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史发展历程与未来发展研究报告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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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一)用经济杠杆调控农村经济运行

(二)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

(四)开展山海协作和扶贫开发

(五)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六)完善农业支撑体系建设

(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八)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

三、几条经验

(一)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策划

(二)坚持持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四)坚持以项目带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

(五)坚持以发展县域经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六)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未来发展

(一)注重产业发展,突出特色优势

(二)注重增长方式,突出循环经济

(三)注重改革创新,突出增强活力

(四)注重对外开放,突出闽台合作

(五)注重高新技术,突出成果应用

(六)注重现代科技,突出学科联合

(七)注重以人为本,突出农民增收

五、对策措施

(一)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三)加强农业基础性理论研究

(四)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

(五)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六)强化对农业的管理和调控

引言

人类农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从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原始农业到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传统农业,迄今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总体上仍然处于传统农业阶段。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的历史经验证明:

农业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国家自立。

世界上发达国家大体是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采用大机器的现代工业的基础上开始发展现代农业。

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加领先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更加依靠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使用,更加依靠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和多种功能的不断开发。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东隔海峡与台湾相望。

境内多山,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和“东南山国”之称。

由于地处中南亚热带,属温暖湿润型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北回归线附近一块得天独厚的“绿洲”。

闽西北山区素有“福建粮仓”之称的产粮区,还盛产茶、烟、菇、笋等土特产,闽东南粮食作物一年可三熟,并盛产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花卉等工业原料作物。

福建农业源远流长。

早在新石器晚期已有原始农业,进入古代夏商周时期,福建种植业有新的进步。

近代农业随着科学进步,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业生产曲折前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福建农业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和广大农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

福建农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福建的“海西”优势更加凸现。

中央支持福建海峡经济区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促进了农业跨越发展。

经过11个五年计划的发展,农业基础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福建农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

工业城镇化拉动作用更加明显,福建工业化快速发展,为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现代生产要素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

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为我省农业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时机。

城乡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强农惠农政策更加有力支持和延续,为今后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更大动力。

一、发展历程

福建农业历史悠久。

据1989年在漳州市郊莲花池山发现的旧石器时期古人类使用过的石器表明,早在4-8万年前,福建先人已用石器、兽骨、蚌壳、树干等粗糙工具,进行狩猎、采集和捕捞。

闽侯、福清、光泽、武平等县的新石器遗址和闽侯昙石山的考古发掘证明,距今约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晚期,福建已有原始农业。

在闽江下游流域、武夷山谷地、闽西北山地、沿海丘陵地带,先民们开始由采集进入依靠石、木、贝、骨制造粗糙的石刀、石斧、石镰、石锹、石矛、尖棒、蚌刀等,进行刀耕火种,选择当地原生植物进行培养种植。

夏商周时期,福建种植业已有新的进步,收获粮食增多。

福建春秋后为越地,楚灭越后,于越族中一部分人入闽,带来较为先进的耕作技术。

汉代,汉高祖复立无诸为闽越王,闽越国在无诸领导下,生产继续发展,后因闽越王郑和余善反叛,汉武帝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平定之,迁其民于江淮间,造成福建农业荒废。

后来逃遁进山林的闽越人陆续返回,并不断有汉人从中原南迁闽江上游山区。

汉人从中原带来先进生产工具和较丰富的生产经验,使福建种植业由人力耕作向畜力耕作方式转变;

开始用铁制农具,农业生产技术也有新的进步。

闽西北山区便成为封建时代福建的第一个开发区,成为福建农业经济发展的摇篮;

但这是属于早期的局部开发,大部分地区还处于原始状态。

魏晋南朝时期(220-420年),中原地区连年战乱,汉人大规模集体南迁入闽,福建移民大增,带来先进的耕作方式。

三国时期开发闽北农业;

西晋时期开发闽东北和闽中农业;

