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舟伤寒论十四讲打印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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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伤寒:
伤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素问·
热论》说:
“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这句话是指广义伤寒面言,及于狭义伤寒,则只限风寒,而不包括风寒以外的其它邪气。
考《伤寒论》的内容则是主论风寒,兼论杂病,它虽亦提及温病等证,乃是与风寒进行鉴别,作为伤寒类证而出现。
所以,不象伤寒那样论述全面,也没有系统的治法。
因此,还不能说《伤寒论》就是讲的广义伤寒。
再说杂病.汉时对疾病的分科,尚无今日内外科之称,当时对外感发热的急性热病,皆叫做伤寒;
对伤寒以外的疾病,包括了许多慢性病,都称之为杂病。
伤寒与杂病。
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发病形式,但张仲景把它们共揉一书之中,而相提并论的理由是和以下几个问题有关的:
1、因伤寒单纯发病者少,而与杂病相兼者则多,故伤寒与杂病合论则全面。
2、人分男女,体有强弱,感邪虽一,发病则异,而且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故辨证不明杂病,不明脏腑的寒热虚实,则亦不能明伤寒。
所以,只论伤寒,不论杂病,则不能曲尽辨证之长。
3、有的病人先患它病,后感伤寒,内伤外感,病情杂沓,难求一致,无法用伤寒一种发病形式而统摄诸病。
基于上述的问题,故柯韵伯对此深有体会的说:
“伤寒之中最多杂病,虚实互显,故将伤寒、杂病合而参之,此扼要法也”。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伤寒论》是通过伤寒与杂病的具体的事实,以反映它的辨证方法。
也可以这样说,伤寒与杂病必须共论,方能显示六经辨证以统摄诸病的意义。
故柯韵伯又说:
“盖伤寒之外皆杂病,病不能脱大经,故立六经而分司之。
”反映了六经辨证以统摄伤寒、杂病这一事实。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伤寒论》这部书言简意赅,极尽含蓄吐纳之能事,故在辨证说理中有其潜移默化的感染力,起到了文以载道的效果。
另外,还应看到作者在六经辨证中,只讲某经之为病,不讲某经之伤寒,把百病兼括于六经而不能离其范围,所以它只在六经上求根本,而不在伤寒上求枝叶,因而突出了六经辨证的特点。
方中行也认为《伤寒论》是论病之书,非为伤寒一病而设,这些提法,确实抓住了《伤寒论》的主要精神。
根据上述理由,说明了伤寒与杂病互相共论以阐明辨证论治之理,本来不存在伤寒在前,杂病在后;
或十卷论伤寒,六卷论杂病的说法。
学习《伤寒论》目的是在于辨证论治,绝不可降格以求而满足于辨伤寒之一病。
三、六经的概念
六经的实质:
《伤寒论》以六经辨证为核心,究竟六经的实质是否存在,在伤寒学中也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有的学者把六经为病,归纳成六类证候,用以概括阴阳表里,寒热盛实等证情,如丹波元坚在《伤寒论述义》中曾说“伤寒论一部,全是性命之书……所谓病者何也?
