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二期工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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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二期工程Word下载.docx

西侧为牛三角路,隔路为鞋料市场仓储区;

北侧为富士达路,隔路为鹿城工业区。

工程投资总额: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0925万元

资金筹措:

温州木材集团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共同解决

拆迁安置:

本项目为商住楼的建设,滨江广场项目一期工程中涉及的拆迁安置问题在本项目中解决。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工程占地均为永久占地,地块属于建设单位所有,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作为木材仓储区,用地类型属于工矿仓储用地。

因此只需要对该类仓库进行拆除,无需安置费。

建设期:

30个月

1.2建设项目规模

根据工程设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9764m2,地块容积率为2.98,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8837.31m2。

1.3总平布置

(1)总平面布局

在住宅总体规划布局上,结合小区空间格局,规划布局了“一个中心,两条轴线,多个节点”的规划结构。

住宅层高均为2.9米,住宅底部依据不同底部裙房层高设计不同高度架空。

建筑竖向充分考虑智能化住宅的需要,1#及2#两层沿街商铺底层商铺层高为4.2米,二层层高3.6米,部分一层商铺层高5米。

会所一层层高4.2米,二层层高3.6米。

室内外高差为0.3米。

建筑整体高低组合,沿地块西侧布置3栋高层住宅为安置住宅,地块东侧及南侧布置6栋高层建筑为商品住宅。

(2)道路交通系统

小区主入口规划在东侧营楼路上,次入口分别设置在西侧牛三角路上。

规划在小区内部设置了一条弧形小区主要道路,贯穿整个小区,连接小区两个入口,有利于组织车行和人行。

地块内设置地下停车库,在主入口附近、次入口均设置有地下车库入口。

2环境影响预测

2.1本项目废气影响分析

1)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

①由预测结果可知,地下车库废气沿外立面引至裙房楼顶排放,浓度预测值较小,低于标准要求,因此汽车尾气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内和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②车库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地下车库CO的允许浓度采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CO的标准值,即取30mg/m3。

结合表4.1-7(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浓度)的计算结果对照比较,两个地下车库高峰期CO的浓度分别为5.39mg/m3,低于CO的标准值,且车辆进出高峰期时间很短,高峰期过后地下车库经机械通风后车库CO浓度会呈阶梯下降趋势,因此车库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

建议高峰期间加大对地下车库的通风量,降低CO浓度,保持地下车库空气符合标准要求。

地下车库进出口汽车尾气排放速率远小于地下车库内的排放速率,因此不会超标。

2)住户厨房油烟废气

目前各住户厨房均会设置油烟机,本项目各幢楼需统一设置厨房排烟竖井,将厨房油烟通过井道至屋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每年发电次数不多,通常只是停电时偶尔使用几次,虽然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及其污染物绝对数量不大,但由于运行期间产生的源强比较明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烟道至地面高空排放,避免在房间内的积累。

废气高空排放后能够被周围大气很快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垃圾收集点臭气

垃圾收集点与居民住宅楼尽可能相距10m以上,并实行一天清理2次。

同时垃圾房周围应加强绿化隐蔽,尽量种植一些乔冠类林木与住宅楼相隔,并加强管理,保持垃圾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其他

本项目商业用途未确定,待其规模和具体经营内容确定后,业主应另行委托进行环境评价。

对于日后会入驻餐饮业部分商业用房,建设单位应事先预留专用烟道,同时在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要求与规范并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温环发[2009]68号的要求。

2.2本项目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以日常生活污水为主,污水水质相对明确,主要含COD、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

本工程废水经预处理后,可接入西片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成使用后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西片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瓯江。

2.3本项目噪声影响分析

1)地下车库汽车行驶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只有当车库的出入口距离敏感点20m以上时才不会超标。

根据初步设计,本项目共设3个车库,分别位于地上一层的西侧偏南、西侧偏北和东侧中部。

其中1#出入口距离2#楼南侧2.6m;

2#出入口距离3#楼南侧3.2m;

3#出入口距离9#楼南侧9m。

车辆行驶高峰时段地下车库出入口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为减少噪声对住户的影响,超标的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拱形吸、隔声屏;

进出地下车库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

车库走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低噪声建筑材料;

对面向车库方向的住宅区域安装隔声窗,以减少车辆出入噪声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车库噪声对住户影响不大。

