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润化工安全知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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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9.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3
9.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9.9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4
9.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5
10、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
11、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7
12、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8
14、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9
15、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20
奖励·
惩处·
责任追究制度·
21
16、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7、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2
18、用电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19、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23
20、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特制定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望大家严格遵守:
1.新入厂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均须经过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
1.1厂级教育(第一级):
由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结合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级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
经培训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部门工作。
1.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
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培训内容有:
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经培训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
1.3班组(工段)级教育:
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
岗位职责和权限和安全规程;
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经培训合格,方准在岗位工作。
2.生产部要组织策划好每年的“安全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推进公司的安全管理。
3.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劳动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维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生产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生产部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6.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7.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安全指标作为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大家认真对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油漆车间管理制度
为搞好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强化生产管理,特订立车间管理制度,共同遵守。
1、建立“主人翁意识”,倡导敬业精神,搞好团结协作,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2、随时检查机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配合机修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
3、搞好安全生产,上班后合闸送电,注意检查和发现容易造成火灾等事故的隐患。
电器或线路出现故障,及时找电工修理。
下班后拉闸断电,防止发生火灾。
4、车间内原材料、产成品要放置有序,不许乱堆乱放。
5、工作时间不准打闹嬉笑,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工作平台每测不准坐两人。
6、车间内外严禁吸烟。
7、搞好车间内外卫生,边角碎料随时清理,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下班后,要把车间内外、责任区打扫干净。
8、上述车间管理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违反规定者罚款…。
屡教不改者,给于开除处分。
三、锅炉工岗位责任制
1、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有关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转。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密监视锅炉仪表的变化,保证锅炉正常工作。
3、认真做好锅炉本体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运行情况。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4、做好除尘器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发挥效益;
定时放灰清灰,保持场地卫生。
5、锅炉在运行时,要做到定时排污、杜绝滴漏、严禁代故障运行,办好交接班手续。
6、锅炉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四、树脂车间管理制度
1、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车间工人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倡导敬业精神,搞好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本车间的生产任务。
2、技术人员负责将车间工人做好分工。
车间工人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哪道工序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技术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有关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4、技术人员必须负责让有关人员将各种原料准备好,将各种原料的标准测量准确。
确认无误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准投料进行生产。
5、在酯化过程中,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保证酯化过程正常,产品合格出锅。
6、搞好环境卫生,边角废料要随时清理,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每天下班之前,要把车间内外,打扫干净。
7、技术人员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调度指挥,在工作中、互相支持、搞好配合,定期总结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发现质量问题,要任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树脂车间投料工岗位操作规程
1.投料前仔细检查各处管道、阀门是否完好,出口阀门是否关闭。
2.认真阅读投料单,核实各种原材料的种类和含量,检查所领物料称重是否准确。
3.认真填写投料单。
4.严格按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颠倒,偷工减料。
5.认真观察每种原料的特性,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6.从反应釜上部取样,为化验室及时提交合格的小样,并填好待检通知单。
每次取样完的桶必须倒放控净。
7.经检验合格后的物料才能打入储罐。
8.装料的桶、袋要空倒干净。
对结块原料要严格筛选。
9.设备运转时必须有人看守,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10.剩余的原料要及时作好标记并退回仓库。
11.结束后必须关闭所有阀门和电器开关,打扫现场。
本岗位对以下情况负责:
1.投错料且不及时上报的;
2.送样不规范的,取样桶未控干净;
3.未按工艺规范操作的;
4.称料不认真,投料单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的;
5.余料处理不及时的;
6.对料桶、料袋未空干净就丢弃的;
7.对设备因无人看守而出现事故的;
8.投料结束后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的。
油漆车间岗位操作规程
1、上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要扎紧,严禁戴手套。
2、分散机器开动前要检查转动系统是否正常。
防护装置是否齐备,电源开关是否灵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工人离开机器要停机。
3、物料摆放要正确,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4、机器运转时,不可将手深入样取,必须停机取样
5、不准擅自拆除防护装置,维修机器或更换皮带等要切断电源。
6、发现故障要及时切断电源,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7、下班时要把机器擦干净,切断电源,搞好车间卫生。
本岗位对以下情况负责
1、粘度不符合客户定单要求;
2、光泽不符合客户要求的;
3、未按岗位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的;
4、对机器运转因无人看守操作而出现生产事故的;
5、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同标准、规格的成品混放一起的;
6其他违反油漆车间岗位操作规程和车间管理制度的。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1)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
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
误服者,饮适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2)消防措施:
遇明火、高热可燃。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泡沫、干粉、砂土。
(3)储运须知: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远离火种、热源。
专人保管。
保持容器密封。
防止受潮和雨淋。
防止阳光曝晒。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不能与粮食、食物、种子、饲料、各种日用品混装、混运。
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
五、事故防范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制:
针对库区储存、装卸、经营实际、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从业人员的责任。
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局面。
2.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素质的必要途径,教育方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个别谈心相结合,常抓不懈,重要时节及重大敏感期必须进行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
安全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认识教育和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技能培训等内容。
3.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确保安全经营,及时发生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必须加强检查。
4.落实明火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关于对明火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无合格火票不动火;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监火人不在场部动火。
六、事故处理原则及程序
1.事故调查和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召开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所造成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上一级企业单位给于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4.执行省、市公司关于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以及有关人员从重处罚处理条款。
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
弄清事故类型、确定事故分级、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罚责任事故人和领导者等程序。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测、检修制度
1.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选购本厂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本厂现有的主要安全设施有:
干粉灭火剂,避雷针,防爆器等)经常进行日常检修及其维护,制定检修计划,建立检修记录,及时消除隐患等。
2、正确、合理的使用设备和设施,消除由于不合理使用引起的磨损。
延长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尽可能地提高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
3、精心维护、保养和及时检修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即设备各部位的功能正常,精度和性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在设备修理工作中,要不断提高修理质量;
降低修理费用和缩短修理停歇时间。
4、根据发展新产品、改造老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节约能源等的需要;
并根据设备的磨损程度,适当地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
5、作好日常维护工作,每台设备停机后必须清扫设备油垢、紧固松动部位调整机构,消除细小故障,保证第二天的生产。
6、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7、开展对引进设备的学习、研究工作,尽快掌握其使用及维修技术,充分发挥引进设备的功能。
八、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库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
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安全管理科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安全生产管理科消防职责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市安监局上报。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工厂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工厂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3.凡进入工厂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4.工厂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