三阴三阳是也。
热为阳,寒为阴,而表里虚实,互有不同,则六着之分,于是立焉。
可以看出,他是把六经建立在阳热阴寒的证侯之上,而不把六经证候建立在脏腑经络之上。
为此,他又指出:
“至于经络脏腑之言,经中间或及之,然本自别义,非全经之旨。
惟以寒热定阴阳,则触处朗然,无不贯通也。
由此可见,丹波元坚的学术观点,是反对从《素问·
热论》的六经理论来探讨六经实质的。
这种思潮在国内也大有人在,实有加以澄清之必要。
我认为《伤寒论》的六经,是继承了《热论》的六经学说,而有其脏腑经络的物质基础,所以,六经是物,而并不是六个符号。
如果离并中医的传统经络学说而去解释六经那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因为从《内经》到《伤寒论》脏腑经络学说,本来是一脉相承的,如本论的太阳病提纲,先揭出头项强痛一证,它和《热论》说的“其脉连风府”的精神而完全符合。
论中除汤液治病以外,还有许多按经取穴的针刺之法。
如果象丹波元坚没有经络的说法,岂不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所以,我们不能离开脏腑经络而去讲辨证论治的。
但是,《伤寒论》却又和《热论》不一样。
它在六经辨证上比《热论》有了发展。
它不但能辨热证和实证,而且也辨阴证、寒证和虚证。
可以这样说《热论》的六经只辨伤寒,而《伤寒论》的六经,既辨伤寒,又辨杂病,从而建立了辨证论治的理论体系。
六经是脏腑经络,而辨证则是脏腑、经络、生理病理的反映和客观地分析。
由此可见祖国医学的辨证思想是建立在脏腑经络的物质上,而决不是空洞和抽象的说教。
四、六经辨证方法
《伤寒论》在古典医籍中,以辨证论治的方法见称。
然而,辨证论治的方法,也并不是从《份寒论》开始。
观序中的“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十六卷”的提法,可见古代已有辨证的专着。
日人山田正珍氏说:
“《平脉辨证》诸书,今皆不传”。
其实早在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中的阴阳学说引进医学领域以后,就大大开扩了医学家辨认疾病的眼界,并以此奠定了中医的辨证思想基础。
为此,张仲景的三阳三阴六经辨证,以及后世的八纲辨证,无不以阴阳为辨证之纲,这完全符合《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说的“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的精神实质。
因为诊病时,能运用阴阳的辨证思想,就能“知丑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知行知止,用之有纪,诊道乃具”;
否则,就“知左不知右,知右不知左,知上不知下,知先不知后,故治不久”。
所以,阴阳学说渗透到祖国医学学术领域的各个方面,它不仅用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而且也用以指导临床的诊断和治疗。
张仲景继承了阴阳学说,并结合临床实践,使之又有了新的发展。
《伤寒论》的六经辨证,就是以阴阳为纲,即用三阳、三阴的阴阳两纲总统六经。
所以,六经辨证应首先解决病发于阴,还是病发予阳。
阴阳病性既明,则是治病求本之道,也是以纲带目之法。
然后在阴阳两纲指导下,进一步探求病位之所在,病情之所属,病势之进退,而判明表、里、寒、热、虚、实的情况,自可迎刃而解。
八纲辨证可以说是辨证中的先决条件。
但是,如果只辨到八纲程度为止,那还是不够的。
因为它还没有具体地把人体的脏腑经络病理变化结合起来,就好象找人只找到了街道,还没有找到住户一样,仍然不能确切而深刻地阐明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并进一步指导临床治疗。
而六经辨证就怡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把八纲的内容落实到脏腑经络之上,使八纲辨证与脏肺辨证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也就弥补了八纲辨证之不足。
