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控制理论与青少年犯罪防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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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纽带具有防止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因为这种纽带会使青少年增强社会责任感,顺从
社会传统规范。
当一个人认识到他的家庭或社会上多数人对他的期望值越大,社会道德与社
会秩序对他越重要,就表明“社会纽带”的作用越强烈,这个人就较不会犯罪;
反之,如果
一个人反对传统社会的价值观与信仰,任由其本能做事,完全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这样的
人就缺少了“社会纽带”,这种人较容易实施犯罪Hirschi,T(1969)Causesof
DelinquencyBerkeley:
赫西认为社会纽带由下列四个要素构成:
1.依恋(Attachment)
依恋是指与他人,特别是与家庭和学校的感情联结。
一个人如与他人有亲密的感情、尊敬并
认同他人,则会在意他人的期待;
当不认同他人时,则不会受彼此共有的规范所约束,就可
能去破坏规范。
按照社会控制理论,依恋程度越高,犯罪行为会越少。
对青少年来说,家庭
和学校是他们的主要依恋对象,与他们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对他们正常社会化有十分重要
的影响。
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犯罪社会学派的共识,正像
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WGove)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的角色是在对越
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Gove,W(1982)“TheFamilyandDelin
quency”TheSociologicalQuarterly,23:
301~319.。
2.追寻(Commitment)
追寻意指将个人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传统目标的追求和对未来成功的期盼。
追求成功,是青
少年的重要理想,也是整体社会价值观的反映。
志向越高,投入程度会越高,越不会从事犯
罪活动,因为其会考虑由此而引起的代价。
许多研究资料表明,一个人如果投入传统活动(
如工作、劳动和教育等)的时间和精力越多,其从事越轨行为的可能性就越低。
美国社会学
家托比(JToby)认为,如果一个孩子喜欢上学,重视学业表现,并经常获得父母和老师
的鼓励,他们在学校的表现欲就会很强,就会有“遵从危机感”(stakeinconformity)
,这种孩子不会有犯罪的问题;
如果孩子未能形成“遵从危机感”,他就很容易依其原始本
能行事。
Toby,J(1957)“SocialDisorganizationandStakeinConformity:
Compl
ementaryFactorsinthePredatoryBehaviorofHoodlums,”JournalofCriminalLaw
Criminology,andPoliceScience48:
12~17。
3.参与(Involvement)
参与是指对社会传统活动的参加,参加程度的不同直接影响青少年的行为方式。
赫西认为,
较深入地参与传统活动,就会缺少从事越轨行为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将个人从犯罪行为的潜
在诱惑中隔离开来,使个人没有时间和精力感知诱惑,考虑和从事犯罪活动。
赫西在对旧金
山地区5545名青少年进行的调查表明,大约四分之三的犯罪青少年时常觉得无事可做,空闲
时间很多。
另外,如果从事的不是传统活动,而是诸如吸烟、酗酒等活动,犯罪的可能性也
会大为增加。
可见,游手好闲和时间的不合理消耗都会导致犯罪行为。
吴宗宪:
《西
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523~524页。
参与传统活动的
程度可以作为预测青少年行为的一个指标。
如果青少年不愿意追求传统目标,或者不愿意把
时间和精力用在家庭和学校事务上,他们从事越轨行为的可能性会随之增加。
4.信仰(Belief)
信仰是指对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法制观念的态度或者接受意愿。
这种态度或者意愿依靠个人
不断努力的学习,随着个人的社会化而形成。
当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内化了健康的价值观
和自我概念,就会有健全的“社会纽带”,就会强化个人的自我控制力,这时人们犯罪的原始
本能就可获得控制或有效纾解,就不会犯罪,否则,如果一个人内化了不健康的价值观,就
会更容易从事犯罪活动。
社会控制理论关于“社会纽带”的四个要素的提出改变了以往一些理论中含糊不清的概念,
其优点在于“把作为个性组成部分的无法衡量的良心(超自我)和内在监督转移到人际联系
