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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算收入:
完成比例低于计划2%扣奖金1%,每增2%加奖金1%;
(2)上缴管理费低于计划1%扣奖金1%,每增1%加奖金1%。
(3)重点工作考核:
公司根据各项目部工程情况及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设置重点工作,主要含影响公司整体经营、声誉的内容,全面预算的编制、测算,成本控制方案,与施工进度匹配的结算及分包结算,月、季度总结分析,自采材料计划、领用、稽核的实时控制,三项体系管理,网络节点、人才培养及劳务结算等。
(4)专业工作考核(略)。
(5)奖金月最高发放比例为120%,超出部分可下月使用及补发前期,年终兜底结算。
2、项目承包型项目部月考核与结算收入、资金回收率及重点及专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考核,成本一票否决。
完成比例低于计划2%扣奖金1%,每增2%加奖金1%。
(2)资金回收率低于计划1%扣奖金1%,每增1%加奖金1%。
(3)重点工作考核同年度项目部。
(4)专业工作考核。
(略)
(5)奖金发放比例同年度项目部。
四、调整项目开工及竣工期间薪酬分配:
1、项目筹备期限根据项目情况设定1-3个月,项目筹备期间基本工资按100%支付,月考核奖按70%支付,同时与重点及专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超过《项目承包协议》中规定的项目筹备期限,不发奖金。
2、项目结算期间,基本工资按100%支付,项目部未报完量的,奖金继续挂钩考核;
已报完量的,由项目部提出延长结算期申请,由薪酬考核委员会确定奖金发放比例。
五、项目部取消季度考核。
六、年度承包型项目部年度考核中人员流失率指标考核调整为:
派遣人员流失率调整为统分学生流失率,同时,增加项目承包型项目部统分学生流失率考核。
七、奖金发放与资金回收情况挂钩,即:
项目部无资金,奖金暂不发,待资金回收后,补发奖金。
八、项目部按项目级别和定员核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发放与核定的期间费用挂钩,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由项目经理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行核定。
九、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公司统一工资政策,按聘任岗位核定工资,与项目部经营效益挂钩考核分配,不再实行聘任谈判工资。
十、项目部解聘人员工资规定:
第一个月按2000元发放(不含企担保险),第二个月未能竞聘上岗,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支付,第三个月未能竞聘上岗,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第四个月起不支付工资,只承担保险,满六个月后,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北京地区午餐补贴标准调整为10元/天。
十一、一级建造师考核及嘉奖幅度调整为5000元。
十三、年度项目部取消内部作业指标考核。
一、对机关考核
(一)工资结构:
1、公司机关管理层:
由日常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年终奖、利润奖组成。
2、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按4:
(二)工资标准:
1、重要部门主管日常发放为7000元、年终奖1万元。
2、主要部门主管日常发放为6800元、年终奖0.9万元。
3、重要部门副职日常发放为6500元,年终奖0.8万元。
4、主要部门副职日常发放为6300元,年终奖0.7万元。
5、一般管理日常发放分二档,一档4600元,二档4400元;
年终奖为0.3万元,重要部门设主任科员,工资5500元,年终奖0.4万元,主要部门不设主任科员;
机关严格按部室定员执行,由公司核定总额,各部室根据管理幅度、业务水平自行核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月度考核:
1、基本工资按出勤情况发放,作为支付有资假工资和加班工资的依据;
2、岗位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补充形式,按岗位核定,按出勤情况发放;
3、奖金与公司整体效益和部门专业工作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挂钩,按集团核定水平发放。
月考核分两部分:
专业完成情况占80%,部门协作、数据交圈占20%。
业务协作、数据交圈考核,主要是考核部室间的协作关系,提供数据的准确性等。
专业完成情况分三块,既:
专业重点工作占40%,专业日常管理工作占40%,公司领导交办和上级部室交办占20%。
具体考核为:
(1)专业日常工作每有一项未完成,扣专业部室5分,扣责任者10分;
专业重点工作每有一项未完成,扣专业部室10分,扣责任者20分;
造成后果,视情节程度扣专业部室15-30分,扣责任者30-50分。
(2)公司领导和上级部室交办工作未完成,每有一项扣专业部室5分,扣责任者10分;
(3)部室之间数据不交圈,业务协作差,造成影响,每有一次扣专业部室5分,扣责任者10分,影响公司整体工作,视情节扣50-100分。
(4)部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培训,要有计划、教案、签到、成绩及效果评估,未按时组织,每有一次扣20分,培训资料不全,扣10分。
(5)部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发布和考核,未按规定组织检查和发布,每有一次扣20分。
