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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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形内角应为60°
5°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
标志底板厚度
不小于设计
4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mm)
应符合规定了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
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
检查10%
5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面边缘距离(mm)
+100.0
用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
6
立柱竖直度(mm/m)
垂线、直尺:
7
标志基础尺寸(mm)
-50,+100
钢尺、直尺:
8
基础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3件):
检测结论
检验负责人
日期
施工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注:
1、本表签字人员一般应指单位工程的相关人员(检验负责人除外)
交通标志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2)
浙路(ZJ)1101-2
基本要求
要求内容
检查记录
11.2.1.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
11.2.1.2
交通标志的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板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11.2.1.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1.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事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11.2.1.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0mm×
500m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11.2.1.6
反光腊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装接缝。
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外观鉴定
外观鉴定内容
检查描述
11.2.3.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
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11.2.3.2
标志板在粘贴底膜时,横向不宜有拼接,竖向拼接时,上膜须压接下膜,压接宽度不应小于5mm。
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2.3.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
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路面标线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2
11.3.1.1
标线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的规定。
11.3.1.2
路面标线喷涂或安装前应先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11.3.1.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实测项目
备注
关键项目
标线厚度
(mm)
常温型
(0.12-0.2)
-0.03,+0.10
湿膜厚度计:
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检10%
加热型
(0.2-0.4)
-0.05,+0.15
热熔型
(1.0-4.5)
-0.10,+0.50
标志标线逆反射系数
(cd.lx-l.m-2)
白色标线≥150黄色标线≥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
测量仪:
抽检10%
一般项目
标线线段长度(mm)
6000
50
钢卷尺:
抽查10%
4000
40
3000
30
1000-2000
20
标线宽度(mm)
400-500
+15,0
钢尺:
150-200
+8,0
100
+5,0
标线横向偏位(mm)
标线纵向间距(mm)
9000
45
15
标线剥落面积
检查总面积的0-3%
4倍放大镜:
目测检查
11.3.3.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
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00mm2,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3.3.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曲线圆滑,不允许出现折线。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3.3.3
反光标线玻璃应撤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
不符合要求时每年减2分。
11.3.3.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浙路(ZJ)1103
11.4.1.1
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
11.4.1.2
护栏立柱、波形梁、防阴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11.4.1.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产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
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1.4.1.4
波形梁基础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关
键项目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
0.16
板厚千分尺:
抽检5%
立柱壁厚(mm)
4.5±
0.25
测厚仪、千分尺:
镀(涂)层厚度(um)
符合设计
10
横梁中心高度(mm)
直尺:
护栏顺直度(mm/m)
拉线、直尺:
一般项
拼接螺栓(45号钢)
抗拉强度(Mpa)
≥600
抽样做拉力试验:
每批3组
立柱埋入深度
符合设计规定
过程检查,直尺:
9
立柱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mm)
立柱中距(mm)
11.4.3.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
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
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
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氙陷。
11.4.3.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
11.4.3.3
防阴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
11.4.3.4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
11.4.3.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4.3.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
混凝土护栏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4
11.5.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11.5.1.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11.5.1.3
各混凝土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11.5.1.4
混凝土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它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11.5.1.5
混凝土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C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护栏混凝土强度(Mpa)
按附录D检查
轴线横向偏位(mm)
20或符合设计要求
直尺、钢卷尺:
地基压实度(%)
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检查
护栏断面
尺寸(mm)
宽度
抽检100%
顶宽
底宽
基础平整度(mm)
水平尺:
基础厚度(mm)
10%H
11.5.3.1
混凝土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
11.5.3.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
深度不超过10mm,。
11.5.3.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
缆索护栏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5
基
本
要
求
要求内容
11.6.1.1
揽索直径、揽索性能、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1.6.1.2
张拉前应首先标定拉力测定计。
11.6.1.3
立柱埋深不小于设计值。
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cm)夯实;
立柱埋入混凝土中,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达到设计标准。
11.6.1.4
立柱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11.6.1.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初张力(KN)
5%
过程检查、张拉计:
0.10
千分尺:
镀锌层厚度(um)
立柱≥85索端锚具≥50紧固件≥50镀锌钢丝≥33
混凝土强度(Mpa)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个工作班1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检100%
缆索直径(mm)
18±
0.5
卡尺:
单丝直径(mm)
2.86+0.10,-0.02
最下一根缆索的高度
过程程检查:
混凝土基础尺寸
外
观
鉴
定
11.6.3.1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
11.6.3.2
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3.3
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
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
下、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
突起路标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6
11.7.1.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390)的规定。
11.7.1.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11.7.1.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冲击不会脱落。
11.7.1.4
突起路标应要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损坏及脱落个数
<
0.5%
检查损坏及脱落个数:
抽检30%
横向偏位(mm)
光度性能
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测度报告
安装角度(°
)
角尺:
纵向间距(mm)
承受压力(KN)
>
160
检查测试记录
117.3.1
突起路标外观应美观,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的划伤、裂纹。
11.7.3.2
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
曲线段的突起路标应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形圆滑、顺畅。
11.7.3.3
突起路标粘结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轮廓标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7
11.8.1.1
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
11.8.1.2
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11.8.1.3
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11.8.1.4
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应与设计相符。
反射器外形尺寸(mm)
卡尺、直尺:
在规定范围内
柱式轮廓标尺寸(mm)
三角形断面:
底边允许偏差为±
5,三角形高允许偏差为±
5;
柱式轮廓标总长允许偏差为±
0-5
花杆、十字架、卷尺、万能角尺:
反射器中心高度(mm)
118.3.1
轮廓标不应有明显的划伤、裂纹、损边、掉角等缺陷。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痕变形。
11.8.3.2
轮廓标安装牢固、线形顺畅。
11.8.3.3
桩式轮廓标的垂直度不超过±
8m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防眩设施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8
11.9.1.1
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谋划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11.9.1.2
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
11.9.1.3
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9.1.4
防眩板平面弯曲度超过板长的0.3%。
11.9.1.5
防眩设施应发装牢固。
安装高度(mm)
顺直度(mm/m)
抽检
镀(涂)层厚度
涂层测厚仪:
防眩板宽度(mm)
水准仪:
检查墙两端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竖直度(mm/m)
垂线、塞尺:
119.3.1
防眩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表面缺陷。
11.9.3.2
防眩设施色泽均匀。
隔离栅和防落网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浙路(ZJ)1109
11.10.1.1
陋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隔离栅》(TJT/T374)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11.10.1.2
用金属制作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
刺铁丝的中心垂度小于15mm。
11.10.1.3
防落网应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来严实。
11.10.1.4
金属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
有明显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者,以及混凝土立柱折断者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