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车辆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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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用车时,应在《派车单》(附表4)上严格填写车辆用途、用车人、用车时间、地点、公里数。
驾驶人员收车后,应向车辆管理员交回《派车单》,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归档。
4.1.3所有驻外车辆统一安装GPS定位器,车辆管理员每日核查GPS实际行车轨迹和派车单是否相符。
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在《车辆使用情况日记表》上注明。
非工作原因,超范围部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驾驶人员承担。
总部接待办每月进行抽查复核。
4.14严禁私自出车、擅自外借车辆、为他人教练或交给他人驾驶,因此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4.1.5驻外人员往返公司本部必须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得使用驻外车辆。
4.2车辆安全管理
4.2.1驻外机构的车辆必须办理完所有手续(包括保险)后方可调度使用。
4.2.2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疲劳驾车、无证(或证件不全)驾车。
4.2.3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或发生事故,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2.4车辆未出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以保障车辆安全,否则驾驶人员应承担一切意外经济责任。
4.2.5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办理车辆出险处理工作,并向总部接待办报告。
4.2.6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驾驶人员负担。
4.2.7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3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
4.2.1车辆管理员须定期保养车辆以保持车况良好。
4.3.2车辆原则上应在指定修理厂维修,如在车辆使用途中出现故障时,在驾驶员不能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方可就近维修。
4.3.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或更换零件时,车辆管理员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表5),经驻外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向总部接待办申请。
如在使用途中维修车辆时,驾驶人员应先请车辆管理员向总部接待办报备,事后补办手续,有业务员跟车时,《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维修费用凭证必须要有跟车人签字确认。
4.3.4车辆的年检可以申请由所在地区给予代理。
4.4车辆费用管理
4.4.1车辆费用分类
a.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
b.规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
c.维修保养费用,包括维修费、保养费、清洗费、内外部装璜费用、车辆用品费用等。
d.被罚款项。
4.4.2车辆使用费用承担:
a.车辆规定费用由公司直接支付;
b.总部接待办根据车型、车况,核定驻外车辆的最高耗油标准、常规维护保养预算。
c.使用费用、维修保养费用由总部接待办审核,符合标准的部分,逐级报批。
不符合标准的部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d.被罚款项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激励措施
5.1车辆管理人员未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处罚5-10分。
5.2车辆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对车辆监管不力的,视具体情况处罚10-30分。
5.3若发现假公济私,编造事实擅自用车或调度车辆者,处罚20分。
5.4对GPS定位仪器擅自拆卸、关机、人为遮蔽、干扰GPS接收信号,影响正常管理及调度的,处罚50分。
5.5严禁私自出车、擅自外借车辆、为他人教练,发现一次,处罚20分。
6附加说明
6.1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由办公室和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附表1
公司车辆使用情况日记表
201年月
日期
出车时间及公里数
事由
起始地
至目的地
行驶记录如:
违章、加油、事故
GPS轨迹核查(不相符注明原因)
司机
派车单编号
制表:
审核:
附表2
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
序号
驾驶员
维修原因
维修项目
维修时公里数
维修费
备注
附表3
车辆费用月明细表
项目
金额
经办人
派车申请单编号:
日期:
年月日
用车申请人
行车起始时间
目的地
车号
同行人员
用车事由
行车路线
出车时公里数
收车时公里数
办事处负责人签批
注:
1.本单一式两份,驾驶员一份,存根一份。
2.驾驶员凭派车单发车,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签字后交办事处存档。
附表4:
附表5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日期:
申请时公里表数
申
请
内
容
报修原因/故障说明:
维修项目/更换配件
费用预估
上次同类维修情况
时间/公里数
其它说明
申请
审核
复核
批准
流程说明:
申请原因填写→ 项目填写/费用预估→车辆管理员核实上次维修记录→(修理厂建议)→ 办公处主任审核→总部接待办复核→主管副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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