(6)机关部室无当月工作计划,不发奖金。
机关管理人员无月工作计划,当月免奖。
(7)上级部室考核按200%落实。
(8)部室对项目部设定的重点工作不切合实际,每发生一次扣10分;
连续两个月未提出重点工作内容,扣10分。
(9)机关职工每发生一起迟到、早退,扣责任者10分,扣部门主管5分,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迟到、早退的,扣责任者奖金100分,扣部门主管10分。
(10)职工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扑克牌、下棋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被查出扣责任者10分,扣部门主管领导2分,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11)职工工作时间脱岗、睡岗、打闹,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者10分,扣部门主管领导2分。
(12)工作时间饮酒,扣责任者100分(因公除外),扣部门主管10分。
(13)部室因无人值班而影响专业工作的扣专业部室10分。
(14)部室专业重点工作完成好,受到公司领导表扬,每有一次给部室加10分;
公司领导及上级专业部室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完成好,受到公司领导或上级专业部室表扬,每有一次给部室加20分。
4、考核程序:
(1)机关部室每月3号内填报月专业工作计划表,经专业主管经理确认后实施,下月10号内填报上月专业工作完成情况表,经专业主管经理签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交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
(2)机关部室每月10号内将部室协作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
(3)机关管理人员每月3号内填报月专业工作计划表,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实施,下月10号内填报上月专业工作完成情况表,经部门主管签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四)年度考核:
1、年终奖:
机关专业部室按承担的经营技术指标和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2、项目部上缴留利分配:
项目部上缴留利分配:
项目部上缴公司利润的40%分配,公司留利与区域经营管理层、机关按7:
3比例进行分配使用,即28%作为公司留利,12%作为区域经营管理层和机关奖金进行分配;
区域经营管理层和机关按6:
4比例进行分配,即7.2%作为区域经营管理层分配,4.8%作为机关管理层分配。
奖金与机关管理人员专业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奖金分配系数挂钩分配,出勤情况以在岗月数为单位计算,奖金系数调整为:
部室正职3,部室副职2.5,一般管理1-1.5,辅助0.5。
分配原则:
充分体现奖金的激励和杠杆作用,体现多干多得、干好多得的分配原则,促进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完成专业工作的质量。
二、对迁秦工业管理部和民用管理部的考核分配
1、区域管理层:
参照北京总部工资标准执行。
(三)月度挂钩考核:
3、奖金与区域整体效益和与机关数据传递完成情况挂钩,按公司核定水平发放。
即:
①结算收入:
②上缴费用低于计划1%扣奖金1%,每增1%加奖金1%。
③资金回收率低于计划1%扣奖金1%,每增1%加奖金1%。
4、工资总额发放与核定的期间费用挂钩,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5、个人考核程序参照机关的考核程序。
按承担的经营技术指标和完成情况及板块区域总体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项目部上缴公司利润的40%中的7.2%作为区域经营管理层奖金分配。
分配原则同机关。
三、对年度承包型项目部分配
1、项目部经营层:
工资结构不变,日常发放与年度目标奖按7:
3比例核定,日常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考核奖按4:
4比例设定)。
2、项目部管理层:
工资结构不变,基本与效益按7: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考核奖按4:
(二)工资核定标准:
根据2015年项目部承担的主要经营指标、贡献度及管理幅度、难易程度核定年度工资总额。
1、特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8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10000元(基本工资4000元、岗位工资2000元、月考核奖4000元),目标奖6万元。
2、一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7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9500元(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工资1900元、月考核奖3800元),目标奖5.6万元。
3、二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6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9000元(基本工资3600元、岗位工资1800元、月考核奖3600元),目标奖5.2万元。
