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8税务师考试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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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会计原理相符合,调整错账的方法应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
【思考】什么时候调账?
【答】做错账的时候。
1.红字冲销法
先用红字冲销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再用蓝字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重新登记账簿。
它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错误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在及时发现错误,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下多使用红字冲销法。
2.补充登记法
通过编制转账分录,将调整金额直接入账,以更正错账。
适用于漏记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3.综合账务调整法
将红字冲销法与补充登记法综合运用的账务调整方法。
一般适用于会计分录借贷方,有一方会计科目用错,而另一方会计科目没有错的情况。
正确的一方不调整,错误的一方用错误科目转账调整,使用正确科目及时调整。
【提示】调账时错账是在月后发现,而企业又是按月结转损益的,则影响损益的项目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调整。
4.根据错账发生的时间不同,可将错账分为当期发生的错账和以前年度发生的错漏账。
调整错账的思路:
100
+
?
=
250
错账+调账=正确的会计处理
(1)对当期错账的调账方法
根据正常会计核算程序,采用红字冲销法、补充登记法、综合账务调整法予以调整。
如果是按月结转利润在本月内发现的错账,调整错账本身即可;
在本月以后发现的错账,影响到利润的账项还需要先通过相关科目最终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调整。
(2)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账方法
①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②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的: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③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
【例题】某税务师事务所2017年审查2016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16年12月份多结转材料成本差异4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17年售出。
【答案】本题属于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情形。
(1)如果是在2016年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且产品还未销售,那么可以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
借:
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
库存商品
(2)如果是在2016年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且产品已经销售。
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利润)
【重要提示】如果会计核算没有错误,只是税会有差异,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但如果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做补税分录即可。
关于调账的相关总结
【例题·
综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材料制造,原材料及产品适用税率17%。
该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
2016年9月30日,签约的税务师事务所在进行代理申报的准备过程中,发现下列财务会计资料。
请根据相关资料回答有关问题。
(2015年改编)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说明
(1)~(3)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写出账务调整的会计分录;
2.根据(4)请写出9月份对该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3.请写出9月末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进行有关核算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其他因素)。
(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需要做红字分录,可将分录中金额加方框,或在分录中金额前加“-”,或在分录中金额后标明“(红字)”。
)
(1)9月3日,领用自产产品一批用于厂房改建,已知该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账面成本为70000元。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在建工程
87000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答案】
企业会计处理不正确。
调整分录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17000
(2)9月10日,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丢失,已知该原材料为数月前购入,已抵扣进项税额,丢失的原材料账面成本为4000元,经提请公司办公会审核后决定由责任人张某赔偿1000元,其余作为损失予以核销。
甲公司先后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00
原材料
管理费用
3000
其他应收款——张某
1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账务调整分录为:
6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月18日,通知某购货单位B公司归还包装物,B公司告知包装物已毁损,同意甲公司没收包装物押金10000元。
已知该押金为本年7月份收取,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其他应付款——B公司押金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10000÷
(1+17%)×
17%=1452.99(元)
1452.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月份销售一批货物给C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销售款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当月发出货物并收到货款,因质量原因对方要求退货,甲公司接受对方要求。
9月15日,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并将款项退还C公司,当天收到货物并验收入库。
该批货物原账面成本为15000元。
甲公司未进行会计处理。
银行存款
-23400
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3400
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5)假设经过正确的账务处理调整和会计处理后,甲公司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栏目(进项税额)发生额合计为358000元,贷方栏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发生额合计为256000元。
已知甲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额110000元尚未缴纳入库,且该部分税额已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该企业8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
调整后的期末留抵税额=358000-256000=102000(元),小于增值税欠税110000元,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会计分录如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2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向税务机关缴纳剩余欠税时: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