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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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全国共有民用航空运输机场141个。
至1997年底,年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超大型机场有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3个(正在修建中的上海浦东机场有望成为第4个);
年旅客吞吐量在300—500万人次之间的有5个〔昆明、深圳、成都、厦门、海口〕;
年旅客吞吐量在50—300万人次之间的有30个;
至98年底,省会机场除长春外,开放城市机场除汕头外均已扩建或正在扩建或迁建。
近几年,尤其是95年以来,我国民用机场的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在上述机场的建设中,大部分机场都已有了加强弱电系统管理、采用系统集成的概念和思路。
但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或由于投资额度的控制,或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或由于人员结构的不同,或由于建设经验和经历的限制,或由于管理体制的差异,在具体的做法上均有所不同。
这里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有待探讨和思考的问题。
为加强对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的管理,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为规范工程设计行为,使航站楼内弱电系统的建设更加规范化,填补民航系统在这一方面的空白,1998年5月民航总局基建机场司正式委托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组织编写《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设计规范》和《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施工和验收规范》(总局基函[1998]056号)。
公司领导对规范编写工作十分重视,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了规范编制的写作班子和专家委员会,编制了规范编写研讨提纲。
并于98年5月12—13日由总局基建机场司召集有关设计院(所)、部分在建机场指挥部,在北京召开了规范编写研讨会。
与会人员对规范编写研讨提纲进行了研讨,对如何编写规范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对规范编写寄予很高的热情。
一致认为,根据近几年的机场建设情况,编写规范是十分及时和很有必要的。
为机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提供依据,为弱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规范化管理提供权威性的标准,无疑对规范航站楼的建设会有极大的好处。
与会代表对规范编写寄予厚望,盼望规范的早日出台。
会后我公司根据代表的意见,整理编写了《规范编写大纲》报总局批准。
同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各机场进行广泛的调查和征求意见。
并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
目前各位编委均在努力的工作,力争98年底拿出“征求意见稿”,计划99年春再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到会研讨和指导。
本次弱电系统规范编制的范围和主要内容有:
1.
总则
(目的、适用范围、机场分类)
2.
信息管理及系统集成
3.
航班动态显示系统
4.
离港计算机管理系统
5.
时钟系统
6.
广播系统
7.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8.
综合布线系统
9.
设备自动化系统
准备纳入规范的还有:
站坪指挥调度系统、飞机泊位引导系统、标志灯箱系统、突发事件处理中心。
规范编制掌握的基本原则为:
1.对规范的通用部分,可借鉴目前已有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结合技术发展的现状及航站楼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2.对规范中民航系统的专业部分,则根据研讨会的精神、设计院的设计实践和实际施工经验,以及考察调研的情况进行编写。
3.涉及到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或要求部分,将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国家标准照搬到本规范中来。
4.规范编写时,以强调和要求系统功能及配置要求为主。
对具体实现的方法,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所选机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5.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规范》编写组的有关人员对近两年来新建和扩建的航站楼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与航站楼弱电系统的设计者、施工者、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在近半年的工作中,规范编写小组得到了民航总局机场司、计划司、运输司、公安局以及民航各管理局机场基建管理部门和各设计院(所)的大力支持,得到了首都机场、浦东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福州机场、厦门机场、南京机场等诸多机场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沈阳机场、南昌机场、长沙机场、萧山机场等诸多机场建设或扩建指挥部的大力支持。
我们在对机场状况和需求功能进行调研时,发现了一些需要值得注意的问题与倾向,根据我们的体会谈一些看法,与大家商榷和探讨。
1.
系统集成的尺度应与运营管理的机制相结合:
目前我国机场的管理模式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有独立的机场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机场的运营管理;
一种是省级管理局与机场管理合一;
还有一种是省级管理局、机场管理公司和航空公司三位一体。
系统集成,只是为航站楼的运营管理提供了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其目的是为了信息资源共享,便于集中管理、减少机构重复设置,提高办公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但只有与民航的管理机制相结合,才能发挥集成的作用。
我们认为,从纯技术的角度讲,目前机场内所有的设备均可以纳入信息集成系统,以航班动态信息为主线实现自动控制。
但集成控制并不等于无人控制,必要的确认、巡检工作仍需由值班人员完成。
在某些关键岗位,人应比机器更可靠。
凡是牵扯到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地方,建议只监不控,并可在控制中心实现紧急情况下的关断,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绝对安全。
关断后的设备需重新启动时,必须派员到现场,检查无误并确认后,由人工进行再启动。
在完成系统集成,自动控制和监视的同时,还应备一套手工干预的控制手段。
以备万一自动控制发生故障时,仍能由人工操作完成系统功能,以确保航空港的不间断运行。
2.