4、三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5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8500元(基本工资3400元、岗位工资1700元、月考核奖3400元),目标奖4.8万元。
5、四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4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8000元(基本工资3200元、岗位工资1600元、月考核奖3200元),目标奖4.4万元。
6、五级项目部经营者年收入为13万元,其中:
日常发放为7500元(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1500元、月考核奖3000元),目标奖4万元。
7、项目部副职收入按正职的0.75综合核定,由各单位正职根据副职担负的责任等进行核定,副职之间要拉开档次,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副职日常发放额按正职的0.85核定。
8、项目部助理收入按正职的0.6核定,项目部未安排副职的可按0.7核定,日常发放额按正职的0.8核定。
9、项目部业务主管按项目级别分三档,特级项目部,人均5500元;
一、二级项目部,人均5200元;
三级及以下项目部,人均5000元。
10、一般管理人均4700元。
(三)月度考核
3、月考核奖根据月度结算收入和上缴费用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及专业工作进行挂钩考核,成本一票否决。
(4)、专业工作考核
施工:
文明施工每有一次不达标扣10分;
工程形象进度达不到工程合同要求,造成影响时,扣10-50分。
技术质量:
工程质量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达首建集团制定的质量目标及标准,扣10-50分,三项体系管理检查每有一项不合格,扣10分。
CI形象管理:
每有一次不达标扣10分。
安全(含自有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外用劳务):
每发生一起职工工伤轻伤事故,扣20分;
发生重伤事故,扣20-50分;
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当月免奖;
每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扣20-50分。
焊工业绩未建档,每差1人,扣10分,每有一次检查发现未按时整理,扣10分;
考勤及分配资料不健全,每发现一次扣20分。
精神文明建设:
每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扣10分,发生有损公司声誉事件,扣20-50分,情节严重扣100分。
上级部室考核按200%落实;
货币化考核30%从经营管理层月奖金中扣除,70%由成本中扣除。
其它专业工作每有一项未完成及各级领导交办工作未完成,扣10-20分;
影响公司专业部室工作扣20-50分;
造成后果,视情节程度扣50-100分。
经营者由公司进行考核,副职、专业员由正职落实考核,最高扣100分。
对专业管理工作完成好,配合上级部室完成工作受到表扬的,加10-20分。
各单位考核加扣按部室比重落实。
4、各单位月度奖金最高发120%,超出部分可下月使用或补发前期,年终兜底结算。
成本超支,不发奖金,超支额从基本工资中扣除,直至发北京市最低工资。
(四)年度考核
1、项目部经营层年度目标奖与结算收入、上缴、劳务费使用、人员流失率、期间费用指标挂钩考核。
具体为:
①结算收入每少完2%扣挂钩目标奖1%;
结算收入未完,上缴100%完,未完比例按50%进行考核;
结算收入完成比例低于80%,不兑现挂钩目标奖。
②上缴费用低于计划1%扣挂钩目标奖2%,完成比例低于80%,不兑现挂钩目标奖。
③资金回收每少完1%扣挂钩目标奖1%。
④劳务费使用限额每超1%扣挂钩目标奖1%,超20%不兑现挂钩目标奖。
⑤间接费控制指标超计划,每超1%扣挂钩目标奖1%,超20%,不兑现挂钩目标奖。
⑥统分学生流失超指标,扣挂钩目标奖10%。
⑦其它按承包协议规定的内容考核。
2、超缴奖励:
①结算收入未完,超缴管理费用部分,按每多上缴1%,奖励0.3%;
②结算收入已完,超缴管理费用部分,按每多上缴1%,奖励0.5%。
奖励额的具体分配:
20%奖励经营者,30%奖励其它班子成员,30%奖励管理层,20%由经营者自行分配。
3、成本节余
项目部成本节余分配:
考虑经营期限和施工产值匹配原则,项目部成本节余分配按70%审计兑现,30%待离任后或下年度经营成果审计后兑现。
成本节余公司与项目部按4:
6分配;
项目部管理与劳务按6:
4分配。
年终审计成本超支,超支额从经营层目标奖中扣除,目标奖不足,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直至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具体考核事项按承包协议执行。
(六)对作业长考核
项目部根据施工区域可设作业长,作业长收入同所承担的经济指标挂钩考核发放。
收入总额平均按项目部正职的0.6核定,项目部根据承担责任大小、管理幅度、难易程度拉开档次,最高0.65,最低0.55;
作业长日常发放额按正职的0.8核定,剩余可做一次性奖励,到年终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
项目部作业长工资不进项目部管理费。
四、对项目承包型项目部考核
1、特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10000元(基本工资4000元、岗位工资2000元、月考核奖4000元)。
2、一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9500元(基本工资3800元、岗位工资1900元、月考核奖3800元)。
