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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

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制度

2、员工健康卫生管理规程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和进场验收制度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2、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安全保卫制度

14、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制度

四、公司安全管理条例

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保卫制度

一、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行政部长、保卫科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六、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迁就。

七、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八、落实防火措施。

九、抓好安全用电。

十、防范施工过程意外伤害。

十一、落实防盗措施。

十二、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

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员工健康卫生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公司员工的健康保健、饮用水和食堂的管理,从而减少员工身体健康的隐患,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健康卫生管理。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健康保健、饮用水和食堂的归口管理,监督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员工健康卫生的管理。

2、行政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健康卫生教育和指导。

3、全体员工应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

四、内容:

1、员工的健康检查

新进员工进公司时需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对特殊岗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职业病检查)。

对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和接触高温人员要加强健康检查(每年一次)做好与女工有关的健康检查。

2、饮用水管理

施工项目部应定期将食堂用水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3、工地食堂卫生管理

质安部负责监督对施工食堂采购的食品进行供应商评价。

质安部应监督对施工食堂所购的食品验收、保存、加工、留样以及餐具消毒和环境保洁等工作进行管理。

质安部负责安排各施工现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并对食堂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食堂卫生管理的具体操作参照《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饮用水和施工现场食堂管理所产生的记录按《记录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工人教育、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二、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即公司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

分公司要对新工人、农民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工种安全规程教育;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对初次进入小组的生产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对老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再教育。

三、对从事电气、起重、锅炉司炉、焊接、爆破、架子工、场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对持有交警大队所发驾驶执照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要按规定的安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检查。

五、各工地必须把“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成比较永久固定的标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

对违反“六大纪律”、“十个不准”者,经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六、一般工种坚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工种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地进行,并做好记录。

七、经常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

对施工人员、现场干部、老职工等每两年进行一次普遍性的安全学习和考试。

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九、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促进和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公司下的分包单位。

对配属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职工一样要求,严禁“以包代教”。

要严格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和对分包单位关于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考试、考核工作。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为在施工过程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施工安全,结合工程实际施工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编制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能源部、水利部《建筑工程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讨论,须有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总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各实施部门要确保计划的实现。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

所需经费,按国家规定提取,专款专用。

劳动保护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四、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安全措施。

重要的施工项目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落实到每个操作者。

无安全措施的,不得开工。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建筑工程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且需交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中,重大的施工项目,其安全技术措施应报公司审批。

重大的起重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或业主单位批准后执行。

五、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带电作业(在生产区域的带电作业应按运行单位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预应力张拉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施工前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六、根据季节特点,应分别制订加强防火、防汛、防台、防尘、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防滑的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动火,必须动火时,要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七、注意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添置必要的安全设施。

在新工艺、新结构、新工序施工前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八、工地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同意,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提高和促进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定期指:

公司每年度组织二次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地半月安全检查一次。

同时,每年还要结合上级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不定期指:

根据实际的安全生产形势,随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的内容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以整改通知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二、工程开工前,应由各专业项目部会同和有关部门,将各种机械预先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工地上临时电源的变电设备,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吊装设备露天电器设备等每月应例行检查一次。

四、实行建筑施工脚手架、井字架验收挂牌制度。

验收挂牌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

脚手架每三步验收一次,井字架安装完毕进行整体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验收发证工作由工地质安科(质安组)负责。

五、缆机必须要具有专门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缆机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缆机投入使用后必须建立其运行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钢丝绳、地锚松动必须进行更换和处理。

对砼浇筑仓面的盖板、跑道、通道、防护栏杆等设施必须实行施工前检查验收制度,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

第六章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职工、民工伤亡事故报表、报告制度。

职工工伤、歇工满一个工作日,都必须认真调查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及时上报。

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工伤亡报告规程》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二、凡发生伤亡事故,均应按规定按月上报伤亡事故统计表(伤亡人数包括配署民工)。

事故统计(包括安全月报表统计)自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项目部于月底前上报公司,公司于次月5日前上报局。

三、凡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各级领导应在24小时内据实将事故概况先用电话、后用传真报告公司、局、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有关部门。

四、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五、伤亡事故的查处,按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查处工作应认真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程度,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同时,制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六、事故单位对于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等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2、各项合同及经济承包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安全指标,奖惩办法等安全保证措施。

3、进场施工前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新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

工人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并做好记录。

4、工人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5、对施工项目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

6、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抓住重点、危险岗位,对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

10、施工现场必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配置灭火装置。

1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做好工伤事故报表、事政档案工作。

12、现场应加强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仓库专人保管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13、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和公安部门的联系,防止打架斗殴,严禁赌博。

二、现场生活卫生管理

1、工作地点附近,应设饮水站,使工人能及时喝到足够的清洁的开水。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包括厕所,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等符合卫生要求。

2、夏季施工应根据气温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3、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足够的休息凉棚,

4、施工现场厕所应男女界别,厕所结构要稳定、牢固、防雨、防风。

坑池要用砖砌或砼作壁,蹲位口要用盖封闭,不得污染环境。

厕所内保持清洁,随时清扫、水源充足,要有灭蝇措施,防止蚊绳孳生,并实行专人管理,高层施工按规定设置便溺设施。

工地内无随地便溺现象。

5、宿舍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5m,进深不得小于3.5m,床边、立柱、梯要刨光、刷漆。

室内通风良好。

采光系数不得小于0.1,照明不得小于4个25W,电源线、灯头、开关均符合标准。

室内应保持清洁,墙壁天棚应刷白,卧具、用具应摆放整齐。

及时消灭蚊蝇、老鼠、蟑螂。

不应在室内晾晒衣服。

6、设立生活区时,应避开产生有毒、烟雾、粉尘、噪声等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

7、质安部和职工宿舍室内温度高于35℃或低于5℃时,应采取降温和防寒措施。

10、食堂位置适当(要求距厕所、垃圾场30m以外),保持环境清洁。

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现场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