加强公共信息的发布手段。
据一项公共调查结果表明,人们,尤其是年龄偏大的人群,在公共场所获取信息的主要手段,一是通过观看公共信息的发布牌,二是通过问讯工作人员或他人。
在中国民航报上刊登的公共问卷调查中,也是把机场内公共信息发布手段是否齐全放在首位。
航站楼作为连接空侧和路侧的交通枢纽,利用公共信息的发布和图形符号的引导,使即使初次乘机的旅客或身处异地他乡的游客也能很快的找到自己的位置,方便的完成自己的旅行。
如果发生旅客在航站楼内到处打听或查询有关信息的情况,那么至少说明,要么航站楼内公共信息的发布手段有问题,要么我们的工作和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存在尚需改进的因素。
根据我们对多家机场的调研,发现有些机场虽然采用了现代化的信息发布手段,但感到设置明显的不足,尤其是方向性引导标志。
旅客不能根据标志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了位置也看到了标志的现象时有发生。
尤其是在流程交叉、转弯或通道较长的地方,应该加强方向性引导标志的设置。
许多机场对标志灯箱系统重视不够,其实标志灯箱系统是一种结构简单明了、可以跨越语言障碍、投资又少的公共信息发布手段。
3.
选择优秀的系统集成商是优化设计和施工管理的关键。
一个优良的项目,必须首先要有一个优良的设计,然后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施工队伍,通过精心施工才能将优良的设计变成优良工程。
航站楼内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它不同于传统建筑的施工,更不同于土建部门的施工,其主要体现在技术的密集性和资金的密集性及设备的“非一体化制造”性上。
弱电系统工程包括的子系统多且复杂,技术先进,设备和材料品种多、价格昂贵,设备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重相当大,技术含量高。
许多设备可能选自不同的国家、这些设备遵循着不同的制造标准、用于不同的目的和环境。
有些设备供应商为了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有些技术不公开,给系统连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必须将这些软、硬件设备有机的融合为一体才能达到正常控制的目的,这就对系统集成商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施工中除弱电各子系统之间存在着诸多界面和接口外,弱电系统与土建工程、强电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及各类工艺设备之间也存在着大量的接口、界面,各种管线的预埋、安装支架的预埋、预留孔洞等诸多问题。
这些都不是一般的工程承包商和普通安装公司所能胜任的,它要求工程承包商必需具备很强的项目综合管理能力、高质量的设备、器材配套能力和高精密工程检测能力。
更要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深化设计和施工队伍,完成从技术到施工的全方位服务,这就是系统集成商的主要任务。
现代化的工程需要系统集成商。
系统集成商有别于普通专业公司,应该说是更高一级的综合性专业公司。
我们认为承担航站楼内弱电系统工程集成的系统集成商,起码应该具备下述几个条件:
1)
具有高度的献身民航事业的敬业精神。
民航业有别于其它行业,具有其固有的特点和管理模式。
航站楼内的现代化也有别于其它智能化建筑。
只有长期从事民航机场建设的建设者,才能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机场航站楼建设的一个比一个更好。
2)
应该具有一批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这些人精通多种专业技术,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现场施工经验,更具备综合管理能力,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专长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在业主和产品供应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可以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为业主提供上述的各种服务。
3)
熟悉和掌握弱电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国家标准。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按照规范去进行设计和施工,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
4)
熟悉和了解航站楼内的各种工艺设备。
有些设备甚至应该比生产厂家了解的更加深入。
因为生产厂家仅关心本厂的产品质量和制作成本,与外界的相关联系关心的较少。
而作为系统集成商,必须把不同国别、不同厂商的设备集成到一起。
除了解其产品结构、质量外,还必须掌握其与外界联系的接口和界面,若生产商不了解或未配套,还必须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以满足集成的需要。
5)
熟悉和掌握民航运营业务和各种程序流程。
航站楼内的弱电系统集成还有别于其它智能建筑的系统集成。
其具有民航自己的营运特色和特殊要求。
设备的配置是否合理、系统的配套是否齐全,集成起来的系统是否好用,开发出来的应用软件是否符合民航现代机场的管理模式,完全取决于对民航运营业务的熟悉情况。
6)
具有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综合管理的资质和能力。
航站楼内的弱电系统所含子系统较多,牵扯到的电子设备、工艺设备较多,接口和界面也多,更存在着与土建、空调、消防、配电、照明、装修等一系列工程的相互配合和协调。
若处理不好,就会发生相互扯皮,拖延工期,发生大量设计变更的现象。
7)
应具备自己的骨干施工队伍。
在实行工程总协调的过程中,虽然个别子系统可以根据业主的意愿进行分包,但主要系统应由系统集成商自己完成。
尤其是公用性部分,如主干桥架、分支管线、供电电源、接地系统等,必须统筹规划,按照统一的验收标准统一施工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系统统调时一次成功。
在《规范》正式颁布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将通过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和方式,随时向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重要的系统集成商和供货商公布《规范》编制的最新进展情况及《规范》的主要内容。
希望能对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有所帮助。
同时,也希望各设计、建设单位及系统集成商和供货商与我们建立联系,对《规范》的编写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为民用机场航站楼建设的基础管理工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