由于六经辨证贯穿着八纲而联系于脏附经络,尤其是以脏腑经络生理,病理变化作为物质基础,使辨证言之有物,而不是空中楼阁。
前人在研究《伤寒论》六经时曾指出:
“经者,径也”,据经则知邪气的来去之路;
“经者,界也”,据经则知病有范围,彼此不相混淆。
有了范围,有了界限,就能使我们在辨证时而一目了然。
如见头项强痛,可知是太阳经受邪,见缘缘面赤、额痛、鼻干,可知是阳明经受邪;
见耳聋、胸肋苦满,可知是少阳经受邪,见腹满时痛,可知是太阴经受邪;
见咽痛,可知是少阴经受邪,见擞顶痛、干呕吐涎沫,可知是厥阴经受邪。
如果离开经络学说,对上述各个证候的发生与机理,就无法进行解释。
又由于经络系统的联络交会,使人体的五脏六腑、表里上下、四肢九窍、皮肉筋脉等各个组织器官联结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因此六经辨证也特别注意脏腑经络病变的表里相互影响。
如发热、恶寒而脉浮者,是属太阳经表受邪,若脉不浮而反见沉象,则知太阳表病而又内累少阴。
太阳与少阴互为表里,当少阴阳气不足而外感风寒时,可以两经同时受邪,形成太阳与少阴的“两感”证。
脾与胃互为表里,在发生病变时亦相互影响,故有“实则太阳,虚则少阴”的说法,这种病机的相互影响,表现在具有表里关系经络脏腑之间联系,所以辨证决不能离开经络,治伤寒须识经络,不识经络,·
·
说明了认识经络的重要意义。
五、六经为病传变
六经为病不外正邪斗争的进退变化,然正气有强弱之分,邪气有徽甚之别,因而就有传经与不传经的问题。
一般地讲,凡邪气由表入里,由阳入阴,属于邪盛而病进,若正气抗邪有力,能拒邪外出,由里出表,或由阴转阳,属于邪衰而病退。
但是决定是否传经,在于正气的盛衰和治疗、护理是否得当,其中尤以正气的抗邪能力为先决条件。
辨病邪传变,对治疗和顶防都有现实意义。
其辨认方法,正如论中所说: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接着仲景又说: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他说明了分析传经与不传经,要从其脉证变化入手,而不是按六经顺序自然发展入手;
更不是日传一经,以日而计传经为目的。
邪气传经的形式,归幼起来约有三种情况:
1、一般传经.如太阳之邪或传阳明,或传少阳。
2、表里传经:
如太阳之邪,内传少阴,或少阳之邪,内传厥阴等。
3、越经传。
太阳之邪,不传阳明、少阳而传于太阴等。
一般传经以外,若其人脏气不足而又有“直中”之说。
直中,指病邪不经太阳、阳明、少阳而开始发病即见少阴证候,就叫做“直中”。
这丰要由于阳气虚衰,抗邪无力,邪气长麾直入而直接中脏。
所以,它比以上的传经之病更为严重。
传经以外,还有“合病”,与“并病”。
合病与并病的情况,据丹波元坚说:
“合病并病者,表里俱病是也。
方其感邪,表里同时受病者,谓之合病;
表先受病,后传与里,而表犹在者,谓之并病。
合病则剧,并病则易。
此合、并之略也”。
以上丹波元坚的话,突出说明了“合病”与“并病”的各自特点。
由上述可见,凡两经、三经同时发病,不分先后次第的叫“合病”,合病多为原发。
合病共有四种:
分为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少阳阳明合病,三阳合病。
若一经之病未愈,继而另经之病又起,而有先后次第之分的叫“并病”,并病多为续发。
并病有两种:
分为太阳阳明并病;
太阳少阳并病。
三阴经病虽无合病、并病之称,然确有其实际的内容,这里不多谈了。
六、《伤寒论》治疗法则
《伤寒论》这部书是有理法方药程序的。
理,是指六经辨证之理,前边已加介绍。
法,是指治疗的方法和指导治疗的原则。
辨证最终目的在于治疗,用什么方法去治疗,用什么观点去指导治疗,确是临床上一个重要课题。
《伤寒论》在治法上,确立了两个前提:
一个叫“阴阳自和”,一个叫“保胃气,存津液”。
阴阳自和的意义:
是说治病求本,本于阴阳,阴阳不和则病,使其阴阳自和则愈。
因此,在治疗时,要从阴阳的大前握入手得体;
“保胃气,存津液”的精神、是说治病时要把人、病、药三方面的关系摆正,其中的“人”是主要的;
这是因为治病服药、无非为的是人,因此,治病时就不要伤了人,因而提出了“保胃气、存津液”的法则。
若没有这个法则,很可能在治疗中先伤了正气,正气先伤,则抗邪无力,而导致了邪气的滋长和发展,则使治疗处于被动。
