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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品的可复制性

七、论述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八、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不受其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九、什么是著作权主体?

它有何分类?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著作权主体可分为如下几类: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是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二者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的;

3、完整的朱走去主体和部分的著作权主体,这是以著作权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4、普通著作权主体和特殊著作权主体,这是以著作权主体所享有的权利性质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10、论述作者定义及构成要件。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应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11、论述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2、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3、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与职务作品不同,职务作品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往往与作者本职工作相关。

2、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

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

1、合作作者条件:

(1)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

(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对于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能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外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

1、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独创性在于一方面对原作品进行了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另一方面又在原作品基础上有所创新,对原作品作了形式上的变动。

2、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并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演绎。

3、如果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双重同意。

(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1、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2、汇编作品包含两类:

(1)对已发表的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

(2)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

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主体

1、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于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具有演绎作品与合作作品的特点。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

1、美术作品涉及两类权利,一类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

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2、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八)、匿名作品的权利主体

1、匿名作品,是指作者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作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义务保护其著作人身权。

12、著作权的人身权有哪些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13、著作权的财产权有哪些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翻译权:

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5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6其他权利

14、著作权人权利限制有几种?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5、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它有几种类型?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

其中,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许可人,许可人通常就是著作权人,而根据合同授权获得作品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之为被许可人。

类型:

1按照作品的使用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出版合同②表演合同③录制合同(录音录像合同)④改编合同⑤播放合同⑥制片合同⑦翻译合同

2按照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专有使用合同和非专有使用合同

3按照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

4按照著作权的财产权能是否全部转让,可分为著作权全部转让合同和著作权部分转让合同。

5按照订立著作权合同的方式,可分为书面的著作权合同和口头的著作权合同。

16、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17、简述几种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具体种类。

1.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其作品的出版权的协议。

2.表演合同

  表演合同即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表演权的协议。

  除了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表演而外,表演他人作品都应该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如果表演的是经过演绎创作的作品,例如是外国人创作的作品的中译本,又如是由小说改编成的剧本,则不仅要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3.录制合同

  录制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录制者行使其作品的录制权的协议。

  依据第39条第1、2款的规定,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如果被录制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还应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4.播放合同

  播放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者行使其作品的广播权的协议。

  根据规定,播放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另外,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影视作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18、什么是著作权转让?

它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何在?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区别:

1.转让的权利不同。

著作权许可转让的是作品使用权;

而著作权的转让,转让的是作品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权力。

2.是否变更权利主体不同。

著作权许可实用合同成立,不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而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受让人成为新权利人,改变原著作权的所有人。

3是否享有诉权不同。

著作权许可的受让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出侵权诉讼,必须依赖于原著作权的授权;

而著作权转让的受让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

4是否有期限限制不同。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必须确定一定的期限;

而著作权的转让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

19、什么是邻接权?

它与著作权的区别?

邻接权,即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在现行法律中又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解释,邻接权是指“为保护表演者或演奏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者在其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类艺术表演或向公众播送时事、信息及在声音或图像有关的活动方面应得利益而给予的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

创作,是为思想和情感寻求形式的过程,是设计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

而构思主要是一种内心活动,所以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惟一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作者。

而邻接权作为一种传播权,其主体多为新闻媒体等组织或法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例如某甲录制歌星某乙的唱片贩卖,获得利益,那么邻接权保护的就是这些“利益”。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

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者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

由此可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有权反对他人在XX的著作权人的配合。

而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则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20、论述三种邻接权的内容。

三种邻接权指的是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

表演者权主要内容: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录制制作者权主要内容: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广播组织权主要内容:

1.播放节目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许可他人复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此外,广播电视组织还享有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1、什么是著作权侵权?

它有何特征?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

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

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

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

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

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

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

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

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

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22、著作权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2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24、什么是专利和专利法?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在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

专利权,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5、简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6、不能取得专利权的科技成果有哪些?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七、论述专利构成的要件。

 

(一)专利的含义;

1.“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与“专利权”具有相同含义。

2、专利是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文献,即“专利文献”的简称。

3.指经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黑专利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后,被确认符合专利条牛(即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指经专利主管机关張想法定程序审直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特征:

(1)专利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

(2)专利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3)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及特征:

专利权;

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统治垄断权)。

主体:

专利权所有人,即依法享有专利权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

客体:

被审批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内容:

由专利产生的各项权利和父务。

由专利权人自己实施或授权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利的权利。

1.就独占性而言,在同法域内,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

2、就时间性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较短。

(发明20年, 

实和外10年,不得续展)

3.就法律授子性而言,只有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

发明创造才可能取得专利

(三)专利法与专利制度:

1.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法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具体《调整对象) 

;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面发生的社会关系。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面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专利制度及特征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过审査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公诸于世,以便进行发明创造、信息交流和有偿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

特征: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3)技术公开(4)国际交流

二八、简述专利申请原则的内容。

1、书面申请原则

  书面申请原则指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中的各种申请文件及法定手续均以书面形式办理。

2、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

一发明一申请原则"

,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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