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供货及安装招标技术要求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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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温性能要求,按GB/T16729的表1保温性能分级规定选取。
隔声性能
根据隔声性能要求,按GB/T16730的表1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规定选取。
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三性
适用于阳台门、车库门等外门,应符合外门的三性检测要求
防火门开启型式、开启方式及防火门玻璃、五金件及电气附件密封材料等各类产品
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规格尺寸
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结构尺寸应符合GB5824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1
材料
1.1
木材
木质防火门应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当受条件限制,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木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用气干木材,其制作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1.2
填充材料
填充材料应符合GB5464中第7条的规定。
1.3
玻璃(GB14101-93)
玻璃应采用不影响木质防火门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
①Ⅰ级品不允许有虫眼,Ⅱ级品允许有表面的虫眼。
②木质防火门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等缺陷时,应用同一树种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泽和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③在木质防火门的结合处和安装小五金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1.4
五金配件
五金配件应是经国家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的产品。
2
木质防火门宜为平开门,必须启闭灵活(在不大于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开)。
并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3
用于疏散通道的木质防火门应具有在发生火灾时能迅即关闭的功能,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宜装锁和插锁。
4
带有子口的双扇或多扇木质防火门必须能顺序关闭。
5
木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和允许偏差应分别下列规定。
其安装要求应符合GBJ206中有关规定。
*木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
1门扇对口缝,扇与框间立缝1.5mm~2.5mm
2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2mm~5mm
3框与扇间上缝1.0mm~1.5mm外门4mm~5mm
4、门扇与地面间缝内门6mm~8mm、卫生间门10mm~12mm、厂房大门10mm~20mm。
*木质防火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1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mm
2框对角线长度23mm
3框与扇接触面平整度2mm
6
木质防火门的门框与门扇搭接的裁口处宜留密封槽。
且镶填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
7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
7.1
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
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7.2
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
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鼓。
7.3
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b.框、扇的线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c.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
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d.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当条件具备时,宜将门扇与框装配成套,装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安装。
在一般情况下,则应先安装门框,然后安装门扇。
7.4
木质防火门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7.5
门小五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小五金应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可靠;
b.合页距门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并避开上、下冒头,安装后应开关灵活;
c.小五金均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
应先用锤打入1/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
采用硬木时,应先钻2/3深度的空,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左右;
d.不宜在中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
e.门拉手应位于门高度中点以下,门拉手距地面以0.9~1.05m为宜。
8
木质防火门应具有足够的整体强度,经沙袋撞击试验后,仍应保持良好的完整性。