《伤寒论》的治病方法,归纳起来,有麻、桂的汗法,瓜蒂的吐法,硝、黄的下法,姜、附的温法,芩、连的清法,参、草的补法,柴、芩的和法,则(zhe)、蛭为丸的消法等等。
中医的治疗八法,从《伤寒论》而体现,后世医家奉为圭皋。
临床治疗,离不开“八法”的范围,所以,必须在“法”的正确指导下而后进行处方用药。
七、《伤寒论》的方剂
方剂的记载在现存的古医籍中,最早见于《黄帝内经》,它仅载13方,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到了汉代,由于药物的不断丰富与发展,特别是复方的广泛应用,使方剂学在配伍理论、临床实践方面,均有较大的进展。
近几年出土的汉代医药木简,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可靠的文物根据。
从1972年12月在甘肃武威出土的一批东汉早期的医药简牍来看,内有医方30多个,而且几乎全是复方,用药约100种,可见当时的方药已有相当水平。
由此可见《伤寒论》中所载的方药,并不是张仲景所独创,但张仲景对于继承并发扬仅代以前的医药学遗产,将理、法、方、药一脉贯通,开创辨证论治的洽疗原则,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伤寒论》的方剂,上溯岐黄,下逮百世,有方书之祖称,其主要成就有下述几点:
1、体现了治疗八法,在临床的具体应用上,莫定了方以法立,法以方显的理论。
2、组方精简,配伍严密,经亿万人次实践而疗效显着。
3、方证结合紧密,确能解决“证”的要求,成为有证必有方的治疗体系。
4、组方不拘一格,随证处施,不偏于一家之见,可为后世法。
八、学习《伤寒论》的方法
学习《伤寒论》,主要是学习它的辩证论治的思想和方法,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祖国医学的基本理论,特别是有关阴阳学说,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变化要融会贯通。
从其脏腑变化的客观反映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划分所属的六经范围,以制定相应的治法。
同时要反复阅读原文,领会书中精神,记住证侯特点,以及方剂的宜忌,剂量大小和煎服方法与“方后注”的要求。
同时还必须把条文之问的关系和意义加以弄清,以增强对原文的深入体会,为此,第二讲专门讨论条文组织排列意义。
学习六经辨证方法要结合临床来学,陈修园主张的看病与读书结合起来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样学习《伤寒论》收获就大,而且对《伤寒论》也能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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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试论《伤寒论》条文组织
排列的意义
《伤寒论》的文章结构,是以条文形式组成,据赵开美复刻的宋本《伤寒论》,有398条之多。
伤寒论,既然用条文以表达辨证论治,因此,学习《伤寒论》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理解条文和条文之间相互联系的意义。
应该看到《伤寒论》398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条文之间,无论或显或隐,或前或后,彼此之何都有联系。
作者在写法上,充分发挥了虚实反正,含蓄吐纳,对比互明,言简义永的文法和布局,从而把辨证论治方法表达无遗。
为此,学习《伤寒论》先要领会条文的排列组合意义,要在每一内容中,看出作者的布局和写作目的,能学到条文以外的东西,要与作者的思想共鸣,才能体会出书中的精神实质。
基于上述要求,试将《伤寒论》398条的相互关系,按六经范围加以论述,以为学习《伤寒论》提供参考。
一、《太阳病上篇》30条
《太阳病上篇》的条文为30条。
从第1条到11条的内容是一书的纲领,而有指导全书统领辨证的意义。
例如第7条的内容辨病发阴阳,第11条的内容辨病有真假寒热。