南朝时期开发闽东南农业,开始有福建粮食运销浙江的第一次记载,如南朝侯官陈宝应利用由海道寇略浙东等地的机会,“载米粟与之交易,由是大致资产,士众疆盛”。

隋唐(581-907年)至五代(907-959年),福建处于开发与发展时期,人力资源大增。

隋大业五年(609年)福建人口已较50年前增加1倍多。

唐朝福州、泉州已成为外贸的重要港口。

唐朝又有大量移民入闽。

唐天宝年间,福建从建、丰、泉3州4县发展到5州25县,唐代福州腊面茶、闽侯方山露芽茶、武夷香腊片茶已成为贡品或馈赠礼品。

王审知治闽时期,采取兴修水利、发展农业、开辟海港、招徕海外商人等政策,使不少沼泽变良田,清地变沃野,出现“时和年丰,家给人足”的景象。

泉州平原由中州升为上州。

麦、粟、黍、桑、麻、蔗、茶、花、果也开始普遍栽培种植;

莆田、泉州平原出现一幅“锦苑来丹荔,龙眼正生津”的诱人画面;

福州芽茶以及漳州的荔枝、芭蕉、龙眼、柑桔都闻名遐迩。

这个时期随着劳动力的增加,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发展,改变了闽北经济中心一枝独秀的状况.形成山区与沿海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地处闽中的福州成了“控东欧而引南粤”的海市,逐渐发展成为全省的经济中心。

宋元时期(960-1279年),随着人口的增加,开始由人少地多逐渐变成土地不足,迫使人们开垦湖田、圩田、埭田和梯田。

闽北山区出现雇工和客户的经济关系,普遍使用当时较先进的江浙农具。

如水田耕作犁、工具秒,插秧的秧马和耕牛等;

灌溉上除用传统的桔梅序斗外,还使用以畜力、水力作动力的筒车、翻车和大型提水工具。

开始注意农时,强调“顺天时”、“超时早”,推行稻麦两熟的水旱轮作。

由粗放耕作转向精耕细作,提高作物单产,使水稻单产达到江浙水平。

随着商贸的发展,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促进种植业生产的初步分工。

一方面引进越南耐早水稻品种“占城稻”,提高水稻单产,还从淮北引入麦、粟、豆等加以推广;

另一方面发展果、茶、菜和工业原料作物。

沿海遍植荔枝、龙眼、柑桔,成为宋代重要的水果产区。

除供应泉州、福州等城市官民商行外,还有大批的优质果茶出口。

国内外贸易发展,带动纺织、制茶、纸业、药材等加工业的发展。

宋代福建兴建水利达402处,名列全国第一。

著名的木兰陂水利工程就是在熙宁八年(1075年)修建的,至今仍发挥效益。

明朝时期(1368-1644年),开始突破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刺激水稻品种和生产技术的改进。

在品种方面,据(闽产录异)统计,建宁县水稻品种有早稻“大十日黏”等12种,晚稻“梨木赤”等11种;

崇安有早稻“粿早”等15种,晚稻“鹧鸪斑”等17种;

各地还分别引种“山东早”、“江西早”等。

在土肥方面,增加粪池、烧土、烧灰,盛行土灰合粪;

开始利用塘泥、河泥、海贝壳灰、动物骨肥、植物秸秆、豆饼、油渣、野生绿肥等有机肥料以增强地力。

在耕作制度方面,继续扩大稻谷两熟和水旱两熟制,福州、惠安等地,在明代中后期,还有三熟制的记载。

在作物栽培技术方面,出版不少有关农事的著作,如《荔枝谱》、《闽中荔枝通谱》等果类书6本,《续茶经》1本,农书《江南催耕课稻篇》1本等,开始农学研究。

在垦殖方面,颁行一些优惠政策,如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规定:

新垦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

因此各地纷纷开垦荒地,围垦滩涂。

在水利方面,开始运用井灌、筒车(流车、溪车)和水碓等灌溉方法,扩大灌溉面积。

农业生产开始出现区域性分工倾向,生产结构向多元化方向演变。

随着商贸的发展,城市日益繁荣,农产品越来越多成为商品。

茶、烟、蔗、果、花等经济作物不断扩大,改变农民单一生产粮食状况,使部分农民转向经营经济作物,这就导致自然经济结构的变化。

甘薯的引进对沿海粮食作物的生产贡献极大,这也是对外交往和贸易的结果。

沿海地区开始从省外输入大米。

早清时期允许百姓新垦田3年后起科,后延长到6年或10年后征科,但因倭乱和其他战乱而使沿海围垦停滞。

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复台湾后,沿海围垦又逐渐恢复和发展,此期福建围垦技术已享誉全国。