门内填充料不应出现开裂或脱落现象。
9
木质防火门表面刷油漆。
应符合GBJ210中第三章第三节的规定。
10
木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应符合GBJ45中4.4.1条的规定。
11
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其耐风压变形性能应符合GB13685《建筑外门的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有关规定。
12
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其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应符合
GB13686《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有关规定。
13
试验方法
13.1
木质防火门所用木材含水率的测定,按GBJ206中附录三的方法进行。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1.1b条的规定。
13.2
木质防火门开启力的测定,采用数字显示式电子测力计或其他测力计测定木质防火门的开启力,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条的规定。
13.3
耐火性能试验按GB7633进行。
对镶玻璃的木质防火门。
凡每扇门的玻璃面积超过0.1m2,应按GB7633
测点布置方法测定玻璃的背火面温度。
若玻璃面积不超过0.1m2,可不测其背火面温度。
对带玻璃上亮的木质防火门。
其上亮玻璃的总面积如果超过0.5m2,应在玻璃中心部位100mm范围内增测其背火面温度。
如果玻璃总面积超过1.0m2,还应同时测定其热辐射强度。
13.4
风压变形性能试验,按照GB13685进行。
13.5
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试验。
按照GB13686进行。
7.5、7.6两项试验仅适用于建筑物外门。
14
检验规则
14.1
交收检验
14.1.1
正常生产检验
a.木质防火门所用木材应按本标准5.1.1a条的要求采用目测方法选定。
b.每一班组生产所需的木材作为一批,应按本标准7.1条规定取样进行含水率的测定。
c.对于生产木质防火门所需的填充料、玻璃及五金配件应检验其原生产厂家出具的经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鉴定说明。
d.对每一樘木质防火门均应对其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启闭灵活性进行检验。
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14.1.2
出厂检验(GB14101-93)
对每一樘木质防火门均应重复作本标准8.1.1d条规定的各个项目的检验。
14.2.3
抽样与判定规则
14.2.3.1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采取随批抽样的办法抽取二樘作为试件封样送检。
试件不得附有任何多余的零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
如果是专门制作的样品门,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15
标志与出厂证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15.1
标志与出厂证明书
木质防火门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
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耐火等级、产品代号及出厂日期。
发货时必须将出厂检验单随同发货单寄给用户。
其中注明:
a.证明书编号;
b.生产厂名称、厂址;
c.产品名称、级别、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
d.产品性能检验结果;
e.生产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名盖章。
15.2
包装
木质防火门的包装可采用草绳捆扎或包装箱包装。
包装箱包装时应符合GB191和GB6833的规定。
门扇不得直接接触,严禁在门上堆放重物。
15.3
运输
木质防火门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空、空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运输过程中,要捆扎牢。
不允许挤压、碰撞,并应有防雨、防潮标志。
装卸时,严禁碰、摔、撬。
15.4
贮存
木质防火门应存放在库房或敞棚内、防止日晒、雨淋。
存放时应平放或侧立于垫木上,垫木高度距地面应大于400mm。
库房应保持通风。
钢质防火门技术要求
材料与配件
1.1
门框、门扇面板及其加固件应采用冷轧薄钢板。
门框宜采用1.2-1.5mm钢板,门扇面板宜采用0.8-1.2mm厚钢板,加固件宜采用1.2-1.5mm厚钢板,固件如设有螺孔.钢板厚度应不低于3.0
mm。
1.2
门扇和门框内填充材料,应用不燃性材料填实。
1.3
安装在钢质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其熔融温度不低于950℃
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
1.5
双扇门间必须有带盖缝板,
并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常闭的防火门除外)。
1.6
门框宜设密封槽。
槽内应嵌装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
2
外观质量
2.1
焊接要求,焊接应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
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现象外表面塞焊部位应打磨平整。
2.2
喷涂要求。
防火门表面应喷涂防锈底漆,漆层应均匀、平整、
光滑、不得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2.3
门框、门扇表面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
3
在闭门状态下,
门扇应与门框贴合,
其搭接量不得小于
10mm,
测量部位在门扇两侧和一个上侧的中点处,
读数取最大值准确至1
mm,门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
上侧缝隙不得大于3mm,
双扇门中间缝隙不得大于
4mm,测量部位均在门扇两侧或上侧或双扇门的中点处,读数准确至1
mm
耐火极限甲级钢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2h,乙级钢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
0.9h,丙级钢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0.6h。
