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的论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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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爱
职称:
教授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制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决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素质的关键。
我国自1991年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0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这一过程中,原有考试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
为了顺应加快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的经济发展趋势,实现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国际化,财政部于2009年正式公布新的考试办法,于2010年全面施行改革后的新考试制度。
本文首先讨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产生和考试制度的历史演变,然后借鉴了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结合我国新考试制度的现存问题,分析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考试制度改革的趋势。
这对于日益与国际趋同,重视实务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定适应我国具体会计审计环境与经济体制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改革国际比较
Abstract
CP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examinationsystemisanimportantpartofmanagement,registeredaccountantsindeterminingthequalityofkeypersonnel.Since1991Chinahassuccessfullyorganized20CPAexamsfor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andthereserveteamaddedalargenumberofqualifiedpersonnel.Inthisprocess,theoldexaminationsysteminsomeproblemshavegraduallyexposed,onthenecessaryreformtheexaminationsystemcallisalsogrowing.Inordertocomplywithpersonneltrainingneedstospeeduptheindustrytrendofeconomicdevelopment,personneltrainingandselectiontoachievetheinternationalizationoftheMinistryofFinanceannouncedin2009,newtestmethods,andin2010,afterfullimplementationofthenewexaminationsystemreform.DrawingontheUnitedStates,Britain,German、Canada、Japan,andotherpartsofCPAexaminationsystem,thenewexaminationsysteminourcountry'
sexistingproblems,analysisofthenextperiodoftimetrendinreformoftheexaminationsystem.ThisgrowinginternationalconvergenceofgreatimportancetopracticaldevelopmentofChina'
sCPAindustrytoadapttoChina'
sspecificenvironmentalandeconomicaccountingsystemauditCPAexaminationsystemisanimportantguidingsignificance
Keywords:
CPAexaminationsystemReformofexaminationInternationalcomparison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愈发分离的必然产物。
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特征,这使得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权威性。
因此,注册会计师职业在现代经济发达国家备受重视,注册会计师审计已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出现了国有、集体、外资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势,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也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随着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迅速发展,在资本市场健康运作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道防线,注册会计师行业自然成为资本市场中投资者们密切关注的一个特殊群体。
为了规范和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和谐发展,199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该考试,每年举办一次,截止至2009年底,已成功举办了19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有接近15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注册会计师队伍补充和储备了一大批合格人才。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该考试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对考试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的呼吁也越来越大。
为了顺应加快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的经济发展趋势,实现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国际化,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2009年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首次实施。
然而,在首次新考试制度下的考试结束后,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应考考生、执业注册会计师、教育界相关人员对此次改革进行了褒贬不一的评价。
此次改革是否真的克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弊病,并能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加科学、公正的选拔人才吗?
跟国际上其他发达国家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相比,我国的考试制度是否还有更近一步改善的余地呢?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本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家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在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时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为此,中注协先后提出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
而推进行业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人才建设的重要环节。
王副部长强调,推进考试制度的改革要在认真总结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香港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资格考试的有益经验。
要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相关会计师组织的经验,包括考试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试层级的设计、考试科目的设置等内容。
1.关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化发展,余姿颖、叶妮在《财会月刊》2009年第3期《借鉴ACCA考试经验,促进我国CPA考试改革》中说:
我国的CPA考试在国内已享有较高声誉,但与ACCA考试相比,其在海外市场上知名度尚有限,市场开拓能力相对较弱。
如何借鉴ACCA考试在我国的发展经验,推进CPA考试的国际化发展进程,使之成为全球认可的专业资格考试也许是CPA考试制度改革中又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于延琦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第4期《考试制度改革为行业质的飞跃提供有力保证》中说:
纵观注册会计师考试的18年发展历程,考试由四个科目改为五个科目,再由五个科目改为现在的二个阶段七个科目,每一次改革都是顺应市场和社会的要求,每一次改革都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本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的核心就是以行业国际化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的要求,包括重视实务经历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实际操作能力,扩充管理与风险评估知识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