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2、工地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

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3、宿舍区、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非经许可,严禁使用电炉。

仓库内照明用灯泡不得超过60W,工具房和宿舍内不得超过100W。

5、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开口容器及放在普通仓库内。

装过挥发油剂及易燃物质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

未经采取措施不得用电气焊焊割。

6、不得将生石灰堆放在易燃物附近。

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7、施工现场各作业区与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7.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得小于25m,距生活区不小于15m。

7.2、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0m。

7.3、易燃废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30m。

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质。

8、临时宿舍、食堂等的修建,不论采用何种建筑结构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工棚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m,每幢集体宿舍的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且每25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宽不小于1.2m,门必须向外开。

8.2、毛竹等易燃材料所建的临时宿舍内外最好抹泥或砂浆,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使用砖、石、土坯等非易燃材料,或采取其它措施。

9、严禁将泄漏乙炔气的焊具、割具或乙炔管带进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混合气体遇明火而发生爆炸。

10、易燃物品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安装时,应根据易燃物性质,安装防爆或密封式的电器及照明设备,并按规定设防护隔墙。

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11、质安部和职工宿舍应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在门上挂牌标识,木工车间应有禁烟火牌,易燃、易爆仓库应设置警告牌。

四、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五牌一图及安全警示牌、宣传牌。

2、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类堆放材料,并做出标识。

3、作业面应做到工完料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待用材料做到整齐堆放。

4、场地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且路面无积水。

5、木工车间、钢筋加工车间、施工设备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6、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应适当配置彩旗,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氛围。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凡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在施工承包期间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规定进行罚款。

二、凡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在施工承包期间未发生死亡事故,且无重伤事故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凡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施工承包人的责任,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惩处。

第九章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和进场验收制度

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管理,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实行进场验收制度。

对拟投入工程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由项目部会同分公司、各专业材料科和有关部门,先行对其进行检查和试验,合格后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场使用。

二、日常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保养由该机组操作人员负责,必须做到:

1、定期加注机械设备各润滑点油脂。

2、清洗机械设备,保持外观清洁。

3、记录机械运转作业时间,参照有关规定,根据运转记录情况及时更换油料和过滤零部件。

4、、作业中注意机械工作情况,观察、检查机部件有无异响,各连接部件有无松动等,发现情况需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机械事故。

5、、填写机械运转情况表,并将表汇总后存入设备档案内。

6、、故障修理。

在施工作业中发生机械故障时,机械操作人员根据情况应及时向各专业材料科汇报,由各专业材料科联系修理单位组织修复,同时需将修复情况,所换零部件做好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7、定期维护保养。

依据施工机械档案,根据档案中所记录的使用年限、使用周期以及机械的实际利用情况等在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机械维护保养计划,并上报公司批准生效,具体维护保养工作由各专业材料科落实实施。

公司在每年年底对上年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三、大修及事故性修理。

1、机械设备大修前,材料科应根据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档案中所记录的使用年限,周期等情况报告公司,经公司审批获准后,材料科落实安排修理,同时材料科应做好该设备的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的情况记录,大修完成后需由公司及材料科组织验收。

2、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发生机械事故时,使用部门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或有关部门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事故经过,由公司或各专业材料科做出处理意见并制订修复措施,修复后应将修理情况所换零件记录存档。

第十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使施工人员在工作前掌握所从事工作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减少和避免失误,真正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前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对施工人员进一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意识的教育和相应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二、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安全员组织实施,工班长、施工员及当日班需要参加工作的全体施工人员参加。

三、由班组长布置当日班所要做的工作内容及应完成的相应工作量和应配备的机械设备,落实相应工种的人员。

四、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

讲述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文明生产要求;

讲述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总结前一班施工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和本班必须改正的要求及办法。

五、由施工员讲述本工作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点,强调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六、由安全员明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防护方法。

七、由参加本工作的全体人员提出本工作(工种)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疑点,并当场由施工人员、安全员答复。

八、由安全员负责做好本班安全活动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一章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预防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到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危害性及其可预见性。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改进施工工艺,使用无毒无害的环保材料,加大对施工环境布置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生产性有害因素危害。

3、按时发放有关劳动防护用具,并教育和指导职工合理地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加强职业卫生安全教育,普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各项规定。

四、劳保防护用品

特殊工作场所或特殊工作条件下施工需要防护用品和保护用品进行个人保护,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和公司后勤保障部门必须予以充分识别,常规劳动配备防护用品为见表1,按需求情况由项目部发放,公司每月进行使用情况检查;

项目/活动

工作场所

配置用品

备注

登高

施工现场

安全带

必备

焊接

眼镜/眼罩

电工作业

作业现场

绝缘鞋/绝缘手套

高温作业

暴晒场所

防暑药品、毛巾

高温必备

紧急情况

紧急场所

急救箱

需要时

第十二章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工班长进行详细交底;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向班组长、主要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三、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班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四、工班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有:

各工种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设备安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最后要形成记录,记录表式另见。

表中应有详细的交底内容和有关人员的签字。

记录表一式三份,分别有项目部、安全台帐、被交底人各留存一份。

第十三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订立以下制度:

一、公司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门卫具体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值班;

2、门卫值班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做好门卫值班登记,对外来人员要主动询问。

对因公事的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并通知有关人员;

对无故外来人员应阻止入内和上楼;

4、按时开关大门,在锁门前应对大楼内外巡查,检查门窗、电灯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应切断楼层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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