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天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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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监理细则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市上海路(哈尔滨路-黄河路)建设工程
人行天桥监理实施细则
类别
编号
方案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版次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生效日期
A0
监理细则审批记录
工程名称
合肥市上海路(哈尔滨路-黄河路)建设工程
范围
0+379、1+170(哈尔滨路-黄河路)
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章(项目章)
签字年月日
上海路新建01#、02#人行天桥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定: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标准和主要编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工作内容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七、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工作质量监理要点
八、装饰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十、旁站监理部位及工序
十一、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天桥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哈尔滨路~黄河路)与长春街交口处,2#天桥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哈尔滨路~黄河路)与沈阳路交口处,上海路(哈尔滨路~黄河路)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道,是合肥市包河区南北向的重要通道。
两个桥位处近期及远期人流量、车流量密集,交通压力巨大。
为保障上海路畅通并确保长春街、沈阳路附近人流穿越上海路时的安全,故修建此工程。
二、设计标准和主要编制依据
(一)、技术标准:
1、1#天桥(长春街天桥):
荷载标准:
人群荷载5.0KN/㎡;
栏杆水平推力:
2.5KN/m,竖直荷载:
1.2KN/m;
基本风压:
0.4KN/㎡;
天桥最小净空高度:
上海路机动车道及辅道≥5.0m,长春街机动车道≥4.5m;
地震烈度:
桥位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地震基本烈度为
度);
桥宽:
主桥桥宽:
0.25m(栏杆)+5.5m(净宽)+0.25m(栏杆)=6.0m;
梯道桥宽:
0.25m(栏杆)+3.5m(人行道)+0.25m(栏杆)=4.0m;
桥面纵坡:
桥面纵坡为±2%,桥面竖曲线半径为500.1m;
桥面横坡:
主桥双向1%横坡,梯道0%横坡。
2、2#天桥(沈阳路天桥):
荷载标准:
人群荷载5.0KN/㎡;
栏杆水平推力:
2.5KN/m,竖直荷载:
1.2KN/m;
基本风压:
0.4KN/㎡;
天桥最小净空高度:
≥5.0m;
地震烈度:
桥位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地震基本烈度为
度);
桥宽:
主桥桥宽:
0.25m(栏杆)+5.5m(净宽)+0.25m(栏杆)=6.0m;
梯道桥宽:
0.25m(栏杆)+3.5m(人行道)+0.25m(栏杆)=4.0m;
桥面纵坡:
桥面纵坡为±2%,桥面竖曲线半径为500.1m;
桥面横坡:
主桥双向1%横坡,梯道0%横坡。
(二)、编制依据:
1、《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F50-2011
3《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积水规程》CJL166-2011
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5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7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三、监理依据
1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
2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其他有关行业标准规范
四、监理工作内容
1根据业主的要求安排施工计划,督促检查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
2根据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协助业主完成合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3根据合同组织到货材料的进场验收。
4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洽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5组织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施工程序
6核查原材料质检报告及试验报告资料,对主要材料、半成品进行必要的抽检或试验。
7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投资控制相互制约;所以质量控制要坚持“科学严谨、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8组织审查工程月度工程量和工程结算资料。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一)、土方开挖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事前控制监理要点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督促施工单位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并做好防护和处理工作。
3、检查复核水准点。
检查施工单位在危险地段是否设置有明显警示标志。
4、在城市施工的施工单位是否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并要求经交管部门批准。
5、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工作。
事中控制监理要点
1、开挖标高、长度、高度、坡度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施工过程中,基底遇到腐殖土或与地勘报告不相符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同意。
3、挖土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定位桩、水准点,并定期检查、复核其准确性,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可靠。
4、挖至基底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长时间暴露。
5、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6、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开挖面应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7、施工时必须注意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8、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考虑结构尺寸外,还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以防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9、开挖时地下水位应低于基底0.5m,严禁带水作业。