2.关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实务工作能力的要求,陈玉峰、陈晓丹、张南妮在《会计之友》2008年第8期(上)《注册会计师考试发展方向》中分析说:
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定要从审计实务出发,一定要增加实务性和灵活性的内容,而且还要达到一定的比重,要能够考察出考生对实务中遇到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从实务出发不仅适应了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专业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的执业特点,而且也顺应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发展的方向,将改变过去考出来的注册会计师多数靠死读书、读死书“成才”,没有实践经验、不能适应实际工作千变万化的需要,不懂进行分析判断的状况。
所以,只有通过对考题理论和实务分布比例的调整,加大实务题所占的分量,并使两者之间的结构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才能较好地解决考生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问题,这样通过考试过关的人才能突出审计实务,才能更好地体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为社会审计选拔实务型人才的初衷。
这样的改革必然成为未来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特别是出题改革的方向。
张连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第2期《注册会计师的国家基本考试制度之观瞻》中说:
“考用分离”是各类考试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
为了避免忽视实务应用的“为考而考”,考试改革方案提出关于综合考试阶段前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旨在引导“为用而考”。
无疑,这一考试“风向标”将给有实务工作经历的考生带来加分效用。
3.关于借鉴其他国家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朱明成在《大众科技》2005年第6期《中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之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中说:
与美国的注册会计师报考资格相比,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报考资格要低得多。
同时美国注册会计师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等都要求较严。
而我国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在实际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考生报考,而且目前的考试科目有利于通过短期集中学习即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使得一部分不符合注册会计师执业要求的人进入了本行业,这大大制约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因此,即使我国目前对注册会计师的需求量大,也不能降低要求,使得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人员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发展造成损害。
借鉴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提高报考资格要求。
吕伶俐、李长爱在《会计之友》2010年第6期中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一些问题,结合其它国家的注会考试经验,提出从提高报考资格,拓宽考试内容,创新考试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注会考试制度。
陈立、朱旭龙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年第13期《日本会计考试制度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借鉴》中提到:
专业理解的不断深化、专业知识的不断充实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是注册会计师的成长规律,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过程应体现这一发展规律,分阶段考试,引导考生逐步适应行业要求。
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础阶段,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人文素质,包括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常识、外语水平、数学能力等;
第二阶段为专业知识考核阶段,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
第三阶段为职业技能考核阶段,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并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各类职业技能。
考生只有通过上一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
4.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探讨方向,徐经长在《财会学习》2008年第10期《解读CPA考试制度改革》中说:
在我国制度改革不断前进、经济越来越国际化的大背景下,CPA考试作为一个全国统一考试,不可能几十年不变,所以改革是正常的,我们一定要用一个很宽容很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包括考生、辅导机构、大学会计教育等,都应该是以这样的态度去认识。
只不过接下来我们是要讨论怎么样去完善改革,怎么让改革更体现中国CPA未来发展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刚才讲到的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国际化,包括与其他国家的资格互认,这些都需要通过改革一步步达到目的。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查找与整理法、比较法和归纳法三种研究方法。
具体说来,首先从国际整体视角入手,论述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考试制度的产生和现状,然后集中讨论我国的具体情况。
同时结合历史资料和有关文献总结出原有考试制度的缺陷,从而为后面考试制度的改革提供指导方向。
接下来通过比较美国、日本和香港三个国家(地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我国的区别,从中总结我国今后改革考试制度可借鉴之处。
最后结合我国现阶段考试制度的特点指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未来的改革方向。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产生背景和历史发展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成与发展
1、注册会计师的产生及原因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的意大利,并伴随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由最开始的审查账目一直到今天的财务报表审计,世界各国都建立发展了适应本国经济体制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
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的原因,普遍认为,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
古今中外的众多学者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各种审计动因理论,其中较为著名的有信息理论、代理理论、受托责任论、保险理论和冲突理论等。
但如何认识审计存在和发展的动因,理论界和职业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没有哪一种理论或观点是完全恰当的。
鉴于本文的性质与体裁所限,不准备对上述所有理论作详细的展开探讨,只对最为主流的信息理论做一简单透视。
该理论认为:
审计的结果可以使信息更加可靠,减少出现于管理当局和投资者之间潜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市场更具效率,即审计旨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正确程度。
长期的实践与统计表明:
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健全性、安全性、效率、透明度和动态发展对于一国的经济福利十分重要,因为市场充当了资本配置的信号机制。
其中信息是资本市场的血液。
没有信息,股票会被错误的定价,资本市场会没有效率,稀缺资源(资本)就会无效率的被使用和分配,经济增长将会变得不可能。
高质量的财务信息能增强投资者投资于资本市场的意愿,有助于上市公司以合理的资本成本进行投资,形成有效的资本市场和资本配置,促进企业成长和扩张,最终支撑起经济的增长和国家的稳定。
2.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与发展
相比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较晚。
旧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始于辛亥革命之后。