2)地下车库排气口噪声影响

根据分析,噪声达到60dB的距离要求为距排风口3m,故排气筒噪声白天影响范围基本在3m以内,因此应保证排风口3m内以绿化辅助,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空调噪声影响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商业裙房采用变冷媒VRV空调系统,室外机放置在同层的外廊以及屋面上。

商业用房若采用中央空调,中央空调冷冻机组设置在地下室设备层内,冷水机组应设置减振器(或减振垫),管道穿墙处设避振套,管道悬空着力处设防振吊钩。

冷却塔建议安置在楼顶,加强冷却塔的维护,杜绝因机械设备原因产生的噪声污染。

在冷却塔内侧设置海绵层,减少水流和冷却塔底层的撞击产生的噪声。

商业项目的设置须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温环发[2009]68号的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有限。

4)其他

本项目商业用途未确定,可能会入驻KTV,鉴于项目南侧距离广营大厦较近,根据《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温环发[2009]68号的要求,若今后入驻的休闲娱乐中涉及KTV等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项目与周边居民住宅楼等敏感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鉴于本项目东侧裙楼为商业办公用房,因此KTV内禁止设迪吧和低音炮。

2.4本项目固废影响分析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所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5本项目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破土挖、填工程,将产生一定的增量裸露地表,由雨水和地表径流经过由施工所产生的裸露地表裹挟的泥沙进入区域附近的下水管涵导致堵塞,产生影响,因此落实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对保护水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临时堆土(石)场和施工工区尽量远离水体设置,并采取工程措施保护。

2.6外环境影响分析

1)道路

①道路噪声

本项目四周均临道路,其中南侧、西侧和北侧为城市干道,东侧为城市支路,通过对不同楼层预测可知,项目楼层中昼间均能达标,夜间除了5#和10#楼部分超标外,其他楼层均达标。

7#、8#和9#号楼临城市支路,道路对以上楼层影响较小;

其他楼层虽然临城市干道,但是其楼层后退红线均达到24m以上,因此道路噪声对楼层影响有限,除了5#和10#楼低层有少许超标,超标区间为0.2~0.9dB,须对超标楼层安装隔声窗等措施,以减少周边道路对本本项目的交通噪声影响。

②道路废气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北侧富士达路日均交通量为43112辆/日(折算为小汽车),鹿城路为22144辆/日(折算为小汽车),牛三角路为14600辆/日(折算为小汽车),营楼路为7056辆/日(折算为小汽车)。

因此富士达路交通量与江滨东路相当,其余均小于江滨东路,鉴于江滨东路废气监测均达标,由此可见,本项目周边道路营运期汽车尾气中CO和NO2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工业企业

①工业废气

项目东、西侧的仓库业:

仓储企业基本未做环评,但根据本项目仓储行业的储存类型的特征,本项目仓储业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且且该地块今后将规划为商住用地,随着仓储业的退出,仓储引起的废气会随之消失。

项目北侧鹿城工业区:

根据已有的环评资料显示,强盟鞋业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本项目与强盟鞋业的距离要求,本项目在其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其余企业均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②工业噪声

鹿城工业区主要为鞋业制造,根据对鞋业噪声调查可知,该类噪声通过厂区内车间墙体噪声隔声后,厂界监测值基本小于60dB(A),该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仓储业主要为货车进出的汽车噪声及装卸过程中货物落地的瞬间噪声,通过有效的管理后对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且该地块今后将规划为商住用地,随着仓储业的退出,该类噪声会随之消失。

3对策措施

3.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1。

3.2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2。

表3-1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污染源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

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宅,借助已有的生活设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施工生产废水则设临时废水沉淀池,使之澄清后回用,多余上清液排入市政管网。

扬尘

对主要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每天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在大风天气不进行扬尘污染严重的作业等。

机械设备噪声

夜间应禁止打桩机等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如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在夜间作业的,必须得到当地环保局的同意,并告示附近居民,征求其意见)

生态

主体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钻渣外运);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围墙、地上临时排水沉砂、基坑内临时排水沉砂和泥浆周转池)

临时堆场防治区:

临时防护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遮盖)。

运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废气

地下车库设诱导式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排风口设置在离地5m处,排风(烟)口排入大气,其排放口不得朝向人群密集区,同时辅以绿化达到景观视觉和谐。

