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63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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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SL633-2012
SDJ249.1-88
4
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634-2012
SL239-1999
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SL635-2012
SDJ249.2-88
6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SL636-2012
SDJ249.3-88
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
SL637-2012
SDJ249.4-88
水利部
2012年9月19日
前言
根据水利部2004年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本标准共11章3节76条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一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一单元工程划分的原则以及划分的组织和程序;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组织、条件、方法;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数量。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术语;
——增加了基本规定。
明确了验收评定的程序,强化了在验收评定中对施工过程检验资料、施工记录的要求;
一一增加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沉排护脚、石笼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模袋混凝土护坡、灌砌石护坡、植草护坡、防浪护堤林、河道疏浚等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一一将原规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查项目”和“检测项目”,统一修订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将原规程土料碾压筑堤、黏土防渗体填筑、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包边盖顶)合并到土料碾压筑堤;
护坡垫层、毛石粗排护坡、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合并到护坡工程;
一一删减了工程项目划分、施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3章。
其中涉及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方面的内容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相关章节中;
涉及单元工程的内容并人本标准第3章以及相关章节的条文中;
——本标准不再列入砌石堤、混凝土防洪墙,验收评定时可分别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删减了附录A、附录C,相关内容已纳入SL176-2007和SL223-2008;
——进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时,本标准应与SL176-2007和SL223-2008配套使用。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239-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
本标准主持机构: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
本标准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中原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严明张忠生汪强李信栗保山耿明金郭朝文
薛占群庞晓岚傅长锋高劲松张永伟黄玮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曹征齐李良义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陈登毅
目次
1总则
1.0.1为加强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堤防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范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4级、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合格要求的单元工程,不应通过验收。
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
1.0.5堤防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
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和质量考核要求,将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层、块、区、段,每一层、块、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通常是由若干工序组成的综合体,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2工序workingprocedure
按施工的先后顺序将单元工程划分成的具体施工过程或施工步骤。
对单元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工序称为主要工序。
2.0.3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对堤防单元工程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工程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
2.0.4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5沉排mettress
铺筑在堤岸或丁坝脚的河床部位,防止水流冲刷河床或工程基础的护底工程。
2.0.6护坡slopeprotection
铺筑在堤坡、坝坡表面用以防止或减小波浪及水流冲刷、雨水侵蚀、冰冻等破坏作用的保护层。
3基本规定
3.1一般要求
3.1.1单元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本标准要求,共同划分单元工程。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和部位确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3单元工程划分结果应书面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1.2单元工程按工序划分情况,分为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
1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应先进行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在工序验收评定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2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在单元工程中所包含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3.1.3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3.1.4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各类项目的检验,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5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的制备应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其规格宜采用国际标准A4(2lOmm×
297mm),验收评定表一式4份,备查资料一式2份,其中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各1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其余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3.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3.2.1划分工序单元工程中的工序分为主要工序和一般工序。
主要工序和一般工序的划分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3.2.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序中所有施工内容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
2工序中所包含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全部合格。
3.2.3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工序施工质量按本标准进行自检,并做好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附录A),质量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表格后,应在4h内进行复核。
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2)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结果等,复核工序施工质量检验项目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署工序施工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工序施工质量等级,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3.2.4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中的见证取样检验及记录结果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2.5工序施工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3.3.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并具备验收的条件。
2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
3.3.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附录A).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8h内进行复核。