和关系中来”施奈德:
《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58页。
,做到了简明、具体,可观察和测量,经得起别人运用实证主义
范式进行实际考证。
这也可以说是社会控制理论成为当今最有影响理论的主要原因之一。
社会控制理论与其他主要青少年犯罪理论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是探讨遏制青少年犯罪的约束
力,而后者是探讨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压迫力、推动力或诱惑力。
所以,当赫西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这一理论的时候,引起了犯罪社会学界的巨大反响,美国犯罪社会学家吉邦斯(C
Jibbons)和克隆(DKrohn)认为这一理论将会对犯罪社会学产生深远和持久的影响
Gibbons,CandKrohn,D(1991)DelinquentBehavior(5thed)EnglewoodCliffs,NJ:
Pre
ntice-Hall.。
二、家庭:
防范青少年犯罪的最重要社会机构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
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其早期生活经验深刻
地影响着其一生的发展。
每个人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
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
良好的家庭
环境,会孕育一个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
相反,不
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因此,家
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健康成长。
按照社会控制理论,当一个人对家庭
、学校和社会的依附力越强、对传统目标的追寻越投入、对社会常规活动的参加越深入、对
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与法制观念的信仰越强烈,就越不会走向犯罪道路。
这一发现具有对防治
青少年犯罪有重要意义,它让成人世界思考,如何确保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保证父母管教的适当
和有效,强化家庭成员间的纽带关系,从而充分发挥家庭作为一个社会控制机构的作用。
基于这
种考虑,本文仅从家庭的角度,就如何改善家庭的教育,改进家庭成员间的关系,防止青少
年犯罪提出如下设想:
1.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随着社会的变迁,我国家庭的诸多传统功能正在丧失,家庭的教育职能也在逐渐弱化,由此
激化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为此,重塑和强化家庭对青少年的管教责任是紧迫课题。
父母
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
父母首先应注重对子女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引导,特别是
要进行正确的人格培养,教导他们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养成朴素的道德情感,使他们懂
得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追求自由的尺度规范以及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等等。
这种观念和意
识虽然依靠个人不断努力地学习和实践,随着个人的社会化而形成,但父母的引导不可或缺
美国犯罪学家奈(INye)指出,一个人没有天生的是非观,是非观的形成依靠后天的学
习,尤其是靠父母的教导。
一个人如果没有是非观,就易于犯罪。
他进而提出了三种社会控
制并认为它们是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最好办法:
一是内在控制,指个人接受社会规范,并使其成为
自己人格的一部分;
二是直接控制,指父母、老师及社会给予的监督和惩罚等;
三是间接控
制,指个人为维护其家庭或所在团体的荣誉,或为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而不轻易实施犯罪。
Nye,I(1958)FamilyRelationshipsandDelinquentBehaviorNewYork:
JohnWile
yandSons.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德克海姆(EDurkheim)也认为,只有在个人认同
社会集体道德意识,接受社会道德规范,并且在社会中建立了一个权威的、强有力的称之为
集体纪律(collectivediscipline)的社会控制系统时,良好的社会秩序才会出现。
Durkheim,E(1951)SuicideGlencoe,Ill:
FreePress.将这些观点应用到防止青