如前所述,资本市场的有效配置决定了一国的经济增长,我国以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契机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逐渐法律化----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成立,为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99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正式实施,确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地位。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产生与发展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选拔注册会计师的一系列措施、制度的总称。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证审计的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在公众心中应有的权威性,都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将在第三部分详细探讨研究,现主要对我国的考试制度做一简单透视。
我国自1991年起开始举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报名条件和科目等内容由《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已作出相应修改)规定,当时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4科,到了1995年税法科目从经济法科目中分离出来,考试科目由四科变为五科。
从那以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1995年至2008年)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合格标准、注册管理等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然而,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国际化特点愈发明显,各国都相应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作出了完善和修改;
我国有关领导也在长期考试制度改革的呼吁中进行各种努力和尝试,于2008年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内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2008年9月22日。
经过一定修改个推敲,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2009年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首次实施。
新的考试制度的主要变化为:
将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只有专业阶段的考试全部合格才能参加综合阶段的考试,并且专业阶段的考试在原有的五门科目的基础上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
同时为了新旧考试制度的有机过度,2009年举行新旧考试制度两场考试;
改革后的现行新考试制度将于2010年起全面实施,除继续举办专业阶段考试外,将首次举办综合阶段考试。
(三)2009年改革以前原考试制度下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自1991年开始实行起,直到2009年(2009年是原考试制度的最后一次考试)考试的科目,模式等均未发生变化;
于此对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在不断前进,会计和审计环境的国际化更是在日益加剧,对注册会计师的各方面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原有的考试制度明显无法科学的测试出考生的执业能力。
结合国内许多学者们的评论和笔者的分析,原考试制度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考试考查的范围相对较窄,知识体系不够全面
原有的考试科目显得过于单一,不能够全面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
而且,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最终成果体现在撰写的审计报告上,一定的文字表述能力和交际能力也应当是注册会计师必备的素质,而原制度下的考试科目也无法检验出这种素质。
2.考试科目关联性不强,无法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五门课程相对独立,报考其中的任何一门都几乎无需涉及其他科目的内容,虽然部分课程之间本身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如会计与审计,但由于审计历年考题有很强的规律性,许多不具备会计知识的考生经过几个月的考前强化训练,也能顺利通过审计科目的考试。
孰不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程是一个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过程,并且五门课程的知识体系也没有绝对严格的界定,但是在各门考试中命题人总会回避其他科目的内容,即使是最基本的,这使得考生对知识的学习与运用都是零碎的。
3.重理论轻实务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五门科目,基本上都是从事财经类职业的必修课程,课程内容仅为基础考察而非综合考察。
而考试内容偏重考查指定教材范围内的理论知识,对考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考察不足。
虽然各科目考试中的综合题采取了案例分析的方式,但是真正能体现注册会计师执业判断能力的方面仍然很少。
另外,在报考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考生仅为获得考试合格证书,提高自身的“含金量”,注册会计师考试变成了会计理论水平测试的“试金石”,这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查方向和开设该考试的初衷背道而驰。
(四)2009年改革的新考试制度的主要变化
如上所述,2010年起我国全面实行改革后的新考试制度。
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本规范是《注册会计师法》和经过修订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
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中注协日前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指出,两个阶段中,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综合阶段考试则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关于考试的报名条件,根据《办法》,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此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有如下特点:
1.考试涵盖的知识面较广。
就第一阶段的六门科目,基本涵盖了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所有主干课程,综合阶段更是有效考察了考生作为一名准注册会计师的特定环境下的应变能力与理论知识的实际操作水平。
2.测试目的明确。
由于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如上所述,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测试目的和测试重点,使该考试更具有科学性,符合人学习和认知的规律,便于考生把握备考的方向以及给自己的定位。
3.报名门槛较低。
跟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要求可谓相当宽松,没有任何专业限制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4.免试条件严格。
《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范围及其狭窄,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五)新考试制度仍存在的问题简析
虽然改革后的新考试制度克服了原有考试制度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顺应了我国会计审计环境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但笔者认为新考试制度依然存在如下几点问题。
1.报名门槛过低
自从我国举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来,对该考试的报名条件一直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可以看出报名条件是相当宽松的,新考试制度下的报名条件仍然没有做出修改。
报名门槛低一方面确实可以吸引更多的考生积极参加考试,无形中为未来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储备人才。
但另一方面将会造成考生层次水平层次不齐,差距悬殊的结果。
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中绝大多数是仅为大专学历,且很多是已毕业多年的在职人员,甚至很多考生根本不是会计专业的。
由于大专所受的专业和人文教育都不及本科和硕士,使得许多学历层次不高的人员通过一系列的应试措施通过考试后在执业中表现为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如撰写报告与口头沟通等能力;
同时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没有任何限制也很极易助长应试之风,相当多的门外汉经过辅导机构的一年强化训练即通过了考试,孰不知会计的专业素养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是应试培训所能解决的。
最后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在新考试制度下的考试出考率(参加考试人数占报名人数的比例)依然很低。
这一问题是从原制度就存在的,在新制度下也未得到改善。
笔者认为这和报名门槛低有直接的关系。
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大,相当多的学历不足或非专业的考生在复习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最终放弃了当年的考试。
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注会考试的参考率平均水平只有30%左右,这样会造成注册会计师考试规模大这一“虚有其表”的现象。
2.考察的知识面过窄
虽然改革后的新考试制度为了顺应新审计准则风险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