2)对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要求,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结果等,复核单元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本标准要求。
3)检查已完单元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署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核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应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定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
2)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的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3.4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
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3.3.5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l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其中河道疏浚工程,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
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其中河道疏浚工程,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5%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
3.3.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评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重新进行验收评定。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未达到设计要求时,经原设计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支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
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建筑物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缺陷的,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评定为合格,并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4堤基清理
4.0.1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4.0.2堤基清理单元工程宜分为基面清理和基面平整压实两个工序,其中基面平整压实工序为主要工序。
4.0.3堤基内坑、槽、沟、穴等的回填土料土质及压实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5.0.3条的要求。
4.0.4基面清理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0.4。
表4.0.4基面清理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
表层清理
堤基表层的淤泥、腐殖土、泥炭土、草皮、树根、建筑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观察
全面检查
堤基内坑、槽、沟、穴等处理
按设计要求清理后回填、压实,并符合本标准5.0.7条的要求
土工试验
每处、每层、每层超过400㎡时每400㎡取样一个
结合部处理
清除结合部表面杂物,并将结合部挖成台阶状
一般项目
清理范围
基面清理包括堤身、戗台、铺盖、盖重、堤岸防护工程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边线外0.3~0.5m。
老堤加高培厚的清理尚应包括堤坡及堤顶等
量测
按施工段堤轴线长20~50m量测一次
4.0.5基面平整压实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0.5。
表4.0.5基面平整压实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堤基表面压实
堤基清理后应按堤身填筑要求压实,无松土、无弹簧土等,并符合5.0.7条要求
每400~800㎡取样1个
基面平整
基面应无明显凹凸
5土料碾压筑堤
5.0.1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宜按施工的层、段来划分。
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老堤加高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³
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0.2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宜分为土料摊铺和土料碾压两个工序,其中土料碾压工序为主要工序。
5.0.3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施工前,应在料场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上堤土料的土质,确定压实控制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的颗粒组成、液限、塑限和塑性指数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上堤土料为黏性土或少黏性土的,应通过轻型击实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
3上堤土料为无黏性土的,应通过相对密度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小干密度。
4当上堤土料的土质发生变化或填筑量达到3万m³
及以上时,应重新进行上述试验,并及时调整相应控制指标。
5.0.4铺土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压实参数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
5.0.5土料摊铺施工质量标准见表5.0.5-1和表5.0.5-2
表5.0.5-1土料摊铺施工质量标准
土块直径
符合表5.0.5-2的要求
观察、量测
全数检查
铺土厚度
符合碾压试验或表5.0.5-2的要求;
允许偏差为-0.5~0cm
按作业面积每100~200㎡检测1个点
作业面分段长度
人工作业不小于50m;
机械作业不小于100m
铺填边线超宽值
人工铺料大于10cm;
机械铺料大于30cm
按轴线方向
防渗体:
0~10cm
按轴线方向每20~30m或按填筑面积每100~400㎡检测1个点
包边盖顶:
表5.0.5-2铺料厚度和土块限制直径表
压实功能类型
压实机具种类
铺料厚度(cm)
土块限制直径(cm)
轻型
人工夯、机械夯
15~20
≤5
5~10t平碾
20~25
≤8
中型
12~15t平廉斗容2.5m³
铲运车、5~8t振动碾
25~30
≤10
重型
斗容大于7m³
铲运车、10~16t振动碾、加载气胎碾
30~50
≤15
5.0.6土料碾压施工质量标准见表5.0.6。
5.0.7土料碾压筑堤的压实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为黏性土或少黏性土时应以压实度来控制压实质量;
上堤土料为无黏性土时应以相对蜜度来控制压实质量。
2堤坡与堤顶填筑(包边盖顶),应按表5.0.7中老堤加高培厚的要求控制压实质量。
表5.0.6土料碾压施工质量标准
压实度或相对密度
符合设计要求和5.0.7条的规定
每填筑100m~200m³
取样1个,堤防加固按堤轴线方向每20~50m取样1个
搭接碾压宽度
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小于0.5m;
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小于1.5m
碾压作业程序
应符合SL260的规定
检查
每台班2~3次
3不合格样的压实度或相对密度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6%,且不合格样不应集中分布。
4合格工序的压实度或相对密度等压实指标合格率应符合表5.0.7的规定;
优良工序的压实指标合格率应超过表5.0.7规定数值的5个百分点或以上
表5.0.7土料填筑压实度或相对密度合格标准
序号
上堤
土料
堤防级别
压实度(%)
相对密度
压实度或相对密度合格率(%)
新筑堤
老堤加高培厚
防渗体
黏性土
1级
≥94
—
≥85
≥90
2级和高度超过6m的3级提防
≥92
3级以下及低于6m的3级提防
≥80
少黏性土
2级和高度超过6m3级提防
无粘性土
≥0.65
≥0.60
6土料吹填筑堤
6.0.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6.0.2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宜分为围堰修筑和土料吹填两个工序,其中土料吹填工序为主要工序。
6.0.3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施工前,应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围堰土质、确定压实控制指标以及吹填土料的土质,并符合5.0.3条的规定。
6.0.4围堰修筑施工质量标准见表6.0.4。
表6.0.4围堰修筑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表5.0.5-2的要求;
允许偏差为-5.0~0cm
围堰压实
符合设计要求和5.0.7条中老堤加高培厚合格率要求
按堰长每20~50m量测1个点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一个断面
围堰取上坑距堰、堤脚距离
不小于3m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1个点
6.0.5土料吹填施工质量标准见表6.0.5。
表6.0.5土料吹填施工质量标准
吹填干密度a
符合设计要求
每200~400㎡取样1个
吹填高程
允许偏差为0~+0.3m
按堤轴线方向每50~100m测一个断面,每断面10~20m测1个点
输泥管出口位置
合理安放、适时调整,吹填区沿程沉积的泥沙颗粒无显著差异
a:
除吹填筑新堤外,可不作要求。
7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
7.0.1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7.0.2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宜分为建筑物表面涂浆和结合部填筑两个工序,其中结合部填筑工序为主要工序。
7.0.3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施工前,应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填筑土料的土质、确定压实指标,并符合5.0.3条的规定。
7.0.4建筑物表面涂浆施工质量标准见表7.0.4。
表7.0.4建筑物表面涂浆施工质量标准
制浆土料
符合设计要求;
塑性指标Ip>17
每料源取样1个
建筑物表面清理
清除建筑物表面乳皮、粉尘及附着杂物
涂层泥浆浓度
水土重量比为:
1:
2.5~1:
3.0
试验
每班测1个
涂浆操作
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