被认为是六经阴阳寒热的辨证纲要,贯串于全书之中,占有指导的地位。
第1条的内容,是太阳病的总纲,反映了表证的共同证候。
一以下凡言太阳病的皆以此条为准。
第2、3条的内容,是在太阳病总纲之下,又分出中风与伤寒两类表证,两条并列不分,意在对比发明,用以加强辨证论治的分析。
第6条内容论温病,看来似乎同中风、伤寒有鼎足而三的意息,但它与第3条不并列,显而易见作者是作为风寒的类证写出的。
第4、5两条,应联系一起体会,则知作者让人从脉证方面的变化,辨传经与不传经的方法。
第8条内容,论太阳病七日自愈,为邪行经尽;
若此时邪气不衰,则有传经之变。
作者示人针刺足阳明经,使其不传以杜其邪。
说明在太阳病中有“传经”与“行经”的不同多;
同时也提出预防传经的方法,并对第4条的“传”也作了答案。
第9、10两条的内容,论太阳病的欲解时和太阳中风待期自愈的日数。
它说明了正复邪退要有一个条件,应以时日对正气得旺而方欲解,它说明了时间和空间对疾病的影响,故具有临床意义。
以上计11条,皆有论而无方,其重点在于辨阴阳寒热,辨表病异同,辨病邪传变,辨病欲解时,它是全书纲领,也可看为《太阳篇》的总论。
第12条论太阳病的中风证,是在第2条的基础上补充了中风的病理和治疗方法。
应当指出,张仲景先抛出桂枝汤并非偶然之举,而是用以说明治病的原则在于调和阴阳。
桂枝汤滋阴和阳故为群方之魁,它与第7条的辨病发阴阳有同等重要。
第13条的内容,看来与12条好象重复,实际上本条不提中风而提太阳病,所以扩大了桂枝汤的治疗范围,它比12条有更深一层意思在内。
第14、18、20、21、22、28等条,是论桂枝汤的加减证,它们的前后排列之法,很能启人深思。
作者先从第14条的项背强几几经输不利的桂枝加葛根汤开始,后以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的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收尾。
其用意是把太阳的经输不利的表证列在前;
太阳病腑证属里故列在后,从中把发汗和利小便的两种治法加以划分,以体现太阳病经腑不同治法的意义。
在桂枝扬加减证后,还穿插了桂枝汤的禁忌证,从正反两方面立论,而有利于桂枝汤的正确使用。
第15条内容论误下之后,太阳之气上冲和不上冲,不上冲的则禁用桂枝汤。
对“气上冲”的解释不一,若与134条的“阳气内陷”互相对看,则知“其气上冲”,也就是未致于阳气下陷的互义。
第16条的内容论“坏病”不能用桂枝汤,太限病无汗表实脉紧的也不能用桂枝汤的道理。
第23、25、27三条论桂麻合方的证治,它以太阳小邪不解,或寒热如疟,或热多寒少,或不得小汗身出必痒。
此时的治疗如单用桂枝汤则嫌其缓,单用麻黄汤则又虑其峻,故以两方合用,而又以挂枝冠首,则含有护正去邪之宗旨。
但是,第27条的“此无阳也”,注家意见,颇不一致。
我认为若以太阳表寒欲罢作解,则庶几近之。
可参考153条的“无阳则阴独”句,据成无己注“表证罢为无阳”,则其义自见。
桂麻合方另一意义,作者有从《太阳病上篇》的桂枝汤证,到《太阳病中篇》的麻黄汤证作为引线之笔而有循序渐进的意思在内。
第29条,从表面上看是论桂枝汤的禁忌证,但它包含了对第16条“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补笔,具体地它为随证施治作出了示范,至于第30则是作为29条的注文而已。
二、《太阳病中篇》97条
《太阳病中篇》的条文为97条。
从31条到127条。
第31、33条内容论葛根汤证及加味证。
其中的31条应同14条作比较,32条又应同36条对比,然后可以审知项背强几几分有汗和无汗,二阳合病分下利与喘满的不同。
至于34条的误下而利遂不止,又应同二阳合病必自下利互相对看,以辨下利一证而有表里寒热的具体不同。
第35条内容,是在第3条的基础上补充了伤寒无汗而喘和麻黄汤的治法。
此条也应同”条的桂枝汤证作比较,以见有汗为虚,无汗为实的辨证方法。
第36、37条内容,继论麻黄汤证,但辨证的重点各自不同。
36条从证以辨喘,37条从脉以辨浮,以见麻黄汤的治疗各有所本。
第38、39、40、41等条的内容,论麻黄汤的加减证,而具有表里兼治的特点。
38、39条是大青龙汤证,关键在于不汗出而烦躁,40、41条是小青龙汤证,关健在于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
