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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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

(急诊及急诊科规章制度)

医务科已校对,请院领导审定——后交塑封

首诊负责制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㈢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的病历上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三、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病人接诊及护送入院制度

1.由预检(导医)护士负责,对危重病人,护送入急诊诊区,抢救室,同时予以监测生命体征及一系列措施。

2.当班医生在5分钟内到位,应诊病人。

3.急诊科严格实行急诊医疗服务承诺制,不得推诿病人。

4.对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原则,严格实行“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的各项规定。

5.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才可送住院。

送住院前,应先与相关病区联系,告知床号,病情等,病区准备好后,危重病人一律由护士护送入病房,必要时由医生一起护送,并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病人达到医疗。

急诊病人须知

1.急诊病人不受时间限制,可随到随诊。

2.急诊病人来院就诊时,先经(导医)护士预检后分科就诊,以免诊治过程中转科耽误治疗。

3.危重病人在抢救过程中,家属或陪护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生抢救,其余人员不得拥入抢救室围观,以免影响工作。

4.在抢救室内不准吸烟,大声喧哗和拔动医疗仪器。

5.留观病人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医院。

6.留观期间要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不得在观察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

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难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救,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难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相对稳定人员,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诊领导小组:

详见本医院(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

包括自然和人为灾害,如:

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

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报告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灾害事故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的情况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

(5)急诊科及相应临床及医技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6)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灾害性事故急救参加人员记录本,灾害性事故急救记录本。

(7)急(门)诊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护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

一、急诊绿色通道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导医)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抵押,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上写上“急”字,各相关科室优先办理,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证上写上“急”字,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还有医生所开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原单保管好,作为催交费用的依据,确认“三无”病人,所有经费经审核后报医务科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记相关科室收入。

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5.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6.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7.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由院领导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报告。

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发药。

(四)所有检查申请单、治疗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书在右上角写上“急”字,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收费。

(五)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七)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五、报告制度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1、各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首诊首科负责制。

3、急、危、重症病员一旦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立即迎接病员,引导或帮助把病员抬进抢救室。

4、接接诊医护人员迅速按照抢救程序进行处置。

原则上先抢救,后作医技项目检查。

特殊检查项目,由医护人员携带药品护送检查。

5、在抢救过程中需专科或专家会诊,急诊科医师有权决定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6、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7、需要急诊手术的病员,立即通知手术室作好相关手术准备,手术室要主动迎接病员。

8、急诊科接到3人以上群体急救通知时,要报告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组织抢救。

9、各项检查、收费、取药或急诊手术一律优先。

医技科室主动与急诊科配合并随时联系。

10、经抢救后病情平稳,根据病种护送病员到相应科室住院,如一时难以确定属那一科室的病员,急诊科医师有仲裁权。

11、各科急救设备、药品器械,要完好齐备处于应急状态。

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1、急诊常规医疗程序:

问病史、查体征、诊断治疗以及记录。

应防止不问病史、不作检查、不记录就很不认真地开出各种化验申请单的错误程序。

在抢救危重病人,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前提,坚持先抢救后常规治疗的原则。

急诊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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