福建农民在实践中还积累许多驱除病虫害的方法,出现并推广寄种技术,解决早晚稻生长期矛盾问题。

这是当时福建水稻栽培技术的重要成就,在全国稻作中具有重要影响。

这时因人口的增加,人多地少矛盾突出,沿海地区粮食由外运转向靠粤、浙供应。

天气现象与农业生产及许多活动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清政府对于气象观测工作很重视,并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

康熙九年(1670年),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制造两种新的气象仪器。

此后不久,我国青年学者黄履庄也制造出与此原理相同且结构相仿的“验燥湿器”和“验冷热器”。

康熙、乾隆时期曾将改进的雨量器发放至全国各地,要求及时上报雨泽情况。

清初天文学家游艺,福建建宁人,曾参编著《天经或向》一书,以问答形式回答当时人们有关天文、气象和地理方面的疑难问题。

这部著作流入日本,在日本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

雍正元年(1723年),直属巡抚李维钧鉴于本省“无地穷丁”甚多,而“北五府丁浮于地,尤为苦累,故条奏摊丁(入亩)”。

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合一,以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清代,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廷下令沿海各地严禁丝及丝织品出口。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清廷又将深受海外欢迎的茶叶作为禁止出口的货物之一,谕令皖、浙、闽三省“巡抚”严飭所属,广为出示晓谕,所有贩茶赴粤之商人,俱仍照旧例,令由内河过岭行走,永禁出洋贩运……”。

此外,诸如粮食、铁器、硝磺、金银等亦属禁止出口之列。

康熙等朝,曾有过多次政策上的反复,虽有过短暂的闭关企图,但经济发展规律的制约,统治者不得不断续奉行限制性开关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进步,近代种植业的管理和教育、科研活动逐渐应运而生,开始建立相应的机构。

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左宗棠督闽,设桑棉局。

光绪三年(1877年)由高登鲤等人集资创办福建顺昌垦务公司。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设福州蚕桑公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总督许应骙奏办农桑总局,先后试办蚕桑,所种桑树在1000万株以上(约20.5万亩),各处待斯业为衣使者已不下数千家,并在桑棉局旧址附设浙股粤股蚕务公学。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设蚕桑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福建畜牧公司,将浙股粤股蚕务公学改为实业中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并农桑总局于农工商局,改实业中学堂为福建中等蚕业学堂。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办福建农事试验场,开始农业试验研究。

宣统元年(1909年)改试验场为福建中等农业学堂。

宣统二年(1910年)又附设农业特别科和农事试验场,从事农业教育、试验和农业技术调查总结,福安茶商还成立茶叶研究会。

清末福建蚕桑和茶叶生产进入鼎盛时期,并注意果树品种之选择,将高接换种技术在龙眼、枇杷、橄榄等作物上应用。

经济作物虽有所发展,但粮食仍严重不足。

随着五口通商(1842年),福建开始引进西方的一些农机具,但数量甚少,基本上仍沿用旧式生产工具和耕作制度。

2、农业科技、教育发展阶段(1911-1949年)

民国时期,农业的教育、科研及推广工作等逐渐由政府管理。

设置福建省建设厅茶叶管理局、烟产改进处、农业改进处、福建省粮食增产督导委员会等;

抗日战争期间增设棉业改进处。

农业改进处下辖农事试验场、园艺试验场等,肥料供应,病虫防治、农田水利、培训宣传、垦务事宜、农业金融、技术改进、农技推广、资源调查等也由农改处各科室掌理。

县级政府设农业推广所,并附设农林场。

开办协和大学农学院(后改为福州大学农学院)和福建省立农学院(后改为厦门大学农学院)。

福州、福安、龙岩、南平、长乐、崇安、厦门、莆田、晋江、德化等县公、私立高级农业职工学校,以及仙游等17所公私立初级农业职业学校和福建省农业教育师资训练所也相继成立。