大青龙汤兼内热,小青龙汤兼内饮,故两条排列无间,以资互相对比发明。
第42、43、44、45等条,接麻黄汤之后,又论桂枝汤证以代替麻黄汤治疗之不及。
其衔接之处,如38条“脉但浮者,与麻黄汤”,若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则不用麻黄,应以桂枝汤为宜。
第41条的咳而微喘是用小青龙汤,但43条的“下之微喘”则不能用小青龙汤而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以示桂枝、麻黄在治喘上而各有不同。
第44条内容论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从文推义当有不大便之证,治当先解其表宜桂枝汤,而禁用麻黄汤,恐其过汗伤津反助胃肠之燥故也‘此条应与下文的56条合参则意义更明。
第45条论汗下之余,脉浮不愈,乍看和37条的麻黄汤证相同,而此处却用了桂枝汤。
作者考虑了汗下之后,已难胜任麻黄汤的峻汗的缘故。
通过以上的条文可以看出作者于桂枝汤后论桂麻合方,桂麻合方后又论麻黄扬,麻黄汤后又论桂枝汤。
桂枝扬方虽一,而使用方法则因证而异。
一般说无汗不用桂枝,而56条未提有汗一证,但也用了桂枝,文义愈述愈深,而桂枝汤之治,因之亦愈广,
第46条论服麻黄扬以后的证情,它与24条的服桂枝汤,反烦不解之义相同。
然24条先用刺法,然后再服桂枝扬;
而46条先服麻黄汤发汗而使正气拒邪外出,故继之作衄乃解。
第47条先论伤寒无汗,体强者有衄以代汗之机。
若同35条麻黄汤发汗之治合参,以见汗血同源、殊途同归之旨。
第48条论二阳并病的成因,以及阳明经证、腑证的特点,与发汗不彻的脉证。
若同32条相比较,以区别“合病”与“并病”的证候不同。
第49、50条论不可发汗之脉,第51、52条是论若其人尺中脉不微、不沉、不迟而浮数的,则仍可用麻黄汤发汗。
虽然是言脉,而其证候亦包括在内。
第53、54条内容论桂枝汤营卫不和证,条文开头不冠风、寒,而以‘病”称,说明此条与中风无关,而已涉及到杂病的范围。
第55条内容,应与47条对比,以见伤寒作衄有解与不解之分。
若衄少而邪不出者,则又当以麻黄汤发汗,越出营中之邪,则衄亦随之而愈。
第46条论先服麻黄汤病不解,而后作衄乃解,55则是先衄不解,后用麻黄汤发汗则解。
55条为不发汗因致衄。
47条为身无汗而自衄者愈。
这几条若不联系来看,则首尾不顾,便觉索然无味。
第56、57条论用麻黄汤发汗,半日后病又复烦不解,或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而小便清白,皆应以桂枝汤先解外邪,用代麻黄汤之治。
第58、59两条列于误治变证之前,是继辨病发阴阳之后,又示人治病能使“阴阳自和”方为愈病之宗旨。
因此它对以下的的61、62、63、64、66、67、68、69、70条等文,有其指导意义,而为救治“坏证”指出了原则。
从6O条至70条的误治变证中:
有内外俱虚的身振而寒,有阳虚阴盛的烦躁,有背卫俱虚的身疼痛,有肺热作端,心虚作悸,脾虚作胀,水夹肝气上逆,脐下悸欲作奔豚;
以及汗后恶寒为虚;
不恶寒但热为实等表、里、寒、热、虚、实,五脏六肺等病证,反映了伤寒与杂病相互共论的辨证典范。
第71、72、73、74等条,论太阳病表里不解的蓄水证,它以口渴能饮而小便不利为主。
此条作者用假宾定主的笔法,先论胃中干燥,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的缺津证,然后引出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的蓄水证。
一为缺津,一为津凝不化,两者病理不同,然证候易混,故对比分析,从中以见辨证之法。
第75条论发汗太重、心肾阳气两伤,以致心悸欲按而两耳发聋,当与64条的:
“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作比较,以见证有轻重,而治有区分。
第76、77、78、79、80等条,论胸膈火郁的虚烦诸证。
从病理讲水蓄于下,而火炎于上,故栀子豉汤证接五苓散证后有辨水火二证的思想。
另一意义是太阳病由经传腑,则以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