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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课后习题答案完整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所以,实现理想也具有艰巨性和曲折性,其中必然会有顺境和逆境的交替。

只要树立必胜的信念,坚持科学的态度,逆境不但不会把人打倒和压垮,反而能使人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迸发出来,创造出出乎意料的奇迹。

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对于实现理想的作用都是双重的,关键是怎样去认识和对待它们,只要善于利用顺境,勇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远大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第三单元

1-5ABAAB6-10DABBA11-15BBBCC

16-20CBCBB21-25ABCBC26-30AABCA

1.参考答案:

(1)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2)①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树立远大的生活目标;

②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产生不可战胜的精神力量;

③强烈的爱国情感,能够激发人的聪明才智;

④爱国主义是我们每个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有志之士建功立业的思想基础。

(3)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增强国防观念;

以振兴中华为已任。

(可根据自身实际具体分析)

2.参考答案:

(1)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①热爱祖国、矢志不渝。

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③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④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时代价值:

①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②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③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

④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2)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民族精神。

(3)①民族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改革创新为核心的。

②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

只有不断注入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才能使民族精神博采众长,日益丰富。

只有不断注入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才能使民族精神不移根基,不失本色。

(1)当前大学校园里以“挑战杯”为重点的系列赛事活动,体现了当代中国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2)①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②确立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

③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

第四单元

一、单选题

1-5DBCCA6-10DCBAC11-15ADDDA

16-20CADBC21-25DBACA26-30DDCDD

答案要点:

1、第一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

第二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

第三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2、第一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第二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第三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第四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第五单元

CCDABDBDDADADCAADBABADDDACDAAB

1、

(1)孟子认为人的道德意识是与生俱来,只要在生活中去实践,就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对人性善良持肯定和乐观的态度。

(2)孟子的性善论为当代道德教育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撑,人心中本来就有善良的种子,这样为道德教育的可能性提供了依据。

(3)“仁义礼智”可以在当代道德建设中进一步发扬。

2、王一硕的品德主要有

(1)孝敬父母,遵循家庭美德;

(2)知恩图报,不负社会关爱;

(3)勤奋好学,不断提升自我;

(4)诚实守信,坚持做人原则。

第六单元

一、单选题答案

1、B2、A3、C4、B5、A6、D7、D8、A9、C10、D

11、B12、D13、D14、D15、A16、D17、A18、D19、C20、C

21、B22、A23、A24、D25、A26、D27、B28、D29、A30、C

二、案例分析题

1、《食堂就餐插队情况调查》反馈:

【思考】你如何看待食堂就餐插队现象?

参考答案:

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文明有序的校园就餐环境,需要每位学生遵守食堂就餐秩序,自觉排队就餐,也能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优良素质。

2、重庆考录公务员:

违反社会公德一票否决

【思考】你如何看待这种规定,你觉得合理吗?

请谈谈你的看法。

《办法》所规定的标准都是社会大众判断一个人的基本标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规范是作为一个社会普通人都应该遵守的,作为公务人员就更应该遵守;

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纳入考核和录用公务员,向社会显示出一种用人、考核的导向,对于引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干部和政府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单元

答案:

1-5ACDDB6-10ADCBC11-15BBAAC

16-20CBACD21-25DBBAB26-30BBABB

1.有关职业道德问题

一家军工企业生产民用家具,在一批货发出后,发现有一张桌子少漆了一遍。

经查找,这张桌子已经被顾客买走了。

于是厂方便通过电台连续广播了半个月,寻找那位买主。

没想到,这一举措虽然没找到买主,结果却引来了12家商场愿意包销该厂产品。

(根据王大庆:

《35岁以前成功的12条黄金法则》,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改写。

【思考】如果这家军工企业对客户负责是“德”,最终引来12家商场愿意包销该厂产品是“得”,那么“德”与“得”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的?

答题思路: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

要有“得”,必先立“德”,“德”是“得”的基础和保证。

由此可见,诚实守信是企业立足的基础,遵守职业道德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对于企业而言,诚信不仅意味着外部形象,而且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遵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互惠互利等基本规则,这就更加要求企业讲求诚信。

2.他为何求职无门

我国的一个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时,每天都要乘地铁,慢慢地他发现德国的地铁没有检票口,他在一次乘车时没有买票,结果没有任何人找他麻烦,他暗自庆幸。

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没有买票,毕业后他以各科全A的成绩去德国各大公司求职均被拒绝,他只好降低自己的求职条件,可是仍不被聘用。

在一次求职失败后,他愤怒地质问拒聘自己的人事主管自己成绩优异而不被录用的原因,在他一再的质问下,对方只好说出:

非常遗憾,由于您的社会信用上记录着您曾乘地铁没有买票,因此我们不能聘用您。

【思考讨论】:

1.请用所学理论谈谈对此的看法。

2.大学生如何培养诚信意识?

1.诚实守信是人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继承并使之发扬光大。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它要求人们为人诚恳,待人诚实,做事实在,追求信誉等等,诚信既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秩序和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

诚实守信也是从业者步入职业殿堂的“通行证”,体现着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力量,也是具体行业立足的基础。

2.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到自身的就业和未来的发展,因此大学生需要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从小处着手,坚守诚信,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

第八单元

1、A2、C3、D4、B5、C6、D7、B8、C9、D10、C

11、B12、D13、A14、A15、D16、C17、B18、C19、A20、C

21、D22、B23、D24、B25、B26、C27、D28、A29、A30、C

1.中华传统美德故事陆陇其孝行感少年

【思考】读完这则故事,有何感受?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世代相传的家庭美德,也是人类最朴素最基本的情感,父母养育了我们,为了我们付出了一生的心血,作为子女,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父母,报答父母,不要忘记父母曾对我们的付出。

2.父母是否负有承担儿子结婚费用的义务

【思考】你认为陈某的说法有道理吗?