在下一工序实施前,防止基底土质被扰动。
10、施工区需要采用封闭管理,坑槽边设防护栏,做好安全防护标识装设,加强现场巡查,检查现场环保措施。
控制主要质量目标:
1、开挖标高、长度、宽度、边坡不超规范和设计要求。
2、保证基底无积水,基底土质不被扰动。
事后控制监理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技术资料,对各项质量记录进行检查。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资料整理等验收准备工作。
3、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量核验工作。
4、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
(二)、土方回填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事前控制监理要点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督促施工单位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并做好防护和处理工作。
3、检查复核水准点。
检查施工单位在危险地段是否设置有明显警示标志。
4、在城市施工的施工单位是否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并要求经交管部门批准。
事中控制监理要点
1、回填正式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夯实遍数等参数。
2、回填所用土料的土质、粒径、含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填土前应将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测放回填标高控制线。
4、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施工。
5、采用不同的土质回填时,应按土类分层回填,不得混杂。
6、为确保达到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施工时应严格检验回填土质,控制土料的含水量,采用厚度标杆控制虚铺厚度,使用与土质相适应的夯实机具并满足夯(压)实遍数等。
7、回填土每层必须测定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
8、应严格控制分层回填厚度、密实度。
9、填方基底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提前加固地基。
10、回填管沟时,应采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防止管道位移或损坏。
11、督促检查施工安全应注意事项,基坑回填前和回填过程中应检查边坡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控制主要质量目标:
1、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止回填土料的含水量超标造成“橡皮土”现象。
事后控制监理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技术资料,对各项质量记录进行检查。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资料整理等验收准备工作。
3、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量核验工作。
4、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
(三)、旋挖钻孔桩控制要点
【监理控制要点】
测量—中线测量,中桩高程测量。
成孔—桩位、桩长、桩径、垂直度,泥浆护壁厚度,沉碴厚度。
成桩—钢筋笼,水下混凝土。
01#、02#号天桥基础工程设计为旋挖孔桩基础,桩径为φ1m、φ1.2m。
钻孔桩基础应根据设计图纸标明的桩径及地质资料,试验配制护壁泥浆,防止孔壁坍塌;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钻进,钻至设计标高或设计要求进入的岩层深度,应根据钻进记录情况及提取的钻碴,由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工程师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签字同意终孔,方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旋挖孔桩基础应注意检查下列项目:
对旋挖孔桩的水下混凝土、桩底沉碴厚度和钢筋笼等关键部位,要严格按照桥规检验质量。
1、监理准备
1、确定控制重点:
其控制重点为桩位、桩长、桩径和清孔情况,要求桩位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桩长、桩径不小于设计值,清孔干净,孔壁尽量少粘附泥浆,以保证达到设计的摩擦力及桩端承载力。
2、检查工程建设基础资料准备情况,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设计文件、图纸、相关合同文件内容及外部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3、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和合同文件,参加或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4、施工前对旋挖孔灌注桩施工外部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包括地形、地貌、交通、供电、供水、排水等状况。
5、检查、监督桩位移交过程,审查桩位资料和移交记录。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旋挖孔灌注桩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试桩方案及计划等,按监理程序审批。
7、检查钻孔灌注桩开工前准备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钻孔桩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情况;
(2)、钢筋、混凝土等成品、半成品加工厂情况;
(3)、原材料进场计划、准备情况、质量证明材料和检验结果,质量应符合施工合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监理按规定独立抽检;
(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配、检验结果和相关记录、资料;
(5)、测量控制网复测结果、控制网加密和墩、桩位放样,精度应符合施工合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必要时监理按规定复检。
(6)、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辅助材料的进场情况及状态,应符合合同规定;
(7)、合同或规范、规程规定的其它必备的开工条件。
经检查所有条件符合施工合同及规范规定后,批复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或是签发本工程项目规定的开工通知、开工令等其它形式的文件)。
2、钻孔准备
1、检查旋挖孔施工场地,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铺设砖渣,换除软土,整平、夯实;
(2)、所有施工场地或工作平台应能随承受施工时所有静、动荷载,并考虑施工机械能安全进出。
2、检查现场控制桩保护状况,保证施工过程中能控制基桩的施工精度。
3、重点检查、控制施工测量放样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设备、工器具的精度、数量、性能、状态是否满足需要。
(2)、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情况,监理工程师全程跟踪测量并审查其复测成果。
(3)、如需要移设或增设测量控制点(水准、高程)时,应检查其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