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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肯定B.否定C.继承D.修正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

A.德国B.英国C.法国D.美国

三、问答题

1.什么是神誓法?

其使用方式有几种?

2.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却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答案解析

1.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2.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冷水审、沸水审

4.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二、选择题

1.B

2.B

3.C

1.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这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

对神宣誓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为不敢宣誓的一方败诉,二为如果双方都敢宣誓,则需要助誓人的帮助。

2.

(1)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3)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4)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

3.

(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4.

(1)相关性规则;

(2)传闻证据规则;

(3)任意性自白规则;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5)最佳证据规则;

(6)证人的特权规则;

(7)交叉询问规则;

(8)补强证据规则;

(9)推定;

(10)司法认知。

第二章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案例:

2008年4月22日,海口某公司财务科保险柜内所藏的20万元人民币现金被盗。

其中有100张钞票是连在一起的。

被盗前,这100张钞票中还有43张是从不同的每扎100张的钞票扎中取出来的。

侦查人员发现保险柜并没有任何的损伤和撬过的痕迹,仅仅在保险柜的侧面发现了一个完整的指纹。

经过鉴定机构的鉴定,该指纹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左手中指指纹相同。

侦查人员在侦查中进一步发现:

黄某某过去曾经因为盗窃而被判除3年有期徒刑,半年前刚好刑满释放;

黄某某现为该公司临时工,案发前曾经到财务科领取过工资,并在保险柜前抽过烟;

当天上午,黄某某曾经到商场购买物品若干,其中用于付款的钞票中有3张百元的连号票,号码正好在失窃的l00张钞票的号码范围内;

证人何某某、李某某证明在案发的当天黄某某曾经到过公司。

根据上述事实,公安机关拘留了黄某某,但黄某某拒绝承认犯罪。

请你根据所学回答,能否依据上述证据认定黄某某盗窃20万元的犯罪行为成立?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总的来看,本案的证据尚未达到认定黄某某有罪的程度,使能认定黄某某是盗窃公司20元的犯罪分子。

具体而言:

首先,本案中侦查人员查明,黄某某曾经在三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证据和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只能说明黄某某有前科,不能对黄某某是否盗窃公司的20万元产生证明作用。

其次,黄某某在购买物品时所使用的3张连号钞票,并不能说明,这3张就是失窃的钞票。

而且,尽管有两个证人证明黄某某在案发当天到过公司,但并不能说明黄某某就是到财务科进行盗窃。

最后,虽然在保险柜的侧面发现了黄某某的指纹,但这个指纹既可能是黄某某在作案时留下的,也可能是黄某某在几天前领取工资时接触到保险柜时留下的。

因此,总的来讲,本案的证据尚不能得出黄某某就是犯罪人的唯一的结论,即不能仅仅依据本案现有的证据认定黄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

第三章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思考讨论题:

1.山东烟台,一个车队的队长张三和司机李四是一对好朋友,白天合伙开车,晚上合作开商店。

一日因借款起纠纷,张三到法院起诉李四,要求后者返还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

张三举出的证据是李四所立的一张借据,“今借张三人民币3000万,借款人李四,x年x月X日”。

法庭上法官询问李四,"

这个借据上的字是你写的吗?

"

李四回答"

这个字是我写的,整个借据都是我写的。

"

法官又问"

那你怎么借了别人3000万呀?

李四仔细看了看说:

哎呀,我只借了3000元,我怎么把元写成万字了呢。

法官,这可怎么办呢?

请问:

如果对本案的事实认定遵循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或者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会出现什么结果?

2.2007年7月27日,75岁黄老太在刷医保卡时意外发现,7月的社保费没有到账。

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退休老人被停发社保费,唯一的可能就是领款人已经过世。

可是黄老太明明活着,为什么社保费说停发就停发了呢?

为此,黄老太向社保中心反映情况,

被告知要到街道开具“未死亡证明”。

对此,她有些难以接受,“我明明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要去办什么‘未死亡证明'

呢?

”无奈,黄老太只好到黄华路街道办事处开具了证明,此后手持此证,开始往返奔波于多个政府部门之间。

试分析本案中社保中心要求黄老太开具"

未死亡证明"

的做法,违反哪些证据法原则?