这期间,在品种方面,通过种苗交易所或县农林场,采用无价赠种法、贷种法(收获后还种加一成)、换种法和售种法等推广已鉴定的作物良种,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农作物地方品种的调查整理。

在肥料方面,沿用传统有机肥的同时,推广绿肥种植;

民国三年(1914年)输入化肥30619担(1530.95吨),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达180822担(9041.1吨),并开始调查土壤种类。

在植保方面,除人工捕杀害虫外,省农事试验场还组织配制、推广硫磺合剂、松脂合剂、波尔多液、油类乳剂以及雷公藤、醉鱼草、巴豆等杀虫剂。

在栽培方面,由县级农业推广所和县农林场的技术人员直接指导农民种植,把全省分为4个视导区,派遣高级技术人员巡回指导农业生产工作。

在推广方面,创办模范农业推广区,扶植“特约农户”,培养其成为推广技术“带头人”,“特约农户”有繁殖良种、推广栽培良法的义务,也有优先得到种苗、贷款、技术指导和免费防治病虫害的权利。

在宣传方面,省农业推广所下设宣传课,编辑《福建农业》、《农友读物》、《农业推广浅谈》、《农村通讯》、《农业资料统计》等刊物,以普及农业科技。

创立农业陈列馆,举办农业技术讲习班和培训班,组织农民参加夜校学习科技知识。

在垦殖方面,颁布有关办法、条例,鼓励多种形式办农场。

在政策方面,制订并颁布《福建省各县农业推广组织规程》、《福建省各县农林场组织规程》、《县农业推广组织规程》、《县农业推广须知》、《福建省推广优良稻麦品种须知》等。

然而,由于国民政府的腐败,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以及日军侵华和蒋介石发动内战,影响农业技术推广,推广范围小,未能形成规模。

生产力水平仍然较低,农业难于维持简单再生产;

农民十分贫困,缺衣少食现象严重。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相比,全省粮食总产下降16.8%(28.3亿公斤)、甘蔗下降255%、水果下降56%、茶叶下降68%。

(三)现代农业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社会制度的变革,生产力获得解放。

1950年,福建省全面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将雇农、佃农从贫穷、困苦的环境中解救出来,实现“耕者有其田”。

中共和政府发动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运动,发放大量农业贷款,帮助农民克服生产和生活困难。

设立福建省农林厅,建立8个专员公署植物病虫防治站。

1951年建立6个专署种子站。

1952年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开展爱国增产运动。

全省有46.6%的农户组织183058个农业生产互助组,试办18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全省兴修水利工程20多万处,受益农田700多万亩。

进行大规模的扑灭病虫害工作。

涌现出大批劳动模范和生产能手,创造大面积增产5成乃至1倍以上的纪录。

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1.0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5.8%;

粮食总产量达37.2亿公斤,油、茶、蔗、果等经济作物也有很大的恢复和发展。

福州大学农学院和厦门大学农学院合并成立福建农学院,接管并成立福州、龙岩、福安、晋江、建阳、莆田6所农校,开办甘蔗、茶叶等作物的试验站。

1953年开始,全面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农业生产为中心,掀起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高潮。

1956年1月初级社达到61394个,占全省总农户数62.78%,平均每社28户。

1957年高级社发展到18730个,占全省总农户数89.62%,平均每社134户;

初级社降为3769个,占全省总农户数的3.43%。

1957年福建省农业行政机构有福建省农业厅、地(市)县农业局(原建设科);

事业机构有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所(原省农业综合试验场),地县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由于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等农业上层建筑为农业经济基础服务,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中央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40条)的要求,落实各项经济政策,鼓励农民增产粮食和发展多种经营。

提出一水(水利建设)、二肥(增施肥料)、三改(改进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的增产措施。