少年犯罪上,就是要使青少年正常社会化,必须使他们发展出好的自我观念,愿意接
受社会规范。
个人对社会规范的接受与否,决定了自我控制力的强弱,并直接影响青少年犯
罪行为。
大量研究资料显示,自我控制程度越高,抗拒各种犯罪诱惑的能力就会越强,越不
会从事越轨行为。
Reckless,WandDinitz,S(1967)“PioneeringwithSelf-concep
tasaVulnerabilityFactorinDelinquency.”JournalofCriminalLaw,Criminology
andPoliceScience58:
515~523.所以,当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内化了健康
的价值观和自我概念,就会有健全的社会纽带,就会强化个人自我控制力,这时人们犯罪的
原始本能就可获得控制或有效纾解,就不会轻易实施犯罪。
合格的父母应该知道如何为子女确立行为准则,进而懂得如何教育子女,并对子女的日常行
为进行有效监督。
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父母可根据子女的认知特点,把教育寓于青少年喜闻
乐见的有意义的诸如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之中。
通过这些有意义的活动,使子女
能从中受到某种启发或潜移默化的教育,从而了解哪些是社会所提倡的,哪些是社会所反对的
,自身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此培养子女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行为意识。
尤其应指出
的是,父母是孩子最直接效法的榜样,父母的思想修养、道德水准、生活作风、言行方式以
及责任心等都对子女起直接的示范作用,对子女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的形成极为重要,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父母的不良习惯和不道德及违法行为
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天津市对103名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明,他们
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曾被劳改、劳教的为26人,占总数的25%。
上海市某工读学校的879名学
生中,家庭成员有违法行为的为187人,占总数的213%。
刘守芬、孙晓芳:
《我国青少
年犯罪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载《青少年导刊》2001年第1期。
可见,父母的言
行对子女的影响是巨大的。
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派特逊(RPatterson)等人曾指出,具有反
社会倾向的父母
,特别容易会以不当教养的手段来教养子女,这样的父母所生养的子女,之所以会发展出类
似的行为,乃是因为他们身受父母的不当教养所致。
父母的反社会倾向与教养方式和品质之
间的关系,是解释反社会行为具有代间传承现象的主要因素Patterson,R,Reid,
BandDishion,J(1992)AntisocialBoysEugene,OR:
Castalia.。
因为青少年
在与父母的互动过程中,透过观察与模仿,可学得父母某种特殊社会行为的意义,逐渐形成
自己的价值信仰体系,进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引,以后在相似的社会情境中,以自己的行为
显现出来。
其次,父母应注意引导子女将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崇高目标的追求和对未来成功的期
盼中。
如果青少年较深入地参与传统活动(工作、劳动和教育等),就会缺少从事非法行为的
时间和精力,就会将个人从犯罪行为的潜在诱惑中隔离开来,使个人没有时间和精力感知诱
惑,考虑和从事犯罪活动,更重要的是,参与这种传统活动,还可以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美国犯罪学家赫西(T,Hirschi)曾勾画出这样一个原因锁链:
学习能力差→学业成绩差
→不喜欢学校→抵制学校的权威→实施犯罪吴宗宪:
《西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1
999年第1版,第521页。
我国的一些研究资料也表明青少年犯罪者
一般都是不喜欢上学,学习成绩很差,也不在意家长、老师和同学对他们的看法的人。
有学
者在对472名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文化程度调查时发现,初一辍学的占总数的246%,初二辍
学的占244%,初三辍学的占199%,高中辍学的占13%,甚至还有141名小学辍学生,占
总数的299%,居第一位。
康树华:
《青少年犯罪与治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社2000年版,第228页。
可见,在我国青少年罪犯中,普遍存在文化低和游手好闲
等现象。