1.法定证明模式是指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出法官采纳和审查每一种证据的具体标准;

自由证明模式是指法律不做事先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良知去自由地使用证据。

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和极端的自由证明模式都是不存在的。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如果遵循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李四就要承担3000万的欠款,如果遵循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法官就可以判决3000元。

2.违反了事实就是原则,坚持事实就是原则要求司法工作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

无论是片面强调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还是片面追求形式真实,都是有悖于事实求是原则。

第四章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1.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

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3.证据的意义是:

1.()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证据方法B•证据力

C.证明力D•证据原因

1.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1.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1.法定的程序

2.诉讼的基础和核心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1.C

1.

(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

(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

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

(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五章证据的学理分类

案例分析题:

1.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

该借条内容为:

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

整,一个月以内返还。

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

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

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3)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李乙说:

“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

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

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

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

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

哪些是传来证据?

哪些是言词证据?

哪些是实物证据?

哪些是直接证据?

哪些是间接证据?

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

哪些是反证?

2.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盗窃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

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如实陈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

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

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

(1)指出本案证据分别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3.3.案情:

原告李德华与被告严庆菊结婚后于1981年1月30日生一女儿李萍,

并共同抚养。

1993年12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李萍由被告严庆菊抚养,原告李德华每月支付抚育费130元并负担李萍的学费。

1994年12月8日,李萍在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友谊馆观看演出时因火灾遇难身亡,新疆石油管理局给李萍的亲属支付赔偿金70000元、丧葬费6000元、奔丧费4000元,共计80000元。

在处理李萍丧事过程中,原告李德华实际支出丧葬费用2700元,被告严庆菊给付原告现金1000元,并购买了部分丧葬用品。

此后,原、被告因对石油管理局支付的赔偿金和丧葬费的分割发生争议而诉讼到人民法院。

另,被告严庆菊系1995年5月被招为新疆石油局测井公司工人,工资收入较低。

此前其无固定工资收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证明人证实双方当事人共同抚养李萍的证言。

(2)法院准许双方当事人离婚并确定李萍随严庆菊生活、李德华承担部分抚育费的民事判决书。

(3)石油管理局支付给李萍亲属80000元赔偿金的证词。

(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

根据本案,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

哪些是言词证据?

哪些是实物证据?

为什么?

4.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

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货。

按事先约定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坐马某的出租面包车将货物运到王某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

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货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

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时,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车和张某的手机。

经讯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

(1)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

理由何在?

(2)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

1.

(1)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

本案的原始证据有:

陈甲出具的借条,当事人李乙向人民法院的陈述。

(2)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本案的传来证据有:

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3)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被称为人证。

本案的言词证据有:

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4)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

本案的实物证据有:

陈甲出具的借条。

(5)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本案的直接证据有:

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

(6)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

事实的证据。

本案的直接证据有间接证据有:

张丁的证言。

(7)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本案的本证有:

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8)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本案无反证。

解析:

本题考查对证据的分类的掌握、理解和应用。

陈甲出具的借条是原始的,而非复印件,李乙向人民法院的陈述是亲口陈述,而非转述,都是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因而是原始证据。

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都是听张已所言,并非本人所见到的事实,因而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是以言词方式表现的;

物证包括各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据:

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借条属于书证,具有实物形态的特征,因而分别属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

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都能够证明陈、李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因而属于直接证据;

张丁的证言仅能说明李乙向他人借钱的事实,不能直接证明李乙的钱是向陈甲借的,即不能直接证明陈、李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但可以对陈、李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起到间接证明作用,所以是间接证据。

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都可以支持陈的主张,是本证。

“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

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乙没有对此主张提出证明加以证明,即没有证据证明陈的主张不能成立,因此本案五反证。

2.甲的陈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乙妻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丙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赃物是物证;

失主陈述为被害人陈述。

直接证据有:

甲的陈述、乙妻的证言、丙姐的证言。

间接证据有:

失主的陈述、赃物。

请参照前题。

3.

