

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4)支付实际费用:

  A.因特别任务或事由费用不足时,事前或事后须征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批准,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上所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基本费用项目时的经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证明书为追加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按本规定的基准支付为原则。

  

(2)实际出差期间比预计缩短时,回到公司后根据实际出差天数进行结算,并在2日之内进行整理并提交给财务科。

  (3)出差期间执行业务当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出差期间时,须附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可申请追加费用。

  4、出差经费支付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

(包含培训出差)

  

(2)政府或外部机关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

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5、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

公司任何职员因业务相关事宜需出差时,根据[国内出差基准表1—2]基准申请、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2)计算:

远距离出差时的往返机票及火车票,由公司支付为原则。

因日程变更另购买车票时,支付实际费用。

市内交通费

  (3)则根据[国内出差经费基准1—2]的交通费规定支付。

  (4)餐费根据出差日期计算。

住宿按住宿日期计算。

  6、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国内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

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

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连续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

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7、出差后回社时,3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及出差结果报告书。

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保管。

  第7条(海外出差的基本规定)

  1、海外出差费申请的基准:

申请海外出差费:

确定出差地和出差日期,出差申请书提前3天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3)跟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

同一个出差目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工作时。

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

  (4)货币:

海外出差经费由U$DollarCash支付为原则。

必须必要其他货币时,可支付出差地点所用的货币。

但,结算出差费时必须以当初支付的.货币进行结算。

  (5)支付实际费用:

  A.若因特别任务或原因经费不足时,需事前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承认,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中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在旅费项目的经费,依正式发票或证明书,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可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以按本规定的基准为支付,为原则。

  

(2)当初所承认的出差期间被缩短时,回社后依据出差经费清算规定,在2日内有关缩短期间里的出差经费向公司返纳。

  (3)出差期间业务执行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期间时,添加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且可申请追加费用。

  (4)超出所规定的出差费用部分,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6要素:

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和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

无法提交证明材料部分则不予支付。

  4)支付出差经费适用的例外

  

(2)政府、外部机关或总公司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

  4、出差经费

公司任何职员跟业务相关所出差时,添加[海外出差基准表2—1]及[同一地区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基准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远距离出差时的往返机票及火车票,由公司来购买支付为原则。

因日程变更另买车票时,支付实际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海外出差经费基准2—1]按交通费规定为支付。

  (3)餐费按出差日期为计算。

住宿按住宿日期为计算。

  5、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海外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

  

(2)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

  (3)出差后回社时,4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表及出差结果报告书。

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第8条(国内外出差经费支付的例外)

  1、国内外出差费支付的例外:

出差者因特别事由必要出差费以外的经费时,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方可支付。

(招待费,新干线等特殊交通费,购买sample或调查资料费等。

  2、本规定第8条1)的经费时,回社后4日内添加证明文件,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3、对经费的证明文件,不予以认证的情况:

一般出租费、内容不清的餐费、一般发票等。

并且使用上述经费时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使用目的)及证明材料。

(无特定样式)上述经费不同于出差费,须另批准、执行、结算。

  4、如日本地区时,按新干线区间,专决权者承认时,且可追加支付。

  5、其他地区的铁道及其他交通时,有专决权者的承认时,支付实际费用。

.

  6、出国或归国时,在飞机内住宿的情况下,只可支付餐费为原则。

  第9条(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

  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依据[国内外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支付。

  第10条(国内外长期派遣)

  没有所属的变动,日程期间到别的部署或公司(包括关系公司)派遣勤务时,最少7日前向人事科书面申请后,接受申请2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

  1、对派遣勤务职员的勤怠管理以被派遣后的所到部署(或公司)联合管理为原则。

  2、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派遣勤务时,由人事科跟派遣部署或公司负责人协议后,且可适用另外勤务状况规定。

  3、其它详细事项根据教育训练及研修规定。

  第11条(规定解释的权限)

  本规定及与社规相关的、未以明文规定的各种规定事项,按照公司惯例,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范围下,其公司及公司主管部门才有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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