为了吸引子女投入学习,就需给他们提供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使他们有机会去摸
索、学习。
父母必须摒弃过去一相情愿“为子女好”的心态,改以仔细观察、耐心倾听、用
心辅导的心境,有效协助子女处理相关问题。
一个哲人曾说过,乐观的人会在挫折中找到
希望;
在困境中,找到一个方法。
而悲观的人则会在挫折中退缩;
在困境中,找到一个借口
子女能在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中去摸索、学习,他就会做事态度积极,兴趣增强并全身心
投入,也较乐意与别人合作,更重要的是他会在学习中体验快乐,进而强化与家庭、学校的
关系。
再次,父母应正视青少年子女的一些现实问题。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期,
若发展顺利,则可使青少年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与人格发展;
反之,则会产生自我认同危机
,造成情绪困扰或人格偏差等问题。
诚如美国心理学者埃里克森(EErickson)所言,儿
童成长的每一步都面临着“危机”,这种危机既可成为开发与强化潜力的时机,也可成为心
灵易受创伤的时刻。
Erickson,E(1968)Identity,youthandcrisisNewYork:
Norton.从目前情况看,青少年正承受着来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多方面压
力。
巨大的压力易使他们遭受心理上的挫折,从而自我否定和行为偏激,严重影响其以后的
成长与发展。
一般来说,在心理压力及心理挫折下的青少年,由于他们在心理上没有成人成
熟,体能上不如成人强健,经验上不及成人丰富,往往经不起外来的冲击,极易受外界不良
因素的影响,并以某种违规行为作为抗拒压力、补偿所受委屈和挫折的手段。
所以,家长有
责任帮助子女了解自己,了解他们所处的环境,以及自己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注意培养子女
解决问题的技巧,增强其承受压力和困难的能力。
2.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
一个健康、和谐和融洽的家庭关系对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家庭气氛对青少
年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原发性影响,它既可能对青少年健全人格形成产生良好的影响,也可
能造成青少年人格缺陷。
许多研究表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与家庭气氛有很大关
系,家庭中的生活快乐程度、父母关爱度、对父母的满意度等都对青少年产生影响。
如果父
母能够给予子女充分的关爱,保持良好的沟通,将有助于强化子女对父母的依恋,减少越轨
行为。
相反的,如果父母对子女经常抱有敌意,亲子间冲突不断,子女在家里得不到安全或
情感上的满足和慰藉,就可能逃离家庭,在社会上寻求支持与认同,从而造成子女的越轨行
为倾向较高。
美国学者麦考德(JMcCord)在一次研究青少年的越轨行为时发现,在所有越轨青少年中,有11%在家中得到关爱,20%被疏忽,19%被虐待,而被拒绝的则占50%。
McCord,J(1979)“SomeChild-rearingAntecedentsofCriminalBehaviorinAdultChild-rearingMen,”InHumanFunctioninginLongitudinalResearch,Sells,San
dPollin,W(eds)Baltimore:
Williams&
Wilkins:
157~162.可见,父母的关爱
对子女是多么重要。
父母的关爱可以满足子女的心理需求,成为子女的避风港。
在一个经常
充斥吵骂和厮打的家庭中,孩子们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
和失望。
这种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心理极不健康。
为逃避这种家庭气氛
,他们极易离家出走,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只有愿意并有能力帮助解决子女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难题,同时也关
心子女在社会、道德、家庭责任、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子女才会感到生活快乐,才会对
父母有较高的满意度,这有助于亲子间进行深层的心灵沟通,建立和增强信赖感,营造健康
、和谐和温馨气氛。
良好的亲子互动有助于改善子女的心理状况,使他们形成自我接纳和自
我肯定,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和与他人合作精神,从而拥有健全
的社会化人格。
要搞好家庭关系,父母应特别注意解决好关爱与帮助、沟通与理解、信任与
鼓励、自主与纪律等方面问题,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愉快中学习,在欢笑中
生活的环境。