3、二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9000元(基本工资3600元、岗位工资1800元、月考核奖3600元)。
4、三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8500元(基本工资3400元、岗位工资1700元、月考核奖3400元)。
5、四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8000元(基本工资3200元、岗位工资1600元、月考核奖3200元)。
6、五级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7500元(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1500元、月考核奖3000元)。
7、后期结算项目部,因结算收入低等原因,项目部经营者日常发放为7000元(基本工资2800元、岗位工资1400元、月考核奖2800元)。
8、项目部副职收入按正职的0.85综合核定,由各单位正职根据副职担负的责任等进行核定,副职之间要拉开档次,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9、业务主管按项目级别分三档,特级项目部,人均5500元;
3、月考核奖根据月度结算收入和资金回收计划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及专业完成情况进行挂钩考核,成本一票否决。
(3)重点工做考核同年度项目部。
未按时办理开工资料,每有一次扣10分;
工程形象进度达不到工程合同要求,造成影响时,扣10-50分;
交工资料未按时整理上缴,每拖期一天扣5分;
业绩收集未按时完,扣10-20分。
安全:
考勤及分配资料不健全,每发现一次扣20分,项目部解体,考勤未及时上缴,每拖期一天,扣10分。
6、公司月计划未安排结算收入和资金回收指标,月度奖金按50%发放。
7、项目开工及竣工期间薪酬分配:
经营部要根据项目合同的签订日期和业主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以及后期结算的周期及难易程度,制定项目的承包期限,包含:
项目筹备期限、项目施工期限、项目结算期限。
目的是合理调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
①经营部制定的《项目承包协议》中要明确规定项目筹备期限、项目施工期限、项目结算期限。
项目筹备期限根据项目情况设定1-3个月,项目筹备期间基本工资按100%支付,月考核奖按70%支付,同时与重点及专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项目施工期间基本工资按100%支付,月考核奖与完成的挂钩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及重点、专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项目结算期间,基本工资按100%支付,项目部未报完量的,奖金继续挂钩考核;
②项目竣工进入结算期,凡与工程项目结算无关的人员要立即办理解聘,公司根据工程在施情况进行人员调配,未安排的人事关系转人才中心进行培训或管理。
③因业主或设备等原因造成项目拖期(与项目部无关)的,要持甲方出具的拖期原因证明及公司经营部调整的项目施工期限和指标调整,经公司主管经理签字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按项目施工期间标准进行分配。
④项目竣工,未及时办理与工程项目结算无关的人员解聘的,项目部全体人员指标奖按30%支付。
⑤项目部解聘人员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转人才中心进行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工资按2000元计发(不含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额);
培训结束竟聘上岗,未竟聘上岗人员转为待岗或未进行专业培训的,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三个月,仍未竟聘上岗者,转一线或发北京市最低生活费;
第四个月起不支付工资,只承担企业保险,满六个月后,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四)项目审计考核
公司与项目部按4:
6分配,具体考核按承包协议执行。
五、对一线人员分配
项目部劳务费总额按实际完成结算收入,按相应比例累计滚动限额提取。
劳务费总额包括:
在册劳务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外用劳务费(含劳务分包)、误餐补贴。
(一)对维检人员分配
1、收入组成部分:
一线维检人员执行工资等级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补贴+奖金),基本工资实行晋升制,奖金与单位整体效益挂钩。
等级工资:
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及技术水平核定,作为支付加班工资及有资假基数;
岗位工资:
按岗位核定;
(考虑加班工资因素,降低支付基数,设置岗位工资单元)
津贴:
职务津贴:
班长及作业队长、区域长每月享受职务津贴;
技能津贴:
中级工及以上资格人员通过考试符合要求可享受技能补贴;
夜班津贴:
符合规定享受夜班津贴;
奖金:
与当月效益挂钩考核。
2、等级工资及岗位工资:
等级工资作为支付加班工资及有资假基数不宜过高,共设置九个等级(适用期及八个等级),最低工资1000元,最高为2000元。
等级工资体现的的是本工种技术含量和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及本人的技术能力,所以工资标准是根据其在检修工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