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结构教科楼工程监理大纲编制 附图丰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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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合计
12464
二、施工监理范围、内容及目标
1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室外总体的施工监理。
2监理内容
2.1机构人员
2.1.1监理人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年1号文)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监理工作。
2.1.2监理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
2.1.3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签字。
2.1.4监理人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
2.1.5监理人应当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2.1.6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停工,监理人同时书面报告招标人。
2.2质量控制
2.2.1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2.2.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2.2.3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
2.2.4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2.5复核和审查承包人、分包人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及发包手续、备案情况等;
2.2.6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他管理制度;
2.2.7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2.8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
2.2.9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
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
2.2.10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2.2.11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
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作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2.2.12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2.2.13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2.2.14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2.2.15审查竣工资料,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预验收;
2.2.16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2.3进度控制
2.3.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2.3.2审核、分析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的进度计划;
2.3.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监理及
时提出施工总进度调整建议;
2.3.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建议;
2.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时采用用计算机辅助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2.4造价控制
2.4.1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
2.4.2对工程的修改、变更以及返工等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
2.4.3对与工程有关的措施等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
2.4.4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相应报表;
2.4.5参与工程付款审核;
2.4.6参与审核其他付款申请单;
2.4.7参与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
2.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5.1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5.2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义务;
2.5.3协助招标人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2.5.4协助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
2.5.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2.5.6督促承包人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2.5.7督促承包人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2.5.8督促承包人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2.5.9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2.6合同管理
2.6.1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
2.6.2进行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2.7信息管理
2.7.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2.7.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2.7.3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并作好会议记录;
2.7.4督促各承包人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3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一次合格率100%,满足国家、xx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
按期完成施工节点目标,确保在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竣工。
造价控制目标:
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创建区级文明工地和标化工地,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第170号文)等的相关要求。
合同管理目标:
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跟踪管理及协助委托人的相关索赔事宜。
信息管理目标:
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建筑节能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对建筑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监督工程实施。
三、施工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主第2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
7.《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0号令);
8.《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10.《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
11.《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0号);
1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3.《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14.《xx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15.《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xx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7.《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870号);
18.《关于〈xx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754号);
1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21.《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
22.《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文);
2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
24.xx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72号);
25.国家、xx市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的其它有关规定;
26.投标人注意到上述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等在监理合同执行期间会有被修改的可能,投标人均应执行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的最新版本;
27.我公司ISO9001-2008贯标文件;
28.国家及地方实时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9.通过图审的业主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30.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四、施工监理机构组织
专家咨询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监理项目部
内业管理组
土建监理组
安装监理组
工程测量监理工程师
合同投资监理工程师
安全文明监理工程师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
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
文档管理人员
五、监理工作程序和流程
1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总程序
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总程序
熟悉设计文件(全体监理人员)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审查分包
单位资格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
(总监理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检查开工准备情况
1.2设计技术交底工作程序
监理内部会审
(总监理工程师)
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将批件返回承包方并送建设单位
(资料管理人员)
1.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报审(承包单位)
汇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
技术管理制度审核
质量管理制度审核
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审核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审核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审核
签发承包单位管理体系审批表
1.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分包单位批准
进入工地施工
(分包方)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承包单位)
审查分包人的申报资料
另选定分包单位
不批准
批准
签认分包单位审批表
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方)
1.6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
施工进入下一工序
1.7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
不合格
2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2.1质量控制工作总程序
审核、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
2.2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整改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完工自检合格
2.3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填报工程检验批报验申请表
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
通知承包方整改
检查结果汇总
合格
签署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单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全部完成,提交分项工程报验单
审核分项工程报验单
签署分项工程报验单
2.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复验
落实整改
组织初验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验
验收合格后提出预验收申请
2.5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3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
严重滞后
符合
是
一般滞后
收集、熟悉进度控制工作有关资料
制定进度控制方案
检查、分析进度计划的实施
与建设单位协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
通知承包单位采取
纠偏措施
重新调整进度计划
审批承包单位进度计划
工程是否竣工
工程进度控制风险分析
工程竣工
无问题
4工程计量工作程序
5施工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程序
同意
6工程竣工监理工作程序
六、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和监理资料的提供
1信息资料管理工作的要求
1.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1.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本合同委托人所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1.3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1.4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1.5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竣工档案的编制进度、质量,并在竣工后3个月通过档案验收。
1.6按《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及时完成施工信息的输入上传。
2所要提供的监理资料
2.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2监理大纲、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3总、分包单位资料报审表及管理人员上岗证等;
2.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2.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2.7测量核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
2.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2.9材料试验报告资料、工程变更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2.10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2.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报验申请表;
2.12工程例会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
2.1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1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15索赔文件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16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总结。
七、监理措施
1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为达到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质量监控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两个目标,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的两种控制,在施工阶段的控制方法要有机结合,交叉进行,并配备各种专业人员进行监控管理。
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得到了严格的控制,也就控制住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重要部分。
挂牌存放
工程质量监控的管理方法如下图:
1.1质量控制的内容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计划重点审批方案如下:
序号
名称
施工组织总设计
2
PHC预应力管桩专项施工方案
3
基坑围护专项施工方案
4
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5
钢筋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
6
防渗漏专项施工方案
7
水电安装施工方案
8
暖通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9
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10
绿化景观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分包工程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
(4)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5)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6)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并将审核意见报委托人备案。
(7)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
(8)依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
监理人员按委托方的要求采用自备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现场复核、测试,且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保留所有测量原始数据。
(9)详细地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包括地表及保护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
(10)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11)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对预制构件等需要驻厂的工程派驻厂监理。
(13)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
签证已完合格的工程量;
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
(14)对施工单位每月25日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进行及时审核,对所审核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
(15)对施工单位完成并已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对已完成且未达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签证。
同时对施工单位未达到合格的工程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16)重大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认真审核,并在签证中特别注明,以便委托人及时掌握。
(17)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18)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执行。
(19)督促施工单位回访。
(20)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21)参与质保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2)工程结束后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1.2质量控制的程序
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的控制措施和抓措施的落实。
(1)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2)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4)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6)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7)工程测量放线控制
(8)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9)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
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及时检查或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10)监理项目部应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方案)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就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就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能实施。
(11)监理项目部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承包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
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12)监理项目部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
(13)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监理项目部内传阅,经业主认可后交承包单位施工。
(1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测,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误检。
(1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工程暂停令。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16)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项目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7)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间对施工质量有交叉影响界面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使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达到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的质量要求。
(18)按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19)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承包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3质量控制的手段
(1)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平行检验
监理项目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结构受业主委托,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4)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5)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7.1)口头通知:
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7.2)监理工作联系单:
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承包商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7.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出的问题,用
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7.4)工程暂停令:
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1.4质量控制的重点
(1)施工测量控制网及定位测量放线
(2)基坑围护
(3)土方开挖、运输、回填
(4)PHC管桩压入、接桩
(5)混凝土浇筑、砌体工程、保温、防水
(6)水电安装(消防、通风、弱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