只有当他们能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学习与生活的时候,他们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
,从而接纳自己,肯定自己,并逐步形成自我控制和关怀别人的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使子
女对家庭具有归属感和依恋感,并在家庭和青少年之间建立一种坚固的社会纽带。
3.改进管教方式,提高管教质量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派特逊认为,良好的管教方式有助于子女作出良好的行为,过于放纵或严厉都影响子女的
正常社会化。
父母如果能做好监督者的角色,将可以减少子女与不良少年的接触,进而减少
犯罪行为。
Patterson,G(1986)“PerformanceModelsforAntisocialBoys”AmericanPsychology41:
432~444.父母的管教方式不当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结论已
为众多犯罪学者所接受。
罪社会学中的“暴力容许论”认为:
一个愈赞许使用暴力,以追求某个社会目标(如家庭教
养、学校秩序,或社会控制),并将这种暴力视为“合法暴力”的社会,也就愈容易将这种
暴力,转化到这个社会的其他生活层面。
因此,容许使用较多的“合法暴力”(legitimate
violence)的社会,该社会也将会有较多的“非法暴力”(illegitimateviolence)。
换
言之,一个较赞成用体罚以管教子女的社会,将比一个不太赞成用体罚以管教子女的社会,
有更多不合法的暴力。
Baron,LandStraus,M(1989)FourTheoriesofRapeinAme
ricanSociety:
AStateLevelAnalysisNewHaven,Conn:
YaleUniversityPress.家长对孩子的体罚,实际上是一种示范,一种成人用体罚这种暴
力来达到某种目的的示范,这种示范可能会造成孩子对暴力的学习和模仿,一旦有类似的情
境,即可能唤起孩子以暴力来响应。
可见,子女之所以出问题,虽有来自外部世界的“引力
”,但也有可能是来自家庭的“推力”。
从我国家庭目前的矛盾看,许多问题是由于亲子间对管教模式的不同理解,再加上缺乏沟通
造成的。
一般来说,溺爱放任和粗暴打骂可能是我国父母管教子女的两种最普通的方式。
在我
国家庭中,父母单方面要求子女的多,却又未能以身作则;
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却未能顾
及子女的心理需要;
以打骂方式要求子女服从,却未能与子女很好地沟通;
凡事要求子女循规
蹈矩,却未能给予信任和支持;
只懂施行权威式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等。
这种既溺爱
放任又粗暴打骂的家庭环境,事实上是父母正在无心地孕育其子女的反社会倾向。
两代人对
管教方法不同的理解,亲子间是否能互相接受对方的角色,是矛盾的核心所在。
因此,亲子
间加强沟通、相互了解和体谅是很重要的。
作为父母,应了解今天的孩子与以前孩子的不同,
应该给予子女一定的自由空间;
作为子女,也应理解父母的苦衷。
如果能令子女感觉到父母
是在真正关心自己而又不受过分约束,就能建立起亲子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家庭的亲密程度
和凝聚力也会大为增强。
父母应戒绝“不打不成器”的管教方式,代之以肯定、支持、鼓励的管教模式,用温暖、宽
容、真诚的亲情来教导子女,建立起和谐的家庭互动关系。
对于在学业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
缺陷的子女应给予更多的关怀、鼓励和帮助,不应歧视,更不应体罚和虐待。
这些子女一般
都在学习上缺乏自信心,自尊心更易受到伤害,常常感到前途黯淡,对家庭和学校没有归属
感和依恋感。
父母此时若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管教育作用,他们很容易实施犯罪或其他越轨行为。
父母要多细心观察、用心发现、耐心说服、热心鼓励,针对他们在学习上的挫折,重要的是
帮助他们发现自己学习过程中的问题,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协助他们重新在学习
中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存在的价值,重拾学习的勇气和信心。
实际上,挫败经验并不
一定是一件坏事,有时反而会提供一个难得的好机会,让他们能严肃深刻地反省自己挫败的原
因所在,痛定思痛地面对自己,这对其未来的发展有一定的益处。
借着学习上的挫败,
父母可以培养子女自我负责的态度,尤其可将挫败视为一种新的体验,如此可一方面激发
子女的上进心,另一方面增强子女对挫折的承受力,从而更有信心面对未来的挑战。
当然,对子女的违法和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适当处罚有时也是必要的。
所谓子不教,父之过
,对子女虽重在教育,但适当惩罚也十分必要。
派特逊在对数百个青少年罪犯研究后得出的
结论是“不受惩罚的反社会行为会变得顽固,改变他们行为的关键是惩罚他们的错误行为”
他在对位于俄勒冈的社会学习中心中的青少年进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