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招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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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按合同条款第7条(工期)执行。
2
招标内容:
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低应变动测、桩基抗拔检测(按设计试桩、22#楼、一期、二期、三期、地下室工程分别报价)。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招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各项桩基检测资质;
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30天
6
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10000元(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金在定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招标文件:
200元(售后不退)。
7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8月20日-8月20日9:
00--17:
00。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上河花园(地址:
******************)。
8
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
9
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
3份;
电子文档:
1份
(可编辑的文档)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11
招标答疑:
请各投标单位在2010年8月23日17:
00时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传至国耀·
上河花园(022-********)
12
付款方式及比例:
双方签订合同时另外协商
13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8月26日,下午:
17:
00
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
上河花园项目全部建筑面积约385793m2,其中地下室车库为68032m2,其它相关数据如下:
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73869m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27720m2,地上建筑面积146149m2(1-12号楼,22号楼),一期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开工日期暂定为2010年9月;
二期建筑面积为132604m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24802m2,地上建筑面积107802m2(13-21号楼),二期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开工日期暂定为2011年5月;
三期建筑面积为79320m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15510m2,地上建筑面积63810m2(23-27号楼),三期工程为一个标段,开工日期暂定为2012年3月。
桩基概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桩型
桩径
(毫米)
有效桩(米)
桩数(根)
极限值/特征值
(KN)
1.设计试打桩
灌注桩
650/700
约45
10000以内
2.22#楼
管桩
500A
19
128
2000/1000
3.一期(1#~12#楼)
约41
1009
6400/3200
6800/3400
4.二期(13#~21#)
约720
5.三期(23#~27#)
400A/500A
约19
约1000
三期(高层三幢)
约240
6.地下室(约3800m2)
500AB
约81
第三部分、招标程序
1、投标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
1)考虑到施工的专业性,本次招标须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2)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法人,检测项目须有相关资质证书。
3)拟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已施工项目简介(以上证件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发包方进行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通过单位,由发包人提供的桩施工图及与测桩相关的工程地质资料等相关文件。
5)资格预审通过单位由发标人组织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场地踏勘,了解施工场地条件。
2、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1经济标组成
(1)投标报价
(2)投标函
2.2技术标组成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4)公司主要业绩
(5)桩基检测工程施工(检测)方案(对桩头处理要求、水电要求、道路要求、场地要求等)
(6)桩基检测的工期
(7)其它资料(如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投标书分为经济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分册装订)。
二、经济标书
1.投标报价采用方式:
1.1包干使用的措施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检测作业大型机具进出场费,检测作业临时设施费;
(2)确保检测工作需设置必要的临时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如水电源接通、排水、临时设施等),甲方提供电源,水源接口,由中标单位自行挂表连接(含电线、电缆、配电柜等费用);
用水、用电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由于现场用水、用电所发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
(3)设备及机具拆装费及其进入施工的场地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4)余物、垃圾、废弃物清理费;
(5)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6)检测措施费、准备费;
(7)为本项目桩基检测工作所发生的办公场所、办公家俱、办公用品、通讯工具、食宿、交通、通讯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2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设备及机械费、辅助材料费、采购及保管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
由于本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签订合同后不论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2、投标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
结算方式:
如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报价的工程量一致,则合同不作调整,如果实际发生的桩基检测工程量发生变化,则合同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
中标后确定的综合单价”予以计算;
3、发生招标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时,双方另行协商。
4、经济标书报价格式(见附表报价格式);
5、本工程按设计试桩、22#楼、一期、二期、三期、地下室分别报价,作为承包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如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在设计试桩、22#楼、一期、地下室工程中的各项技术服务表示满意的,本工程的二期、三期工程继续由中标单位提供服务,服务收费标准按此次的报价为准;
如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各项技术服务表示不满意,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将本项目二期、三期工程重新招标,并委托给其它单位受理。
三、技术标书
A.技术标书应包括桩基检测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注明加荷载方式)、安全保证等措施。
B.投标书须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袋中装入经济标、技术标各一份)分袋密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招标人指定接收地点。
C.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者未在要求的时间提交文件,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D.投标人须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一切有关手续,确保检测资料能被建设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可。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投标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2、标志:
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投标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可以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第五部分:
评标
1评标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来进行。
2评标小组的组成: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织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
3评标过程的保密。
3.1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3.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3.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和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5.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5.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检测的工作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
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
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6.1评标小组仅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2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资质、业绩、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组织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评标程序
