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体养老金核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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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体养老金核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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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体养老金核定.docx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体养老金核定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体养老金核定

总时限:

即时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接收单位申报资料

流程

办理缴费终止及核实缴费情况

基本养老金核定及复核

将核定结果反馈申报单位办结

 

备注:

1.记录范围:

单位参保后办理新增退休手续的人员。

2.所需材料(审核原件,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新增变更申请表;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领取大体养老金申请表;(3)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报批表(由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4)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审定表(由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社会保障卡卡号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及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那么提供银行账号复印件)。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对不同情形别离处置:

(1)对符合条件的,依照现行人事治理权限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确信大体养老保险待遇;

(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

4.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机关养老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总时限:

即时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接收单位申报资料

办理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

调整或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及复核

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结果及相关表格反馈申报单位办结

 

备注:

1.记录范围:

参保单位因各类缘故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头核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

2.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申报表;

(2)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审定表。

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对不同情形别离处置:

(1)符合条件的,依照现行人事治理权限规定从头确信大体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

(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

4.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机关养老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总时限:

即时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接收单位申报资料

修改信息

审核

办理结果反馈申报单位或个人办结

 

 

总时限:

37个工作日,总负责人:

分管局领导(赖永东)

备注:

1.记录范围:

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户信息变更;

2.所需材料:

(1)更改姓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2)更改银行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3)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对不同情形别离处置:

(1)符合条件的,依照现行人事治理权限规定变更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

(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

信息变更内容范围为领取大体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银行账号、户名、开户银行。

4.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机关养老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含农合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总时限:

7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受理失业人员(含农合工)申领失业金材料

(即时)

对失业人员提交的材料和单位备案的材料进行审核

(7个工作日)

 

打印并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失业证》

(即时)

 

备注:

1.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60日内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若是失业人员超过60往后才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的,应提交“超期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情形说明”,理由合法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2.所需材料:

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⑵《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表》;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本人1寸近期相片3张;⑸《就业失业记录证》(在居住社区办理)原件,复印件1份;⑹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利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利用农业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⑺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求职记录表》。

3.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需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原领取过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需交回。

4.办理时刻:

①每周礼拜一至礼拜五。

②每一个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业金时刻,暂停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③当月25日前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次月5日前发放到位。

5.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5.申报代缴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总时限:

1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送基金结算股拨付

(即时)

审核后,征缴股出具“单位缴费通知单”

(1个工作日)

归集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每月25日)

 

 

 

备注:

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6.失业人员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领取失业金转出

(统筹地域内转出)

总时限:

1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1个工作日)

 

审核失业人员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

(1个工作日)

出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即时)

 

备注:

1.失业人员在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下才能申请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2.所需材料:

⑴申请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需填写申请;⑵《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表》;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需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失业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4.办理时刻:

①每周礼拜一至礼拜五。

②每一个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业金时刻,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7.桂林市县(区)失业人员到桂林市领取失业金转入

(统筹地域内转入)

总时限:

1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受理失业人员递交的材料

(即时)

审核失业人员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

(1个工作日)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即时)

 

备注:

1.失业人员应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2.所需材料:

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本人1寸近期相片3张;⑷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利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利用农业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⑸户口本原件;⑹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和《求职记录表》。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需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原领取过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需交回。

4.办理时刻:

①每周礼拜一至礼拜五。

②每一个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业金时刻,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8.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域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总时限:

15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受理失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

(即时)

接受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收函》。

(15个工作日)

出具《跨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即时)

 

备注:

1.失业人员在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下才能申请到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域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2.所需材料:

⑴申请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需填写申请;⑵《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表》;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需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失业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60日内持《跨统筹地域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当月申请异地领取失业金,当月接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收函”,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当月25至30日拨付转移基金。

4.办理时刻:

①每周礼拜一、礼拜二。

②每一个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业金时刻,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9.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域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总时限:

15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人(赵勇)

流程

受理失业人员递交的申请材料

(即时)

 

转入基金到账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5个工作日)

 

备注:

1.失业人员应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2.所需材料:

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本人1寸近期相片3张;⑷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利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利用农业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⑸户口本原件;⑹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和《求职记录表》。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需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原领取过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需交回。

4.办理时刻:

①每周礼拜一至礼拜五。

②每一个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业金时刻,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B区24号窗口。

咨询:

投诉:

7519679

 

10.企业稳岗补助核定

总时限:

28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效劳股

总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吴永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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