厨房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

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至地面排放。

垃圾收集点臭气经及时清理,消毒,设置绿化带隔离。

对于部分商业配套用房日后会入驻商业内容,但目前具体入驻的建设内容尚不能明确,待其规模和具体经营内容确定后,业主应另行委托进行环境评价。

噪声

进出地下停车库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

超标的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议安装拱形隔声屏,对车库坡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低噪声建筑材料。

电梯、水泵房、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间等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并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风机房,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均采用隔声门,并做好围护结构的隔声、吸音处理,其内壁和顶棚采用吸音材料敷设。

固废

在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3-2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道路

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

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管理,保持绿化带的隔声降噪效果;

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

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

未建道路今后规划路面采用低噪声沥青路面。

工业

企业

加强园区内企业管理,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原料,减少废气源头的排放;

合理规划工业企业附近区域;

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废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对于鞋业制造的企业应淘汰“溶剂型胶水和处理剂”,选用“水性的胶水和处理剂”。

加强工业去内企业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企业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严密的实体墙,在厂界四周留足足够的绿化面积种植树木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对项目附近仓储业进出的货车加强管制,禁鸣喇叭,大型车进出仓储地尽量避开营桥路,选择牛三角路(城市次干道),以减少对本项目的影响;

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对货物装卸载时实行“轻装轻放”。

4公众参与

项目的环保公示分别于2012年8月1日和2012年8月15日在下寅村、营楼村和中央涂村宣传栏进行两次张贴公示,两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还没有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基本对该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没有单位和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5审批原则符合性

5.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本项目所在地为双屿-仰义产业优化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1-40302D02),属优化准入区。

滨江广场项目为集聚高端品牌,集购物、娱乐、休闲、办公、居住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体,对促进温州城市形象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项目为滨江广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商住楼的建设,能符合该功能区对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

(2)污染物排放可达性

项目生活污水(厨房废水预先隔油)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接管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地下车库尾气采用诱导式机械通风系统;

住户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水泵、中央空调机组等动力设备放置于地下室,冷却塔经隔声屏隔声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拆迁及建筑垃圾运至温州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消纳场处理,能实现零排放。

(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点,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为废水中的CODcr及氨氮。

以排入环境量为总量控制建议值,即CODcr:

10.66t/a,氨氮1.42t/a。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污水排放,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和温环发[2010]88号文规定,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①废水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厨房废水预先隔油)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接管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内河水质造成影响。

②废气排放

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排放CO、THC、NO2经收集后于地面5m排放,各预测风向下,均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楼顶排放,发电机房燃油废气经烟道至楼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可以维持该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③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使用功能主要为商住,噪声经治理后对外声环境影响改变不大,可以维持声环境质量。

④固废

本项目排放的为生活垃圾,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不会对外界带来影响。

⑤商业面积污染物排放

项目商业入驻类型未确定,如入驻饮食及休闲娱乐服务项目,应在设计中明确烟道的具体位置,并严格按照温环发[2009]68号《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进行设计,餐饮废气和休闲娱乐(主要为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建成后在采取了有关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可以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5.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性

房地产建设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绿色房产”的实施方面。

本项目应注意施工期的清洁施工。

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符合“住健康、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原则,尽可能多的使用自然材料和高科技人工饰材。

酒店靠路面窗户使用中空玻璃窗,隔声、保暖,减少能耗。

绿色室内装修,入住装修应符合有关规范,建设单位装修过程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采用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从源头上杜绝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项目实施绿色物业管理,控制生活垃圾分布面积,减少垃圾在堆放、运输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收集应体现“谁污染谁治理,谁堆放谁付费”,处置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

提倡垃圾袋装化,实行分类收集(分有害类、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三类),尽量回收利用,其余的集中无害处理。

(2)公众可接受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在业主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概况,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

第二次在环境评价具有初步结论后进行,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项目所在地环保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

两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具体在下寅村、营楼桥村和中央涂村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

并进行了50份个人和20份单位的公众参与调查,基本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有关要求。

5.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鹿城区双屿街道A-6地块,地块现状为木材鞋都仓储区。

根据《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A6~A10地块规划修改》,本项目地块为商住用地,选址合理。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为:

附近内河地表水Ⅲ类、纳污水体瓯江Ⅲ类、环境空气二类、环境噪声2,4a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和《温州市限制类、禁止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该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之列。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

6环评总结论

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二期工程选址于《温州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A-6~A-10)地块规划修改》A-6地块,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且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温州区域建设发展,提升该片区城市形象,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但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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