(1)本案的原始证据有:

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和证明人的证言均来源于有关证人的行为或亲眼所见,来源于案件事实,因而属于原始证据。

(2)本案的传来证据有:

离婚与抚育费的判决书。

它非直接来源于本案事实,而来源于对案件事实认定基础上对法律的适用。

(3)本案的言辞证据有:

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和证明人证言都属于证人证言。

符合言辞证据的特征。

(4)本案的实物证据有: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书证的范畴,它是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存在的证据,因而属于实物证据。

(5)本案的直接证据有:

石油管理局支付给李萍亲属80000元赔偿金的证词,能够证明原、被告双方得到了赔偿金及其数额;

证明人证实双方当事人共同抚养李萍的证言能够证明原、被告共同抚养李萍的事实,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

(6)本案的间接证据有:

法院准许双方当事人离婚并确定李萍随严庆菊生活、李德华承担部分抚育费的民事判决书只能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事实,但不能直接证明本案事实,还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本案事实,因此是间接证据。

法院调查根据取得的证据本身确定证据的分类,它和庭审笔录都不是法定的证据形式。

(注:

在正式答题是应在每小点前加深上各种证据的概念或特点,因前面已有解释,此处略。

4.

(1)(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略)本案收集的法定证据有:

国家一级保护珍稀动物的皮革、运送货物的面包车和作为犯罪工具的手机属物证,因为它们是以其外形、质量、数量等客观存在来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

张与王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因为这是张和王作为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犯罪事实的性质所作的供述

(2)本案中,张某与王某的陈述、马某的语言属直接证据,此证据可以单独证明主要案件的事实。

动物的皮革、运送货物的面包车的作为犯罪工具的手机属间接证据,因为此证据无法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配合,方可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略。

第六章证据的法定形式

一、选择题

1.尽管我国三大诉讼法有所差异,但是,()却是三大诉讼法中收集、调取物

证的共同方法。

A.勘验B.扣押

C.搜查D.调取

2.辨认的认识过程一般分为()几个阶段。

A.感知B.比较

C.辨识D.记忆

3.以书证的表达方式为划分标准,可将书证分为()。

A.文字书证B.图形书证

C•符号书证D•印象书证

4.()具有证人资格。

A•法人B•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D•企事业单位

5•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

A•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6•精神病鉴定通常聘请精神病院的医生进行,在鉴定时,精神科的医生就是()

A•专职鉴定人B•委托鉴定人

C•兼职鉴定人D•职业鉴定人

7•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或者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

A•被害人B•当事人

C•执法人员D•律师

二、问答题

1.

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4.

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5.

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1•A2•ACD3•ABC4•C5•ABCD6.C7•CD

1•

(1)审查认定无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2)认真仔细的审查无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2•

(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

(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

(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以供人们认知和了解。

3•

(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

(2)书证所记载的

内容可以被认知;

(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4.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

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

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6)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

证人。

5.

(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感受、记忆、陈述),判断证据力的

大小与强弱;

(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

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

(4)审查

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

(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

(6)

综合对比,实物验证。

第七章司法证明的概念与对象

1.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一起,形成了证明的()、()和()。

2.()是指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成立的要件。

3.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总体上可以分为与被诉行政行为()和()有关的事实、

与()构成要件有关的事实和行政诉讼程序事实。

二、选择题1.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事实构成有:

A.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B.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

C.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

D.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2.行政处罚法规定,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处罚,而某县工商局文件自行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

A.行政诉讼程序事实

B.有关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

C.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

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构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

1.证明对象有哪些特征?

2.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3.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4.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1.方向内容目标

2.构成要件

3.合法性合理性行政赔偿

1.ABCD2.D

(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

(2)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

(3)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明的要证事实;

(4)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

(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

(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

(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

(1)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

(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事实;

(3)行政诉讼程序事实。

第八章司法证明的规则

)的效力。

)、和()

1.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有:

具有()性;

具有(

2.以证据规则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对证据规则进行分类,可分为(3.传闻证据规则最早产生于(),并在()得到了极大地发展。

4.可采性是指执法机关是否可以将()证据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1.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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