5.1
钢质防火门耐火性能按GB
7633进行试验。
对镶玻璃防火门应用具有防火性能的玻璃。
凡每扇门的玻璃面积不超过0.065
m^2(含0.065m^2)者。
可不测该 玻璃上的背火面温度。
若玻璃面积超过0.065m^2者,应按GB
7633测点布置方法 测定背火面温度。
亮窗玻璃在该玻璃中心点增测背火面温度。
若玻璃面积超过l.0m^2(含1.0m^2)应同时测定其热辐射照度,对镶玻璃甲级防火门,
包括亮窗 玻璃在内的玻璃上,至少应有一个测点测定其背火面温度。
5.2
不燃性材料按GB
5464进行试验。
5.3
钢质防火门的规格尺寸可用钢卷尺、卡尺测量门扇高度和宽度在一个面上测量。
测量部位在门扇的两个横边和两个竖边。
门扇厚度在高度方向上、中 下 三点测量,读数取最大值,准确至1
5.4
门框槽口尺寸用钢卷尺
卡尺测量。
读数准确至1mm。
5.5
门框侧壁宽度用卡尺测量,读数准确至1mm。
5.6
门框和门扇组合(前表面)高低差d用平尺和塞尺测量,读数准确1mm。
5.7
门扇扭曲度和宽度方向弯曲度可用平尺、深度尺测量。
测量是在门扇的一个面上进行以这个面上的任意三个角确定一个基准平面,然后检测第四个角相 对于这个基准平面的偏差值,读数准确至1mm。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产品运输、包装:
钢质防火门的包装可采用草绳捆扎或包装箱包装。
并应避免碰撞,防止变形损坏。
6.2
出厂产品应有商标、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极限、制造厂名称以及出厂日期等标志,商标设在门扇开启方向的反方向的上门框中间位置。
6.3
产品应贮存通风干燥处。
应有防晒、防潮、防腐措施。
产品平放时底部须垫平,门框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m,门扇堆放高度不超过1.2m,产品竖放时,其倾斜角度不得大于20°
,长度不得大于5.0m。
7
钢质防火门是指用冷轧薄钢板作门框、门板骨架,在门扇内部填充不燃材料,并配
以五金件所组成的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了钢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
甲级门不低于1.2小时,乙级门不低于0.9小时,丙级门不低于0.6小时。
8
技术要求:
8.1
门框、门扇面板及加固件应用冷轧薄钢板。
门框应采用1.2-1.5mm厚钢板,扇面板采用0.8-1.2mm厚钢板,加固件采用1.2-1.5mm厚钢板,加固件如设有螺孔,钢板厚度应不低于3.0mm。
8.2
门扇和门框内应用不燃性材料填实。
8.3
安装在钢质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熔融温度不行低于950摄氏度。
8.4
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
8.5
双扇门间必须有常盖缝板,并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常闭的防火门除外)。
8.6
门扇与门框组装后,在常闭状态下,门扇与门框贴合,门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上侧缝隙不得大于3mm,双扇门中间缝隙不得大于4mm.
9
安装要求:
9.1
验收
收货时应认真按供货合同核对数量、规格、等级及各种配件是否合格、齐全。
9.2
保管、贮存
防火门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
产品平放时,底部必须垫平,门框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m;
门扇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2m;
产品竖放时,其斜度不得大于20,长度不得超过5.0m。
9.3.
安装
(1)钢质防火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如因运输贮存不慎导致门框、门扇翘曲、变形,应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
(2)钢质防火门立樘时,须用水平尺校平或用挂线法较正其前后左右的垂直度,做横平、竖直、高低一样。
(3)门框必须与建筑物成一整体,采用铁件与墙体连接。
(4)安装时门框埋入±
0.00面以下20mm,不得小于15mm。
(5)防火门的开启方向必须为疏散方向。
(6)安装后门框与墙体之间必须浇灌水泥砂浆,并养护24小时以上方可正常使用。
9.4
附件安装
按有关说明进行安装。
9.5
防火玻璃的安装
防火玻璃安装时,四边留缝一定均匀,定位后将四边缝隙用防火棉填实填平,然后封好封边条。
9.6
安装除上述各项要求处,其余均按现行施工安装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防火门制作、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范
序号
规范名称
版本号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
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4101-93_
4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T7633-1987
5
《木质防火门用木材的选材标准》
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钢质、木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
《木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
10
《木质防火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11
《钢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
12
《钢质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
《钢质防火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4、工程量清单:
(由成本管理中心提供)
工程量清单
子项名称
编号
名称
洞口尺寸
(宽×
高)
材质
数量(樘)
备注
1栋
5、标段划分及工期安排:
标段划分及工期安排
标段划分
工期安排
进场时间
工期(天数)
Ⅰ标段
Ⅱ标段
Ⅲ标段
6、成果提交要求:
成果类型
现场做样
防火门需现场做样,经我公司规划创意中心、技术中心、事业部、质安中心共同封样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提交资料
按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和我公司事业部要求提交竣工资料。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管理中心
二〇〇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