请评析。

从法律角度,父母只对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已成年的、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不再存在父母抚养的问题。

本案中,陈某已成年且有工作,从法律上讲陈某的父亲已没有负担他结婚费用的义务,陈某也没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陈某结婚时,要讲排场、摆阔气,这种风气不应提倡。

第九单元

一、选择题答案:

1-5CACAA6-10ADDBB11-15DABCD

16-20ABBCD21-25BBADD26-30ACBAA

二、案例分析

1.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问题

北京某大学女研究生薛某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该校还为她提供18000美元奖学金。

与她共用一个电子信箱的同宿舍同学张某(张某平时在学业方面的表现很不错,她认为自己想达到的目标就应该达到,别人超过自己是不正常的)获得这一消息后,偷偷地以薛的名义向美大学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示放弃这个机会。

美大学于是将这个名额转给了其他人。

伤心、愤怒的薛及她的朋友、同学们,经过周密的调查确认此事是张某所为,但张拒不承认。

不得已,薛诉讼法庭。

在法庭上,张某一开始在证据面前仍不承认,给人留下相当“自信”的印象。

最后,经调解,张某承认了事实,以书面形式向薛致歉,并赔偿其精神伤害及经济损失共计12000元人民币。

【思考】1.请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原因分析,你从中能获得什么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薛某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因此,张某应该为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维护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2006年岁末,短短两个多月时间,“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大规模爆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该病毒通过15种以上的方式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核心功能是盗取网络游戏用户的账号和口令,特征是受感染的可执行文件图标变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该病毒使上千万个人用户、网站遭受感染,数百万台电脑被病毒破坏。

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07年9月24日,曾一度引起互联网恐慌的“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处以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在庭审中,李俊等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向全国所有熊猫烧香病毒受害者进行了道歉。

【思考】1.如何看待“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被判刑?

你从中能获得什么启示?

根据我国《刑法》第286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是典型的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

大学生要正确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技术,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

第十单元

CCADC;

BBCBA;

CBDBC;

BBAAC;

CCBCD;

BCAAA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们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的时候,与管理相对人之间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

他们之间因管理行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争议而是行政争议,属于行政法调整的对象。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虽然足协和学校不是行政机关,但却并非不能行使行政职权,并非没有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可能。

中国足协是全国管理足球运动的唯一法定机构,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全国足球运动的行为,应视为公共行政,其管理活动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

环境局下属的“环境保护检查大队”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不享有国家行政权,在行政管路活动中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因此,环境保护检查大队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其处理决定的判决是正确的。

 

第十一单元

一、选择题:

BCDBC;

BBDCA;

DCCCC;

DDBDA;

DDDDC;

DDDCA

(1)案中,某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其理论依据是: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尽管某甲和某乙之间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未办理登记手续,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仍属于债权;

而某甲和某丙在书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了实际履行,并对此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应认定某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2)某乙的补救可以通过对某甲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来实现,其请求权是基于与某甲之间已有合同成立,而某甲的出卖行为使合同无法得到履行,已构成违约。

故而某甲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某乙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1)《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当事人双方是平等自愿的,但是因为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此邮票的价值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及行为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已成立的民事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

因此,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行为属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2)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享有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当事人决定是否变更或撤销,以及是予以变更还是撤销。

本案中如果李某行使撤销权,该行为无效;

如果李某不撤销也不变更,则该行为有效;

如果李某要求变更价金条款,法院也应给予支持。

因此,权利人李某要求撤销合同行为,返还邮票,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十二单元

1、C2、A3、D4、B5、B6、C7、D8、B9、A10、C11、D12、D13、C14、C15、D16、B17、B18、D19、A20、D21、B22、B23、D24、C25、A26、C27、B28、A29、B30、B

二、案例分析题:

1.有关犯罪种类

丁某:

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凭证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行贿罪。

其中:

(1)伪造企业印章罪和伪造金融凭证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定伪造金融凭证罪;

(2)伪造金融凭证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之间又存在牵连关系,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3)金融凭证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间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综上,丁某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行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朱某: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共犯和受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张某: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2.有关犯罪构成、犯罪形态问题

【答案】A.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1)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

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

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间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由于乙与甲共谋入户,甲事实上也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入户,对乙也应适用入户抢劫的法定刑。

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甲、乙虽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二人的犯罪形态不同:

①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

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达到抢劫既遂,但他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

由于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②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

一方面,不能因为甲事实上取得了手表,就认定乙抢劫既遂,因为该手表并非甲抢劫既遂所得的财物;

另一方面,乙并没有自动放弃自己的抢劫行为,甲的中止行为对于乙来说,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关于甲的行为

(1)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2)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即不属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

所以,不能将取得手表的事实评价在抢劫罪中,而应另认定为盗窃罪。

C.关于乙的行为

(1)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乙客观上为甲盗窃手表起到了一定作用(望风),但乙并不明知甲会盗窃财物,所以,乙并不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2)基于同样的理由,乙的行为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

(3)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销售赃物罪是指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并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第十三单元

ADCDD;

CDADC;

DDACB;

AABCD;

CDDAB;

BADCD

二、分析题

此案的诉讼标的为:

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诉讼标的是指需要法院作出裁判的、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

要注意区分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后者则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具体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因此,对常某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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