1评标小组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评标小组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并对每份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质询与澄清: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将根据定标结果向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
6、如需招标备案,中标人自行到招标管理中心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部分、履约担保、合同签订
一、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预7日内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合同样式:
见附件
第七部分:
图纸、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和图纸、补充招标说明、招标资料及附件共同组成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合同范本
上河花园项目
桩
基
检
测
合
同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上河花园项目桩基检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国耀·
上河花园桩基工程进行桩基检测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报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测技术成果。
2.技术服务的内容:
本项目:
的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抗拔检测。
3.技术服务的方式:
勘察现场;
数据采集;
室内分析;
提交技术成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北辰区双街镇国耀上河花园项目。
2.技术服务期限:
自桩基检测工程开始至提交桩基检测报告结束。
3.技术服务进度:
按甲方具体安排执行,进场时间待甲方通知。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JGJ106-2003规范及天津市有关规定。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检测设备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年检记录,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保证所检数据真实有效。
7.工期
7.1试桩工程静载荷试验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试桩工程低应变检测工期为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222#楼静载荷试验工期为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楼低应变检测工期为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3一期静载荷试验工期为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一期低应变检测工期为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4二期静载荷试验工期为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期低应变检测工期为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5三期静载荷试验工期为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期低应变检测工期为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以上各期静载荷试验,单根桩静载荷试验时间不得超过3个日历天。
8.检测单位服从总包管理,并与其它分包单位积极配合。
9.检测单位接受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包括资料及现场施工过程)。
10.每期检测结束2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期检测报告。
10.1分为6个部分(试打桩、22#楼,一期、二期、三期、地下室)。
11.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2.其他
1)乙方应在堆载、就位及检测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并标识,否则出现一切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拖期违约: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为壹仟元。
4)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试验现场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桩位平面图及桩的设计详图和说明;
(3)桩的施工记录。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3.其他:
现场各方协调。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于试验仪器及设备进场前准备好。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人民币;
检测内容包括:
预应力管桩的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抗拔检测;
灌注桩的低应变检测、静荷载检测;
预应力管桩的低应变检测综合单价元/根,暂估根,计:
元;
预应力管桩的静荷载检测综合单价元/根(元/吨),暂估根,计:
灌注桩的低应变检测综合单价元/根,暂估根,计:
灌注桩的静荷载检测综合单价元/根(元/吨),暂估根,计:
结算价格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来确定,荷载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执行。
根据甲方的分段工期进行分期检测,分期检测不再增加其他费用,如进出场费用等。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或发表与工程相关的检测结果、报告、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本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履行本合同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确需变更本合同的。
2./
3./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报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及其它相关地方标准等。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随时提供检测完毕工程的初步检测报告,现场数据采集完成3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4份;
甲方参照规范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设计要求,以审查方式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告时,在试验现场验收。
第七条技术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检测项目现场考察、检测方案制定、实施监督及日常管理。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技术标准和规范:
按国家及天津市现行规定进行检测。
3.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设计图纸。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廉洁守法保证书
本保证书被****************************视为承接本司业务的必备条件。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姓名: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公司充分理解国家有关廉洁政策和法规,充分理解****************************的廉洁自律规定,充分理解****************************招投标制度和程序的严肃性。
根据上述原则,本公司自愿签订《廉洁守法保证书》,并向****************************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和程序,不做招标制度未规定的任何行为;
2、不以任何方式向****************************员工赠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3、不宴请****************************员工;
4、不以任何方式为****************************员工提供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
5、不为****************************员工提供任何低价商品;
6、不为****************************员工及其亲友提供任何票据报销;
7、不做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公平的其它任何行为;
8、不以任何社会关系向****************************员工采取打招呼等形式影响评标的公正;
9、如在承包期内有与****************************或者与其有关的相关的单位、个人、监理单位有任何请客、送礼或者经济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贵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以及一罚五十等其它形式的处罚。
投标单位(盖印):
项目经理(签名):
保证书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和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现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从组织、制度以及管理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乙方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粘贴。
3、工地主要入口必须悬挂安全施工警示标语,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牌。
4、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理单位或甲方代表签发后落实实施。
5、合同签订后在工程开工前,应该到甲方所在地的建设部门办理施工安全备案手续。
6、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甲方所在地的建设相关部门、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乙方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天津市有关外来人员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建立人事管理档案,并到施工地所在的公安部门办理人员手续,确保三证齐全。
凡有犯罪、偷窃、打架前科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或项目组申报,经甲方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到甲方安全保卫科办理《施工证》(办证工本费10元,押金50元和照片一张)。
《施工证》由施工人员本人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或擅自借于他人,施工结束后证件由乙方统一收回返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遗失补办的按50元/张处罚,正常损坏的可以更换,更换费用10元。
3.施工人员进场应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甲方保安检查,无证人员一律谢绝入场,施工期间只能在指定施工地点施工,不准随意窜岗或私自动用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设施,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