1953-1957年全省农业投资3531万元,水利投资5067万元,发放各种农业贷款2.6亿多元,供应化肥43万吨。

5年中全省农业总产值以年均10.8%的速度持续增长,农业生产获得全面发展。

1956年粮食总产量比1949年增加54.3万吨,增长19.18%,是本省粮食生产的第一次飞跃。

1957年油料作物总产量比1949年增长28.8%,总产为9.39万吨。

果、茶、菜等多种经营也获得较大发展,柑桔大量远销苏联、香港等地,龙眼干、荔枝干、李干、盐橄榄等销往省外及香港等地。

1957年茶叶总产量为6935吨,比1949年增长80.6%,单产增长42.8%。

同时开始食用菌栽培研究,橡胶、剑麻等引种成功。

(2)曲折发展阶段(1958-1978年)

1958年全省农村开展以建立“人民公社”为中心,以农业生产建设大干快上为内容的“大跃进”运动。

经过3个月的试办、推广,共组成565个人民公社,参加的农户共287万多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9.92%,基本达到人民公社化。

省农科所扩建为省农业科学院,成立省农垦厅。

由于指导思想脱离实际,违反客观规律,搞“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浮夸风”,搞移苗并丘“放卫星”等,侵犯集体经济利益,挫伤农民积极性,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1959年至1961年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粮食连续减产累计122万吨,全省农业生产总值年均下降3%。

1962年水果总产量仅4.64万吨,为1958年的37%,茶叶总产4292吨,接近1949年的水平。

1961-1965年是福建经济调整时期。

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前2年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经济开始复苏;

后3年进行经济调整。

纠正“左”的错误,调整农村政策,农业生产力逐步得到恢复。

各专区(市)、县恢复设置农业技术推广站、病虫测报站、种子站、果树站等服务性机构,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科研方面也取得一批实用性技术成果,如育成水稻良种“陆财号”等。

到196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回升到18.8亿元,比1962年增长26.9%,超过1957年的水平。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农业处于长达10年之久的滞缓发展时期。

省农业科学院和福建农学院被撤销,农业行政管理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机关干部、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教师等被下放到农村劳动。

农垦事业也遭到摧残,国营农场下放或解散。

在此期间“左”的思想路线和政策对农村的干扰破坏十分严重,在所有制上大搞“一大二公”、“穷过渡”;

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

在农田基本建设上,搞“大兵团作战”,无偿调用社队劳力和物资;

在种植业上,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备战夺粮”,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多种经营对立起来,大砍经济作物,把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在垦殖上“学大寨”、“赶大寨”,大搞所谓“人造平原”,仙游县集中5个公社1个学校的劳力,平掉99个小山头,造成水土严重流失。

全省粮食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4.3%,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仅占15.7%。

由于成立4级农科网和广大科技干部下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技术力量。

推行单季改双季、间作改连作和高秆改矮秆的技术革命,1970年比1965年粮食增产102.5万吨,单产提高30公斤,全省粮食总产突破500万吨,是历史上增产最多的一年;

茶叶、蔬菜生产也尚稳定。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全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经济交流会,强调抓紧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

当年全省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增长41.6%,年平均增长3.78%。

出现许多贫困村和大批“吃粮靠返销,资金靠借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户和平原地区的“高产穷队”。

同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十二条),促进社队企业恢复发展,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增加农民收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农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1978年开始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提出农村经济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调适生产关系,1979年农业总产值比1977年增长19.1%,粮食总产量增长17.3%。

1981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抓紧落实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推行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省有94.5%的农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年全省96.4%的农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制定搞活农村与经济“十条”规定,鼓励农村发展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农业生产。

福建农村通过逐步深化改革,一手抓调整生产关系,一手抓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发展第二、三产业,给农村经济增添了巨大活力。

1985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的比例,从1980年的85:

15调整为80.9:

19.1。

当年经济作物扩大670万亩。

经过农村产业结构初步调整,当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第二、第三产业的总产值已占37.7%。

全省农副产品综合商品率由1978年的40%提高到1985年的55%,全省有约占农村劳动力25%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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