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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A

关于A选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

所以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包行为致丙当场摔倒,因重度脑损伤死亡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因此,A选项正确。

关于B选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

所以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包行为致丙当场摔倒,因重度脑损伤死亡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因此,B选项错误。

关于C选项。

因此,C选项错误。

关于D选项。

因此,D选项错误。

第3题(ID:

21636)王军因其女友熊某提出分手而怀恨在心,一日潜入熊某所开的按摩店内,从店内厨房寻到一把菜刀向熊某及其现任男友曾某一阵乱砍,将二人头部、手部、腿部多处砍伤(后经法医鉴定曾某构成重伤,熊某构成轻伤)。

在行凶过程中,熊某欲用手机报警,被王军追赶绊倒,手机掉地。

王军在砍伤被害人后,临时起意当着熊某的面将该手机捡走。

根据上述案情,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王军构成故意伤害罪

B.王军构成抢劫罪

C.王军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D.王军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应当数罪并罚

本题中,王军为了报复熊某,而实施伤害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其捡走手机的行为是在行凶之后,对被害人的暴力威胁仍然存在,且熊某尚未丧失知觉,其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捡走手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所以对王军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第4题(ID:

21660)某甲为一国有公司的董事长,其朋友某乙对其钱财垂涎已久,一日趁某甲家人疏忽之际,将其不满2周岁的幼儿偷走,然后向某甲勒索现金30万元。

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遂追捕某乙。

某乙见勒索未成,将幼儿杀害。

对于某乙该如何处理?

A.按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按绑架罪论处

C.按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二罪论处,数罪并罚

D.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B

关于A选项。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拐卖儿童罪要求必须以出卖为目的,否则不构成此罪。

本题中,乙偷盗幼儿的行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因此,A选项错误。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视为绑架的一种特殊形式以绑架论处。

因此,B选项正确。

关于CD选项。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杀害被绑架人是绑架罪的一个加重结果,不定故意杀人罪。

因此,CD选项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5题(ID:

21675)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

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看。

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关于AB选项。

本题的关键在于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尽管盗窃罪与诈骗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但一般来说,从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手段上不难加以区分,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诈骗罪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即区分两罪的关键是看被害人是否因受骗而自愿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此外,对于行为人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的注意力,在其未发觉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的,应定为盗窃罪,因为这里行为人施用骗术只是为了给其窃取被害人财物创造方便条件,与并不是采用诈骗的方法获取财物。

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错误。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本题中,甲并没有取得财物的合法占有权,财物一直处于乙女的占有之下,所以甲不构成侵占罪。

抢夺罪,是指暴力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题中,甲不具有抢夺罪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抢夺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6题(ID:

21738)私营公司财务人员田某在某银行为本公司办理100万元贷款时,趁人不备,将同在该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甲公司有关印章盖在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上。

随后,田某将该支票填写50万元的转账金额,指使他人用该支票将甲公司账户上的50万元转到事先开立的账户上,并从该账户上取走现金49万元。

田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票据诈骗罪

D

关于AD选项。

《刑法》第1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本题中,田某的行为属于上述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支票”的情况,成立票据诈骗罪。

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题中,田某是私营公司财务人员,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所以不构成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题中,田某并不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7题(ID:

21758)某公司货车司机甲,因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连车带货扣押。

当天晚上,甲带上尖刀、钳子潜入工商所,实施盗窃试图将自己的汽车盗回。

甲正在用工具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

当值班人员来抓他时,甲用尖刀重伤一名值班人员。

甲的行为属于: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货车被合法扣押,工商部门对该车享有合法的占有权,此时甲某将其盗回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甲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对值班人员实施暴力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不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甲用尖刀重伤一名值班人员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而不是过失,所以不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8题(ID:

2178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该妇女以为甲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甲不成立强奸罪

B.乙女身材高大,谎报年龄,甲确实不知道乙女不满14周岁,在乙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C.甲女以为和狱警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

乙成立强奸罪

D.甲(厂长)利用职权对该厂职工乙女说,如不和自己发生关系将丢掉工作,乙女怕失去工作不敢反抗,被迫与甲发生关系,甲成立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甲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显然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成立强奸罪。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奸淫幼女的情形,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甲确实不知道乙女不满14周岁,在乙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甲不成立强奸罪。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利用职权,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但本题中,甲女是自愿和狱警乙发生性关系的,所以乙不成立强奸罪。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甲(厂长)利用职权胁迫职工乙与其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职工乙的意志,甲成立强奸罪。

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第9题(ID:

21844)刘某欲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铊蓄意报复同班同学江某。

事先在图书馆查得其致死量为10-15mg。

某日,他向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mg硫酸亚铊,但效果不明显。

次日,为验证硫酸亚铊的毒性,他把与其有过节的同学陆某作为试验对象,“看他死得了死不了,死不了症状又如何”,一次性在陆某的奶粉里投入了30mg的硫酸亚铊。

经法医鉴定,江陆二人均构成轻伤。

关于刘某对陆某下毒时的主观态度以及构成的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

B.间接故意;

投放危险物质罪

C.直接故意;

D.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题中,刘某对于江某的主观心理为直接故意,而对于陆某则为间接故意,从其话语中“看他死得了死不了”可以得知行为人认识到了可能带来死亡结果,但是主观上不是积极的追求,也不是希望避免,而是带有消极的放任的心态,所以刘某对陆某下毒时的主观态度为间接故意。

另外,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刘某成立故意杀人罪。

因此,ABC选项的说法错误,D选项的说法正确。

第10题(ID:

21898)某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关的成员等8人商议,秘密将公司的国有资产40万元在8人之间私分,对其行为如何应认定处罚?

A.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

B.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C.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从一重罪处罚

D.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96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特点是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通常表现为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分发标准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分发给本单位职工。

如果是单位的领导或者经管国有资产的少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私分国有资产,而不是按一定的方案或标准分发给职工的,应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第11题(ID:

21964)下列四个选项中,不成立数罪的情形是:

A.抢劫财物的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杀人[考点精析2874]

B.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后骗取保险金

C.抢劫财物以后杀人灭口

D.长期虐待被监管人,最后一次使用暴力,导致其死亡的

A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杀害被害人再夺取财物的,成立抢劫罪。

抢劫财物过程中杀害被害人的包括在抢劫罪的暴力评价中,不另定故意杀人罪,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

因此,A选项应选。

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造成财产损失、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因此,B选项不选。

抢财后为灭口而杀人的,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C选项不选。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使用酷刑摧残,手段恶劣;

一贯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屡教不改的;

殴打、体罚虐待多人多次等等。

长期虐待被监管人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最后一次使用暴力,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应与虐待被监管人罪实行并罚。

因此,D选项不选。

第12题(ID:

22165)2006年12月,某省油库工人杜某,在上班进行输油作业过程中擅离职守,离开作业现场。

储油罐装满后,汽油外溢,库区地区漂流大量汽油,空气中形成大量可燃气体,因遇输电线火星,发生严重火灾,整个油库成为一片火海,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杜某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玩忽职守罪

D.危险品肇事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的规定:

“将刑法第134条修改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

从客观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客观方面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

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本题中,杜某属于特殊主体,其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严重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杜某擅离职守违反了生产管理制度而非危险品管理制度,故不构成危险品肇事罪。

杜某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第13题(ID:

27444)甲男、乙女系兄妹,为给父亲治病筹钱,经合谋后,由乙女将丙(8周岁)骗往游乐场玩耍,由甲男给丙的父母打电话,声称已经“绑架”了丙,要求丙的父母提供8000元现金放到指定地点。

丙的父母了解到甲男和乙女的情况,心生怜悯,于是将8000元放到指定地点。

甲男、乙女的行为构成:

A.敲诈勒索罪既遂

B.敲诈勒索罪未遂

C.绑架罪既遂

D.绑架罪未遂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区别是:

是否实际实施了绑架被害人的行为,绑架罪必须是实际实施绑架行为。

行为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

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本题中,丙的父母并未产生恐惧情绪,了解到甲男和乙女的情况,是心生怜悯,将8000元放到指定地点,所以甲男和乙女的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没有实际绑架丙,所以不成立绑架罪。

第14题(ID:

27448)某单位领导刘某无证驾车将曹某撞死,为了逃避刑事责任,刘某给了其司机赵某3万元现金,叫赵某去公安机关投案,声称是赵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赵依计而行,但事后真相大白。

赵某构成:

A.伪证罪

B.交通肇事罪(共犯)

C.包庇罪

D.窝藏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刑法》第310条包庇罪。

赵某还没有处于证人的地位,不构成伪证罪,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赵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

第15题(ID:

28431)2-11.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A.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考点精析2936]

B.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

C.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

D.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

“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第6条规定:

“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题中ABC三项依据司法解释都成立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D项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16题(ID:

28465)谢某是某法院院长,其大肆收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财物,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多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得以减刑或者假释。

对谢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认定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从重处罚

B.认定为受贿罪,从重处罚

C.认定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与受贿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D.认定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理论上一般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只要刑法没有特别规定,应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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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题(ID:

31049)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欠乙1800元人民币,经乙多次催讨,甲提议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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